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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圣堂篇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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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在长久的游戏生涯中,第一次感到迷茫。她偷眼打量身边的池渐月,晨光透过玻璃窗斜切进来,照亮了对方平静的眉眼。她隐隐叹了口气,心说这叫什么事呢?
想她进入“愚人之旅”以来,前有大佬引导,后有小弟护持。多场游戏下来才勉强摸清了门道,不至于出点事就成了受惊的鹌鹑。
可眼前这个人无论是站在死相凄惨的尸体面前,还是面对一系列的诡事,始终平平静静,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要说是个新手,谁信?
可她表现出对“愚人之旅”规则的全然不知时的那副表情,也丝毫不像伪装。
洛神自己是演员出身,娱乐圈公认的演技上佳。如果连她的眼睛都能瞒过,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怪物。
总不能是那个死神的翻版吧。洛神咂咂嘴,深觉自己异想天开。她伸出一只手扶在池渐月腰迹,修得尖尖的指甲泛着漂亮的紫色光芒,拨开衣角滑进去,触碰到微凉的肌肤。
池渐月捧着翻找出的剪报,拂开洛神的手,面无表情地说:“痒。”
“哦——哦哦哦!”洛神如梦初醒地眨眨眼,状似无辜地露齿一笑,“习惯了习惯了!没想到你这么怕痒啊。”
“嗯。”池渐月点点头,整理好被洛神弄乱的衬衫,“你的那一份上,写了什么?”
“我?我看不懂啊!”洛神愤愤地拍了下书皮,“都是英文,姐姐我是艺术生好不好?”
池渐月接过她手上的书,继续埋首于寻找线索中去。洛神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拍拍胸脯,露出了一个放松的笑容。
“这么尖的指甲,该剪了。”
洛神的笑僵在了脸上。
*
池渐月寻摸出有用的资料分别是一份土地买卖合同与一份剪报。
合同上明说了这块土地卖给了来自英国的一位伯爵,成交价格出乎意料的高。也不知道那位伯爵是实在爱这块地爱得不行,还是钱多乐得当这个冤大头。
除此之外,合同上还添加了许多附录,甚至有原主人的随笔夹杂其中。
这间圣堂的前身是战时的孤儿院,是山海镇居民共同出资所建造,专门用来接收那些在战火中流离失所的儿童。后来战火平息,山海镇居民也因为战争损失了大量财物,实在没钱再去供养这些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所幸这时候伯爵出现了,不仅出资买下了孤儿院,甚至没有赶走那些孩子,而是将孤儿院改造成圣堂,把孩子们当成未来的神职人员教育。
这些孩子后来有一部分成为了圣堂最初一批的修女教士,另一批长大之后就失去了踪迹,再也没有回到山海镇。
起草这份合同的孤儿院原主人,也就是当年山海镇的镇长在随笔最后写到:
“那样一个正值壮年的异国伯爵竟然会带着自己年轻的孩子来到这个偏远的小镇,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我十分感激他能买下孤儿院,更感激他没有赶走那些孩子。毕竟抚养数十个孩子长大耗资巨大。但伯爵只是笑,把那个苍白孱弱的孩子拉在身边。”
“也算是为了让这孩子平安地长大,希望主能看到我行的善事。”
“与他的父亲不同,被伯爵百般呵护的孩子对镇子上的人充满了蔑视。那个有着病弱身体和血红眼睛的孩子,他的名字叫,拉撒路。”
池渐月盯着最后一个单词,捻了捻发丝。
洛神盘腿坐在地上把剪报翻得哗哗直响,剪报倒是用中文写的,积年的纸张泛黄而薄脆:“这个小姑娘啊······”她盯着最后一张剪报,嘴里啧啧作响,“长得漂漂亮亮柔柔弱弱的,怎么就成了杀人犯呢?”
