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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03:归来与邂逅 ...

  •   “唔……”法蒂玛缓缓睁开了眼。

      沉睡得太久了,一张开眼,外界的声光热顿时以放大数十倍的刺激向身体排山倒海袭来,长久蛰伏于幽暗深渊中的双眼险些被周遭的强光晃出泪水来。

      似乎有谁给法蒂玛的脑袋套上了箍儿,铁箍越收越紧,头痛如刀劈。
      她艰难地动了动僵硬麻木的四肢,抬头望向周围。

      树影与枝桠之间争相向后倒退的画面构筑了视野里点滴变化的风景。春季的山区花繁叶茂,嫩绿的叶片像是灌满了水,每一丝脉络都充盈而饱满,散发着鲜活且独有的天然芬芳。
      山花烂漫,花雨飘摇,枝叶间露出玫瑰色的天穹,抬头望去,似豆蔻少女以轻纱虚掩住面庞却依然难以遮挡脸上红晕的娇羞模样。

      在视线的远方,天空与大地交汇成画卷,就连从天青石中提取出来的、比黄金还要贵重的群青色颜料也无法与这样极致灿烂的色泽相媲美,远山衔着烟波浩淼的紫雾,浑然一体。

      所有这些,都美好得近乎不真实。
      法蒂玛缓缓抬手,动作僵硬地揉了揉眉心。

      奇怪……
      她这样的罪人,难道不应该下地狱吗?
      地狱里,难道不应该是一派星宿飘坠、山峦崩塌、岩浆滚滚、尸横遍野的景象吗?

      堕入地狱的人无一例外,身上都会被厉鬼捆上七臂长的镣铐,永生永世在烈火中忍受煎熬,正因如此,世人对地狱的态度才会变得两极分化——一部分人声称堕入炼狱是一种解脱,另一部分人则坚持认为去往地狱根本不代表罪孽的终焉,而代表着更深重的罪孽即将开始。

      法蒂玛早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迎接后者。可为什么她眼前的画面如此美好?
      这里是……天堂吗?
      但是,她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幸进入天堂?
      如果连她都能进天堂,那这个世界未免太没公理了。

      难道她没死?可这怎么可能呢?

      定睛细看,法蒂玛发现自己坐在一辆镶金镀银、有着优美彩绘的奢华马车上,为了方便主人欣赏沿途美景,车子四周的帘子都被卷了起来,长长的流苏沿着马车顶篷流泻而下,像极了女子温婉且编织精巧的金色发辫。
      刚才视野里那些飞速倒退的景物正是马车正在向前疾驶的证明。

      她为什么会在马车上?
      监斩官呢?刑台呢?烈焰呢?刚才还大呼小叫着要她去死的民众呢?都到哪儿去了?

      法蒂玛思绪混乱,只觉得世界全在打转,“停车。”她无力地招呼道。

      公主殿下的命令立刻得到执行。

      她走下车,提着裙摆来到一条小河边,掬起一捧水想洗把脸清醒清醒。

      河水映出了她的脸庞,望着水中的自己,她不禁心下一惊。
      这眉眼、这口鼻,这脸盘——分明是个小孩子!

      水中的女孩儿眼线上挑,微弯的蓝眸澄净得宛若雨过初晴的夏日青空,或者沁过清泉水的上等琉璃。那湛蓝的色彩被同样湛蓝的河水涤荡着,一时间竟让人分不清楚究竟是河水融进了那双眼里,还是那双眼融进了河水中。
      皮肤是最纯净的冷白色,如凝脂雕琢冰雪描边一般,白得几乎透明,让人忍不住遐想藏匿于那寸寸肌肤之下的青紫色血管里涌动着多么甘美的琼浆。

      法蒂玛不可置信地盯着水中人,大概是想从空落落的心底挖掘出足够多的记忆碎片,好和眼前恍惚仍是少女的自己做一个细致入微的比对。

      与数年后那个只需匆匆瞥过就能令男人产生性|冲|动的妖艳女人不同,少女时代的法蒂玛气质可欲可纯,头发是漂亮的亚麻色,在太阳光下会反射出一种介于火红和金黄之间的暄暖柔光,又不偏重于任何一边。她喜欢把长发从两鬓往后梳,在头顶束起一个十分蓬松的丸子,鬓角的长发编成麻花辫用来固定丸子,小巧圆润的额头细腻如骨瓷,将那双蓝宝石似的杏眼衬得线条分明。

