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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团圆 ...

  •   我生长在废墟之中。
      丧尸过境,黑泥吞没了他应有的家园,只得落魄为一条流浪狗。一席黑幕,黑蚁们挥舞着刀锋,袭卷整片大地。嫩绿的、鲜红的血被抽走,有的飞溅到地上,再让一排排捻子轧过去。
      男人、女人、他们穿的各色服装,通通被刺刀挑碎。阴霾的恐惧撬开头颅,如同墙上的徽章,歪扭地悬挂在高墙上。灰蒙的面坑坑洼洼,血缓缓流淌出来,一点点渗透进去。昏黄的、惨白的从容器里溢了出来,吵闹地吐着泡。
      他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又是哪群老爷预订的史诗大戏——这就是战争,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看不到,仅听到见铡刀斩下,祈祷下一个烂在血泊里的,不是自己的脑袋。
      本能催使着他逃亡,如今只能听自己的。发烂的赤脚点在黄沙上,这躯干是那么渺小,渺小到灯光探照不得,渺小到猎狗听不见胡乱的心跳。
      他溜进大城市,成为了众多寄生虫中的一员。腐烂的黑壳,堆在街道两旁,熏得他彻夜难眠,后来才晓得,那是饿死的臭虫。他是安哥拉曼纽人,社会上普遍以安哥拉曼纽之貌为美,对他们来说,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幸运的,安哥拉曼纽可用外表吃饭,暂时欺骗义人扎根于心中的高贵;不幸的,他们卖出去的,不是美貌,而是尊严。
      在极端的年代,这种虚无可能是件累赘,但这是自诩为人的底线。若为了生存而跨过底线,便与禽兽无异了。
      十岁,普罗米修斯从僵房群而来,望着水沟里的自己,身后是一个富豪的高楼。他欺骗了自己,用可笑的谎言掩盖了真相。我是男孩,他不会对我做什么的。于是,娇小的身影迈出了第一步,堕落进深渊。
      那富豪是老手了,专挑年轻的安哥拉曼纽,不论男女。面对金碧辉煌的高山,没有谁不为之动容,年轻的普罗米修斯亦是如此。铁棍,炼得滚烫的铁棍,直插进他的肉里,好似搅馅儿。鹰爪攥住惨白的脸,从泥里拔出来,再狠狠地戳进去。硕大的钢筋压在身上,传来野兽兴奋的嘶吼声,撕裂了涨红的耳膜。自己就是张单薄的纸,无力抵抗袭来的液压机,任其掰开自己的部位,眼睛干涸了。永恒的地狱,他在模糊里听见男孩的哭喊,嘴里塞满了沙子,声音也被黄土覆盖得,愈加微弱。
      或许,他应该戳烂富豪的双眼,可总有什么枷锁禁锢着,无法前行。
      本以为堕落,终有人伸出了双手,来的不算太迟。
      “你叫什么名字?”
      “他们都叫我猫咪。”
      男人眼中流露出了怜悯,普罗米修斯第一次看到那样的眼神。
      “你随我来。”
      男人把他从泥潭里脱出来,远离不安的洪流。再不用忍受鞭子的抽打,再不用跪倒在他们脚下了。为他点亮第一束光的,是阿瑞斯军团初代团长,涐匊斯。
      “以后,你就叫普罗米修斯。”
      普罗米修斯,幼时有过耳闻,是希望的名字。他不再是一副懦弱的样子,借助天生的基因,普罗米修斯要比常人健壮许多。他固然不会为非作歹,好不容易攥住光,绝不能轻易放弃了。涐匊斯去世后,普罗米修斯依旧为军团干活,丝毫没有发觉周围的变化。人们给他注射了亚巴顿基因,拿起一把镰刀,继续追随着这束光。
      可惜,普罗米修斯并不知道,太阳早已坠落。光不过是心中的一抹,四周正直黑夜了。

