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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雏菊(一) ...


  •   *又名:重返二十岁(不是

      *OOC,双结局

      -

      1.

      人到老年的时候,脑海里总会快速地闪现出很多年轻时候的画面,也因此会对一些尚未实现的事情变得执着。

      张紫宁长我几岁,杵着拐杖老是念叨着想要唱歌跳舞,拉着我唠唠地说了很多很多大学时期的事情,关于她曾经的梦想与热爱。说到最后总抹着泪,说当初要是勇敢一点就好了,不去做一个普通的大学教师,勇敢地去闯一闯就好了。

      可惜的是,如今的年龄,她甚至连广场舞也不敢真的去跳了,怕伤了筋骨。

      我反握住她的手,聊以安慰。

      “下一次吧,下一次吧。”

      我不知道我是在安慰她,还是在安慰自己。

      “美岐啊,我们都走到终点了,没有下一次了。”

      “那就下一辈子吧,下一辈子吧。”

      “那美岐”,紫宁抬起了头,认真地问我,“你对你这一辈子,满意么?”

      2.

      我满意么?

      我有什么可不满意的呢?

      我从小就被家里人给予厚望,一路一帆风顺地长大成人。我上的是市里最好的初中,考上了省里最好的高中,最后竟也一路披荆斩棘到了国内最好的大学。接着,按着父母,以及所有人的期望,按所有人都应该走的路线,继续走了下去。

      攻读了研究生和硕士,听从父母的建议,就接受了某名企的Offer上班,过上了朝九晚五的高级白领生活。

      过了几年,快三十了,我该结婚了,于是在父母给我找的婚介所的帮助下,和另外一名同样优秀的男子步入婚姻殿堂。随后有了女儿。

      然后我继续工作,做到了高管、经理。女儿长大、结婚,我退休在家,直到如今。

      整个人生都一步步地走好,方方正正,严丝合缝,平稳顺利到我自己也惊叹。

      所以,我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于是我回以一贯的笑容,对紫宁说,我没有什么可以不满意的。

      3.

      但我心里有处地方,始终是知道我的不诚实。它悄然生根发芽,窜入了我的脑海深处。

      第二日的中午,我躺在藤椅上略作小憩,迷糊中闻到了雏菊的香气,模糊中眼前一片白蒙。像是有什么撑开了茫茫的眼界,一点一点,模糊变成了清晰。

      我见到有一个穿着蓝白色校服的女孩子,蹲在小路上采雏菊,雏菊花开得灿烂骄傲。一阵风吹来,呼呼地扑着她的脸,头发丝乱飘,她却全然不在意,仍一心揽着那黄色小花。

      风停了,她转过身。

      她冲我笑得眉眼弯弯,迎着阳光。

      她把最漂亮的一朵雏菊花递给我。

      我本能地想躲,一挣扎——雏菊花田破碎,白茫的天际散乱,女孩也渐渐黯淡下去,直到我完全看不见。

      “只是个梦。”

      但不只是梦。

      孟美岐,你比谁都明白。

      邮递员小哥招呼我出来拿信,我蹒跚地下了椅子,小心翼翼地扶着墙走。墙落了灰,蹭到了我的手上。

      墙,你也老了。

      是刘人语寄给我的信。

      因她落我四年出生,以前总唤她是小孩,如今她也即将步入花甲,总归是不能这么叫了。

      她与我和紫宁不一般,她狂放激情、热爱自由和冒险。

      她的人生很精彩。她周游遍世界上每个角落,每到一个地方,总会给我们两个带来一些地方小特产,或者寄一张风景明信片过来。

      那些越过大洋大洲,浸透着另一方人情乡土气味的明信片信笺与玩物,我总是好好地放在家里最显眼的架子上,好似这样,时间久了,我便会觉得自己好像也真正去过这些地方一样。

      人语小朋友说,她现在在旅途的最后一站,英国的一个叫天涯海角的地方,位于英语西南部,陆地的最末端。

      她说,她累了,去完天涯海角,就该回来了。

      叶落归根。

      Land\'s End,天涯海角。这个名字可真是浪漫。

      我抚摸着照片上的她,仍像少女时那般比着剪刀手。我多想她一直周游世界,不再回来,那么她就可以是永远都不会累不会老的少女。只要不停下来,就不会老去。就不会像我们这般。

      我有好多话想对她说,可刚提起笔,就又摇着头放下。她终究是要回来的,那就到时候再细细说,只怕我们几个老婆子要说上几个月。

      我起身,走进厨房做饭,饭好后装进饭盒。天色尚未晚,我于是在小区的绿道边上散着步。

      4.

