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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Chapter 14 ...

  •   1
      凌晨四点半,我破天荒地在这个时间点醒来,胸口闷得慌,几度试图再次入睡却不能,到五点钟,天色还不见一点亮光,我下了床去客厅查看一直闪烁“有未接电话”提示灯的手机,见是陌生的号码,就随手放下了。
      上了洗手间后实在无所事事,就打开了电脑登陆□□,一串在寂静中显得格外刺耳的信息提示音好像野兽惨叫声般从音响里迸射出来,担心身后睡觉的鹿鸣被吵醒的我慌忙用快捷键按出弹窗,是绮羽的头像,我正奇怪她能在这种时间点上找我有什么事儿?却只见一行小字。

      郑菲死了。

      “天啦。”我下意识地轻呼一声“天啦”后捂住嘴,电脑屏幕上诡异的句子和布满荧荧蓝光的房间使得眼下的一切,在我并不完全清醒的大脑里显得非常超现实。是梦,我立刻如此判断。
      我捂着嘴,屏住了呼吸,体温骤降。

      不是梦,不在梦里。我确认了这一点后,骂起了脏话,这个绮羽脑子有病吧!闲的没事咒别人去死,就算我家郑菲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儿也不应该嘴巴这么毒啊!但是没骂几句,我就开始狂哭,因为我好怕,因为我找不到什么理由说服自己,绮羽为什么要在这个时间特地留言给我骗我。
      鹿鸣被我吵醒,他坐起来困惑又恍惚地看着我。

      “郑菲死了。”我往他怀里钻,嘴里不断重复,“郑菲死了。”
      原本还一副如在梦中模样的他被我吓到了,紧张地搂着我问:“谁?谁死了?别瞎说,谁乱开玩笑?你别哭啊,你先搞清楚啊,真的假的?”
      我口齿不清地跟他说明发生了什么,边哆嗦地按下手机上的陌生电话打过去,里面传来汤圆的声音,他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只顾嚎啕。

      死了,郑菲真的死了。

      我和他隔着电话从始至终一句话也没能对上,只是哭。

      2
      是心肌炎,因为感冒引起而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导致的……也就是说,不是会要人命的病,在郑菲送去医院经过抢救失败后,医生非常遗憾地说:“如果早一点送……”

      整个事件的过程和细节,是绮羽一点点慢慢给我补充的,实际上和她对话的是鹿鸣,然后由他转告我,因为得知了郑菲去世的消息后,我一直呆在床上哭,好像眼泪怎么也流不尽地哭,从一开始的嚎哭变成无声的哭。

      早在一个礼拜前,郑菲就开始感到身体有恙,因为舍不得钱,一方面也不是很在意,就没有去医院检查。
      在她离世的当日上午,在公司上班期间昏倒了一次,被同事掐人中才醒过来,她表示“最近都感到不舒服,但躺一躺就好了”。到下午六点左右,她又昏了过去,同事们把她扶到一楼大厅的沙发上躺着,叫她打电话给汤圆来接她。
      直到晚上八点,结束了和队友的网络战争的他才姗姗来迟,这期间,她一个人躺在冷冷清清的大厅里,吐过了两次,心跳已经非常虚弱。
      汤圆以为她和平时一样只是“不舒服,躺一躺”就好了,便坐在她身边眼睁睁看郑菲的心跳渐息,直到她最后只有吸气没有吐息了,他才拨打了急救车电话。

      郑菲一句遗言都没能留下。

      无数个夜我都在瞪着眼想,如果她还能说话,会说什么?会不会说——我不想死!——
      我们都不想你死!可是你死了!什么叫如果早、一、点?死了就是死了。你被你的爱情杀死了,如果不是久劳成疾——如果没有堕胎——如果他在乎你没有耽误最宝贵的抢救时间——
      你被你最爱的男人杀死了!

      “他是凶手!他是凶手!”我像个疯子一样在鹿鸣怀里因为愤怒而浑身颤抖,不断哭着控诉,好像我一直一直说下去,就能把那个男人送见监狱。

      他不爱她,即使是一点点好似从牙缝里抠出来残渣般的爱,我都不确定他给过她。

      郑菲的父母到了医院后因为承受不住事实的打击就一头栽倒在停尸间前不省人事,这时候是她去世的第二夜,她的朋友绮羽和并不跟她太熟的同事们都在为她守夜,可是汤圆却不见了踪影。
      他在网吧,登陆了郑菲的□□,把她的签名“亲爱的,别把我弄丢了”改成了“此号永远纪念我最爱的她。我真不能接受这一切。这一定是个噩梦。”
      接着又登陆了她许久都不曾更新的博客,连续发表了三篇情深意重的日志,好像身在地狱的诗人般回忆过往甜蜜,向上帝祈祷时光倒流,还他爱人。他说:亲爱的宝贝,如果你此刻在天上看着我,和我说说话吧,耳语就好,我能听到。

      ——我也希望郑菲对他耳语,告诉他——她不想死!

