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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华尔兹正传——暗访 ...

  •   【注:中间还有很多日常,因为生产力低下,放到以后写吧】
      净是欢乐,或许普罗米修斯已忘记了自己的目的,他当然想这么做。不仅是华尔兹,沙利尔也一本正经地教他写作,连喀戎都能谈得来。可时间不并不理会这些,离开的日子到了,普罗米修斯终要告别这家诊所,回到曾经的“家”。
      “哎,华尔兹,”
      夜里,大卯星在魂梦中喧闹着,挑动起普罗米修斯的心弦。他唤一声华尔兹,想解开深处的死结。
      “嗯,我在。睡不着吗?”
      “算是吧…”
      喀戎还算可以,把双人床变成了两站单人床,总不能让俩大男人睡一块儿。
      谁也看不到彼此,单单望着窗外,十字刺破昏黑的闪。
      “华尔兹,你觉得…亲人算啥?”
      “亲人…与你一同过活,多宽容你的人吧。”
      “是么…”
      “怎么突然问这个?”
      华尔兹从被窝里钻了出来,幽深的眼瞳里透着星光,银纱勾丝,牵连在那白纸般的肌肤上,通通揽进普罗米修斯的眼里。
      “嘛…我不军团的嘛…对我来说,军团就是我的家。”
      “那…军团里的人,就像你的亲人?”
      “算是吧…”
      新星的光转瞬即逝,引得整片银河都黯淡下来。时光随着黑暗,滞留在字里行间中。
      “啊,抱歉,我的意思…”
      流星划过枯槁,萦绕四周,焦急一番,试图点亮黑洞洞的新星。
      “不用道歉,你没说什么坏话。”
      “可是我…”
      “没事儿,睡觉吧,我有点困了。”
      普罗米修斯没有留恋,把头埋在了黑洞里。华尔兹与空气融化了,又被冷意凝固在半空中。
      “睡吧孩儿,他说没事,你也别多操心。”
      “嗯…”
      蔷薇悄悄冒了出来,触动着华尔兹呆住的心。
      他也入了梦想,一切一切都在沉默的陪伴里,陷进浮空了。
      孤寂的黑暗,留在原地里。

      华尔兹醒来,天边正泛着鱼肚白。华尔兹急忙向旁边看去——打理整齐的床铺,他没套上几件衣服,就冲了出去。厕所、走廊、杂物间,每个地方都翻遍了,仍不见普罗米修斯的影子。他闯进喀戎的卧室,喀戎早穿着好服装,倚靠窗边,遥望着什么。
      “先生!普罗米修斯他…”
      “我知道,凌晨走的。”
      他叼着烟,天不算亮,微红的火光在暗淡里,有些显眼。”
      “您为什么没拦着他?”
      “为什么要拦?病人有离开医院的权利,况且,是个有钱的病人。”
      面对华尔兹的焦急,喀戎没有安慰,语气里更多的是平静。
      ”把衣服穿好,跟我出去一趟。”
      “干什么?”
      喀戎掐灭烟头,走进华尔兹,打量着他一身糟糕的打扮,不时发出“啧啧”的声音。
      “只穿着内裤去见普罗米修斯,他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吧?”
      喀戎拍了拍华尔兹的肩膀,就起准备了。而华尔兹,当然是满脸喜悦,刚刚跌落谷底,便在鼓起勇气攀爬上去。
      等着我,普罗米修斯。
      不要,不要抛下我,一个人。

      “说说他近期的情况。”
      军营,斯芬克斯领着普罗米修斯来到办公室。四周出奇的寂静,人们不敢露在天空之下。
      “有意识的亚巴顿,与普通人的认知无差,只是情感上有些错误,应是后天造成的。基因没有改变安哥拉曼纽的外表特征,但在基础上有些激化。他的体表过于女性化了,即使是经过培训的安哥拉曼纽,也不会有这种情况。我们的猜测是正确的。”
      “哦,很好。你观察得很到位,过几天给我份纸面报告。”
      斯芬克斯掏出一包茶叶,外表裹着花花绿绿的点缀。沏了两杯,放到普罗米修斯身前,深红的液面,升腾着奢华的香气。普罗米修斯没喝过,也不打算喝。
      “康诺特家族的大小姐,也就是奈亚拉托提普·奥楚·费德里希先生的千金,梅芙。她的腿断了。”
      斯芬克斯突然插进一段毫无关系的话题,似乎把刚才的事抛之脑后了。
      “为什么说这个?”
      普罗米修斯没有在意。
      “你不知道吗?”
      “人都没听说过。”
      他沉默片刻,茶已下半,普罗米修斯那杯已经凉了。
      “那好,你跟我来。”
      斯芬克斯将普罗米修斯带了出去。昏黑的走廊,一点点暗淡下去,越走越是狭窄。在远方汇聚成一个终末的点,身后是一道光,快要迷失到深处。
      “第二代基因下来了,现在给你注射。”
      “这么快?”

