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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在庄园的一天 ...

  •   那天之后我见到了庄园的主人,在六点的餐桌上。

      哥谭的夜晚大概是最充满魅力,也是最神秘的,夜幕降临,没有星空,只有那抹弯月独一无二地高高挂在上面,任黑夜遮挡不住它的存在,城市依旧在无数霓虹灯的照耀中开始了夜晚的狂欢,有罪犯的,有酒徒,有贵族的。

      在哥谭,夜晚并不是结束点,而是一个起点。

      夜晚前老人回来了,昨天没来得及说,他跟我介绍他叫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是我祖父的堂弟,并没有多大的血缘关系的远房亲戚,因为没有人来帮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收拾后事,于是警方联系他,希望能过来主持葬礼,结果来看他答应了。

      但我能肯定,阿尔弗雷德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收留我的年头,葬礼后我和他在警察局办手续时偷听过他和警官的对话,对话是取消让寄养家庭收留我的内容,至于为什么他改变了主意,这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给我带了几件衣物以及一件工作服,穿上去刚刚好,据他说是专门改下尺寸的,因为市面上并没有提供一米三五的孩子的衣服。第一天并没有让我做什么,准备晚餐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着阿尔弗雷德条理不紊地准备着晚餐,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有点用,我帮他端盘子,拿调味料等等的杂碎活。

      然后在坎坷不安之中,静静迎接着庄园主人和他的家族的到来。

      对于我所工作地方的老板身份,在中午醒来对这个庄园进行探险时,我就将范围缩小到到哥谭时刊上富翁榜上的人,而遇到达米安,提姆后,我就很清楚庄园主人的身份了。

      硕大的餐厅,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餐厅中心那一排排挂上暗红帘布的高大落地窗,铺着红色花纹餐桌布的长条餐桌就在落地窗的面前,差不多可以坐十六个人,餐桌上面则是吊着昂贵的水晶吊灯,墙上装饰着艺术家们的油画。

      我站在阿尔弗雷德身边,双手放在腹部,尽量不让自己的驼背习惯显露出来,做起来没那么简单,在这五人的主仆晚餐中,那个背直得最奇怪的一定就是我。

      哥谭,甚至整个美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首位富翁,布鲁斯·韦恩就在我的面前,和他的孩子们正在餐桌上共用晚餐。

      纵使之前我猜出了庄园主人是谁,但站在亿万富翁面前,一个昨天还在贫民窟垂死挣扎的孩子,今天却见到布鲁斯·韦恩在自己面前吃晚餐,而她将在这里工作。

      我想,吓死是几率最大的可能性。

      布鲁斯和许多花边新闻播报得很不一眼,至少他看起来没那么地轻浮,对待他的孩子的态度十分亲切,阿尔弗雷德接待他回家时,瞥见老人身后的我,朝我温和的微笑,对我说希望我能在这过得愉快。当然,我不否认温柔也是种把妹的手段,许多姑娘们都喜欢这样的类型。

      “最近公司那边怎么样?提姆”布鲁斯问。

      “一切都好,布鲁斯,最近资助的几个项目都进行得很顺利,前提是我得在公司再窝几天。”提姆一边刀叉切牛排,一边回答。

      “你打算熬夜?我上次就跟你说过喝咖啡会伤身体,难道你忘了?”布鲁斯头疼地说。

      “是的,布鲁斯,你说过的,我当然没忘。”说这话时,提姆还专门富有深意地看了眼达米安,“所以我今天才没继续窝在公司。”

      “我还是希望你能记得,身体最重要。”

      我见到布鲁斯叹了口气,将话语转向没说话埋头吃饭的达米安,“我又听见你的家教老师说你逃课了,并且你还有三次家庭作业没交。”

      被抓包的达米安闷闷不乐,心虚道:“父亲,我不需要家教,那根本是在浪费时间。”

      “你上次说不想去学校时,跟我保证过会在家好好学习。”布鲁斯说。

      小男孩牙咬咬,找不到反驳的话,“这...”

      “达米安,去学校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在那交到朋友后或许你会对这件事改观不少。”布鲁斯劝说道。

      “达米安少爷,我觉得布鲁斯老爷说得没错。”阿尔弗雷德说。

      “我也觉得,去学校挺好的。”默默踩上一脚的提姆。

      “得了吧,和那些哭着找妈妈的小鬼?我和他们可不一样!”餐桌上的男孩丝毫不接受这个建议。

      布鲁斯宣布道,“那就别再逃这周的家教了。”

      我看着这一桌上,只有亲人间才会说的那些话,仿佛就在前天,母亲还在询问我的成绩。但过去的就只能过去了,缅怀也改变不了事实。

      而且哥谭的贵族学校和底层学校根本性不同,我自己就是生活在底层学校,那里的孩子大多打架,相互拉帮结派,欺凌是早已习惯和默认的事实,如果你想在学校好好过日子,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加入一个小团体,不过我猜等我回到学校以后估计会是被孤立的那一个,我的事哥谭新闻上都播了,不想知道都难。而一旦变得不幸,便是欺凌的开始。

