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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一骑绝尘起 ...

  •   北疆入秋,每一日的愈加冷冽都清晰可见,元绾卯时早起也就愈发艰难起来。
      沈信去南苑接元绾时,就见她睡眼惺忪还强撑着对着他笑。而走向东苑的一路,元绾东一头西一头,有两回差点撞在树上,幸亏沈信及时拉住。元绾反倒得寸进尺起来,随手就抓住了沈信的衣角,有人牵着她边走边打瞌睡也踏实多了。
      沈信本就少言,元绾再一犯困,晨练顿时笼罩在昏昏欲睡的氛围中。直到元绾抽出的第三支箭时箭尖对向她自己时,沈信终于放弃了。
      细想来他让元绾练箭,本身也是为了强身健体,又不是指望她百步穿杨,如此沈信也就释然了,“先进屋里休息。”
      沈信说的“屋里”是指他的东苑,从上次他在南苑蹭过早饭之后,每日南苑小厨房的早膳都会送到东苑和沈信的膳食一起,当然,军中将领们的点心糖糕从此也就瞎了。将领们满腹牢骚,然而并不敢说。
      今日练箭结束的早,早膳还没准备好。沈信事务繁多,随手拿起几份军报就开始处理,元绾百无聊赖进了内厅,寻了沈信的塌窝着。这里视角极好,整个房间内景象一览无余,侧侧头便能看到坐在外厅办公的沈信,这让元绾极为安心。
      塌的东南方向有面空空如也的墙壁,元绾知道那里本是挂檀木小弓的地方,现在却不知安置到何处了。努力忘记那柄小弓,想来每日学箭的种种,元绾觉得她的墨玉弓别致多了。
      沈信来唤元绾用早膳时,才发现她居然在自己的塌上睡着了。
      许是清晨偏凉,又没有丝被,元绾的身体有些蜷缩的在一起,可是她脸上的表情却是沈信头一回见的沉静。印象中的元绾在他面前总是小心翼翼的,在沈信面前小心谨慎的人很多,但是从来没一个像元绾这般痕迹如此之重的。大概这样讨好于人,从来就不是她擅长的事情吧。
      “郡主!”
      秀雨进来伺候元绾用早膳,一见元绾睡在沈信塌上吓了一跳,赶紧就要去叫醒她,生怕自己晚一步元绾就要被沈信扔出去了。
      “不必了。”沈信抬手挡住了秀雨,“孤要去军营,不要吵郡主。”
      因为沈信一句话,秀雨眼巴巴地蹲在床榻边足足等了一个时辰,终于等到元绾慵懒地睁开了眼。妩媚艳丽中偏偏透着懵懂稚纯,越是无心越是诱人,倘若王爷此时在,保不住郡主的一片情意从此就能明了了。
      发现自己在沈信塌上睡着,元绾也慌了一慌,好在沈信不在,大不了之后死不承认。
      早膳已经换过了全新的端上桌,元绾发现今日的饭食似乎和以往都不相同,丰盛了好几样,“今日是什么日子吗?”
      “是王爷是生辰。”
      元绾的筷子啪的就掉了,“你不早说!”
      元绾在王城送来的箱子里翻了又翻,稀奇宝贝的东西倒是不少,可是要送给沈信,就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
      “要不晚上好好准备一桌饭食,我亲自动手?”元绾开始另辟蹊径。
      秀雨挠头,“可是听宋将军说,军中有战况,王爷今日不会回来了。”

      北疆广阔辽远,最繁华富足的便是定北王府所在的卞同。这个时节是卞同市集最热闹的时候,大家都要赶在入冬之前,或者囤货,或者出手夏季捕猎的各种猎物,总之都要为过冬做准备了。
      元绾来定北王府将近一月,居然还是头一遭出门闲逛,可就算这样秀雨也巴不得立刻把她拖回去。
      现在王爷不在府里,宋将军也不在,郡主简直是一手遮天,她要跑出来挑礼物,那谁拦得住?秀雨深深有种为虎作伥的内疚感,可是事实上她才是最有苦说不出的,这万一出点事,她可担不起责任啊!
      “郡主,咱们回去吧?”眼看着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的目光,秀雨更担心了。
      元绾今日穿的格外不同,一身胭脂红的云纱映衬得她艳丽娇俏,绝色中透着锐利,沈信在府里的时候,她怕沈信觉得她招摇,向来不穿这种艳色的。今日传出来,是存了提一提气场,生人勿近的心的。
      边疆的百姓们何时见过如此天之骄女,他们本就粗犷奔放,艳羡的眼神根本就不加掩饰,元绾不为所动,秀雨就更忧心忡忡了。果然,她的担忧不是无的放矢,元绾看中的头一样东西,就跟别人起了争执。
      “这是我先看到的。”元绾说的是一块极为少见的完整熊皮,只是此刻它被另一个男人拿在手里。
      “是我先拿到的。”男人没有半点风度,抢起东西来毫不手软。七尺男儿偏穿一身白衣,一点都不威武英气。
      “那你开价。”元绾想快点结束这场对话,那男人生了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的看不出正邪,右眼眼角还有一颗泪痣,反正就是怎么看怎么讨厌。
      “姑娘不是北疆人?”耶达律玩味地盯着元绾,他不是第一次潜入卞同,以元绾的美貌倘若是生在北疆,他不可能今日才知道。
      “干你何事。”
      “同在异乡,交个朋友。这熊皮太粗狂,不配姑娘家,我有张绝好的白狐狸皮,用来跟你换如何?”
      “我何时说过是要自己用?”
      “那就是要送男人了?”耶达律眼珠一转,忽然笑了笑扬了扬手中的熊皮,“前面有个酒馆,我请你喝酒如何?这熊皮,权当我送姑娘的见面礼。”
      “酒我请,熊皮不用你送。”元绾扬起下巴,“我不爱欠人。”

