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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双喜 ...

  •   被烟花迷了眼,以为看清楚人间真实。

      阿九第一次抽烟是在她和许十三分手很久以后。
      有多久呢,阿九模糊的想,到了那种只能在别人问起时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的程度。

      刚和许十三分手后,阿九觉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变得无比漫长。她开始等待每一架经过她头顶上空的飞机,看着那些飞机,她会想每一架飞机从哪来,飞到哪去,是否乘载着自己的意中人。

      没有意外的是,学校上空从来看不见飞机。

      大一之后,阿九对许十三的想念不再频繁,几天一次,到最后几个月才能想起一次。
      她交许多朋友,加入好几个社团,把唱歌跳舞主持当作主业来做。她依旧不爱学习,专业课用来睡觉补充晚上熬夜消耗掉的精力。

      阿九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没有许十三,也没有丧失掉许多快乐的阿九。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阿九只偶尔才想起许十三。伤疤似乎痊愈了。

      毕业前一个月的某一天,具体时间阿九并不能准确记得。常年的熬夜让她的记忆力下降的厉害,她开始用备忘录和便签来提醒自己隔天要做的事情,即便这样,也总是常常下一秒就忘了上一秒说过的话。朋友笑她不应该是魔羯座,属双鱼才正好。

      那天阿九刚主持完学校的一场晚会,累的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睡梦中她隐约听见有个声音在自己耳边萦绕,让自己别睡,带着点喘息。

      阿九听声音分辨出这是个男生,讲话声乍一听有点陌生,随之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熟悉气息,阿九心里咯噔一声,拼命想把眼皮撑开,可惜她太累了,没等睁开眼,下一秒阿九已经沉浸在睡梦中。

      青天白日,阿九做了个有关许十三的梦。

      化妆室太乱了,男女都有,胭脂粉尘汗水和口红,真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

      阿九没睡多久就被人推醒了,有关许十三的梦破灭了。

      她睁眼就看见好友七歌顶着一张花脸在跟旁边的一个男生讲话,为了演出效果七歌的脸颊被涂成了猴屁股,右眼的假睫毛早就不知所踪,眼线也花掉了一半,奇怪的是阿九觉得这样的七歌反而有种出乎意料的和谐。这个认知戳中了阿九的萌点,她忍笑,到最后克制不住只能扶住腰低头咬牙切齿的笑,刚才因为被人无意中推醒而没继续做的梦所产生的坏心情也消散了不少。
      “阿九,你低头干什么呢。”
      阿九笑得花枝乱颤,她捂住肚子,对好友说:“七歌,你没照照镜子吗。”

      阿九笑够了,才正眼看了看化妆室里站着的人,是那个男生,一直和七歌聊天的人。刚才自己的样子都被看到了,阿九把那点被陌生人旁观大笑的尴尬掩饰的很好,底气很足。

      男生戴着眼镜,高高瘦瘦的,像一棵长的十分端正的树。穿衣风格简单,黑色短袖加牛仔裤,套一双球鞋。头发稍稍有点长,不知道是多日未理,还是风格如此。凭借外貌,阿九断定这个男生身边的女生不少,不过他看起来不像是爱玩纨绔浪子那一套的人。

      阿九打量他的同时,他视线也在阿九身上,嘴角带笑,神色温柔,面对阿九赤果果的打量,男生也不生气,任凭阿九看他。阿九觉得奇怪,但心里对这人的观感好了很多。

      “阿九,这是我的直系学弟,宋初一。”七歌从洗手间收拾好妆容,挽着阿九的手给她介绍小帅哥。丝毫不知道这两个人已经进行了一番视线交锋。

      “初一学弟,你好。”
      阿九自觉刚才十分失礼,想缓和下气氛,于是主动和这位学弟打招呼。

      宋初一听着阿九生疏老套的见面话,没接茬。

      七歌后知后觉,这才发现这两人之间的不对劲,于是使眼色给阿九,“你认识他?“
      “不认识。“阿九摇了摇头,刚才这个男生还很好讲话的样子,现在怎么一副自己得罪他的表情。