      记忆的潮水瞬间填充了原本空无一物的心,少女精致的容颜与多年后那个被人称之为淫|妇的女人那张艳若桃李的面庞完全重合,这张脸她再熟悉不过了,却又本能地觉得陌生——陌生得近乎可怕。

      恍如隔世的沉痛之感泰山压顶一般袭上心头,将法蒂玛压得几乎要窒息。
      她尚未回神,觉得自己仿佛从一个光怪陆离的绮梦中醒来。梦割裂了空间、凝固了时间,梦带走了她的神智,她必须做点儿什么好想起来自己究竟是谁现在究竟身在何处。

      电光火石间,一个念头倏然闪过脑海。
      难道说,她重生了?

      “殿下不舒服吗?怎么突然跑到河边洗脸?”一名女仆走过来。

      法蒂玛还在细细打量着水中的自己,她总觉得这条河像是悬于宇宙般空无一物,然而粼粼的波光却偏偏把她灵魂的另一面亮了出来,形成了一个自我封闭的姊妹式漩涡。

      难道她真的重生回了孩提时代?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一切悲剧都尚未拉开序幕,她有足够多机会为自己的人生重新洗牌。

      我并没有做错,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国家,为什么要我来承担这个世界的罪?我明明没有任何错——法蒂玛这样想着,紧紧攥着手心,指甲嵌入肉中,留下五个半月形的弧度。
      打着国家大义的旗号肆无忌惮地往心爱的丈夫和女儿心上捅刀子难道不是错?更何况,妳不觉得真的很可笑吗?国家之间依旧勾心斗角,战争与罪恶的连锁依旧没能斩断,狩猎者继续掠夺,被狩猎者继续徒劳挣扎,难道妳不认为自己的人生像是在浮泛者冰凌的河里趟水一样吗——另一个法蒂玛无声地说,她就好像漂浮在半空中,从她嘴里发出来的每一个音节都包含着压倒性的力量。

      最终,另一个法蒂玛取得了绝对性胜利。

      原本很多悲剧都可以避免,可她却偏偏选择了最极端、最不能为世人所接受的方式过完了一生。此刻,法蒂玛真真切切地觉得心头索然无味,苦心孤诣了大半辈子,把婚姻当成棋盘上任执棋者摆布的棋子,将权力游戏玩弄于股掌之间,可到头来还是什么也没有得到,甚至亲手把最重要的人给作践没了,这一切的一切,多么苍白无力、可悲可叹!

      这次重返人间,或许她真的应该试着好好活下去了。
      趁着尚且存有一丝相信希望的力气,让一切重新开始。

      不知过了多久,法蒂玛才注意到身边还有其他人的存在,“现在是帝国纪哪年哪月?”她抬头,目光落在女仆身上。
      “1432年3月初。”女仆答道,“公主您问这个做什么?”【注】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拜占庭首都的角斗场。”女仆更吃惊了,“您忘啦?您不是一直很喜欢观赏这类竞技活动吗?”

      原来,自己重生回了12岁那年。
      那时的她姑且算是个像样的公主,因为她的行为举止都十分符合皇室标准,最重要的是——现在她还没有开始收集奴隶的眼球,尚未展现出分毫虐待狂倾向。
      她的贴身侍女穆茜尔是大学士的女儿,一个百灵鸟般优雅可爱的女孩子。

      12岁那年的自己在做些什么呢?
      费尽力气,法蒂玛终于将支离破碎的记忆残片捡拾起来,勉强拼凑出了一张不怎么完整的图,那年,她大概正在周游世界。
      既然还没有被父亲软禁,那么一切就都有回旋的余地。

      此时此刻,征服者穆罕默德二世还未降世。
      所有悲剧,都还有回旋的余地。

      重活一世,她要发誓绝不会再像上一世那样,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的同时还伤害了最最心爱的人,最后赔了丈夫又折兵,到头来落得个两手空空的下场。
      简直可笑!

