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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八章:大盛脊梁 ...


  •   “两位为什么愣着?”那人主动开了口,却不开口,只是同样并排站在摊子前,佯装端详饰物。

      柳绯烟默默看他的侧影,心道,我们跟了半天的人自投罗网,换谁不想楞一下么。

      “鄙人周山,烨王谋士,是世子您正在找的人。”那中年男子看了二人片刻,抱拳,同沈鹤白正式介绍了自己。

      他同二人说话时,摆着一副父辈同晚辈说话的腔调,倒不是目中无人,而是干脆地认为面前两个少年人和自己并不在一个层面。

      沈鹤白用余光注视了周山片刻,手陡然隔着衣襟握住怀内匕首,暗自咬牙。如果没有这个人,冀州和雍州的一切都将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父亲不会死,兄长也不会死,二哥不会坐在轮椅上被一道浅浅的门槛困住,母亲不会被围在城下屈辱地向烨王低头,数十万将士不会死。

      威远侯也不会沦落到为了百姓背负弃城骂名的地步,两州百万平民都不会经受战火之扰。

      西北、辽东边线是大盛数代人呕心沥血,耗尽毕生守住的,然而,仅仅是一个烨王,一个谋士,一个羌胡二皇子,就将这一切毁于一旦。

      他心中杀意盛极,正要动手,身后柳绯烟却将怀里的食物随手丢给路边的乞儿,按住了他,轻轻拍拍他的手背。

      沈鹤白的手垂了下去,露出淡然神情,好似方才目露杀气的不是他一样,同样抱拳道:“见过先生,不知先生现身所为何事。”

      周山在夜幕下不易察觉地一僵,又随着柳绯烟的动作放松身体。

      他突然觉得,自己有些低估了这个不及弱冠的少年——他原觉得,一个看着父亲性命葬送在雁门关的二世祖,一个出了事靠着媳妇逃出雁门关的少年,能有什么出息呢。

      然而沈鹤白的手仅仅是往胸口一放,他甚至不知道怀中到底有没有武器,只是看着那眼神便觉得周身寒意刺骨,以为还来不及说什么便要被他冲动之下,一刀毙命。

      当他将手放下时,周山松了一口气,却越发不敢小觑身侧的少年。

      人多性善,隐忍不发乃是本性;压抑至极的杀人之勇,亦是匹夫皆有。

      然而沈鹤白却恰恰相反。

      面对血海深仇,杀乃是一时之勇,杀气盛极却能悄然化为无形,这应当算大丈夫所为。

      他身边的那女子也绝不简单,只是随手一个动作,便能将沈鹤白的杀意拂去,这不仅是在世子房内受宠,更是能在沈家决策时说得上话了。

      见沈鹤白收回手,周山凝视他,悄然将随意的站姿变得端正。

      柳绯烟暗中看他抱臂而立,知道沈鹤白方才的威慑起了作用,随即摆上温和神情:“先生,此处人多,不妨我们找个僻静之所再聊,不如就去我们落脚的小院。”

      沈鹤白摆了黑脸,她便是那个红脸,先将人吓住了,又以礼相待。说是以礼相待,却又带着隐隐威胁,将人胁迫着往他们的小院带。

      “二位不能和我走在一起,前面还有人在找我,我知道二公子的小院在哪,只是得麻烦二位同我演一出。”

      周山指了指后边不远处暗中跟着的楚辛:“我前些天一直被跟着,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在今日趁乱同二位联络。”

      “那位兄弟与我体貌相似,年纪相仿,稍后我同他换身衣服,二位再盯上一会,我稍后绕路前往小院。”

      沈鹤白点了头,招呼楚辛过来,他跑来便被周山撞了一记。

      周山仓促间将手中的茶碗倾倒在他身上,又手忙脚乱地替他拍打起来,最后借了一家摊子后的小间,一团混乱后,两个人重新走了出来。

      一个像是被扫了兴致,往小院回了。一个又接着像心事重重般继续逛了起来。

      沈鹤白握着柳绯烟的手跟在后面。

      那双手有些微微颤抖,仿佛不安,指尖越发冰冷。

      柳绯烟捏住他的指尖,犹豫着开口:“我不是不让你杀他,只是……我们要对付的是烨王和章炎,还有胡人,杀一个走狗痛快,但杀了那三个狗贼才能永绝后患。”