      晚饭过后,我在厨房洗碗,身为身高够不着洗碗台,阿尔弗雷德给我找了个小凳子,我站在上面洗着碗,抹布抹上洗洁精,将碗一个接一个刷干净放入消毒柜,最后清洗了下洗碗台,抹布拧干净放到旁边。

      “做的很好。”收拾好餐桌的阿尔弗雷德对我夸奖。

      “谢谢,阿尔弗雷德。”阿尔弗雷德让我叫他名字即可,我想原由大概是因为我和他真的算不上亲戚吧?这有点扯。但我想不出其他的原因。

      “晚饭我准备好了,维拉,就在餐桌上,记得吃完后去洗澡睡觉,那个时候差不多八点了,明天我会载你去学校。”阿尔弗雷德说完,在去书房前他对我说,“一切都会变好的,孩子。”

      没看错的话,晚饭后布鲁斯也去了书房,大概是要去办公吧?

      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我相信,毕竟今天对我而言过得顺利极了,没有那些刁难和打劫的高中生,现在的发展看来很好。

      我的饭还是在方才那张长条餐桌上,这个时候的庄园很安静,仿佛只有我一个人,七点半,月亮的夜光透过落地窗折射在整个房间,阿尔弗雷德做的饭非常好吃,和我唯一一次去过的饭店的主厨有得一比,对于食物的来之不易,导致我吃的很干净,连装饰品的花椰菜和圣女果也没放过。

      再接着,吃完饭也好好地把自己的碗洗了,回去房间的路上静悄悄的,脚步声静得我能听见,偌大的庄园给了我一份错觉,仿佛这座庄园的夜晚只有我一个人...

      我立马将这个想法甩出去,不可能,只是庄园太大,人只有五个,有这种错觉也是很正常。

      八点,洗完澡的我穿着新买的睡衣,擦干我的黑发后上床睡觉。

      我忽然想起哥谭人民都拥有的常识。

      八点...

      是蝙蝠侠和罗宾巡逻的工作时间。

      和我之前猜的一样,我在学校过得并不顺利,我不想阿尔弗雷德送我去上学,一个大庄园交给他打理就够忙的了,而且我还是在这里工作的,让管家送女仆上学,这在哥谭上流社会中可是从未听说过的。然而我在他眼里就是个小女孩,他直接拒绝了。

      我估计因为学校的地段太糟糕了,在我上学时三天一小劫五天一大劫是很正常的,这基于最底层的身份。底层的人没有靠山,抢劫他们也很少会被抓到。

      这里是哥谭,所以阿尔弗雷德才会有所顾虑。

      来到学校后,平时会交流的同学们都在安慰我几句后,就没再和我说过话,反而是在背后对我议论纷纷,这显然不是一个好的开头。

      学校对我没多大影响,只不过就是被绊倒脚几次,这还是能够接受的范围,只要恶作剧不要太过分就可以。

      连续差不多一个星期后,总结起来过分一点的就是不小心把我忘在仓库

      但这完全掩盖不了我还是生活得很好,现在在韦恩庄园差不多稍微习惯了,阿尔弗雷德会教我制作一些点心,比如他引以为豪的曲奇甜饼,糟糕的是我太笨手笨脚,到现在做的都太硬了,而平时我会帮他打扫庄园的每个角落,偶尔一两次我还遇到在庭院似乎被禁足的达米安,对着喷水池无聊的扔石头,而极少,最多一次,我就看见过他在客厅里接受家教老师的课,其余时候都不见踪迹。

      更不用说那个窝在公司几次没来吃饭的提姆,这一个星期下来,我也就见过他四次,而且都是拿着装有咖啡的杯子疲惫出现,每次都会朝我打招呼和笑,又因为年龄比我大两岁而已,还是温柔好看的男生,我总会不自觉的脸红下,我不会忘了自己的职责,通常都给他一份阿尔弗雷德有储备的自制饼干和点心。

      庄园很大,时间却很长,尤其是周末不用上学,下午两点间擦拭家具,清扫房间的工作和阿尔弗雷德一起做完后,打算去将周末作业做完,我路过了庭院,而正巧,达米安就在庭院那。

      今天是个好天气,光斑很好地给了少年精美的轮廓做点缀,光线打在他透彻的玻璃般天蓝的眼睛里,睫毛很长,比我这个女孩长多了,黑得透彻的发色在蓝眼睛的搭配下好看极了,黑羊毛背心夹克衫里套着白衬衫,笔直的黑裤将他的细细的腿修型出来,他此刻又无聊地坐在喷水池旁,用石头向后扔到水池中。

      那绝对无聊极了。

      我打算无视掉继续回去房间。

      “喂,潘尼沃斯。”

      这里没有阿尔弗雷德,他在叫我。

      我过去庭院喷水池那,“达米安少爷,午好”

      他手撑着下巴,皱着眉头打量着我,背跟我不一样,挺得很直,过后他才说话,“年龄也相仿,最重要的身高也是。”

      对于不喜欢学习总会逃课的少年,我想我明白他的用意了,难得态度好地询问我,语气依旧是不容拒绝“你想不想体验一把上流社会贵族的待遇?”