      这一次,她一定会好好活下去,活到最后。

      ***

      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是一座规模宏伟的都城,规整的街道小巷看上去就像描绘细致的花纹,无不诠释着这个国家的美。灰白色的鹅卵石街道纵横交错,翠色如洗的绿化带点缀其间,勾画出一派浑然天成的城市美景图。首都的建筑以温暖的鹅黄色为主色调,红砖砌成的尖顶仿佛可以同月牙儿拉手,同太阳接吻。

      法蒂玛自小就很喜欢观看角斗,每到一个新的城市,她都会习惯性地前往当地的竞技场。在她看来,血肉之躯的凡人与野兽殊死搏斗的惊险场面充满了酷烈的野性美。奴隶是世界的弃儿,无法靠任何外物获得救赎,只好在竞技场上屠戮出一条染血之道来证明自己——她一直很欣赏这种暴力美学。

      曾经,她喜欢在每一次角斗结束后,把她可爱的双足浸泡在被猛兽咬死的奴隶们流出的冰冷鲜血中,为此曾一度被父亲软禁在深宫里。

      角斗场中间是一个低低的圆形竞技区。观众席的位置环绕着竞技区建成一个封口的圈,高度由里向外依次递增,这样无论坐在哪里都能有极好的视野。大理石镶砌的台阶花纹雕琢,整座角斗场仅供贵族和出得起钱的富商使用,不对平民开放。

      四周渐渐嘈杂起来,“今天这场是少年奴隶与狮子的较量哩,真令人期待啊!”“这下有好戏看了!”鱼贯而入的观众们仿佛歌剧演员盛装登场,即使今天的主角不是他们。
      很少有哪一个驯顺有礼的名门贵女会喜欢这种野蛮的运动,于是这里理所当然成为了出入宫廷的年轻男子们消遣娱乐的首选场所,贵族们色彩鲜明的服装、层叠的领饰、金色纽扣、装饰着银搭扣的丝绒长靴以及谈笑声以不容置喙的姿态形成了竞技场上最独特的风景线。

      “今天出场的那个少年就是传说中的「诅咒之子」吧?”说话的是一名满头卷发的英俊伯爵,一顶帽子拿在他手上,被他漫不经心地当扇子扇。
      有人立刻附和:“可不是嘛!”
      “仁慈的主可以为我作证,我从来没见过比他更好看的少年!”
      “可拉倒吧,以主的名义起誓,我亲耳听见上次在男|伎|院里你给你身下那名金色头发的少年戴上手铐时也说了同样的话!”

      “先生,不好意思打扰一下。”突然加入话题的法蒂玛显得有点儿格格不入,不过她本人似乎并没有感到任何不自在,“请问「诅咒之子」是什么意思?”她从来都是这样的人,只要能弄清楚自己想知道的事情,不论是谁的眼光她都不屑一顾。

      “小孩儿,回家喝奶去吧,这种地方不是妳这样的女孩子该来的。”坐在她左手边的富商老人立即甩过头来不满地指责道,小老头儿声若洪钟,讲起话来粗声大气装腔作势,几乎能刮倒十几排花草,「女孩子」一词被他咬得极重,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厌女症。

      “哎哎,别这么严肃嘛,沃顿先生。”坐在前排的浅栗色头发青年呵呵一笑,扭过头来调侃了一句,还向后伸长手臂拍了拍法蒂玛的肩,“小姑娘,等他出场妳就知道啦,注意看那少年的眼睛。”

      “眼睛?”法蒂玛动了动唇重复一遍,没再继续追问下去。

      少女微微抿嘴,眉头沉敛着,叫她稚拙的脸蛋平添几分年少老成的阴鸷之气,很显然,这不是一个12岁的小孩子该有的模样。

      角斗很快开始,观众们纷纷屏住呼吸,气氛一时间有些诡异,仿佛怪兽斯芬克斯发疯前抖动鬃毛的那三秒钟,早春的风依旧料峭,肆意妄为地将法蒂玛梳理妥帖的头发吹乱,将她的衣摆吹得猎猎作响,不知为何,寒风灌进灌出的声音竟像哀悼的号角般凄婉。

      风很快停了,今天的主角终于出场。
      狮子刚刚出笼,饿得充血的眼睛、熠熠闪光的金棕色鬃毛以及雄壮矫健的身姿无一不让人想起灭世的灾星。它撼天的咆吼似乎能穿透层层衣物,晚开皮肤,在心脏上割刈出一道清晰的血痕来。
      而它的对手,则是一名16岁的少年奴隶。

      法蒂玛被前排颜色各异的脑袋遮挡住了大半视线,看得不是很清楚,只能隐隐约约看到这个男孩儿的背影。

      她极尽目力地睁大眸子,并且抬手挡住愈发灼人的日光,可还是有一部分漏网之鱼从指缝间溜到眼里,刺痛了双目。“我还是没看出来「诅咒之子」的依据在哪里。”她耸了耸肩,“这少年很正常啊。”