      周围是来来往往的人群,战事没有波及积沙城,人们依旧过着稀疏平常的生活。

      或许是被柳绯烟指尖的温度传染,或许是被身边嬉笑的人群融化。随着数日前城门关闭,沈鹤白也一并锁上的铠甲骤然崩解。

      “烟烟,我很害怕。”片刻的沉默后,沈鹤白含着哽咽的声音从身侧传来。

      柳绯烟控制自己不去看他。

      不去看此时的沈鹤白或许是对他最好的。此处人多,华灯初上,然而人人都只关心着自己身侧的人,并无人在意沈鹤白的神色。

      “我很怕自己还不够狠绝,还不够像右相,像烨王那样,把狼子野心捧出来,把恶事做到明面上。”

      “怕我还不够沉稳,不够有担当,不能为父兄复仇,为沈家和飞鹤军昭雪,不能护母亲和弟弟一个未来。”

      “怕我流露出些微悲痛,会让父亲对我失望,会让母亲和弟弟也难以振作起来,怕令全军将士士气不振。”

      “可又怕我若是继续装作镇定自若,继续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我还配做父亲的儿子吗?除开沈家的将领,飞鹤军的先锋,我若连悲伤的权力都没,还能算个人吗?”

      沈鹤白的话被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淹没,到最后几乎只有些微的啜泣声。

      “我觉得不公平,凭什么他们害那么多百姓,害我父兄,从不考虑后果,可我爹却不得不为了百姓舍生取义,可我却不得不为了等一个水落石出,忍着不能手刃仇人。”

      他拉着柳绯烟,站在河边,两人面对熊熊燃烧的篝火,河水被映得一片金红,水中沈鹤白的身影也从一袭白衣变成了火红一团。

      柳绯烟突然想起,上一世的沈鹤白,这个时候已经穿上红衣了。

      她看着那件火光染成的红衣,安抚道:“没有人会在这里笑话你,也没有人会在这里对你失望,毕竟这里只有我,而我比你胆小,比你懦弱,什么都怕,我可不配对你指手画脚。”

      许是心有灵犀,沈鹤白望着水中随波而动的红衫,朝里面踢了一块石子,水波荡开,红衣裂开,又成了一片破碎。

      他从身后将脑袋枕在柳绯烟肩上,嗅到她新换的衣上有皂角香气,日常的气息令心境逐渐安定。

      沈鹤白凑在她耳边道:“那日回去,我总觉得自己穿着一身血衣。”

      柳绯烟一惊。那身红衣,他真的穿过,穿成了人人畏惧的凶神恶煞。

      她僵着身子,不知道如何回应,生怕沈鹤白又一次把那身红衣穿了回去。

      沈鹤白也并不等她回话,只是自说自话而已。

      “我那几天总能在身上看见父亲的血,我的血,胡人的血,后悔自己为什没冲出去,没去救他,或者去陪他。”

      “我总想,要不我也出城,能杀一个胡人是一个,若是死了,便死了,也算能去陪父亲了。”

      柳绯烟默默转身,抱了抱沈鹤白,她比沈鹤白矮了些许,并不能挡住他看向河中的眼神,便伸手去遮他的眼睛,手指抵在他微凉的额上:“别看了,你的衣服很干净,是白的。”

      少女柔软身子跌进怀里,这一刻便换沈鹤白僵住了。

      他手半举着,错愕地看少女环抱住自己,低声笑了:“你误会了,我不会那样做了,因为你在。”

      因为你在,在跌落地狱的前一刻从背后抱着我,把我拖了回去。沈鹤白没将这句话说出口。

      然而话音落尽柳绯烟耳中,她只觉得脑中声音回荡,猛然感到了气氛的暧昧,迅速从沈鹤白怀里钻了出去,装出左顾右盼的样子,往前面赶去:“快走吧,别在河边顾影自怜了,该回去了。”

      沈鹤白应了一声,也察觉出了一丝迅速落进水里,化开不见的情愫。

      大概是柳绯烟太胆小了,和她在一起呆久了,连自己都变得有些敏感。他在心里给自己找了理由,也追了上去。

      两人回去时,周山已经在了,和沈鹤游对望着。

      沈鹤游将茶杯重重落回桌上,目光沉郁。他尚未告诉弟弟,自己并非一时腿伤,而是再也无法起身行走,更无可能横刀立马,杀光胡人。

      他对周山道:“或许先生可以说说了,究竟做过些什么,谁叫你去做的。”

      “二公子不是知道了吗,勾结胡人泄露各城军备状况的是我,给细作伪造文牒放入各城的也是我。”

      周山说得镇定自若,话一出口,却让屋内四个人好不容易克制的情绪在心中滚起轩然大波。

      沈鹤白的声音几乎是从喉咙间挤出的:“你害死了如此多人,竟是这般轻巧?”

      沈鹤游眸色越发黯淡,推着轮椅到周山面前,目光含着不敢置信,沉声逼问:“是谁指派你去做的,今日跟着你的另一拨人又是谁?”