      在所有人都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产生了自己似乎还能再见到郑菲再和她说话的错觉中时,他却一马当先、无比痛快地承认“自己最亲爱的人已死亡”的事实。
      在我们每一个人都急着抓住郑菲还留在世上的任何一个字任何一点痕迹时,他却宁可放弃为老婆守夜也要登陆死者的□□将她最后一句话给抹掉,换上自己的悲恋宣言。

      因为好几天没有进食,只被鹿鸣强行喂了一些粥的我,被汤圆的行径恶心得吐了一地黄水,弄脏了一点点床单,但是我完全不介意地卷起被子裹着自己,继续又哭又呕。

      我在电话里冲林森发问:“他凭什么?他有什么资格?郑菲同意他改她的签名吗?他真的拿她的一切都当他的东西吗?”
      林森接到我久违的电话时,第一声的“哟”起了很高的调子,说到“贝贝呀”时听到我的呼吸声不对就降了声调,紧张地问:“怎么了?”
      他万万想不到我是来通知他郑菲的噩耗,震惊得半天说不上话来,“葬礼什么时候?”他问我,“要去吗?我过来陪你。”

      不去。我没有勇气。郑菲死了,我不承认,我没见到她死了,如果去了她的葬礼,那一切就尘埃落定,我承受不了。

      最后郑菲的家人为她在长沙的火葬场殡仪馆里举行了简单的葬礼,绮羽打开手机的免提给我听现场音响里播放的音乐,是我请她挑选的郑菲最爱挂在嘴边的歌。
      手机听筒里传来劣质的音效:“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在空旷的空间里来回游荡撞出回响,恍恍惚惚地,这洪亮的女声好像是郑菲在唱歌,她眯着眼,张大了嘴,醉醺醺地扯着嗓门对麦克风吼着:“红尘啊滚滚痴痴啊情深/聚散终有时/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我捏着手机倒在床上,眼泪顺着脸颊不断灌进耳朵里,我想起她还没和汤圆在一起,而是暗恋着她的水煮肉片大帅哥的时候,她坐在明亮的麦当劳里,嘴巴里鼓鼓囊囊地塞满了汉堡鸡翅,呱唧呱唧地喝了几大口可乐后打了个饱嗝,用她那张饱满鲜嫩的少女脸蛋对我挤出一个傻兮兮的笑脸说:“等我变成中年妇女了,这个世界就毁灭吧!”

      可是世界还没到末日,你也还没成为中年妇女,这算是如你的愿了吗?永远都不会老了,“你是白痴吗?”我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幻想着再见面那一天,你用依旧年轻的脸指着我哈哈笑。

      有朝一日天上见时,你会怨我吗?最后一次对话,我朝你生气,对不起,我好后悔,我一点也不讨厌你,我应该说许多许多次喜欢你的,你知道我喜欢你吗?我真应该打汤圆一顿的,就当着你的面,狠狠揍他。我好后悔自己对你心软,真不该对你温柔的,即使被你恨也好,我应该用尽一切手段让你和他分手的,你没了爱会怎样,我管不了多么多了,只要你能活下去——

      “对不起,对不起……”我看着雪白的墙面,好像一望无垠的白色戈壁,你站在远方冲我摇摇头又耸耸肩,然后摊开双手像往常一样露出“那就这样了”的无所谓笑容——
      在公司里被小人算计、在网吧里被人偷走了手机、在小吃摊上被人找了□□、在聚会上被朋友开了过分的玩笑——“那就这样了。”郑菲从不放在心上,只是这么轻巧地说一句,仿佛她就这么去死了也不过是“那就这样了”的轻松告别。
      她从不在乎自己,留下我们这些在乎的人不知所措。

      3
      郑菲没了以后,我就没再下过床,每天哭,要么发呆,严重失眠,偶尔睡着了又哭醒,鹿鸣的睡眠也因此变得很浅,他抱着我,听我说我心口疼,每吸一口气都刺痛难忍,有几次他听得太害怕,不顾我的反对打了医院急救电话,送过去以后查出我有心脏早搏,没别的事,就这么折腾了好几回,急救车一百二一趟,还有照片子、测了心跳和血液化验等等开销,就没了两千多。
      鹿鸣一点怨言也没有,我瘦了,他也瘦了,他很怕我会死。

