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7、第二七章:少年旧日 ...


  •   柳绯烟并非没有听懂沈鹤白的意思。

      篝火节是男女相会的节日,这里只有她一个女子,她的丈夫又在身边,想去跟梢,自然他二人是最好的。

      沈鹤白那句“去私会啊。”说得轻巧,脸上带着调笑的意味,可话音落下,却被柳绯烟看出几分羞赧扭捏来。

      她不禁有些笑意,又被他那眼神勾出几分羞怯,于是转身朝门外走去:“那还愣着做什么,不是去篝火节么?”

      她说着迈开步子,努力不回头去看屋子里的人。

      沈鹤游看着匆忙跟出去的弟弟,自小镇定自若,意气风发的少年,此刻竟脚步有了些微仓促。

      他半闭着眼睛,很多事尚未说出来就失去了说的机会,只好勉强道:“许久不见,你也是有媳妇疼着的了,爹一定很开心。”

      沈鹤白应了声,脸上绽开一个浅浅的笑,他已经听柳绯烟说了先前城楼上的事,平静的语气里带了一些骄傲:“嗯,父亲很放心有烟烟在我身边。”

      他们兄弟二人谁也不提,便好像有些事可以当没发生一样。

      柳绯烟清楚,关于沈平川的离世,沈家兄弟们一直没有找到一种面对的方式——从很久以前,沈平川就是个严父,和她爹一向很聊得来,两人都十分信奉虎父无犬子,他们的教导中,亲情总是在军纪之后,被铁血掩盖。

      沈平川没有教过他的孩子们胆怯和哭泣,也不曾教过如何用柔软的方式面对磨进血肉里的噩梦。

      于是沈鹤白便将背挺得笔直,一路向前走去,试图以沈平川昔日最希望看到的样子送别自己的父亲,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做,才能卸下心中郁结的复杂情绪。

      柳绯烟不给他继续沉郁的时间,伸手挽住他,拉着人往门外一边走,一边问:“胡人的夜市都有些什么?”

      积沙城一贯是胡汉交融最密切的地方,沈鹤白童年时也曾跟着父兄来过几次,说起来头头是道。

      “入夜时,篝火点亮,夜市就会摆起来了,积沙城里只有一条河,河上有龙川桥,夜市便是沿着桥摆的,全城百姓都在等着赶趟。”

      沈鹤白迈过先前被自己踢断的门槛,看见崭新的木茬,神色微微冷下去:“儿时父亲和兄长常带我来,也算打个牙祭,大哥喜欢管着我,叫我少吃些肉,二哥时常让我骑在他肩头。”

      只是现在骑不了了。

      “沿着桥南去,有家卖干肉脯的,你不知道,胡人腌肉的手艺是一绝,那时候还没有战事,那些胡人大婶说我长得好,总愿意给我很多。”

      沈鹤白素来是心思爽直的,说到这个时脸上又有了些得意,咧嘴笑了:“你不知道,我大哥长得就是一副拘谨样子,大婶们最喜欢欺负他几句了。”

      其实说起来,那些胡人也并不都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柳绯烟儿时在雍州,也并非没有胡人朋友。

      比起柳绯雨那些大家闺秀的手帕交,她整日在边关风沙里吹来吹去,交的朋友便也都是边关的粗野孩子,其中也有不少胡汉融合的姑娘,和自己也极为投缘。

      仔细想来,胡人与汉人不过就是长得有些不同罢了,若无战事,又哪来什么血海深仇,日子总是得过下去的。

      要论起料理肉类的手艺、酒量或是武艺,有些地方汉人还不得不对他们甘拜下风,往日演武时,有的胡人少年靠着蛮力,就能让连沈鹤吟、柳寒夏这样的佼佼者都感到棘手。

      说来那时候,沈鹤吟就算是演武场上输了,都是谦恭却不失风度的,沈家四个兄弟里,他一直是最沉稳的那个,也是对弟弟们最严厉的兄长。

      柳绯烟回忆起沈鹤白跟在大哥后面的样子,也跟着他笑,记忆里沈鹤吟的确是不苟言笑,总有些书生气,但演武场上倒是从不放水,一板一眼的,总把沈鹤白打得无比凄惨。

      她抿着嘴道:“我知道的,我还知道你那时候少年意气,挨了你哥不少次揍,还整日屁颠屁颠跟在他背后,说等他成了大统帅,你要做他的副将。”