      “您不都该知道了么,右相指派我去做的,烨王的人要来杀我。”周山无所谓地耸肩,仿佛要被杀的不是自己。

      “你说得如此无所畏惧,可是觉得这里就不会杀你了?”楚辛实在按捺不住,拔刀抵在了周山咽喉,那人却依然退都懒得退半步。

      “我自然知道自己所做乃丧尽天良之事,前来并不是为寻求庇护,而是知会二位一些事。”周山眼睛看向沈鹤白,毫无愧疚地露出笑意。

      他伸手推开了楚辛的刀,继续说道:“首先,我不会做任何不利于大人和殿下的证,所以等我说完,世子若要杀我,杀便是了,不急于一时。”

      “右相寻我通敌之时,我亦曾觉得他疯了,然而章大人所言极是,鄙人不得不心悦臣服。”

      “大盛边线战火反复已逾五十年,这五十年间,边境百姓民不聊生,军士肝脑涂地,可哪次不是只能换来三五年和平。”周山越说越激昂起来,仿佛自己所言乃毕生信仰。

      “胡人领土贫瘠,物资匮乏,侵略是在所难免,同胡人在边线为了大盛所谓的尊严僵持,最后劳民伤财,那些国之体面,都使用百姓和将士的血肉换来的,与其这样,倒不如将他们划归胡人。”

      “不管是归了谁,百姓的日子不还是照样过么,就像着积沙城里的百姓,谁真的在乎自己是胡人还是汉人呢?”周山目光中露出俯视蝼蚁般举重若轻的眼神,仿佛自己所说的百万平民,不过几穴虫蚁。

      “等从内部削弱了边线兵力,届时谈和,便能顺势将边线诸城送与胡人,从此,两不相扰,再无战事。”

      沈鹤白默然,双拳紧握,知道他的话中有哪里不对,一时之间却找不到用什么话来回他。

      “胡说!那雁门关的守城将士,还有其他城池的守城将士,他们都白死了吗!”柳绯烟从一边冲了上去,抬手打在了周山脸上。

      哪里会有不死人的战事呢,周山和章炎这些终日纸上谈兵的书生,想得倒是轻巧,说着将城池拱手送人就能拯救苍生的话,可却从没想过将士们绝不可能降于胡人。

      哪来的削弱兵力,若打起来,那便必然血流成河,不死不休。

      更何况,若是真的守不住,等胡人入城,便又是一场屠城。

      这世上,哪可能如他所想那般,打个恰到好处,不伤及根本的仗。

      柳绯烟说得激动,喘着气喊道:“那沈家大帅,我的公公,沈平川就白死了吗!我沈家和柳家就该白白去送死吗!”

      “你又如何保证,我们一定能守住,不叫胡人直接屠了城!若你能保证,云城又怎么可能被屠城!”

      这一世,她还不清楚家里的状况,然而她知道上一世,沈家和柳家,除了她和沈鹤白,还有早早跑回虞京的妹妹,战场上无一人幸存。

      这些谋士,总说着兼济天下的话,妄图拯救天下苍生,平息一切战火,可却连跨上战马,走上战场,做一员普通士卒都不曾想过。

      周山面对柳绯烟的斥责,不疾不徐地开口:“我相信定国公和威远侯绝非鼠辈,自然可以信赖,总有人要为天下流血,至于云城被屠,那也是我未曾料到的。”

      “但这只是和计划有一些出入,其余诸城都只是被削弱了兵力,并未伤及百姓。”周山直到此时,依然不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话语间仿佛一切皆为天下。

      “所以凭什么,凭什么是我们去死。”一直站在一旁的沈鹤白陡然出声,阴沉冷厉。

      “因为你们是大盛脊梁,理应顶天立地,而我愿担鼠辈骂名。”他说得理所当然。

      柳绯烟盯着他,一字一句开口:“笑话,什么叫愿担骂名,你本就是个沽名钓誉的昏庸之辈,可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周山这个人,他觉得一件事不对,自己不去改变,却要求其他好人做得更好、自我牺牲,而他只负责沽名钓誉,沉迷于自我感动。
    在现代社会,俗称键盘侠。
    因为对这样的人深恶痛绝,所以把他塑造地十分恶心、自负,千万别骂我,骂他就好(顶锅逃跑
    以及昨天的答案,有小姐姐说对了:
    血是红的,鹤白穿红衣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仇恨。同时也随时准备浴血而死,把死看做归宿。换句话说,上辈子他澄澈无暇的心境被毁了,这辈子烟烟帮他拼回去了,于是就穿白衣了。
    但我很喜欢评论里“情侣装”这个答案,很甜,很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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