      每天看他打着呵欠,青着一双眼出门去工作,中午和晚上还特地买好盒饭带回来,我想到自己既不给他做饭也不再洗衣做家务,每天躺床上被他伺候着就觉得特对不起他,越愧疚越焦躁,故意找茬和他吵架,“你一定厌烦我了吧!你最好和我分手,去找一个你不会烦的姑娘,有那么多人喜欢你,个个都比我强,你快去找她们!”——我想要自己变得很惨,想被他抛弃——因为郑菲死了,我为什么还可以继续心安理得地幸福?
      面对我的无理取闹,鹿鸣贴墙站着,像只被主人迁怒的大狗,眼泛泪光地看我。

      他越是不顶嘴和我对骂,我就越心里不是滋味,觉得自己不是人,便骂得更凶更难听,他有时候会扛不住真的哭出来,过来抱我说:“老婆你不要再说这种话了好不好?你不要叫我去找别人好不好?我好害怕。”
      然后我就垮了,咬他的肩膀,吸着鼻涕点头,可是下一次又周而复始。

      他才十九岁,他说我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恋爱,而我却这样变态地折磨他,似在故意考验他对我的感情还能经受多少时日的消磨——从无奈到厌烦——几乎是可以预见的,而林森的出现,及时阻止了这一切的演变。

      这一天鹿鸣不在家里,我邋里邋遢地披着头发,穿一身运动服坐在床沿,用被子把自己包起来在看电脑里的电影视频,但其实我完全心不在焉,以至于电话铃声响了许久后我才反应过来,动作迟钝地去接听,林森说:“我在你家楼下。”

      差一点打开窗户跳下去的我,身体一个激灵后才清醒过来,胡乱穿了件鹿鸣的外套,抓起钱包就飞奔下楼,第一次感到阶梯好多啊,这么多层,无穷无尽的好像直入深渊的铁轨。

      看见他了,焦糖色的毛茸茸头发,穿着Burberry的黑色军装风格长风衣,依旧是那副凡事游刃有余的表情,抬眼见到我时,扔掉了手里夹着的ESSE香烟,上翘的嘴角拉出了更加雀跃的弧线,“贝贝!”他响亮地叫了我一声,然后张开双手。
      我扑过去,把自己整个团进熟悉的海洋气息里。

      原来我这么渴望见到他,让他用那张即使天塌下也会笑嘻嘻的脸告诉我,一切都没变。

      4
      林森和我妈打听的我在上海的住处,他还跟我妈要了我北京那屋的钥匙,进去拿走了我的各种证件和几件衣服后,就径直过来找我,拉着我上了飞去东京的飞机。

      林森说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三个多小时后,我还没回过神来就已经住进了池袋的酒店,他嫌弃我身上一股子发霉的气味,赶着我去洗漱完了换上一身干净衣服。
      我站在人来人往的街角,听周围人用日语小声交谈着从我身边路过。
      “想去哪儿?都听你的。”林森过来拉我的手,笑眯眯地歪着头说,“我对这儿可不熟。”

      他说要带我转换心情,我便一路埋头让他牵着走,脑子里乱糟糟的,嘴上前言不搭后语地跟他说尽了来上海之后的生活——甚至一些菜市场见闻——就是避而不谈郑菲的事,因为见到林森,我可以假装其实什么也没发生。
      我还是那个身在北京的土著妞儿,每天跟他在一起插科打诨混日子,可是现在,他站在我身边,听着日本交通灯发出的提示音,让我感到时空交错的违和感。

      我是凌佩,我为了上大学来这里,林森,为什么也在这里?我怔怔地看他。

      “这位小妹妹,你还没睡醒吗?”他嘴角一斜,挑起眉毛看我,“你已经被怪叔叔拐卖了。”
      啊,他是林森,现在的林森,不是以前穿着校服和我在马路上捧着塑料碗吃麻辣烫的那个林森。我清醒过来,想起鹿鸣,便伸手要他给我手机,我自己的遗落在家了。

      “喂喂!”鹿鸣的声音明显很着急。
      我心虚地一顿后才说:“是我。”
      “老婆!你在哪里?为什么是小森哥的电话?”
      “我……现在人在东京。”
      对面一阵沉默,呼吸声很重。
      “和小森在一起。”
      随着我话音落下,对面挂了机,我再打过去,也没接。

      林森不顾我满脸焦虑,夺走了手机,一手揽住我的腰就大步带我过了马路,“暂时都忘了吧。”他盯着前方轻声说。

      5
      我们吃了拉面,还吃了牛肉盖饭,我常常会突然走神,双目放空地举着筷子一动不动,这时候林森就会拿手掌在我眼前很贱地晃一晃,或是拿起勺子铲一勺滚烫的食物递到我嘴边,惊得我一颤,别过脸就见到他的坏笑。

