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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章三】 ...

  •   【章三】

      亚伯并没有走远,站在一颗树后静悄悄的观察了少女许久,出于神的直觉,祂总觉得这个女子非比寻常,这种感觉不仅仅是因为宿河反常的态度,更多的是来自于她本人的气场。

      少女把绳子绑在两棵树之间,衣服挂在了上面,手还湿哒哒的,随意的在裙子上擦了擦。

      这样的举止并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动作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但是当这张脸转过来,让亚伯看清时,又觉得反差极大——这样精小的脸,略带着丝丝哀愁的面相,更适合穿着锦衣华服手持小扇倚靠在窗边吟吟诗,叹一下春夏秋冬的各色美景,或者与哪一位翩翩公子谈谈情爱一类的,而不是在这里穿着简陋的破衣干着粗活,像个乡下的村妇。这双如花瓣一样的眼,应该在听到情郎的蜜语时微微低垂而饱含羞涩,却不应该在这片无尽的森林里等着一位神的莫名审视。想到这里,亚伯发现自己的行为有些卑劣了,于是从树后走了出来。

      虽是不期而遇,少女见祂也并不觉惊讶,只是低下头想从祂身边走过去。

      ‘你是宿河的新娘吗?’亚伯连忙叫住了她,甚至把潘神的真名都脱了口。

      少女停住脚步,缓了下神,才反应过来宿河是森林之神的名字,随即点了点头。

      如果换了别人,亚伯一定会上下打量一番,毫无顾忌,但是对这个女子,祂并不想如此冒犯,祂把视线落在女子最无关紧要的地方——她的发髻上,可能是为了洗衣服的时候头发不会掉进水里添乱,她的头发被直接挽了个大花盘到了头顶上。

      ‘你叫什么?’

      尽管不清楚亚伯的来历,单从祂的言谈举止,少女猜到这人应该也不是凡人,可惜,她的心里只有一位神,其他的,她都不想理,越过这个路障,径直走了。

      留下一个站在原地呆若木鸡的大地之神,神的威严荡然无存——

      从某种程度来说,两人还挺般配。这样想着,也算是给自己找了个台阶,大地之神灰溜溜的彻底离开了那鸿之森。

      ‘我叫明莱,明天的明——’

      ‘我并不想知道——’

      洗完衣服回来的明莱正遇到困意全无的宿河从树上下来,打个照面的功夫,少女给自己鼓了鼓劲,做好了被冷遇的准备,没想到虽然话语冰凉,难得的祂竟然回复了。

      祂坐回到自己惯常坐着的那片草地上,这里离明莱的帐篷不远,稍微倾个身子就能看到。

      此时的明莱已经把洗好的果子摆放在门口,准备晚饭了。

      森林里无米也没肉,最常见的能让她果腹的食粮就是果子。有时候,看起来不错的果子,她会挑出来送到祂神庙门前的台阶上,一般来说祂都会扔掉,也有时,晚归的牧霖看见会吃掉,偶尔一次两次,祂也会去尝一尝味道。

      她送来的果子都是甘甜的——

      宿河想起了早上亚伯的话,祂摊开掌心,一簇幽绿的火焰燃了起来,看着那火光忽明忽暗,祂心里清楚自己的能力在逐渐消失,其中的原因了解几分,却懒得去深究。

      祂对人类这个种群一窍不通,以往和那些祭祀新娘说的话加在一起可能连十句都不到,更多的是拿她们当自己的餐后甜点。面对祂这种严苛的完美容颜,女人很少有不动心的,贴过来的,惹了他不高兴就吃了,绝不会手软。

      狮子岂能在乎蝼蚁的存亡?!

