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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37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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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酒吧回到小院已经是凌晨一点,却一点也不困。
子蓦让我到小院陪他坐会儿,原来他也睡不着。
我在石桌前坐下。今夜的月亮,缺了一角,却也明亮皎洁。回想这一天,真有隔世之感。昨天我还在K城感伤自身,迷惘彷徨,今夜就在这个与世隔绝的乌托邦,恍若重生。
还未从思绪里回来,看见子蓦手捧一个蛋糕,点满蜡烛,朝我走来。
是啊,今天是我的生日。
烛光衬着月光,温馨至极。
子蓦把蛋糕放在石桌上,没有唱歌,只是说了句“生日快乐!”
“已经过了十二点,其实已经不是了!”
“记得去年也是这样!”
对呀,去年的今天我第一次飞行,回来累得倒头就睡,是子蓦和菁菁凌晨赶来为我庆生。
仿佛一个轮回,我又回到了起点。对,这是我的起点,我要忘记过去,重新开始。
“去你的过去,去你的凌云,去你的周俊杰,我要做回孟依然,有着钢筋水泥心的孟依然!”我大放豪言。
子蓦一直微笑着看着我,他笑起来真好看!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一看时间,十点了。都不记得我有多久没有睡过懒觉。
走出房间,看到子蓦在石桌边研墨。
“子蓦,早啊!”
“早!”他微笑。
“你研墨为何?”他的手边放着一本佛经,“哦,你要抄经文啊!”
“是为你研的。”
“为我?”我又不爱好书法,不会写毛笔字,一握笔,手抖得似秋天的落叶。
“抄经能让人静心。你想从过去走出来,唯有靠你自己!”
是啊,要放下过去,岂是喊几句口号就能做到的。以前我从不知道,原来自己那么执着。
可如此执着的执念,抄抄写写能有用吗?
“会有用的,相信我!”子蓦也会读心术。
“好,我不相信佛祖,但我信你!”
我坐下,子蓦为我准备的是一本《心经》。
我提起毛笔,蘸了墨,笔还未落纸,手就不停的抖。
怎么办呢?我从小最怕的就是写毛笔字,这么抖,根本无法写。
我无助的看着子蓦,他微微一笑,走到我身后,弯下身,右手握住我的手,把着我的手写。
我头一次那么近距离的观察子蓦,他的鼻子挺得不似东方人,睫毛比我的还长,似两把小扇,真好看。最好看的还是他的唇,淡淡的玫红色,不知跟他接吻会是什么感觉。
呸呸呸!孟依然,你在想些什么,子蓦在教你抄佛经,你居然想着接吻,羞死了!
“怎么?”
完了完了,他肯定看到我在看他了!
“没...没事...”做贼心虚。“子蓦,你的毛笔字写的真好!”这可是真话,跟他的人一样好看。
“慢慢来,多写几次手就不抖了!”还好还好,他没有发现我的邪恶想法。
“子蓦......”叶韩宇叫着闯了进来。“你们在...干嘛?”
子蓦急忙松开手,直起身,“没...没什么,我...我在教...教依然写字...”
“是~吗?”叶韩宇极度不相信的语气,慢慢走近,“写什么写得两个人脸红的似猴屁股?”
是吗?我脸红吗?我看了一眼子蓦,他也正朝我看,他的脸真的很红。
“没...抄...抄《心经》呢!”我吞吞吐吐,心里在担心着子蓦是不是感觉到我刚才在观察他了?惨了惨了,我把子蓦当知己,他可千万别误会呀!
“我有点儿事,你们聊!”从未见过子蓦如此狼狈。
“真是的,我找他呢,他倒先跑了!”叶韩宇喃喃的边说边在我身边坐下。“依然姐姐,你了解子蓦多少?”
“你还是跟子蓦一样,叫我依然就好。叫姐姐,不习惯。”虽然我是比他们大几岁,但叫姐姐,不行。
“好的,依然!”叶韩宇发出爽朗的笑声。
我继续用颤抖的手写字,但实在是不忍看,与子蓦手把手写的那几个,天壤之别。我搁下笔,不写了。
“依然,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叶韩宇看我搁笔,问道。
“什么?”
“你了解子蓦吗?”
了解?这不好说啊。“不好说。你说我不了解吧,我很明白他心里想的,我们对于一件事的看法,不用语言交流都能知道彼此心里所想;但若说了解吧,我又对他的家庭,成长及各种喜好一无所知!”
“果然与我想的一样!”叶韩宇一副预料之中的表情。“但以我对这小子这么多年的了解来看,他喜欢你依然!”
喜欢我?这怎么可能?别开玩笑了!
“怎么可能?我们视彼此为知己!”
“‘当局者迷’!我认识子蓦十多年,这小子从未这样反常过!”叶韩宇倒是自信满满。
我可不敢苟同,直摇头,“不可能...不可能...”
“你听我说嘛。子蓦从小性格就内向,我们十五岁认识,他在班上谁也不理睬,做什么都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若不是学校艺术节,我们一起表演了一首歌,他才不会理我呢。林森与他是发小,就成了他的代言人,所有一切需与人接触的事,都通过林森,后来我加入了,也就分担了林森的工作。他除了我们两人,基本不跟别人说话,当然,跟我们说的也少之又少,更别说笑了,我认识他十年加起来笑的次数不如现在一天的。”
“他是不是有点自闭啊!”