      酒馆靠窗的桌子,耶达律痛快地喝着酒,任由元绾在坐在一旁不爽看着,没有丝毫的不适感。
      北疆的酒如同北疆的气候一样烈,元绾在定北王府时,沈信从来未给她送过酒,刚刚轻尝了一点,辣的她想把舌头吐出去,之后就再也不碰了。她只想快点回府,这皮毛还要仔细打理过才能送出去,虽说问了秀雨沈信这两天不会回来,但谁也保不齐个万一,尽快做好才能安心。
      可是已经过去快一个时辰了,店小二的酒都送上来了第三坛,耶达律还没有一点醉意。这么下去得喝到什么时候?元绾只觉得这人更烦了。
      “姑娘这熊皮要送的,可是爱慕之人?”耶达律丝毫不觉得自己碍眼,还主动找话题,“同为男子,男子喜好我最熟悉,可以为姑娘做个参考。”
      “你又不认识他。再说我已经选好了。”
      “人各有所爱,熊皮我爱你所爱慕的人却未必,”耶达律又倒了一杯酒,“不如姑娘说说,你所爱慕的人喜好什么颜色?日常有何爱好?平素与何人来往,待以何礼?”
      元绾愣住,她不知道。
      耶达律摇头,“难道你都不知道?你根本从来不了解他,那你喜欢他什么?你又知道他是怎样的人?这样盲目的追逐,你确定是真的喜欢吗?”
      “我不听你说莫名其妙的话!”元绾气得站起,登时引来了旁边人的注意。
      “何必动怒,只是聊天而已。”耶达律欣欣然地给元绾倒了一杯酒,“总不会是他不爱慕你,你也不确定是否真的爱慕他吧?”
      “那——不如考虑考虑我?”耶达律忽然一笑,然后一杯酒泼到了他脸上。
      元绾当真生气了,“我喜欢的人是全天下最好的,你又算什么。”
      “面容俊美世间少有,弓马骑射无一不精,比你喜欢那最好的人更好。”耶达律也站了起来,俯下身换换凑近元绾的脸庞,“不信,比试一下?”
      秀雨抱着熊皮坐在酒馆门口,暖暖和和的睡得正香,店小二走出来四下一看赶紧过来推她,“还睡呢?你家姑娘被人拐跑啦!”

      边境之地,战鼓擂动,沈信亲自领两万精兵,严阵以待。对面遥遥相望的柔然人筹谋多日,终于要在今天发难了。
      “杀!”
      沈信一声号令,定北军势如破竹冲向城外,柔然人本就彪悍,大军袭来更不畏惧,两国军队越来越近,相距已不足百米,双方的弓箭手已经就位,这已经到了一箭就可以制敌的距离!
      沈信放箭的手势已经抬起,只待一声令下,突然,他急勒住旋风,难以置信地看向前方。
      两军之间最后的距离,一骑艳色策马扬鞭,绝尘而来。
      元绾青丝飞扬,骄傲明艳,一身胭脂云衣张扬肆意,美艳不可方物,整个黑压压的战场都被这一抹艳色燃亮了光,天地黯然失色。
      沈信恍然觉得,这大约才是他从未见过的,元绾真正的模样。
      元绾也察觉到了自己闯到了不该来的地方,急急地勒住马,可是她这匹马是和耶达律在街上随意买下用来比试的,根本谈不上精良,急停之下居然绕着原地转起了圈,元绾的身姿多了些慌乱,青丝秀发被马儿甩得越加飞扬。
      两方的士兵也都惊呆了,谁也不知道眼前这是幅什么样的美人画景儿,总之,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人间绝色。
      然而,就是此时,一支利箭忽地从柔然军队中射来!
      跟在元绾身后而来的耶达律一惊,他明明已经给柔然兵做了停战的手势,可到底还是有些来不及,刚才逗着元绾玩他故意落后了许多,没想到元绾不辨方向闯入了战场,怕沈信发现他更不敢靠近,如今再想救人,却是来不及了。
      元绾还未能稳住马,可那飞来的一箭终究是入了她的眼。眼看必定是躲不过,元绾一咬牙,闭上眼整个往马下摔去。
      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出现,一道有力的臂弯终于在千钧一发时将她揽住,带着她纵身越上那乌黑发亮眼中无人的绝世骏马,如同每天练箭从她身后揽住她给她气力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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