      他拉着形如丧尸般慢腾腾的我满大街瞎转,动不动就指着这里那里的海报上的日文叫我翻译给他听,我不记得第一天我们俩走了多长的路,回到酒店后我就累得瘫倒在床上,久违地睡得很沉,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林森嚷嚷着叫我带他去参观109大楼,说是要看辣妹,结果变成满大街女生偷瞄身高在日本街头异常鹤立鸡群的他,更有质量相当高的美女上前来搭讪,听到鹿鸣讲英语后才悻悻然离去,他还要跟我分析说人家卸了妆最多五十分,“哪像我们家贝贝啊,素面朝天都美得跟花仙子似的。”
      “你就损我吧!”我用手戳他肋骨,才想起来自己不化妆不出门的脸如今已经裸了不知多少天了,这会儿看着满大街精致妆容的女人们,登时脸上烧起来,便拉着他去街边的药妆店狂扫了一堆化妆品。
      随即进了一家意大利高档餐厅,跑到里面的洗手间去紧急化了个妆。抬眼照镜子时我吓了一跳,很久没见过自己了,竟然变得如此形销骨立,面色苍白得像是有无数盏冷光灯打在脸上。

      等我把自己收拾妥当走出来,服务员见我一愣,好像刚才不曾见过有我这位客人在店里似的。林森见了更是作势要鼓起掌来,“哎哟哎哟”地叹息:“娘娘,小的可算盼到您复活了,这没有您在的日子,奴才真是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说罢就要抹眼泪。
      “哎哎,够了哈,戏过了。”我用手指轻敲桌面。

      他笑,举起手中酒杯冲我淡淡地说:“Cheers,为我们还活着。”
      我愣住,抿了口杯中的红酒,呆了半晌后才放下,沉默地切着盘子里的羊排,烤的很嫩,一刀下去就看见了粉色的横截面,将方方正正一小口放进嘴里后,青草混合着奶香的味道激发了我舌头上的全部味蕾。
      好像很久没注意到食物的味道了。突然间涌起的食欲使得我又接连吃了好几口后才放下刀叉,对林森说:“真的好奇怪……没有了郑菲,可我们仍旧活着。多奇怪,在这世上,有好多人在分分秒秒内死去,但活着的人仍活着,他们要吃饭、要洗澡、要看电影、要睡觉,地球照常在转,世界末日并没有来。”
      “他们死了,再也吃不了玩不上,而我们,除了极尽所能地继续活下去,还能做什么呢?”他切下自己碟子里的一小块抹了黄油的牛肉递进我的嘴里,皱眉微笑,“快活一天是一天,悲伤一天也是一天,或许我们明天就会死,但是多快活一天,就是赚了。”
      “嗯。”我低下头,把餐桌上的沙拉和汤还有点心等全部都吃了,好饱,直到最后一口肉,我叉起来,举向天花板道:“喂,死丫头,这个可好吃了,笨蛋,吃不着了吧,那我吃啰。”
      然后咽下去,又流了眼泪——最后一次了——我告诉自己。

      毕竟我还活着,还要活下去。

      6
      林森说我呆在上海那么浮华的地方却愣是落了一身北京的尘土味儿,他嫌我变土了,我踢他小腿。老娘今时不同往日了,挣的钱是为过日子的,哪像丫一把年纪了还四处骗女人钱全砸在身上,一点长远计划都没有。

      “你做穷小子的大房还不如做爷的小妾呢。”他摸一把我的下巴□□,“人家可舍不得让你受苦。”
      我横眉怒目地维护鹿鸣道:“告儿你,姑奶奶的老公可宝贝我了,成日把人家养在深闺里,别说工作了,就是洗个菜都不让干。”
      “哎哟哟瞧你这点出息,不过是给你管个饱而已,喂的是米又不是黄金。”
      他伸手来捏我的鼻尖,笑嘻嘻拉着我走进表参道的奢侈品店,给我从头到脚买了一身大牌女装叫我换上,我说这么贵我他妈还是留着结婚穿吧,丫狂笑,说你得对你未来老公有信心,然后又带上整个变身贵妇的我去银座吃寿司。

      直到他兴致盎然地要带我去一家珠宝店里买钻戒,我才拉住他问:“你疯了?”
      “不是我的钱。”他耸耸肩,又拍拍我的头,“可劲儿花吧,反正你也不可能刷一套北京一居室出去。”
      我才想起来他说过自己找了一个特别有钱的女朋友,别扭地瞪他:“我不花你女人的钱。”
      “想什么呢?这难道不是我的血汗钱吗?”他伸个懒腰后转转肩膀,扶腰坏笑着说,“体力活呢。”
      “既然难得遇到财力如此雄厚的大小姐,您干脆和她结婚吧,一辈子的花销也算有着落了。”
      “她有老公的,她花的是他的钱,一旦离开,她就什么都没了。”林森脸上浮现了一瞬苦笑,他站在路口看着我,背后有人骑着单车经过,车轮碾压着地面的声音和他说话的语气很像,闷闷的,“我们都是依附别人活着呢。”
      “你完全可以靠自己活着的。”