      普罗米修斯与华尔兹是相同的,同样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且都来源于外界。这是军团为他提供的利器。因此,他必须为军团挥刀,为军团卖命。
      “躺上去。”
      封闭的黑箱,角落里散落着尸斑,空气里净是干枯的味道。一个、两个,一群白大褂将普罗米修斯笼到床上,堵塞成一面厚障壁。在军团,他从没见过这么多医生,也用不到。这样的人数,像是去宰割一头猛兽,洗劫一条陋巷。
      斯芬克斯给他上了铐子,四肢上,腰腹上,脖颈上。刀光在大灯里闪,针管塞满了绿色的溶液,针头的水滴随着针发颤。妖姬低吟,歌谣在不见天日的昏蒙里游荡。
      砍刀砍向木桩,无数次,一条条撑裂的伤疤。刽子手用无形的罩子,把受刑者的眼睛蒙得死死的,二十多年没摘下去。手气刀落,银灰的死神向脖颈啃了过去,挑起一片,从身上抽了出来,再咬拦一片。筋骨、血肉、毛皮,通通糊成一团酱泥,捣碎在死寂中。
      他拼命地怒吼,他们无声地按压、注射。全身逐渐肿红,肌肉涨满外皮。一股劲儿从大脑跃起,拢过肺部,中止于脚尖。恶魔扒开他的嘴,嘴角裂出血来,依旧向外扒着。牙齿,鲨鱼的獠牙窜了出来,牙床挤得蹦起一根根弦。脑袋上长出了粗壮的牛角,黑得恐怖,连带整片脑皮,快要脱落下来。整体看去,他本就高大,又增长了一倍之多,浑如迷宫的神牛。黑红如肉泥般的躯干挣扎着,在懦弱者的喘息里。或许他本不该死的,若能同他们一起喘息,一起懦弱。
      “为什么!!!!”
      “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她自找的!!我不可能做她的鸭子!”
      “那就得死!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比他们的鸭子好到哪儿去吗?!惹一个也就算了,你一出去他妈坏了多少事!梅芙的腿被你打折了,杰森的胳膊被你撅断了,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他们你惹得起吗?你惹得起我惹不起!现在,只要你一条命,保我们一群人!”
      斯芬克斯抓起普罗米修斯的头发,黑铁割进肉里。他瞪大双眼,布满血丝,眼球快要蹦出来。床体发出“吱呀”惨叫。
      “必须这么做,普罗米修斯。我们和你不一样,养家糊口,可不单单是自己的命。我得活着,不然我的子女都得死!反正…反正你也活不长了,原来给你注射的基因,就是不稳定的。别折腾了,好让我们省些劲儿。”
      野兽在怒号,乱箭刺进皮肉,枪弹攥紧血管。他自始至终,都在对任何黑暗,进行不计后果的反抗。如今,生命经不起折腾了,手脚从炽热转凉,闹不起大的动静了。
      不明不白,普罗米修斯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死,为什么要因惩罚了几个坏人而死,为什么要死在视为亲人的手里。
      回忆起来,却也是没什么留恋。唯有瞬息的彩色,普罗米修斯确实享受那段时光,喜欢自己真正的家人。即使两眼空洞,也能浮现出,那张纤妍的、春风一般的微笑。
      搞什么,不能就这么死掉啊……
      “拉住我!”
      心脏快要倒地不起,一声呼唤,惊起了他的脑神经。
      蔷薇是带来希望的。藤蔓冲塞天空,挤垮了门窗,他们被卷入绿色的黑洞,成为营养。
      血红的花喷薄而出,萦绕在普罗米修斯的身边。他搂住所爱之人的身躯,冲进蔚蓝的天空。
      “说好的,一直都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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