      一路上遇见了几个小区的邻居,年龄相仿,一看对方手中的饭盒就知道所为何事,于是会心一笑,攀谈起来。

      “哎呀,美岐,我可真是羡慕你,这一生活得也太完美了。”

      我打着哈哈,说是吗?是吗?也就那样吧。

      她们不依不饶,说,“什么叫也就那样?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女儿也有出息又孝顺,你说你说,世界上的好事是不是都被你占尽了?我要是你,嘴都得笑歪哩,啊呀呀……”

      我很容易地就被她们说得哑了声,只得不置可否地继续陪着笑。

      可我真的如她们说的一样快乐吗?

      我不知道。

      她们说快乐,那就快乐吧。我这完美的一生,必须快乐才是。

      天色渐暗,我踏上了前往医院的车。

      5.

      丈夫得了难治的病,尽管医生已经说得很婉转,但我明白,也该是时候了,只能多陪他一天算是一天。

      那天恰巧是他去世的前一天。

      即使那一天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平常又安详,连落日的光线也温柔得很。

      住院期间他有些神智不清,总是唠唠叨叨很多往事。

      那天傍晚,我如平常那般坐在他病床旁边,给他带了饭,边吃饭边陪他五湖四海地聊着天。我不知道我最后还能为他做什么,我只能这样陪着他了。

      又或者,对于我们两个看似正直却荒唐的一生,再做什么也无可挽救,这是我们一直以来潜在的共识。

      他开始抱怨我了,说我总喜欢给他做肉。

      我说嘿你这糟老头,怎么还不满足。他摇了摇头,说他在年轻的时候就说过无数遍他不喜欢吃油腻的肉,吃清淡的清蒸鱼就好。

      我说那不成。

      我心里说,那肯定不成,怎么一切都是反着来的。

      和谁反着来,我的潜意识到底是知道的,可我的大脑到底是不允许我想起来的。

      他埋头又吃了好久好久,人到老年,吃饭也慢半拍,总喜欢细嚼慢咽的。然后他抬起头,慢慢地,一字一顿地说。

      他说,“美岐,其实你不爱我,对吧。”

      我说他病入膏肓,总想些有的没的的东西,胡言乱语。

      他没搭我话,许久才又似是而非地回了一句:

      “那很好啊。没关系的,我也不爱你。”

      老头,其实大家潜意识里都心知肚明的话,你何必要还在意识朦胧的那一天挑起来明说呢?这样你走得痛快,我日后也许就能继续无知一点,过得舒服一点。

      毕竟有些时候,忘记和自欺欺人,是另一种能让自己活得更心安理得的办法。

      我们两个各自的心不在焉,其实早已有了一种默契。

      我不会像平常的妻子一样过问他的人际交往情况,不会翻看他的手机,不会去纠缠各种节日,甚至会主动帮他清除电脑的浏览记录。

      相应的,他也从来不会问我为什么钱包上总有另一个陌生女孩的照片,不会问我为什么总是把不穿的蓝白校服洗了一次又一次。

      记得四十来岁的时候吧,他喝醉了,也大概像现在一般胡言乱语得很。他抓着我的手问我,可不可以重来,可不可以重来。

      那天他刚出席完一个朋友的葬礼,我没有去,我尊重他。我大概能猜到那个朋友是谁。那么,姑且叫那个朋友作K吧。

      我一边用湿毛巾给他擦脸,一边也对他说,算了,算了,我们就都算了好不好。下辈子再去勇敢。

      他嘟嘟嚷嚷,像个小孩子一样,说不要,不要。

      但第二天醒来,他恢复正常,西装领带地去上班,好像把什么都忘掉了。

      对啊,什么都得忘掉,才好。

      老头又语速飞快地叨叨着,我听得最清楚的一句,居然诽怨我们两个的话。

      他说,我们两个都懦弱又胆小,把妥协当作圆滑,把桎梏当作温床,把不快乐当作幸福。

      的确,我们都曾遇到最好的东西。但我们都习惯了妥协,习惯了任由他人把自己关进笼子里,习惯了不快乐,才会把这一切当作是幸福。

      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到底是让我开悟了一点。

      最后,他认真地擦了擦嘴,问我,能不能帮他找到K的儿子,来看看他,就今晚。

      我莞尔,说好。

      他拍着手,像小孩子一样,说,“我就知道你什么都知道,你太聪明了。”

      又鬼机灵地昂起头说,“我也不笨,我也知道你所不想让我知道的。”

      我说,你错了。

      我确实有想过瞒你,但后来我知道什么都瞒不过时间。

      我笑了笑,说,我还以为我们凑合这么多年都有心灵感应了,大家都心知肚明。

      他的表情有点意料之外,却又意料之中地问我,“那个女孩子,是吗?”