      “我很怕寂寞的。”他抬手把刘海捋上去,但发丝又纷纷从指缝里落下来,“我曾经想过要跟小高结婚。”
      “看得出来你是真的喜欢她。”我回忆他曾给我看过的手机里小高的照片,女孩梳着高高的马尾,穿着学校的宽松大校服,扬起那张青春无敌的脸对镜头表情高傲地比了个V手势,她身上耀眼夺目的生命力几乎要穿透屏幕。

      我问他:“那你为什么要故意惹上她妈妈,使得她和你分手?”
      “我……没办法跟自己最喜欢的女生在一起,因为时刻都感到不安,说不清楚是害怕有一天会失去,还是感到自己配不上。”林森眼神定定地看我,一字一顿地说,“我就是……没办法。”

      7
      试过了许多次打电话给鹿鸣,他就是不接,我想他一定是气我不告而别,又想他现在可能在没有我的房子里哭。
      昨天,当林森指着路边的香烟自动贩卖机问我要不要时,我就开始想鹿鸣,简直可说想到了“穷凶极恶”的地步,我穿着他的外套闻着上面隐隐的香草气味想,我该回去了,恨不能马上回去,像个饿到极限的死变态一样残暴地吻他。
      林森洗完澡从浴室走出来,边用浴巾擦着头发边在他那张床上坐下,看着他满脑袋的水珠子顺着发尖流到脸上,我才意识到自己跟鹿鸣以外的男人独处一室,瞬间感到尴尬和仿佛偷情般的负罪感,但见他冲我笑,一想到丫是林森,我差点涨红的脸又立即退了烧。

      “今天想去哪儿?”他问我。
      回去之前,我还有最后一个想去的地方。

      然后我们就肩并肩站到了一家车站的便利店前,我告诉他这里是我以前打工的地方,他问我不进去看看吗?我摇摇头。久久不语地凝望这明亮的店内,有个梳着马尾的女店员正在里面整理着货架上被客人弄乱的商品,因为过去也穿过那身制服,所以看久了以后,我好像看见了曾经年少的自己。

      她总是一脸困倦,却在有客人进门时打起精神强颜欢笑,和其他的工读生几乎没有区别,一心只有存钱和考大学两件事。
      晚上回家后,她孤独地坐在12平米的房间里,却仿佛坐在无人的操场上般感到寂寞倾覆,打开电视机看着并不觉得好笑的节目吃吃傻笑。
      那时候的她想不到今后的自己会经历什么样的人生——不知道比考不上心仪的大学更悲伤的事是什么,比因为贪睡赶不上电车而迟到被店长扣工资更悔恨的事是什么,比凌晨下班后在路上被可疑的男人跟踪更恐惧的事是什么——

      “如果我没有回来,或许一切会有不同。”我自言自语,“至少,我不会这么痛苦。”
      林森沉默地用手背轻轻碰了碰我的手背,然后手指抚过我的手心,与我十指交握。他并不看向我,注视着前方轻声说:“你不回来的话,我可能就没机会告诉你了……”
      “什么?”
      “为什么我要叫你贝贝。”

      他问我记得我们第一次的见面吗?我说那都多小的时候了,还是小学时候——“不,还要更早。”——他打断我,他说他读幼儿园的时候很胖,因为动作迟缓所以看起来很蠢,班上的小孩总欺负他。

      有天大家都在小院子里等家长来接,几个男孩儿把他围起来当沙包打,当时刚下过雨,地上全是泥泞,林森被几次打趴下,浑身脏兮兮,直到男孩儿们要离开时,他们恶作剧地脱掉了他的裤子扔得老远后才嘻嘻哈哈地跑了。
      然后有个别班的女孩儿,路过时看了一眼问:“你衣服呢?”说完,她左右看了看,然后跑去捡了回来,把哭得满脸眼泪鼻涕的林森从地上拉起来,使劲儿抖了抖脏衣服上的泥,给他穿了回去。
      她问他是不是被欺负了?哪个班的?要不要报告老师?
      他一直不敢接话,直到她的妈妈从远处走来喊——“佩佩!”——他就使劲用他不太聪明的脑袋记住了这个名字:贝贝。
      即使事后知道她其实叫佩佩,他也不改口,因为他觉得佩佩是大家的,而贝贝是他的。

      “林森……”我听完他说的故事,不知该接什么话,甚至不知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我侧过脸去望他,手上使力捏了捏他的手,他手心里出汗了。“林森。”我又叫一次他的名字,此外也不知道该再说什么。
      他转过脸来看我,讪笑起来:“知道吗?昨天你叫我少抽烟,怕我活不长,但我觉得我一定活得比你长,因为你太好了。”他抱住我,在我耳边说,“冷酷的人活得比较久,因为心跳更有规律。”