      “前面是阿瑞斯军团总部,记住计划了吗?”
      凌晨,月亮被稀释殆尽,浅埋在薄云里。新日初升,霞光万丈,天际泛着彩。微风拂过,一股青泥之息钻入鼻孔。黝黑的轿车在莽莽大道上疾驰,喀戎把头吊在窗外,嘴里的烟疯狂向后拽,黄沙见缝插针,一卷卷地刮进他的嘴里。
      “你们在说啥?”
      大包小包的夹缝里,钻出一个小小的脑袋,接着蹦出眼睛、鼻子和嘴巴。她像只兴奋的哈士奇,爬到华尔兹的脸上。
      “沙利尔?!你怎么过来的?”
      “走楼梯呀——”
      “不行,这太危险了。沙利尔,你不能……”
      “哎哎,人都在这儿了,让她也去吧。”
      喀戎把头缩了回来,捏掉手里的烟头。
      “小鬼,带你去可以,但不准下车。要我们回来时没着见你,以后就睡仓库吧。”
      “啊~没劲!”
      沙利尔瘫在后座,像化掉的奶油,趴在硬邦邦的板子上。可爱的小精灵还没意识到,迎来的有多严重。或许她真不该跟来。
      “话说回来,喀戎,计划是……”
      “吼?那种东西……硬上就行了。”

      军营,空中飘着几片黑,晃悠地低吟。它们先是凝聚,再分散四周,所到之处,皆成枯朽。仔细望去,是类似于蚊子的吸血虫。
      “哟...什么玩意儿?”
      放哨士兵的脖子被叮了一下,浮起一小块红肿。手直接乎上去,却空无一物。
      “这是...蚊子?”
      “蚊子?这个时候还冻着呢,长东...”
      说着,另一士兵的额头也肿起一块。没等反应,眼前像被闷上一棍,黑幕落在眼前,瘫倒在地。
      不止是他们,每一个士兵都成为了蚊群的猎物。一个个放倒声,一片片涨红的胞。黑线隐约在脖间,一根细针缩进皮肉里,缓缓下凹。没过几时,整个军营都陷入沉睡中了。
      藤蔓撕碎枷锁,将普罗米修斯挽在怀里。华尔兹的眼神被锁住了,发紫爆筋的躯体,散乱的头发。他轻轻握住普罗米修斯的手,死寂的冰冷刺痛了他的心。
      “你…你怎么进来的?快…来人!”
      所有人一拥而上,只听骨节错位的声音,统统被藤蔓反拧在夹缝里。那脖子像是白面,越拉越细,皮已经抻成薄片了。
      “他们睡得正香呢,斯芬克斯团长。”
      铁门大开,一框的光里隐着黑影,越来越近。脚步敲击着晚钟,静得可怕,只听得见藤蔓的蠕动。

      “为什么…这和你没关系吧……”
      斯芬克斯慌了神,仿佛见着黑白无常似的,豆大的汗珠在额头上颤抖,脸上的肌肉逐渐萎缩起来。他再不顾及以往的官架子,捏住自己的心脏,千万不让它跳出来。
      “没关系。不过,他是我的病人,抢走生意,令我很困扰的。”
      “您带走!我们绝不多话!”
      黑线聚成一排幕布,罩在喀戎脸上,愈加逼近。斯芬克斯退到角落里,后背黏在灰墙上,动弹不得。多么狼狈,不知他在收第一份钱时,是否想到了这些。
      “华尔兹,还不快走!再晚那家伙就没命了!”
      喀戎一喊,惊醒了幻想的华尔兹。他什么都不顾,又撞碎一面墙,飞向车边去。
      沙砾飞扬,熏得眼球泛起血丝。死神溜着眼神,环顾垂死边上的贱命。
      “好玩吗?当贵族的狗。”
      “不好玩!不好玩!我们是国家的兵!哪能为私人服务呢!”
      “哦。”
      说话间,喀戎不知从何处扔出一把,大大小小的纸张漫天纷飞。阳光透过窟窿,投射进衰败的瓦砾中,金色的数字与头像,反射出骇人的光。那是钱雨,自他坐上这个位置时,雨就开始下了,瓢泼、雷鸣,河边的生命不得过活。
      “我倒觉得,你挺滋润。”
      声音从这个世界消失,一瞬间。喀戎掏出一把手柄,黑压压的蚊群赶来,乌泱泱地挤进黑洞里。他扣下按钮,颜色一层层挥洒入尘土,唯剩下空荡荡的线条,作无声地哀鸣。
      灰红杂乱交错,硕大的骷髅升腾而起,连串黝黑的浓烟。
      可悲的神话不复存在了,终是作罢,化为永恒的历史,铭刻在白与黑的柱子上。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正义,伪善者与小人可能张扬一时,还是会被洪流碾成碎屑。毕竟,他们本是在地下过活的。而地上与天间,是留给至善者的救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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