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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自欺 ...

  •   婆婆住的地方叫帝豪花园,是九十年代后期兴建起来的高级别墅小区,离市中心不算远,可是阅文上班的医院在离市中心不远的另一头,两者之间需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今天一路很顺畅,一个红灯都没有遇上,不到五十分钟我就已经走上扶手梯,前往三楼的心外科。
      这层楼里的医生和护士基本上都认识我。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缠功很足的女人,经常会在晚上或是周末过来坐等阅文。
      其实,我极其讨厌来这种直面生死的地方,而我会来,十次有八次是阅文的要求,剩下两次,就如今天一样。
      我曾表示不满,他却义正言辞地表示,他在加班加点地修补别人受伤的心脏后,非常需要我的拥抱来及时安慰他疲劳的心脏。我想任何女人听到这样的话就是枪林弹雨也会顶着来吧,更何况说这话的人是最不擅长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的人。
      护士小于见到我热情地打招呼。我回以同等的热情,顺口问:“许医生的手术结束了吗?”
      小于惊讶地收住笑,不明所以地望着我。
      我再问:“他今天七点不是有一台手术吗?”
      她肯定地回我,“你搞错了,许医生今天没有安排手术,昨天傍晚倒是有一台,十点才结束。”然后笑笑与我擦身而过。
      她的话像是一记闷雷,炸得我有点不知该如何反应。果然还是骗我了啊。有心痛,同时还有另一只鞋子终于落地的诡异的踏实感。是的,我早就不再相信男人的誓言。从五年多以前他说会照顾我一生一世,绝不会背叛我的时候开始,我就成了那个始终等着另一只鞋子落地的失眠人。
      “哟,许师兄,您这夫人可真是贤良得可歌可颂呀!又要忙工作又要忙婚礼,还能挤出时间来给您送温暖。”阅文的学妹肖晴阴阳怪气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
      我迅速挺直了后背,温婉地笑着转过身,看着阅文不失温柔地说:“我给你送点鸡汤过来。”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这个时候还能记起婆婆的教导:何时何地都不能失仪。
      阅文向前几步靠近我,接过我手里的保温桶,说:“今天太阳很大,怎么不在家里休息?”
      我挽上他的胳膊,撒娇说:“程叔载我到门口,我没晒到太阳。”
      阅文微微皱眉,但仍配合我软语几句,带我往他的办公室走。他一直不习惯我的装模作样,但又习惯性配合我。
      周围投来或艳羡或嫉妒的眼神,可是我的心里没有丝毫得意,只觉得自己很滑稽。内里已经腐烂,表面还要贴一层金,给谁看呢?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到办公室门口,阅文让我先进去,他去洗手间。等他回来,我已经将汤盛出来坐在椅子上等他。
      “你最近瘦了,也补补。”阅文打起一勺喂我。我实在没有胃口,撇开头拒绝,他却坚持着送到我嘴边,我无奈妥协,要求自己喝。他把碗递给我,自己拿勺子就着保温桶喝。
      我内心煎熬,当喝药一样灌掉碗里的鸡汤,终是忍不住盯着他问:“今早的手术还顺利吗?”
      他抽出一张纸巾帮我擦嘴,神情再自然不过。“临时取消了。”
      我不再追问。我还没做好摊牌的心理准备。
      他很快把汤喝完,找一本书给我,让我边看边等他整理完病历,然后一起出去吃饭。我哪有心情看书,拿起碗到洗手间清洗。
      肖晴刚好也在洗手间。
      她是阅文学生时代的爱慕者,比阅文小两届,但是阅文上学早,又在小学跳过级,所以两人同龄。肖晴追阅文从中学追到大学,从国内追到国外,又从S市追到C市,这其中的艰辛外人是无法体会的。然而老天爷并不作美。她认识并喜欢上他时,他正备战高考,怕影响他的学习,只敢偷偷关注,为他拿到某著名医大的录取通知书而更加仰慕。她拼命学习,考进他所在的象牙塔,他正在为出国做努力。她千辛万苦考到国外,他却在计划回国。等她终于意识到学业上的追赶根本不能吸引他的目光,遂毅然放弃学业追随他回国,成为他的同事并对他展开追求,偏偏他毫无反应,且在不久后接盘了突然婚变的我,然后只能眼睁睁看着除了皮相,样样不如她的我轻而易举地站到她渴望已久的位置上。
      来C市之初,她曾在我外出就医的空档找到我,对我坦承她对阅文的追逐及爱意,并直白地告诉我她正虎视眈眈,随时等着我开小差。我茫然无措,一时想毫不犹豫地告诉她,我不会退让。我的妈妈连命都输给了第三者,我的第一段婚姻也是输给了第三者,还陪上了我的孩子,我潜藏在骨子里的骄傲不允许我再输一次。一时又良心不安或者说底气不足,我毕竟不爱阅文,也在考虑离开,更不能确信阅文是爱我还是出于对曾经的邻居小妹的同情。
      然而我们之间的战争还没有确定要不要开始,就被扼杀在了摇篮里。阅文很快找到我,以直接无视的方式告诉肖晴他对这份单恋的态度。
      最终,肖晴心灰意冷草草嫁人,却还是想尽办法挤进这家医院成为他的同事,但也仅止于同事。
      我和她性格相左,又有阅文横在中间,注定成不了闺蜜,却怪异地往来着,五年里经常相约出去逛街泡吧,还合伙开了间咖啡馆。
      她虽然磊落大气却是好强之人,不战而败的憋屈和爱而不得的酸楚自然不能让她平心静气地面对我,而我也不是好欺负之人,或者说阅文给了我足够的底气在她面前收起我懦弱的一面,因此每次见面都是针尖对麦芒,互相讽刺挖苦不遗余力。
      我心情不好,不想理她,埋头洗碗。她面无表情地站在我旁边,两手插 。在工作服口袋里,睨着镜子里的我,也不说话。
      我慢悠悠地把碗和保温桶洗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觉得脖子有点酸才罢手,抬头懒散地迎上镜子里的目光。目光的主人有一双非常标准非常漂亮的丹凤眼,是唯一能在我面前自豪的一个五官,可惜其他五官不够漂亮,特别是又细又淡的眉毛拖了后腿,给这双美眼平添几分暗淡,当然,这是指她在素面朝天的时候,化上淡淡的妆,这姿色也上乘。
      再看看自己,每个五官单看都没什么特色,偏偏组合在这张不太标准的鹅蛋脸上就完美得无可挑剔,配上白皙的肤色和高挑匀称的身材,跟这位骨架有些粗大的美女比起来,真真美了不止一个档次。
      我在苦中作乐,洋洋自得,但我知道她此时并没有这个雅兴。她的眼神很复杂。难道我刚才的行为把她的旧伤疤戳出血了?都这么多年了,她不至于这么脆弱吧?
      终于,她开口解了我的疑惑,也一击即中,将我打回原形。她说:“你不开心。”
      我犹自挣扎,风情地撩撩肩上的卷发,愁着眉眼说:“这都让你看出来了?不是要结婚了吗?最近公事私事堆在一块,心力憔悴。对了,你的维和老公什么时候回国?能赶上来参加我婚礼吗?”
      她并不回我,直接转身走人,走到洗手间门口,又回头悲悯地看我一眼才消失。
      我一愣,当初我用如此眼神看她穿上嫁衣嫁给一个不爱的男人,如今她实打实地还给我。我突然觉得很好笑,兀自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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