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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又见百方 ...

  •   抓蝴蝶的要诀是“快”,当然位置也要提前瞄准。蝴蝶是一种很笨的生物,就算扇动着翅膀飞翔,速度也算不上很快,而且很容易盲从,因此只要一瞬间比它快就可以了,有时一兜子可以网住好几只。

      阮阮捉蝴蝶,不单只捉停留在某处的,也捉正在飞的,这门功夫还是前些年跟大力哥学的,大力哥的本意是捉些蝴蝶哄阮阮开心,可阮阮却看上了他的手艺,缠他教会了她,不止如此,他还教给阮阮如何做个简单的假蝴蝶,引一大片真蝴蝶跟在后面飞,人就走在前面“溜”蝴蝶,溜够了就一兜子把它们全部收入囊中,十分有趣。

      因是百花盛开,蝴蝶非常多,把原本就很美的花园衬得更灵动美丽,有彩色的、单色的、大翅膀的、小翅膀的,阮阮拿张宣纸扯个角,刷刷两下做出个彩色假蝴蝶,用丝线穿好系在细竹条末端,来到花丛中略一引逗,便有许多傻乎乎的真蝴蝶追随而来,云朵儿激动得又蹦又跳,“姑娘真厉害!”

      傻玩了一会身上便开始冒汗,阮阮将竹条交给云朵儿和绿翠,自己坐在秋千上用娟帕擦汗,树荫随着日光移了位置,秋千逐渐暴露在阳光下。绿翠到底还是少女贪玩的心性,云朵儿也是稚气未脱,两个丫头新拥有的捕蝴蝶的利器,很快便玩得忘我了,追着蝴蝶越跑越远,渐渐连阮阮也寻不到二人的身影了。

      日头毒辣,可阮阮头顶上却一直有一片阴凉,直到阮阮回头去看,才发现沈云站在她身后,将灼人的太阳挡住,也不知挡了多久。阮阮直起身子,隔着秋千观察沈云脸上有没有汗,果然发现他额头上有一层细密的汗珠,便抬手用娟帕去擦,沈云躲开脸,阮阮继续擦,“怎么,你怕我吗?”

      沈云有些局促,低声道:“有人。”

      “她们早就跑远啦!你信不信,就算我跟沈端说我喜欢你,他也不敢拿我们怎么样。”

      沈云黝黑的脸有些发紫,像是中毒一样好笑,不知是太阳晒的,还是害羞。

      “大人宽厚,阿阮美好,你们……原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一切都是沈云的错,与阿阮无关。”

      阮阮不想听他说这些废话,他和别人想的都不一样,可她自己势单力薄,几乎不可能改变任何人根深蒂固的观念,她只能在这样的事情上做自己,就算是做这种小事,她也在摇摇欲坠,快坚持不住了。

      不等沈云接着往下说,阮阮凑过脸去吻住他的唇,短暂停留几秒,秋千便荡了回去,于是她的唇便离开了他。

      “不要在我面前提你的大人。”

      秋千又荡过去,她又吻住他,而他像个脚下生根的木头,一动不动。

      秋千又荡回来。

      “既然我走了这么久你都没有新恋情。”

      又是一个吻。

      “那就别怪我回来欺负你咯~”

      又吻一次,呃……这次没吻到,沈云终于反应过来,躲开了阮阮的“袭击”,退后几步,然后涨紫着脸转身离开了。

      阮阮惊异于自己这副脸上带着纱布的尊荣在沈云面前仍有魅力,能让他脸红逃跑。

      可能……是他的初恋吧?

      阮阮刚刚逗弄过沈云,就迎来一位访客。

      自上次一别,不见楚百方已有两年,今日她拎着一坛陈年桂花酿来看阮阮,让阮阮非常惊讶。
      楚百方比两年前胖了些,脸颊红润有肉,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十分健康,阮阮猜是生活比以前更滋润了。

      “上次是偷偷摸摸的小纸条,这次却这样招摇,这是为何?”

      楚百方斟了两杯酒,与阮阮碰杯笑道:“你猜不出来?原来还怕你家那位对你不好,如今他看你的脸面对我是处处照拂,我一琢磨,还偷偷摸摸做什么?”

      阮阮哑口无言,沈端当真是个好学生,知错就改,可她心里怎么就这么不舒服呢?她真不该说那些话点拨他,这下好了,连楚百方都在说他的好话。

      阮阮又饮一杯,不耐烦道:“不说他,你这两年过得怎么样?我看你都快成胖墩了。”

      “会不会说话?我这叫富态!”楚百方下巴往下压,墩出两层双下巴,还用手拨弄一下,“有些东西不是你努力就能拥有的。”

      这傻子成功把阮阮逗笑,阮阮知道她是在讽刺自己胃大如牛却不长肉,于是反击道:“不劳操心,我这身材自己挺满意的,倒是听大夫说胖子容易心浮气躁、体虚体弱,你可要当心许多富贵病找上门呀!”