      人命,在祂眼里不如草芥。

      对于这个唯一的例外,宿河想过因由,也许是衰弱让祂犹豫了——

      祂始终不明了的是——重视一个人,是从希望她活着开始的——

      透过火光,看到了少女的脸庞格外清亮,对于祂这种孤僻的神来说,去了解人类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了解眼前的女子,却也无妨,说不清这其中的区别,可能最难的是自我了解。

      一个人久了就会想养一个宠物陪着作伴,她,和牧霖是差不多的存在吧——最后祂如此说服了自己。

      明莱磨了半天的石头才把火星子打出来,木柴燃了,连忙不顾形象的趴在地上吹旺火苗,腮帮子鼓的满满的,小嘴聚在一起,这种表情冲淡了她原本的哀伤气息。

      宿河视线移到她好不容易生起的火,手指一弹,一股邪风吹去,火马上灭了。她哪里知道这位神故意捉弄,又去摩擦石头了,如此反复几次,火终于生了起来,见她额头已经冒汗,潘神这才作罢。

      祂发现,有时候她挺笨的。

      的确,她并不是头脑灵光的人,这种人索求极少,所以目标单一而且死心塌地。没想到的是,这样愚笨的人,竟然把一只兔子放在了火上烤了。闻到肉味时,兔子已经熟了一半,宿河想象不到这样瘦弱的人是怎么在林间抓到一只那么灵活得兔子的。

      就在宿河犹豫着要不要因为兔子而去和那位蠢丫头坐一会的时候,她举着兔肉举在了祂面前:‘吃吗?’被熏黑的脸蛋看不出原本的白皙,头发乱糟糟一团,脸一歪,投来满眼的期待。

      原以为会看到一只黑糊的烂肉,这只兔肉泛着金黄,竟格外诱人。其实神不需要吃东西也可以活着,但并不是说神没有味觉。

      心里交战多次,终于妥协,宿河朝明莱递出一只手,少女连忙把插着兔肉的木棍塞进祂手里。剩下的时间,就是祂一直盯着那只泛着金黄光泽的肉皮发呆迟迟不肯下嘴,而她一直在看着祂。

      犹豫间,看似无意的朝少女瞥了一眼,那是祂第一次在别人的身上看到这样的眼神,那双眼能把灰败的任何事物都打败只留她的万丈光芒。

      祂定住了,久久才把视线移开。

      ‘果常有,肉不会。’她轻轻道。

      想再看看她,祂却没有那么做,食指抵在光洁的下巴上游移两下,突然问道:‘为什么?’圆眼突然睁大,吓了少女一跳。

      这一问把明莱难住了,慢慢道:‘兔子比较难捉一些。’

      ‘是么?不是因为兔子命短,果树命长吗?’眼皮下落,只留一条细缝,葱白手指撕下一块肉,摆弄着。

      ‘永生很好吗?’她毫无预警的反问,加上粗沉的嗓音,扑向宿河的是一种庄严的拷问。

      那一瞬间,祂的灵魂仿佛都被穿透了。

      ‘不好吗?’

      ‘如果幸福,一瞬间,足够了。’耳朵都红了,她快速的扫了一眼旁边的祂,似乎又想到了什么,神情黯淡下来:‘如果不幸,永生就是煎熬。’

      煎熬——这词在祂心口反复研磨,直到成茧,到最后却是恼了:‘你一个命不过百年的凡人在活了上万年的神面前谈什么永生!’把兔肉往地上一扔,起身回了神庙,大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她低下头,也不知祂在恼什么,也不知自己哪句话说错了,拾起兔肉,左看右看,看不出个所以然。一只山猫在不远处望着她,由于有火不敢靠近,但是肉香让它垂涎欲滴。明莱转过身,把兔子肉扔给它,山猫叼着肉跑了。

      猛地,就悟到了——

      喜欢潘神的她,实在是太自不量力了——

      第一次,她真切的看到了那条鸿沟,在他俩之间,如此清晰,刺目。.

  •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的男一男二女一都有原型~~~~~~~~~~~~大家可以随便猜~~~~~~~~~~明星们~~~~~可以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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