      我们就这样好像一座相拥的雕塑般站在路口,抱了好久。

      他用脸颊轻轻磨蹭着我的头发,发出舒服又安心的叹息声说:“再抱一会儿。”又过了一阵后,他说,“我不是个多情的人,我有过许多情人,可我并不多情。不如说我根本就没有感情。我啊,即使墨墨杀了人,郑菲她死了,还有我爸我妈他们现在只管跟我要钱,已经完全放任我一个人在外边是死是活无所谓了,我都……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抱紧他,尽全力让自己的双手收拢,拢紧他,像抱着一条在海上飘摇的小船。

      “就你,我不知道,我没想过万一有一天你怎么着了——”他顿了顿,“我没想过那一天我会有什么感觉,我不去想。”

      “以前,董彬说,说我不需要任何人……”我闭上眼,以近乎咬牙切齿般的力道很用力地说,“不是那么回事儿,不是的。”
      “别说‘如果没有回来’这样的话,别想疏远我,别想甩开我。”

      “我不会。”

      许多事,所有的这一切,是时候了结了。

      8
      林森陪我一起回到上海,鹿鸣拉开门那瞬间见到我时还面有愠色,当他抬眼看到林森时就炸了,摔下一句“原来你还知道回来!”后就耍脾气转身跑去里屋,倒是没摔上门。
      我追上去哄他。
      “我以为你不回来了!”他嘴上嚷着,特别扭地拿后脑勺面对我。
      我双手捧着他已经涨红的脸,使劲把他脑袋瓜子扳过来朝向我,盯着他红了的眼睛一遍遍说:“我不走了,再也不走了。”
      他就要哭,双手分明一直想抬起来抱我,偏要赌气地垂着,一会儿背到身后去,一会儿抓一抓牛仔裤,嘴里一遍遍埋怨我:“我以为你要跟小森哥跑了。”
      “我回来了,我哪儿也不去。”
      “你真回来了?”他的眼珠子总算看向我,干净得像清澈见底的湖面。

      鹿鸣一向很好哄,在这变化多端的社会里,他单纯得像不知人间险恶的小狗,无论是想毒杀他的人或是想虐待他的人,只要随便手里拿点什么就能把他逗过去,而他无论经历过多少次伤害,也始终不可能掌握分辨好人坏人的技能。
      好在因为他长得美,又年轻,社会经验也不足,所以至今总被身边朋友们宠着,没在人际关系上受过太多挫折。
      我爱他的简单,也为此揪心,如果做得到,我想保护他,他要是坐在城堡里问“国民吃不上饭为什么不能吃面包?”的白痴王子,我就是面对汹涌民愤的那最后一道门闩。

      是的,我对他的爱就已经到了这样盲目的地步。

      他会知道吗?知道多少呢?我看着他的眼睛点头,“嗯,我回来了。”
      这时候他绷紧的肢体才彻底决堤般放松,一把将我搂进怀里抱紧,一遍遍叫我“老婆”,倾诉着他这些天的担心和恐惧,他怕我出什么事,也怕我就此一走了之。

      鹿鸣拥抱我的时候,我的视线越过他的肩膀看到林森,他依在门框上静静地又怪怪地看着我,露出了浅笑。阳光从我身后的窗户照进来,漫过我的头顶、鹿鸣的肩膀,犹如从碰翻的杯中流出的金灿灿牛奶,从我们脚底下悄悄缓缓地流泻向林森,将他整个人好像姜饼人般泡进了光芒里去。
      很奇妙地,我好像看到了小时候的他,小小的脑袋,四肢细长,在金色光芒里好像一个只能存在于另一个美丽世界里的毛茸茸两脚兽。他站在闹哄哄的人群之外看着我。

      我浑身被他的目光熨得滚烫。

      9
      闷头大睡了一觉,我走出卧室看见林森和鹿鸣坐在桌边正吃油条配豆浆的早餐,他们转过脸来看我,同时冲我扬起手上的筷子挥了挥。
      我楞在原地,并不是因为——本应分属帝都、魔都两地的妖孽在晨曦中同时出现于我的视野,这画面有多科幻和违和——而是因为,迷迷瞪瞪刚睡醒的我,分明看到的是少年时的林森和成年后的林森在向我招手。