      我该怎么做呢?我不清楚,想不出该怎么不得罪对方的方法,只好干巴巴应下“需要我做什么?达米安少爷。”

      “不用紧张,只是需要你消耗整个下午的时间帮我应付这该死的家——啧格雷森。”达米安的话还没说完,脸色一变,在我背后像是看到了谁,表情臭臭的。

      “这可不是向人打招呼的方式,达米安。”我身后确实出现了个人,外貌也是和达米安,提姆一样的黑发蓝眼,不过比他们大得多,看上去有二十多岁左右,和其他人犹然不同,看着就觉得很阳光帅气。

      “你好维拉,我是迪克·格雷森。”叫迪克的青年蹲下来,与我平视揉揉我的黑发,十分友好地对我打招呼。

      他知道我的名字?看来他们应该查过我的来历,不然也不会轻易收留一个女孩。

      我收起对那人的好奇,回道。“你好,迪克少爷。”

      “格雷森,你来干什么?”达米安皱着眉头,抱着胳膊不情愿极了。

      “我回来看看应该没什么吧?不过我出现好像不是时候,听不到你完整的计划还真遗憾。”迪克调侃道。

      “你要跟父亲打报告?”达米安盯着他,并没有给他一个好脸色。

      “为什么?我在你心里是那种人吗?”迪克无奈地耸肩,“这种事我以前也干过,没什么的。”

      “哦?我想你知道我的回答的,这么说你允许我逃课?格雷森。”

      “当然不,如果真那么做我可能会考虑要不要告诉布鲁斯。”迪克笑眯眯地拒绝。

      小男孩只能不甘心。“啧...”

      我猜我可以走了,干待着这也没什么用,犹豫很久后,我打断他们的对话,“那么...两位少爷,我先下去了?”我坎坷不安地抓着长到脚踝的裙摆,问。

      “等等维拉。”迪克叫住我,然后掏出一个玩偶,我才注意到他手上拿着一个礼品袋,他又揉揉我的头,一手拿着玩偶在我面前“这是给你的见面礼,欢迎来到这个家。”

      玩偶的外表是一只小熊,脖子上别着红白蓝条纹的绸带蝴蝶结,小熊背后缝着牌子的标签。

      我沉默了下,这个做玩偶的牌子在小女生圈我有所耳闻,价格肯定比一般的玩偶贵上几倍,大概也只有有钱人才买得起的玩偶。

      对于昂贵的礼物,我不知道该不该收。

      我还是接过去了,可能因为对方太真诚,让我不忍拒绝,当然也想了如果拒绝的话,那场面会有多尴尬。

      “...谢谢,迪克少爷。”虽然对于偏向女生的玩具我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仔细想想自己也没什么喜欢的东西,不过有人送我礼物,对我这么好,我根本就是受宠若惊的,情绪中惊讶排在最前面,感激排在了稍后一位。

      我把玩偶放在卧室后去通知阿尔弗雷德迪克来了,在旁边帮他打下手,做招待的小甜饼和小点心完后,就窝在房间写作业。

      看着窗外的蓝天,发着呆。

      阳光很灿烂,白云悠闲地缕缕漂泊,没有高大繁多的城市近距离遮挡着天空,光线好极了,照亮了整个房间,窗外望眼过去,底下的那片灰色哥谭,底上一望无际的蓝天,这是我还在忙碌地生存中从未看到过的,

      玩偶搁在了我的床头,晚上睡觉时大小足够让我抱着它安然入睡。

      今天依旧风平浪静,我的生活现在基本上就是早上给阿尔弗雷德打下手做饭,被他载去上学,下午载回来帮忙做家务活,有过被狗追的经历,让我不敢去照顾提图斯,然后到晚餐点所有人出现,除去被禁足的达米安,其他两人都有过没出现的时候。最后收拾洗碗,我会照常在房间写作业洗澡睡觉。

      一个星期下来,我发觉好像我对他们的印象实在太模糊。

      不知道。

      也可能我太敏感了,只觉得他们好像就像是对待客人一般,用礼貌疏远地态度方式对我应付道。

      让我不由觉得他们的印象过于片面。

      不过我也没立场说,是我自己厚着脸皮请求阿尔弗雷德让我来工作的。

      如此,一天又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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