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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幼稚 ...

  •   夏铮妈妈的车比她说的还早一点到。

      不到十点,一辆昂贵房车开到巷子口,漂亮跑车是年轻人的习惯,除了梅鸿年那种骨子里还留着少年心的人之外,成熟男性,该开的也就是这种车了。

      对方也算礼貌,助理亲自过来敲门,妆容精致职业女性,和夏铮打个照面,怔了一下。

      “汤小姐……”

      有着漂亮面孔的少年神色冰冷,如同冰雪砌成的神祗。

      “在里面。”

      汤小姐正在里面发脾气,对方让助理来接,是不想抛头露面,她却直接坐在书桌上,一边吸烟,直接一个电话打过去。

      “要死啦?”她真不是好脾气:“说了十二点,你这么早到干什么?开会,我管你开什么会……”

      对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倒是脾气好,哄了半天,她嗔道:“那你进来帮我收箱子。”

      竟然也真的来了,十分儒雅英俊的中年人,做小伏低,十指不沾阳春水,能收拾什么?都是那个助理跟夏铮在忙活,“汤小姐”坐在桌子上,丝绸裙下悬着皎洁纤细小腿,端着个水晶碗吃草莓,吃了几口,看不下去:“诶诶,不是这样的。”

      她跳下来,给他们示范,怎么把一整套的精致茶具收好,捆好,放进一个小箱子里,然后把那箱子从桌上摔下来,一点碎裂声响不闻,那中年人笑起来,叫了一声“好”。

      “那是,环球旅行家,开玩笑的么?”她一脸骄傲,儿子都有的人了,做这表情竟然一点也不违和,反而显得笑都灵动起来:“罚你帮我搬箱子。”

      司机其实就等在门外,等了半天,看着自己老板提着两个沉重的行李箱从门里走出来了,笑盈盈的,还不让他帮忙,吓得眼睛都直了。

      最难消受美人恩,但美人恩也不是谁都能够得上的,得识货的人才行。

      此刻美人正靠在门上,抽着一支烟,她是那种不吝惜美貌的人,酒精,烟草,熬夜,烈日,各种都敢碰,此刻上午十点的阳光倾泻而下,照亮她面孔上所有细节,所有眼角眉梢的细纹,像乳白瓷器上的冰裂,岁月在这张面孔上留下了痕迹,但谁又能说这些痕迹不也是一种美。

      阳光太亮,她的眼睛微眯着,睫毛浓密,所以在这样的强光下仍然有存在感,她只有这双眼睛最像夏铮,都是亮如星辰。

      有这样的眼睛的人,想装一装醉生梦死都装不成。

      “你该换衣服了。”夏铮冷冷道。

      夏铮记忆里对她的印象,除了一年到头满世界飞,就只有那些纸醉金迷的华服了,和尹奚一样,她也是从香港辗转回来的,年轻的时候就周旋在富豪圈里,从空有一张倾城面孔行事一派天真,到学会许多华而不实的礼仪,夏铮小时候被她寄放在当年和她一起闯世界的小姐妹那里,那半老徐娘说起她,满眼都是艳慕和崇拜。

      她们那一批人里,她是最耀眼的一个,最巅峰时,俨然就是交际花中的女王,游走在富豪之中,片叶不沾身,不知道多少人一掷千金求她一笑……

      讲这故事时,那女人正在自己的模特教室里,许多年轻女孩子都围坐着听,听到关键处,催问“那然后呢!”

      “然后就生了这小家伙。”徐娘半老的模特老师伸出手来掐小夏铮的脸蛋:“真是个小讨债鬼啊,为了他,珠宝店也不开了,世界也不闯了,还受了情伤,跑到沙漠里去住着,一呆就是三四年,当自己是三毛呢。回来世界早就是别人的了。”

      年轻女孩子们一片哗然,满脸遗憾,她们都是小模特,深知想进入那个圈子要有怎样的美貌与运气,所以更加为她的结局扼腕。

      夏铮那时候才三四岁,坐在小凳子上吃糖,听到这话,半懂不懂。他从小长得好看,女孩子们都喜欢逗他,听了故事之后看他的眼神却不一样了。

      拜他所赐,那一帮女孩子都没出过什么未婚先孕的事,这简直是最佳的避孕广告。

      Vincent有个论调,说这世上漂亮的人太多,但是最好的气质,应该是漂亮而不自知。张黎笑他异想天开,这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稍微漂亮的人都会被偏爱,何况是漂亮得能当明星的。漂亮而不自傲的人都少。Vincent反驳,说夏铮就是好例子。