      “学弟,给你隆重介绍一下,我最好的朋友阿九,H大的美女主持。”
      “宋初一,久仰。”宋初一接过七歌的话,没再把气氛搞得尴尬。

      阿九愣住了。

      宋初一打招呼的方式实在像许十三。当初她和许十三第一次碰面时,他说的客套话就是:“许十三,久仰。”打招呼的方式让阿九想起“鲁迅先生”四个字。大家用先生尊称那些大作家。传统古板,给人一种老气的浪漫。

      许十三凭这几个字就拐走了阿九,他本人却没有这个自觉。

      这一晚上阿九筋疲力尽,回到宿舍卸妆后,阿九脑子又清醒的厉害,困劲过了,她很难再睡着。阿九知道自己失眠的毛病,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卡着学校规定的门禁时间,溜出了宿舍。阿九在短袖外面套上买来许久的二手灰色旧毛衣,用围巾裹住很久没去剪短的头发,双手环绕,脖子上挂着手机,她像个落单的将军,单枪匹马闯进夜色里。

      阿九被宋初一的那句话影响了心神,好久不想起的人今夜以意想不到的方式被她想起,往事像潮汐,一阵阵涌上心头。她准备去操场走走,路过学校小卖部,看见有香烟被老板摆在第一排商品的第一个,她放缓脚步,递了30块钱给老板,买了一包红双喜和打火机。

      阿九把红双喜揣在裤子口袋里,心里笑自己,因为许十三她又做了件蠢事。

      阿九第一次见到许十三是在朋友组的聚会局上,他是被朋友的朋友拉来凑数玩桌球的,而她是在家呆的无聊,出来散心。阿九跟着朋友走进桌球室的时候,许十三正伏在台球桌上,他打球姿势很标准,放在球杆上的手指修长,头戴顶黑色的棒球帽,站的位置恰好在阿九正对面。许十三的神色被帽子挡住,阿九看到的就只有那双球杆上的手,印象深刻。

      许十三出手利落,杆起球落袋,他赢下一局。少年的嘴角扬起,自信张狂,颇有种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气势。阿九第一次知道这世界有人打桌球也能风情万种,颠倒众生。

      许十三赢球后,耳朵上被人放了一根香烟。这样一来,倒是显出了他身上隐藏的落拓风情。

      阿九那时不懂香烟的牌子,后来和许十三在一起后,经常看他抽同一种牌子香烟,阿九特意去网上查了,才知道那种烟叫红双喜,和那天耳朵上的烟一样。

      “阿九,过来玩。”好友望月靠在球桌的另一边,朝她招了招手。
      “我不会。”阿九不太好意思在大神面前展示自己蹩脚的技术,更何况,大神长的还好看。
      “没事,这不有大佬在这吗,是不是啊,十三。”杨文远接话。
      十三看了杨文远一眼,又看了阿九一眼,对着杨文远说了一句:“我没问题。”

      “阿九,那个是杨文远带过来的朋友,叫许十三,跟你名字还挺配。”
      “他打桌球特牛,诺,就这一片,没人赢得了他。”望月大手一挥,把除了许十三和她俩之外的人都划进了刚才说的那一片人里面。
      “望月,你这话说的我可就不开心了,虽然十三打桌球很厉害没错,咱哥们也不差啊。”杨文远把手搭在许十三肩膀上,许十三没推开,脾气很好的让杨文远倚着。
      “是啊,望月姐,你这叫以偏概全,盲目崇拜。”初中生阿呆也不服气
      “以偏概全这词是这样用的吗,阿呆,小心你语文老师气的半夜砸你家门。”望月指着一个半大小子笑骂。阿九偷偷望过去,发现许十三虽然没笑,眼神却温柔的看着阿呆。