      “我怕什么?”楚百方一副混不吝的模样,“我有万贯家财,且若家财都吃空了,我就来投奔你,反正你这里正缺个说话的人,我就勉为其难来陪你好了,每日管饭管住就行。”

      “好大的脸!”阮阮笑斥,“别怪我没提醒你,我在这也是寄人篱下,是个下人,你要再来,身份肯定是下人的下人,你说吓不吓人?”

      楚百方听了这话神色倒是认真起来,“我看沈大人对你不像是虚情假意,你不妨放下成见,真心待他,岂不是皆大欢喜?”

      阮阮放下酒杯,放下正在嗑的瓜子,“百方,这话我只对你说一次,你记住,我不喜欢沈端,不想和他过一辈子,我每天都想逃,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只要能离开他,让我天天过劳累辛苦、吃糠咽菜得日子我都愿意!可是我试过了,失败了,所以我不得不待在这里。你是我唯一的朋友,说实话,沈端的力量真是到了让我恐惧的地步,今天连你也跑来劝我,就说明他的力量之大、手腕之高明,但你若还认我这个朋友,以后就不别劝了,我和他之间,是死局。”

      楚百方见阮阮这样斩钉截铁,终于不再规劝,只叹息一声,“都是这样好的人,为何就是这样的孽缘呢?”

      孽缘?是了,沈端与阮阮,用孽缘来概括最为恰当,阮阮喜欢沈端时,沈端当阮阮是向上爬的工具,有用时稍稍善待,无用了便毫不眷恋的丢开。待到他喜欢阮阮时,阮阮的心已经不再了,没有力气再多看他一眼,也不想看。

      其实啊,阮阮年少时喜欢沈端,又何尝是真的爱他呢?只是因为梨花雨下那个临风奏笛的少年长得如斯俊美,仿如画中谪仙,让人一眼便沉醉其中,从此便如诗词中的少女一般飞蛾扑火,义无反顾。

      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休。

      阮阮甚至还没问那少年姓甚名谁,不知他过去的遭遇和胸中的志向,更不了解他的品行为人,就一眼相中他的外貌了。

      这样的一见钟情,也配叫爱吗?

      相比之下,沈端对阮阮的喜欢恐怕更真诚些,或许是贪恋那些年阮阮曾给过他的温暖,或许是不忍曾经的前女友过得凄惨落魄,他居然不嫌弃她万花楼的出身,不嫌她满身是刺的性格,还愿意花心思让她身边的所有人都说他的好话,这样的度量,这样温水煮青蛙的法子,的确是个真诚的狠人!

      阮阮忽然觉得有些害怕,仿佛面前有道不见底的深渊,身后却没有退路,阮阮觉得早晚有一天,她也会被沈端洗脑,变得顺从他,爱上他,到了那时,她便不再是她,而是一个傀儡,一个所有思考都装在规规矩矩的盒子里,没有反抗意识的人偶。

      “百方,我有一笔钱要交给你,数目不大不小,你能保证永远不对沈端说起此事吗?”

      百方不解,猜测道:“你这是要给自己留条退路?”

      阮阮摇头,也不解释,“这些钱是我以前的恩客给的,不是沈端的,或许你认为没差别,但对我来说是有的。”不知为何,阮阮鼻子一酸,险些掉下眼泪来,“那些恩客来找我,我尽己所能为他们排解烦闷,让他们开心,这钱我该拿,能拿多少则看他们的财力和心情,所以我觉得这些钱就是我该得的,尽管世人觉得这钱脏。”

      百方有些不忍,阻止阮阮继续说,阮阮便转而说起这钱的分配来,“这些钱放在你那里,一半给招妹留着,他以后若是落魄挨饿,就给他一餐饱饭吃,若没有落魄,便别给了,留给济善堂就好。剩下的一半你给城东破庙的李二老先生送去,他那里孩子多,每天醒来就有几十张嘴等着吃饭。”

      百方看了阮阮递过去的银票,乍舌道:“你可真大方,可也用不了这么多啊!”

      “你跟李二老先生说,钱怎么花我不过问,我只信老先生的人品。另外,若是他能相中一个品行好、又机灵的孩子,就送过来给招妹作伴,若是没有也就罢了。”

      百方啧啧摇头,满脸不赞同,“搞什么?像是临终遗言似的,你才二十一岁,别搞得像七老八十了一样。”

      阮阮摸了摸脸上的伤疤,前两天拆了纱布,脸上狰狞的疤痕就显露出来,难为他们所有人都视若无睹,导致她也常常忘了自己现在是个什么丑模样了。

      “是啊,我才二十一岁,可怎么感觉像是活了一辈子那么长了?”

      “因为你尽爱瞎想。”百方仍一把花生米进嘴,大嚼特嚼,“讨饭的时候我就觉着了,总爱顾影自怜,当时要不是看你长得可以,根本不想带你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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