      这世上有烽火戏诸侯,也有一骑红尘妃子笑,褒姒是好的,杨贵妃也是好的。就算最后落得国破家亡,沦落市井,到底是一段传奇。

      但如果褒姒生了儿子,就不太好了。

      红颜祸水的儿子,大概是不会觉得自己好看的,不仅不觉得,可能还矫枉过正,变成一座冰山,这世界再怎么繁花锦簇烈火烹油,他都不解风情。皑如天上雪,皎若云间月,都是好词,但要是下一辈子的雪,看一辈子的白月光,谁也受不了。

      所以张黎总也没办法喜欢他,就跟她没办法喜欢钱小乐一样,繁花锦簇碰上一片寂静雪原,太扫兴。

      何况他长得这么好看,像座南极冰山一样活着,多可惜,人生不过短短百年,平白辜负好时光。

      汤樱樱吸完一支烟,看他一眼。

      “老头子想见你一面。”她懒洋洋靠在门上。

      “不去。”夏铮还要刺她一句:“要去你自己去。”

      “哎,你这小混蛋!”她作势要打他,转过脸了,看见他脸上神色,又无奈笑起来,伸出手来,捏他的脸了:“多大人了,还像要哭一样……”

      夏铮一别脸,甩开她的手,朝卧室走过去。少年的脊背清瘦,穿简单白衬衫,干净又漂亮。

      年轻人啊。

      汤樱樱叹息一声,不说话了。

      -

      夏铮走到卧室,里面很暗,因为他关了窗帘让叶殊睡觉,但是毕竟是住了这么多年的地方,他很熟练地摸到床上,踢掉鞋子,轻轻抱住了正在睡觉的叶殊。

      他难得有这样脆弱时刻,不像什么正当红的偶像,也不像什么无懈可击的机器人,他仿佛只是个疲惫的少年,把头埋在恋人的颈窝里,委屈得无以复加。

      叶殊向来睡得浅,迷迷糊糊感觉夏铮上了床,就醒了过来。

      他睡得整个人都糊里糊涂的,连手臂也软绵绵的,勾住了夏铮,只觉得他满头的头发浓密又好玩,忍不住揉了揉他的头发,懒洋洋问他:“怎么了?”

      夏铮没说话,只是埋头在他颈窝里,叶殊身上有很淡的香味,非常清冽,和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一样,他身上天生有这种特性,仿佛不管外面的世界如何颠倒,他始终在这里,一成不变。

      夏铮不说,叶殊也没办法,只能懒洋洋地摸他的头发,手里的触感像丝绸,很凉,这小动作似乎也有很强的安抚性,两人一时都安静下来,只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过了一会儿,叶殊忽然把另一只手也挣扎了出来,整个人扭动了两下,夏铮闷声问他:“怎么了?”

      “太热了。”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

      夏铮再像龙,毕竟不是冷血动物,非但不冷,还暖和得很,一米八多的个子,环抱着他,屋里又开了暖气,硬生生热得他受不了了。

      夏铮被他气笑了,抬头一看,叶殊的脸确实红红的,他皮肤白,颧骨薄,一热,脸颊上就飞起一抹红色,眼睛也有点水气弥漫的。夏铮心头一热,忽然凑过去,亲住了他。

      两人在昏暗的室内接着吻,外面巷子响起嚣张喇叭声,是专属于“汤小姐”的告别仪式。

      这里终于又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谁也找不到他们在这里。

      夏铮这次亲他亲得过了分,叶殊已经狼狈到挣扎起来,夏铮还缠着他不放,最后干脆把被子一掀,顺势骑到他身上,俯身下去,强势而温柔地和他接吻。

      叶殊本来就睡意朦胧,被亲得晕乎乎起来,夏铮停下来的时候,他就一脸纯良地看着他,喘息着,胸膛一起一伏,从白衬衫领口露出漂亮锁骨来。

      夏铮俯身下去,手撑在他脸侧,专注盯着他眼睛。

      ECHO里面,都是刚刚成年的年轻人,有鄢卓这样的,早早尝过禁果。也有卷毛这样的,什么不懂,却吵得要死,还偷偷下了片子来看,神神秘秘分享给夏铮,被夏铮骂得狗血淋头。

      夏铮和聂决明,属于这组合的灵魂人物,一个是清风朗月,一个是高岭之花,逼得其他人也不得不正经起来,不像公司里还没出道的男团,已经有少年偶像跟小模特约了起来。

      但他们只是不做,并不是不懂。

      就像此刻,叶殊永远猜不到夏铮脑子里在想什么,要是知道那念头,哪怕只是十分之一,他估计都要吓得落荒而逃。

      但夏铮是非常合格的猎人,他以难得的自制力,和难得的温柔,俯身下来,亲了亲他额角,然后笑了起来。

      “睡觉吧。”他站起身来,下了床,站在床边脱去衣服,换睡衣,少年的身架舒展修长,极具美感,只是太瘦了点,但时间很快会填上肌理,他很快会长成参天大树。

      叶殊“嗯”了一声,翻了个身,又小声嘟囔了一句:“尹珍珍一定会生气的。”

      “为什么?”