      闭上眼再缓慢睁开后,我才看清楚,是穿着无牌灰色大背心的鹿鸣和穿着ck黑色修身背心的林森。把鹿鸣误认成林森的我很有些尴尬,双手拉紧了披在身上的外套走上去用尽量自然的口吻问:“你们不冷吗?”
      “吃起来还挺热的。”鹿鸣拉开旁边的椅子让我坐下,打开桌上的袋子,“你吃油条还是饼?我跟小森哥还买了粥和包子。”
      “你们俩一块儿出去的?”我拿过他的碗来喝了一口豆浆,又推回去。
      鹿鸣点点头,又继续喝粥,嚼他嘴巴里的油条。看他和林森之前的气氛,应该没有产生什么问题——能有什么问题?——我怀疑就算我跟林森真的搞外遇,这傻小孩也察觉不到。
      再看他嘴唇上油乎乎地望向我,好像一只正在用餐的南美洲栗鼠,使我忍不出“噗”笑出声,他歪着头露出疑问的表情,更像了。

      “等到了长沙以后,你见了汤圆,要不要我俩拉住你,别手里没个准头把丫揍成脑瘫了还得赔钱养在医院里?”林森就算喝碗豆浆都优雅得像在喝咖啡,他那天然红润的嘴唇上除了唇膏什么都停留不了。他笑吟吟地看着我,此刻的笑颜已经不似昨天那么古怪。

      林森之所以在这屋里住下,是因为我叫他陪我去长沙看一眼骨灰还寄存在殡仪馆的郑菲,顺道去看一眼汤圆——我不知道我去见他是为什么,但觉得总该见一面——接着……
      “和我回北京发展真的没关系吗?”我问鹿鸣。
      他无所谓地答道:“没关系啊,我在上海也没什么牵挂。”

      等去过长沙后,就直接从当地的机场飞北京,毕竟那里是我的地盘,带着鹿鸣也比较好混,至于未来的事儿,我也基本打算好了。

      10
      到了长沙的殡仪馆楼下,一想到郑菲就躺在这阴凉暗沉的老建筑中的一个格子里,我就腿软走不动,呆坐在一张长椅上等鹿鸣和林森从里面把骨灰坛子抱出来晒太阳。
      他俩在一楼窗口处墨迹了一阵子,好像是在登记身份证和交押金,然后上了楼,过一阵后,林森怀里抱着一个浑圆大肚的纯白骨灰桶出来了。

      我是打定主意不能哭的,还是忍不住,看都不敢看那个骨灰桶,捂着嘴别过脸去看鹿鸣,他眼圈也是红的,他说:“一想到曾经那么大个、有血有肉,能说会笑的郑菲就剩下这么‘一点点’了,受不了。”
      林森把骨灰桶放在烧纸钱的台子上边,掏出打火机来点燃了在大门外小摊上买的一沓子冥币,随后点了根烟放嘴上叼着,默默地注视着火苗越窜越高。
      不远处有个阿姨也在给故人烧纸钱,她那台子上放的骨灰盒显然比郑菲的高级,是方方正正黑漆金边的,她的表情很淡漠,应该是来“探望”过许多次了。除了我们这几个人之外,这小广场上再没其他活人,风从南边过来,刮得火焰和碎屑纷纷扬扬,噼噼啪啪地作响。
      这儿种了很多树,植物的气味混合着燃烧的气味,能使人的心灵逐渐趋于平静,但我还是没能多看“郑菲”几眼,我不能承认她在这世上剩下的全部都在这个陶瓷小桶里。

      可是,到这时候,我终于真的了解到,郑菲死了。并不是不去参加葬礼,就可以欺骗自己“她只是去了联系不到的遥远国度,她依旧在过着吃饭洗澡睡觉的寻常日子”,她死了,死了就是死了,灰飞烟灭,什么也没剩下。

      “装骨灰的玻璃柜屉子上都贴着人名儿和年龄,在一堆七老八十的老爷老太太里头,才二十四岁的郑菲显得特别年轻,哈哈。”林森手指夹着香烟干笑两声,然后朝我挑眉道,“咱俩都比她小,但是她不会再长岁数了。”
      我点点头:“是啊,等咱们天上见的时候,指不定她就得管咱俩叫姨叫叔叔。”
      “哎哟,那小贱人。”林森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像在想象自己用满脸皱纹去面对郑菲那张光洁的脸蛋,很不满地咂咂嘴。
      “也许她现在已经去投胎了也不一定。”
      “不可能!”林森又笑了,冲我眨眨眼,“就她那脾性,肯定老被人插队,这会儿肯定还在队尾上呢。”
      我想了想,从来没什么气场的郑菲总是被人欺负,林森说的话很有可能。

      “丫头,下辈子一定要做一个自私的坏人。”我盯着渐渐熄灭的火焰自言自语和祈祷:各路的仙啊、掌管命运的神啊——郑菲这辈子没吃好穿好玩好也没遇到个好恋人,原本考了个导游证是想环游地球的,结果除了出生地和长沙以外也没去过远方,她舍得花钱养男人却舍不得给自己配副眼镜,结果到死都没能看清楚这个世界——下辈子,求你们,赐她上好皮囊再配一副铁石心肠,或是让她投胎成一只健壮的鸟儿,凭着翅膀就能游历山川林海,使她不再为生活所累,为情爱所苦。