      法蒂玛右手边的中年侯爵自愿充当起了解说工作,“仔细看看吧小姑娘,看到那少年的眼睛了吗?”他口中每吐出一个字,面上的嫌恶表情就加深一分,“来自东方的巫师早就预言过——拥有紫色双瞳的婴儿会为拜占庭帝国带来灾难。”

      “这种话你们也信?”
      “那位巫师大人可以呼风唤雨,甚至可以与灵魂对话,我们大家都像敬仰我们的奠基人君士坦丁一世一样敬仰他。”

      呵?君士坦丁一世?什么时候巫师也配和伟人相提并论了?
      法蒂玛唇角一扯。
      所谓的呼风唤雨,不过是他们透过摇曳的灯芯烛火看到的一点点暴风雨征兆罢了,至于与灵魂对话那更是荒谬中的荒谬,他们只不过恰好算到了一名新生儿的夭折日期而已,就胆大包天地声称自己是黄泉引渡人,有权限自由更改生死簿上的名字。依着这种不着边际的自卖自夸,他们都可以登上国王宝座了。然而事实是,巫师是最寒酸的职业,常常遭到护民兵的驱逐,甚至连地下室都租住不起——当然这些话法蒂玛并没有说出口,只是低低嗤笑了一声。

      竞技区中央的少年抬起头来,向观众席望了一眼。只是一个不经意间的小动作,却足够让法蒂玛看清他的脸了。

      只需一眼,法蒂玛就能确认这名少年奴隶是谁。
      只此一家,绝无二人。
      ——是他。

  •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留言继续发红包,小伙伴们真的不收藏一下吗?点都点进来了酒顺手给个收藏评论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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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中世纪的人纪年法跟现代纪年法有很大区别,这里这样写纯粹是为了看着方便。
    这里来谈谈月份的由来:
    资料来源:@作者:思维实验室
    西方的月份并不是和中国一样用数字简单表示的,每个月的名称背后都有一段故事,这些故事皆是来源于古罗马历法。
    公元前46年,凯撒颁布了儒略历,儒略就是凯撒的姓氏(Julius)的音译, 该历法把一年划分成12个月,每个月30天和31天交替,后来发现不够精确,就从不吉利的二月中去掉几天。
    一月(January)来源于罗马神话中一位叫做Januarius的神,这位神前后各两副面孔,一副回望过去,一副展望未来,因此人们用这位神的名字命名一月,意味着辞旧迎新,演变到现在就成了咱们熟悉的January。
    二月(February):每年二月,罗马人用一种叫做febura的牛草鞭子鞭打不孕不育的妇女,以求妇女多生,二月由此而来,在这个月中人们还要忏悔自己过去一年的罪过,忏悔的过程过于血腥,同时罗马人处决犯人也在这个月,因此二月被认为是不吉利的。
    三月(March):罗马共和国士兵在这个月出征,由于共和国成立初期还没有职业化的军团,因此士兵几乎都是农民,战争时期成为士兵,战争结束继续当农民,由于农业生产时间的限制,罗马人选择在这个月出征,战神March的名字就用来命名三月,意为祈祷战争胜利、平安归来。
    四月(April):拉丁文“花开时节”,符合罗马的四月大地回春、草绿花艳的特征。
    五月(May):罗马神话中掌管春天和生命的女神玛雅(Maius)的名字,五月就是为了纪念她。
    六月(June):以Junius的名字命名,她是众神之王Jupiter的妻子,掌管生育和保护妇女,本月就是为了纪念她,后来演变成June。
    七月(July):以朱里斯凯撒大帝的名字命名,他生在七月,被政敌乱刀刺死后,其势力很快复辟,其生前的下属亲信马克安东尼执政后以他的名字(Julius)命名七月,后来演变成了July。
    八月(August):同为上面那位凯撒的亲信的盖乌斯屋大维原本是凯撒的外甥,经过一系列政治斗争后清除了包括安东尼在内的所有政敌,实现了个人独裁统治,成了公认的罗马帝国第一皇帝。执政后元老院在八月授予他奥古斯都( Augustus)的称号,意为“神圣的”,为了与凯撒齐名,他就从二月中也抽了一天加到八月上,于是八月和七月一样都有31天(所以二月做错了什么你们要这么对二月)。
    九月到十二月分别是当时拉丁文中的7~10,这与凯撒的一次修改相关,没有特别的故事。
    后来罗马帝国分裂后,拜占庭帝国也沿用了这一套月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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