十三张剪报用胶水粘合在一起,前十二张是死者的信息,最后一张却是事件的终章。
照片上身穿校服的女孩亭亭而立,眉眼却是阴郁而忧愁。
被警方认定为杀人犯的是个高中女孩,名字叫桑雯。她是照片中的女孩,是两次出现在她面前的鬼魂,也是日记的主人。
“我看看啊······警方回应,犯人尚未成年,长期处于被父母忽视的家庭环境以及校园暴力中······产生了暴力倾向,乃至于人格分裂。······其父母在犯人房中发现了写给家人的信,信中对残忍杀害十二名儿童一事供认不讳,可当做畏罪自杀前的遗书看待。”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凶手了呗。”洛神努努嘴,“就这么简单?我还以为要动多少脑子。”
“不对。”池渐月从她手中轻轻抽出那张剪报,把日记后半截递给她,“凶手不是她,她只是替罪的羔羊。”
*
鲜血溅满了程澄素白的面颊,她颤抖着身体后退几步。当啷一声,生锈的匕首坠落在地上。在她面前,李凌仰面躺在地上,腹部已被鲜血染红,内脏烂成了一堆分不出形状的泥。
他的眼睛依然睁着,似在无声地质问。
“不要怪我啊,”程澄的手指因为惊恐而没了力气,她本想捡起那把从谭越身上夺下的匕首,最终也没能成功,“你如果不死,那死的人就会是我了。”
她喃喃自语着,后退至墙根软软地坐下:“人要为自己活,你和谭越死总好过我死!我才刚出道呢,才不要无声无息地死在这种地方。”
程澄翻来覆去用同样的话安慰着自己,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又想起亲手把刀刃送进两个男人腹中的情景。
谭越只顾着爽,连她举刀的动作都没察觉到,李凌根本看不起女人,从来没想过会死在女人的手底下。
所以,她才杀得这么容易。
如果不是他们,程澄的眼前突然闪过一双眼,冰冷地,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
程澄突然勾起唇角笑了。
会活下来的只有她一个,能出去的也只有她。
至于其他人,就让他们在这里慢慢地死去,腐烂吧。
“杀了第二个,就熟练多了,是不是?”有人推开门,用手轻轻合上了李凌的眼睛。
“小戚哥小戚哥!”程澄看着走进来的男人,忽然泪流满面。她手脚并用着爬过去,双手攀住了戚盛言的双腿,“我杀了他了!第十三个——不!他已经是第十四个了!你说过,只要杀了他,我就能活下去的!你可千万不能骗我啊!”
“傻孩子。”戚盛言甚至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跟着蹲下身子,伸手擦去程澄脸上的泪水,“我当然不会骗你。你做得很好,真的很好。”
程澄抬起那张梨花带雨的脸,心有余悸地瞟了眼李凌:“那他,不会再和谭越一样······”
明明她也是像杀了李凌一样捅死了谭越,但当她清理好身上的血迹后,却在隔壁房间发现了全然变了副模样的谭越。不仅被绑了起来,连腹部她留下的伤口都不翼而飞。
所以,那个时候的程澄吓得六神无主,尖叫声引来了被戚盛言支开的其他人。才没能按当初和戚盛言说好的那样,让谭越无声无息地死在那个房间,充当仪式需要的第十三个人。
“这是向恶魔的献祭,用十三个人的鲜血与灵魂做为祭品,许下你的愿望。”四下无人的时候戚盛言对她展示了一张羊皮卷,“这个地方过去埋葬了十二个人,现在只缺最后一条命。就看你怎么选择了。”
程澄第一次踏足愚人之旅,就遇到了为她出谋划策,尽心尽力的人。她从不曾怀疑自己的魅力,也把戚盛言的殷勤看做当然,丝毫不怀疑他的话。
游走在圣堂中透明的鬼魂,会动的雕像更加重了她的紧张情绪,即使谭越死状离奇,她也不敢松开这根救命稻草。
“当然不会,那只是个意外。”
“好。那我们快、快开始仪式吧。”程澄跌跌撞撞地扑在李凌身上,拉住他的一边手臂搭在自己肩上,用力地拖拽着。
李凌虽然是个男人,但身材瘦小,比踩着高跟鞋的程澄还矮了一头,应当不难拖动。但程澄花上了吃奶的劲,反而被反作用力拉得踉跄了一步。
就像拖了块十足沉重的石头。
也冷得像石头。
怎么回事?
她不明所以地扭过头去。
被她拖着的哪里是李凌啊!分明是一具被打散重装的人体,无数的碎肉块不知用什么丝线硬生生缝在一起,拼接处皮肉翻卷着,泛着惨白的色泽。
那几乎滚出眼眶的两枚眼球怨毒地盯着她,一对肤色粗细皆不同的胳膊从背后搭上了她的肩膀。明明细瘦得很,却像铁钳一样死死地箍住了她的脖子。
“救、救救——”程澄被掐得两眼突出,向着不远处的戚盛言伸出手,滚滚的泪水从她的眼眶中滑落。
“你知道吗?第十三个人会和我一起到达永生的彼岸。这个人还不配,”戚盛言摘下被溅上粘腻血液的镜片慢条斯理地擦拭着,宛如叹息一般说,“我很喜欢你的眼睛。”
随着一声令人牙齿发颤的声音响起,程澄那挂着珍珠项链的脖子竟是被硬生生拧转了一百八十度。涕泗横流的脸上还残留着不解与惊恐。
“可惜后来我遇到了更漂亮的。所以,你也没用了。”他状似无意地挥了挥手,转身向门口走去,背后传来黏重的咀嚼声,“让我看看,我漂亮的象牙娃娃躲到哪里去了?”
“吱呀——”一声,嵌金雕花的红木大门被推开。象牙娃娃站在门口,目光如水,沉静地盯着他。
戚盛言的虹膜泛出血一样的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