      此时很凑巧地平地起了一阵狂风,由下至上刮得百年老树上的树叶哗哗轰鸣,仿佛有人听见了我的话,在重重点头。

      11
      就像郑菲跟我描述的一样,汤圆家的环境很不好——比我想象中还要更糟糕——他站在长沙市中心最繁华的广场等我们,然后领着我和鹿鸣、林森一路穿过人群,来到了大厦夹缝往里走的一小片居民区,指着周边堆满了生活垃圾的一栋看不出外墙原色的灰黑小楼对我们说:“就是这里。”
      这里的住民们充满警惕地打量着我们这一行外人,他们的穿着打扮和汤圆很相似,男女老少们都穿着有些脏旧脱形的外衣、大裤衩或睡裤,脚下踩着拖鞋,有人拿着一个年代久远的红色铁盆,往家门外泼洗脚水,落在地面上还冒着热气儿,还有人拿着我很小时候才见过的痰盂来到室外洗刷——可能家家户户都有这些习惯——所以导致这栋楼前的地面湿乎乎的,颜色相当暗沉,再加上因为日光投射不进来的关系,从闹市区域走进来后我就觉得有股阴森森的寒气从脚底往小腿上蹿。

      汤圆家是一字型的三间屋,狭而短,最左那间是客厅,住他爸,里面没有开灯,能看到一个人影晃了晃,陷在沙发里不动弹不吱声。中间是厨房浴室厕所三合一,做饭的灶台旁边就是一个淋浴用的莲蓬头,燃气灶和一些厨具是郑菲买的,它们在这样四面暗黄又乌黑的墙面包围下,泛着崭新而诡异的寒光。最右间是汤圆和郑菲睡觉的卧室,里面贴墙放着一张很窄的单人床,想象着她和他都侧身躺在这床上,的确就像郑菲说的“手脚伸不开,睡不好”,也不可能再买张大点的床,因为下了床眼前就是墙面,身子都不太能转开。
      汤圆坐在床沿局促地笑笑,又搓搓手客套地说:“随便坐。”——他话说得心虚,因为这屋里根本没地儿坐——林森和鹿鸣两个高大的男生拥挤在我身后感到哪儿都不对劲,干脆借口要抽烟出去了。

      在床尾贴墙处有张小破桌子,上面放着一台郑菲买的电脑,旁边是她的一副遗像,照片中的她面无表情地瞪着双眼,看起来比她身份证上的脸还要蠢。
      丑死了。我在心里笑她,就这么年纪轻轻地突然死了,真是一件特别挫的事儿,连遗照都是别人给挑的,如果她能抗议,一定会说:“丑死了!就不能ps一下嘛!”

      我和汤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原本我们之间就是天南地北两样人不太可能有话题,如果他不是郑菲的男朋友,我想我这辈子都不可能认识他这一号人。
      他跟出来送我们的时候,我才注意到他脚上的人字拖鞋已经坏了,中间是根断绳,他用脚趾夹着,我突然间感到心酸,原本是带着浓浓恨意来的,保不准自己要抽他几大巴掌,结果看到他瘦了一些,没了郑菲的照顾后,他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全是胡渣,衣服很邋遢,我忍不住想:郑菲啊,你看看你最爱的男人如今这副模样,你真舍得就这么走了?

      我让林森去拦出租车,然后对鹿鸣悄声说:“你拿两百块给他吧。”
      他愣了一下,点了点头就去了,回来问我:“你不恨他了?”
      “恨。恨得不行,但我总不能杀了他,郑菲要看见他现在的样子一定心疼得不行。”我摇摇头,心里许多滋味,似有许多话语堵在喉头好像瞎了眼的万马找不到出口,在我胸腔里横冲直撞,不好受,叹口气,“算了,以后再也见不着面的人。”

      我们上了车后,还能看见汤圆站在阴霾天色下一直挥手再见,他心里也清楚,没了郑菲这座桥梁,大家从此只是天各一方的陌路人。

      我搂紧了身边鹿鸣的手臂,盯着车窗外流转的景色,想着多看两眼,这座城是我的伤心地,今后大约再也不会来了。

      12
      当天傍晚,我和鹿鸣就回到了北京的家,他回想起上次见面咱俩之间还啥也不是,这回再站在这屋里却是同居了大半年的恋人,一时间竟然扭捏起来,羞答答地坐在沙发上手脚不知往哪儿搁。
      我看他那莫名不安的小样儿觉得好笑,好像嫌他怎么还没紧张到吐白沫儿似地抛出一句话来:“明儿就该跟我去见我爸妈了,就是你小子未来的丈人丈母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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