      他没有指向,宾语只是一个女孩子。

      我大可以趁他病得糊涂,拿我远房亲戚的姐姐,或者久未联系的旧同学来搪塞他。但那天我心中隐隐就有了一点预感。这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问我。而且既然要全盘摊牌了,那我也无所谓了。

      他没等我回答,就又自顾自地说,像我和K一样吗。

      我气他没礼貌,总爱打断我的话,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说,明知故问。

      他又笑起来了,吭哧吭哧的,这么多年,没见他这么开心几次。

      一次是女儿结婚,一次是现在。

      他说,其实我们很适合做朋友。

      我点头。

      “就是那种,如果K欺负我了,我就来找你喝酒;那女孩要让你难过了,兄弟我的肩膀让你靠!”

      我笑他一大把年纪还像年轻时候那样说着非主流的土话,收拾着饭盒,让他不要再说无厘头没可能的事情了。

      而且他说错了。

      第一,我作为完美女性,不喝酒。

      第二,那个女孩子从不会让我难过。一直以来,反倒是我让她难过。

      那天晚上,我在电话薄上轻而易举地就找到了K家的电话号码——第一页第一行,太显眼了,老头。

      ——只是不知道别人有没有换电话。

      电话通了,对面是一个年轻的声音。我略微说明了来意,他就应承了。——是K的儿子。

      “爸爸以前总说,不能换电话号码,所以就一直用着咯。”年轻人挠着头笑“没想到真派上了大用场!叔叔在爸爸生前生后都很照顾我们,我去看看他,是应该的。”

      老头子对站在自己面前的年轻人左看看右望望,最后还动手去碰他的脸。

      他喃喃地说,真像,真像啊。

      年轻人原谅了他的不得体,说当然了,我可是我爸的进化版2.0呢。

      我觉得自己不应该在这里,打了车回家,有K的儿子陪他,就很够了。

      第二天我来看他的时候,他很安详地睡着了,没有再醒来。

      我最后一次握了握他的手,说,我向你们两口子拜个早年啦,不久我就来看你们。

      我开始认命了,我开始相信冥冥中一切早已注定。

      老头和我的谈话,要是提早三十多年说,提早到一切仍未成定局的时候说,或许我们都不会有遗憾,我们都会勇敢很多。但我们没有,因为如他所言,我们都自私懦弱,又害怕。

      我们年轻的时候自认老成不去反抗,到老年反而才自我反省为何不留有棱角。

      钱包一角,那个女孩子仍然笑靥如花,这么多年了,无论风雨,她还是那般温柔又美好地笑着。我也希望在地球某个地方的她也如是,永远美好,永远无忧。

      或许按照美好的情节安排,我和她会在某个朦胧的早晨,或者昏沉的黄昏再次相遇,但是没有。

      我曾作过努力,我去向一些朋友鬼鬼祟祟地探听她的消息,每每都只得到:“啊,她在英国”、“好像现在在澳洲”、“没记错的话应该又去了俄罗斯”一类的地标性回答。

      然后当他们一本正经进一步的问我:“要不要给你她的电话你去问问?”我却忙不迭摆摆手说,啊,我只是问问罢了。

      其实,孟美岐,你做的算哪门子的努力。

      你好自私,终其一生,你都只为图自己的心安理得。

      老头走之后,我常常回味我们在那个斜阳温和的傍晚的谈话,我看了很多书,也还像平常那样出去散步。

      紫宁问我,你不难过么。

      我想了很久,从内心深处拼命想挖出那种名为难过的情绪,可没有。我只能找到“惋惜”,像是好友过世的那种“惋惜”,不是失去爱人的“难过”。

      紫宁似懂非懂笑着,搭上了我的手,说美岐啊,都到这个年龄了,该是好好想想了。

      “宣仪前几天问我有没有你的消息,说想见你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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