“我们私下也这么想过,但他又行为正常,而且成绩又好。后来我们才知道,他只是天生的内向,加之早熟,他常说我们幼稚,所以从不与我们讨论任何问题。”
“这倒是像他!”我笑。
“而且这小子又长得那么帅,在我们学校是公认的校草。喜欢他的女生简直太多了。但他从不正眼看任何人。可女生们总是想尽办法接近他,那个年代不是都流行写情书吗,这小子基本每天都能收到几封,他不堪其扰,你知道他怎么做吗?”
我摇头。
叶韩宇笑笑,接着说:“他在本班的女生里,随便拿了一封,直接走到人家面前,问人家是否喜欢他,那女生脸皮薄,红着脸低头不语,他接着告诉人家,他谁也不喜欢,他只想好好读书,让人家不要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这确实很王子蓦!后来就没人写了?”
“后来倒是少了很多,他又故技重施了几次,就再也没有了。”
“要是有人敢这么对我,我一定当他面把情书撕了砸他身上,还要还他一拳,自以为是!”不过我是没有这种机会的,依我这大狮子的个性,即便爱一人爱的要死,也不可能写情书去表白。
“要是当年有人如你这般,说不定他也会喜欢上人家的。”
“人就是这样的,享受惯了别人的爱戴,突然有一个人不爱你,你反而会爱上他!”说白了,就是贱骨头,人性的弱点。
“确实是这样。但当时我们身边没有这样的女生。后来高中毕业,他家里就安排他去了美国波士顿。”
“他家好像家境很殷实啊!”从未听子蓦谈论过他的家庭,不过依我猜测,非富即贵,非富二代即官二代。
“我也不知道!”叶韩宇耸耸肩。
不是吧,相处十年的好兄弟竟然不知道他家里的情况,这是个什么情况?
“真的!家境殷实那是必须的,而且以我猜测应该是经营某个企业的,因为他爸把他送到美国学的是企业管理!”
“他不是上的伯克利吗?”
“一开始去的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管理系,上了两个月,他就自己办了退学,第二年考上了伯克利。为这事,他老爹没差点飞到地球另一端灭了他,幸好他妈妈支持他,让他做自己喜欢的事,才把他爸说服的。”
“这也很王子蓦。”
“依然你也挺了解他的。我也问过他他家是不是巨富之家,他说富不富跟他与我相处没有任何关系,想想他说的也对,以后再不曾问过了。而且他真的很自立,他从上高中开始就不断的写歌,自己赚钱了。现在很多流行歌,写着作者是某某名人,其实都是子蓦写的,他们买回去稍作修改就落上自己的名字。”
“这不是侵权了吗?”
“那时子蓦还未成年,而且那个年代不似现在,法律健全,他只要多出一点钱,子蓦便把歌曲全权出售。自从他在伯克利读书后,才开始用自己的名字卖歌。”
“当真是小看他了,原来真是个大才子呀!”我不禁感叹。
“还有呢,他不止写曲,有些还自己填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刚才倒是见识了他的书法,当真不错!”
“从他今年年初来这里找我和林森,我们就发现他不一样了。”
终于又说到这了,“哪不一样了?”我盯着石桌问。
“以前他从来不带任何表情出门的,更别说笑了,可这次来,居然笑着跟我们打招呼;以前他可是惜字如金,除非你问他,心情好时,嗯一声,大部分时候就点头摇头来交流,可这次他跟我们说了很多话,我们曾经以为他中邪了,直到你来到这里,他的反常更加明显,我便知道,这小子定是对你动情了!”
“你别瞎说了,不可能的!不可能!”
“什么不可能?”子蓦回来了,手上抬着一个纸碗。
“没什么......你干嘛去了?我找你有事儿呢!”叶韩宇急忙打掩护。
“我给依然买粥去了。你找我干嘛?”
原来是替我买早餐啊,“正好肚子饿得咕咕叫呢!”说罢我接过吃了起来。
“王子蓦,我认识你十年,你怎么从未给我买过早餐啊!”叶韩宇气呼呼的说。
“你没让我买啊!”答得理直气壮。
“重色轻友!”韩宇小声嘟囔。不知子蓦听到没。
“你到底找我何事?”
“哦,林森回K城去了,让我与你说一声,明晚回来!”
“他最近怎么老往K城跑啊?”
“估计跟你一样,为情所困呗!”
“你胡说什么...”子蓦气结。
“得,我胡说,你们自己心里有数!”说完双手枕在头下,气定神闲的逛着出了小院。
剩下我和子蓦,场面略微尴尬。甭管叶韩宇刚才所说是真是假,反正我待子蓦如知己,绝无半点儿女私情,苍天可鉴。
我低头喝粥。
子蓦走到我面前,看着我写的字,半晌,“我再带你写两个吧,习惯了就不会抖了。”
“不用了!”我想都未想,脱口而出。“...我不能总依靠你,我自己多练练...多练练...”说完又把头整个埋碗里。
我用余光看见子蓦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缓缓的说:“也好!下午我带你去个地方。”
“好。”我继续埋头喝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