      “她知道你家住这,一定跟我发脾气。”叶殊的声音渐低下去,显然是要睡着了。

      当做流浪猫捡回来的少年,结果长着长着变成了小老虎,当事人自己不觉得什么,甚至还会以为占了便宜。但尹珍珍这种“热心朋友”就不一定了,到时候一定找夏铮算账的。

      夏铮想了想,笑了起来,重又爬到床上,钻进被子里,搂住叶殊的腰。

      叶殊的身量不高,多半跟挑食有关系,抱起来却很舒服,整个人都很凉,他的皮肤薄,骨骼清癯,腰也细,有种脆弱感,所以要小心一点,免得勒坏了他。

      他熟练地把头埋在叶殊的颈窝里,轻声告诉他。

      “我没有骗你,穷是真的,狼狈也是真的。”他自己也觉得奇怪,竟然这么轻易地把这些话都说了出来:“我不喜欢花我妈的钱,更不喜欢花那些男人的钱。”

      其实这两种钱归根结底是一种钱,他不是没见过有钱人养外宅,小孩子也一样长大,上昂贵私立学校,汤樱樱也想把他送进去,他搞了个离家出走,吓得她不敢动了。

      叶殊“唔”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听进去了,还是睡熟了。

      夏铮顿了顿,又轻声道:“生我的那个男人,是夏仲礼。”

      叶殊安静了一会儿,忽然来了句“夏仲礼是谁?”

      夏铮笑了。

      他把叶殊掰过来,亲了两口。

      “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罢了。”他在黑暗中眼睛亮亮地看着叶殊:“我在等他死。他死了我再出头。”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夏征舒这名字,也不喜欢他,我不想见他。”

      汤樱樱给他起这名字,是顺着那男人骂她是□□的话,想斗气,也希望他有天能从天而降在那男人面前,光芒万丈,狠狠给他一记耳光,像夏征舒一样扬眉吐气。夏铮偏不让她如愿,夏家低调,子孙不多,他真干出一番事业,夏仲礼也许会认他回去,补上缺失多年的父亲位置。

      但他偏不。

      他从小就是最别扭的那种小孩,冰雪团子一样的脸,冰雪一样的性格,气得人牙痒痒,长大了,更加冷漠起来,汤樱樱也拿他没办法。

      叶殊伸出手来,摸了摸他的脸。

      “真幼稚。”他说。

      都说父母斗不过子女,其实子女斗不过父母才是真的,因为一生下来就没了选择,夏铮再怎么说“无关紧要”,也无法改变他有着那男人一半基因的事实。

      夏铮似乎对他这评价并不生气,懒洋洋靠在他掌心里,安静地看着他。

      “其实我都想好了。大学学音乐,等他一死,跑国外去读MBA,完成原始资本累积大概要到三十多岁,然后慢慢做,用一辈子,总能做出点成绩来。夏家当年不一样是白手起家,有什么了不起。”

      “那为什么进娱乐圈了呢?”叶殊问他。

      “因为你啊。”夏铮坦然告诉他:“娱乐圈是最好赚钱的地方,不然真等到三十多岁,我还去哪儿找你呢。”

      叶殊笑起来,即使在黑暗中,也能看见他一双眼睛笑得弯弯,夏铮还来不及高兴,他就凑了过来,唇上一暖,是他亲了自己一口。

      “谢谢你来找我。”他认真地看着夏铮。

      许多年前,夏铮听着那个模特老师,讲着汤樱樱和他父亲分分合合的故事,他一直不懂,为什么人会这么健忘,伤疤没好就忘了疼,明明已经彼此撕咬得这么狼狈,还要这样留恋。

      原来这世上是有这么一个人的,只要他的眼睛安静地看着你,你就觉得什么都可以原谅。什么切肤之痛,也被忘到九霄云外。

      夏铮伸手抱住了叶殊,把头埋在他颈窝,安安稳稳地睡起来。

      只说一半果然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要是叶殊知道当初他去那酒吧也是奔着Vincent去的话,估计就不会这么放心地睡在他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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