      周围人开始起哄,但都没把望月的话放在心上,因为许十三的桌球技术是真的强。阿九来之前,许十三玩了几局,只赢不输,技巧虽比不上职业选手,但作为爱好,这个水平很能看。

      “这是阿呆,杨文远的表弟,平常我们没事就会聚在一起玩玩,你以前不爱出门,这些人都没见过。”望月怕阿九一个人尴尬,不停的在跟她介绍这伙人。从望月的口中,阿九知道阿呆因为不爱学习很早被父母赶出来打工,在桌球室做兼职的时候,许十三帮过他,杨文远因为爱玩车认识了许十三,两个人还改装过一台摩托车。还有几个人都是喜欢桌球的业余爱好者,常找许十三赌球。
      许十三讲话的老派风格和他的圈子太不相称,阿九在他身上看到了人的矛盾感。

      “他也经常出来玩吗?”阿九拉着望月的衣服,在她耳边悄悄问。
      “谁,许十三?”望月说的很大声,顿时这一群人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眼睛都盯着许十三和阿九看,阿九没想到望月一眼就看出她的小心思,脸颊绯红,低着头不再说话。

      “十三,我们家阿九看你打桌球这么厉害想认识你,怎么样,给个面子?”

      许十三没接望月的话,他穿着一双黑色皮鞋,一步一步走的极稳当,在两人距离还剩一米时,停住了。
      他跟她打招呼:“许十三,久仰。”
      “你好,我是阿九。”阿九伸出右手和他握手。许十三很绅士,轻轻一碰就立刻放开了阿九的手。
      一个穿皮鞋戴棒球帽的男人,一个穿皮鞋来打桌球的男人,一个讲话总让阿九觉得老派但是处处显示出家教很好的男人,阿九心里给许十三贴上了好几个标签。

      “打过桌球吗?”许十三从老板那里拿了跟新球杆,走到阿九旁边轻声问。
      “没有,我出来玩的少,这是第一次。”
      “没关系,我可以教你。”

      挨得近了,阿九才敢多看几眼许十三。他不是那种第一眼就让人惊艳的长相,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不丑也没多帅气。不高不矮,看着有一米八,帽子下是今天才去剪的平头,脖子上还有没清理干净的碎发。眉骨因为发型原因显得比较有攻击性,说他凌厉也不准确,阿九觉得他是一个温和有力量的男人。

      阿九第一次见到许十三,就发觉他和别人不同。许十三是男人,一个让人着迷的男人。

      阿九不知不觉又盯着许十三的那双手看。骨节分明,手背上蜿蜒婉转的青色脉络如同山峦,指甲被剪的很干净,透着健康的粉色,还有些细小的黑色绒毛,阿九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许十三哪一处不美好,哪一处都显出他男性的魅力。

      阿九从回忆里抽离出来,在学校食堂附近的操场上走着,没人注意到有一个被围巾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女生。学校的路灯坏了很久也没人来修,所以冬天来临,这个操场是陷入黑暗最早的地方。阿九常来这边,有时是为了练习主持,有时是唱歌,更多时候是像现在这样一个人在一片黑色里,慢慢呼吸。这种方式能够让时间变得具象化,像浓稠的粥,纠缠黏腻。

      阿九又想起许十三抽烟的样子,他的上嘴唇薄,下嘴唇稍厚,一根烟被这样的嘴唇夹住,慢慢被吮吸。烟圈有时被吐出,有时从鼻孔里慢慢钻出来。那时,许十三是阿九的心魔,他做什么都带着某种意义不明的魅力。

      阿九拿出口袋里的红双喜,抽出一根,点燃。她学着记忆中许十三抽烟的样子,把烟头放在唇上,吸的很慢。第一次抽烟,没有想象中的呛口,阿九有些焦虑的情绪被一根烟抚慰,嘴里逃出的烟圈颜色和黑色与明显的区别,她用鼻子闻出来的。尝试伸出手触碰,烟圈散了,或许变成了隐形的指环,套在了阿九右手无名指上。

      那天晚上,阿九做了一个梦。
      在不知名的巷子里,她看到那个已经许久不光临她梦里的男人。他依旧十分有魅力,还是留着阿九喜欢的平头,穿一双黑色的袜子,没穿鞋子,就这样站在地上。

      他站在黑暗里,静静的看着她。阿九发现他嘴角长了燎泡,眼圈因为长久的缺乏睡眠,看起来就像贫瘠的荒地。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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