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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三章【下】 ...

  •   我和小黄坐上王欢的桑塔纳,来到位于市区的东方之珠KTV。到了包厢一看,足有二十来人,把本来就闷热的包厢烘焙得像微波炉一样燥热。穿着超短裙高跟鞋的春玲正在唱一首甜腻腻的情歌,看见我们进门,就迎面蹦跶过来大声招呼:“晖哥!大欢!我刚才遇到了表姐和她的朋友们,我们两伙人变一伙人了!”我注意到她今天的妆容很精致,把她干净光洁的脸庞衬托得清新秀丽,不是以往那种艳俗的杀马特大烟熏。我心中暗叹,原来她也有淑女的一面。
      我脱下防寒服还是热得要死,就打算溜之大吉,一个人去海河边安静地抽支烟什么的,但王欢手疾眼快地拉住我,非让我唱完歌再走。
      音乐响起,是许巍的《蓝莲花》,我的拿手曲目。
      我刚拿起麦克风,就听见了一个女人冷艳的歌声,穿透力很强,空灵中略带沙哑: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你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
      你的心了无牵挂

      她一开口,喧闹的包间霎时安静下来,仿佛天后王菲的演唱会拉开序幕。
      我意识到原来我和她点了同一首歌,女士优先嘛,那就让给她得了,我正好开溜。但她做出“请”的手势,示意我接着唱,我顺势而下。其实我唱的也不赖嘛:

      穿过幽暗的岁月
      也曾感到彷徨
      当你低头的瞬间
      才发觉脚下的路

      我们俩不经意间对视一眼,开始合唱:

      心中那自由的世界
      如此清澈高远
      盛开着永不凋零
      蓝莲花
      ……

      唱完一首歌,我顺理成章地认识了歌者路维。
      路维的美并不是兴风作浪的美,不张扬也没有侵略性,但却带着说不出的韵致,我觉得这或多或少跟她的过往有关。高高盘成髻的黑发和淡蓝色V领毛衣,令她那凛冽锋利的锁骨和颀长纤细的脖颈一览无遗,像一朵白色雏菊从花瓶般的身体里缓缓绽放。她有一张清瘦的脸,墨黑色斜刘海下面是清淡隽永的眉眼,鼻子小巧挺秀,嘴唇曲线清晰,笑容温婉柔和,这张脸在变幻莫测的彩灯下显得苍白透明,仿佛带着与生俱来的寥远与悲寂。我倏然想起形容林黛玉的两句话,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也许这样形容眼前之人不够准确到位,但我已来不及去寻找其他词汇。
      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和喧闹声像潮水一样在我周围退去,只有许巍的两句歌词在我脑海中反复回荡: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之中我的女人。
      “喜欢许巍?”我在她旁边落座,故作漫不经心地问。
      “嗯。”她点点头,“你也喜欢许巍?为什么喜欢他?”
      “我也说不上来,可能因为他跟我一样是西北人,也可能有其他别的原因。”我为自己点上一支烟,用手示意问她要不要。
      “不要,早戒了。”她道。
      “你呢?”我吐出一口烟,“喜欢他什么?”
      “怎么说呢,”她斟酌着词句,“我觉得吧,他能用简单明快的歌词和朗朗上口的旋律,轻而易举地刺痛你心中最敏感的地方,让你流泪,让你微笑,让你重新站起来,走在路上。”
      “你说的有道理,他的歌虽然看似简单质朴,却拥有独到的意境与感染力。比如这首《蓝莲花》吧,据说许巍的创作初衷,是表达对唐朝僧人玄奘法师的崇敬之情,所以整首歌充满浓厚的禅学色彩,是不可多得的逸品。”
      “说到玄奘法师,我想起《西游记》来了。”她失笑道。
      “电视剧?”
      “我还是更喜欢读原著。”
      “喜欢看书?”
      “嗯。”
      “我也是。”我饶有兴味地望着她,“你还喜欢谁?歌手、乐队什么的?”
      “喜欢好多乐队啦,国外的也喜欢,大学那会儿喜欢Gun N’ Roses,就是枪花。”
      “枪花?”我打了一个响指,“我太喜欢了!还有涅槃,Nirvana。”
      “生如枪花,死如涅槃。”她莞尔,“你令我回忆起了自己的大学时代,那时我和朋友们经常去美院门口淘打口碟呢。”
      “打口碟啊!我也喜欢……那个,我正在收集二手CD。现在唱片市场不景气,唱片店关门倒闭,打口碟很难见到,很多唱片都已绝版,还没来得及收藏就已经买不到了,你如果有朋友想转卖二手CD,就联系我吧!”我拿出手机,要了她的电话。
      如你所知,我的鸽子窝里连几本书都放不下,更何况什么CD架CD盒,这只不过是我泡妞的借口。
      十一月二十九日是我的生日,我收到一个包裹,是路维寄给我的。包裹被小心翼翼地包了好几层塑料膜和纸膜,我拆到手酸,才看到里面的东西,许巍的《曾经的你》双CD精选专辑。这是路维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把两张光碟都翻转过来,使我惊叹的是,上面没有一道划痕,如同全新的一样。
      “谢谢你。”我在电话里说。
      “这是几年前我买来收藏的,我当时非常喜欢许巍。”
      “既然是珍藏的东西,那你就自己留着作纪念呗。”
      “不了,我现在的家非常狭小,根本放不开这些东西,与其忍痛丢掉,不如送给喜欢的朋友,也算物尽其用。”
      我随手拿出一张CD,塞进我从网上淘来的二手CD机,《旅行》的旋律响起:

      ……
      谁画出这天地
      又画下我和你
      让我们的世界绚丽多彩
      谁让我们哭泣
      又给我们惊喜
      让我们就这样相爱相遇
      ……

      当我沉浸在这首歌的意境之中时,机车女友打来的电话被我果断挂掉。
      之后,我开始正式追求路维。我好久没如此认真地做一件事情了。
      路维的个人详细信息我并不清楚,只从春玲那里大致了解到,她是河北人,老家离天津很近,毕业以后在天津工作,是个白领,比我年长几岁,有过婚史,目前单身,和母亲一起居住。我并不介意她的年龄和她的过去。
      我在一间煞有介事的咖啡馆里对路维表白了。我从没在类似这种地方向女人求过爱,因为我根本不爱喝咖啡,也不喜欢咖啡店里慵懒的装潢氛围,我每月工资才两千五,其中八百元得交房租,犯不着为那种不伦不类的玩意儿花上七八十块钱。为什么女人们都喜欢煞有介事地坐在咖啡馆里喝咖啡呢?我太年轻,无法理解女人,所以我在感情上频繁失败。
      不知为何,我突然预感到自己将会陷入一场认真的乃至致命的恋爱,所以我心血来潮打算请路维喝咖啡。
      为了显示我的诚意,我提前半小时就到了,她还没到。手机响了,我生怕她临时有事不能来,心急火燎地从兜里掏出手机查看,原来是机车女友的短信:“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我已经跟她提出分手了,理由是性格不合,但这些天来她对我纠缠不休,令我不胜其烦,我真替她觉得没劲。于是我一冲动就回了一句:“我已经有女人了,咱俩早就玩儿完了,你死心吧。”然后把她的号码屏蔽掉了。
      约定的时间刚到,路维就进来了,中长发甩在肩上,在阳光下泛出黑曜石般的光泽,她穿一件宽松的浅驼色大衣和一条修身牛仔裤、一双驼色皮靴,挎一个和大衣颜色相近的包包,虽是简简单单的打扮,却令人赏心悦目。
      我替她要了一杯香草拿铁。她款款坐下,似乎很满意这家咖啡馆,说以前跟同事逛街时经常进来小坐。
      “我们谈恋爱吧。”我直奔主题。
      她猝不及防,脸色一变,仿佛被点了穴一样僵在那里。这是个周日午后,进进出出的人直往我们身上打量,八成把我们当成一对来相亲的男女了,这对男女困在这出尴尬的戏里,去留不得,只得枯坐。
      过了几分钟,她才像回魂一样反应过来:“对不起,我们不能在一起。”
      她唇角浮现出似鄙夷又似绝望的冷笑,但眼眸深处却隐含着一种悠远的温柔。
      “为什么?”
      她把头转向玻璃墙外,微咬下唇。繁华喧闹的市中心,各色饮食与各路男女在空气中自由挥洒着各异的气味与荷尔蒙。
      “你嫌弃我比你小?嫌弃我是乡下人?”
      “当然不是,我从没嫌弃过你。”她略作停顿,抿一下嘴唇,“我离过婚。”
      “那又怎么样?现在都什么年代了!”
      “我不光离过婚,我还……我还有一个儿子。”
      “儿子?是婴儿吗?我虽然不太喜欢小孩子,也不想生小孩子,但我可以帮你照顾孩子,我……我试试看吧。”
      “不是婴儿,他已经六岁了,上小学一年级。”
      后知后觉的我现在才了解到,路维比我大七岁,还有一个六岁的儿子。人真是不可貌相,眼睛有时候是会欺骗人的,她怎么看都像个女大学生,比妮妮年轻不少,我以为她最多比我大一两岁,也没想到她有一个如此大的儿子。不过既然已经追了,就追到底算了,半途而废向来不是我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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