      “你哥还总说,你才是要做大统帅的,他给你做副将,他一说,你就生气。”

      他那时候和自己都还小,尚且不懂沈鹤吟并非沈家血脉,只是义子,不论是沈家还是朝野,都不会容许一个义子袭爵的,即使他是沈家四个儿子里最优秀的那个。

      沈鹤白也记得那时候的事,面色不动,淡淡道:“我依旧觉得,大哥霁月清风,胸怀天下,一往无前,我愿意一直望着他的背影。”

      “只是后来大了,知道了只能我袭爵,我便总想着,等哪天,我成了我哥那样的人,才配得上继承父业。”他声音逐渐变弱,最终把剩余的话吞回了肚子里。

      柳绯烟听他声音沉了下去,意识到自己说多了。

      沈鹤吟已经成了沈鹤白永远无法超越的人,也永远不可能袭爵了。

      她摸索着找了条布带递给沈鹤白,悄悄转移了话题:“既然是赶趟的小夫妻,要不你给我挽个妇人发式?”

      她其实自己是不会的,也不指望沈鹤白会,不过是实在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罢了,脸上便挂上了歉意。

      柳绯烟指节白皙,虽是握惯了兵刃的,看起来却依然是少女纤纤柔夷的葱白模样,拿着条绯红布条,显得像话本里出来的少女,柳叶眼里露出讨好的笑,仿佛是为自己说错的话道歉。

      话本里拿着红绳的狐狸精,从女墙后缓缓走出,问书生,要不要同她去。

      沈鹤白脑子里浮出那个画面,心头一热,发觉自己想远了,暗暗掐着手心,不敢去看柳绯烟的眼睛,不想面对那双温柔却流出妩媚的眸子。

      明明小时候,那眼睛里只有令人生厌的胆怯,不知怎么的,如今却越看越勾人魂魄了,于是他突然意识到那个记忆里的小姑娘,现在已经成了他的媳妇——虽然只是名义上的。

      他手脚生硬地往前走,看也不看地把布条收进自己胸口:“胡人不讲究什么妇人发式,我方才还没说完呢,被你打了岔子。”

      柳绯烟提起兄长时,他原本胸口疼得难受,近乎尖锐的刺痛让他不想搭理任何人,只想冲回战场,亲手剥了元智方的皮,恨不得站在沙场上,不死不休,等一个必然却令他如释重负的归宿。

      可柳绯烟一露出那个笑,他便觉得,算了,还没到需要那样做的时候。

      两人已经靠近燃起篝火的河边,胡人小贩们卖着批切羊头、姜辣萝卜、野鸭肉之类的口重食物,汉人小贩则摆着姑娘们喜欢的杏片、糕点、水木瓜、梅子姜、糖水荔枝一类的食物。

      沈鹤白牵着柳绯烟一个个走过去,一个个介绍着,以此为借口在摊子前驻足,悄悄张望着先前画像上那人的身影。

      两人走完长街,很快便找到了那人,随着他兜兜转转起来。

      柳绯烟没怎么见过那些吃食,一个个看着,却又要盯梢,不好意思买来尝尝,便只能一边盯着那个身影,一边瞥着吃食,恋恋不舍地从一个摊子走到下一个摊子。

      沈鹤白跟在她身后,饶有兴致地将所有她瞥过一眼的食物塞进她怀里。有摊主同他招呼:“这位公子好生疼媳妇。”,他便也笑着多买一碗茶,言笑晏晏:“可不是么。”

      最终,柳绯烟终于要撑到嗓子眼的时候,那个身影在桥边站定,同身后捧了满手食物的两人道:

      “世子不必再躲,我等您开口很久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肩周炎犯了,去推拿回来有些晚了,这章只有两千多字,匆忙发了才想起来写不满三千字没有小红花,伤心。
    稍微修改了一下。
    这章轻松一下,大家猜鹤白白上一世出了事之后,为什么穿了红衣服,猜对有大红包包(其实猜不对依然有小红包包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