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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豪杰 ...

  •   儿时记忆中的张春桃是个漂亮丰满的姑娘,至今年老,也还有几分风韵在,只要不开口时,还可看出些当年的姿态。在我这里开口时不多,也不大注意得到她,但听阿欢讲,是个鄙陋之人,没甚么人物见识。所生守忠,守礼、守仁在时,是个怯生生、甚少言辞的幼童,在韦欣跟前时,也算不上健谈。但自从离都,便如脱缰野马,四处撒漫。
      按说诸李宗亲,凋零殆尽,唯李德几个,也都经母亲调理,敦厚寡言、不与人往来。也不知他从哪儿寻了那么多亲戚,呼朋引伴,出街入市。命李从嘉留意他之动向,两三月来,尽是些不入流的勾当——亏他胆子还没放开,还仅限于勾搭酒垆胡女、调戏买油老翁之上,但他随从的那些轻薄儿,却已渐渐地欺行霸市、抢街占道,眼见得便是一代纨绔。武三思与宗楚客,却如有默契一般,从不约束。想想武三思自己的儿子,倒也能理解——纨绔之间,总是成群成堆。
      与那一头的风光不同,我这一厢,崔明德的职守已同虚设,每日只在省中守着案牍,柳厚德、郑元一倒还好些,却也免不了受些小排挤,柳厚德是江湖上的老麻雀,除了向我稍诉了诉苦外,行止如常,毫不为意。郑元一虽外放过,却少历过此等省中挫折,拜访了我几次,我自以道理安慰,又教他向柳厚德请教些经验——其实无非是“皮厚”二字,至多再添两个“油滑”,不过说易行难,他又是大家之子,名门后族,因此要多历练。
      柳厚德一面安慰郑元一,半真半假地给他出些馊主意,一面却暗自向我告状——口绝不言其短处,却总是露出几分他思虑不及的地方,明里暗里,恨不能将“我足智多谋”写在脸上。我亦听之任之,静坐观之而已。
      消息灵通的除了李从嘉,还有阿绍。这厮罢了宫禁,却还不忘了她那些伴当,日日出游,有时来访我,就说些守忠的事迹。她很有几个伙伴,得了不良的出身,最怕不是亲贵子弟,横行街头,却怕那骤然富贵的轻薄儿,无大权势,偏要生些不知轻重的事迹。好笑的是,守忠虽是皇子,天下第一等的尊贵纨绔,于京城中却犹是“新贵”,因此街头巷尾,少不得多几个传闻,再渐渐地,这些人就嗅到了风声,将状告到阿绍这里:“听说这位三郎养了一个外室。”
      我听这八卦时,正在吃糖葫芦,多年涵养,倒也处之自若:“他也大了。”
      “这人是有夫之妇。”
      “倒也是我朝风尚。”从我阿耶开始,就喜欢成熟女性,可谓是祖宗之法……咳。
      “还是个胡女。”
      “好品味。”我一本正经地吃下最后一颗,好吃。
      “叫人家丈夫发现,闹起来了。”阿绍的表情忽地有些严肃,不似方才那般贼眉鼠眼,“反叫他那些从人打了一顿,回去两天,人死了。”
      我亦严肃起来,正身直立,油然生出一股反感:“死了?”
      阿绍点头:“这夫妻俩是万年薛氏的客户,现在主家不敢出头,但那胡女不依不饶,所以事闹在万年县中,万年令不敢自专,报与了长史,长史亦不敢自决,报与了武三思。”
      她说“万年令”时,我心头忽地一动,道:“有个叫杨德幹的,你认得么?”本来不报什么希望,谁知阿绍却道:“怎么不记得?京中谚语,说‘宁食三斗蒜,不逢杨德幹’。”见我愕然,笑道:“京中游荡的,最怕的不就是长安令、万年令么?尤其他那么个人!”眼珠一转:“你在深宫,怎么知道区区万年令之名?”忽尔拊掌:“是韦四告诉你的罢!”
      我本是感慨强项令不可得,闻此倒好奇起来:“阿欢也怕他么?”
      阿绍道:“你以为她‘韦一球’的名字,是怎么传出来的?不也是街头巷尾,一个一个踢出来的么?”
      我竟不知这段往事,仔细想想,其实我知道的关于阿欢的往事很少,她不愿意跟我说,我便不问,而这不问久了,竟也习惯。
      可她对我的一切,都是清清楚楚的。
      阿绍像也想起了什么,陷入了沉默,嘴角的笑却温柔起来:“那时都夸我和狸奴,其实韦四的球技绝不逊于我们,尤其她那一股灵巧劲,你从不知她会从什么方向进攻,又在什么时候进攻……其实我因所学驳杂,于球之一艺,比她二人差远了。但我胜在力大,又有好马、好鞍。真要赤手空拳,我未必及她二人。唉!”
      “崔二也没有好马、好鞍?”
      阿绍笑着摇头,没有解释,我倒也了然——就算是我,难道真就有什么正正经经的好马、好鞍、好师傅么?女孩子就是如此,再金尊玉贵,也并不被当作一个“人”培养,这样看来,阿绍反倒是幸运的。哪怕崔明德,其实也是幸运的。不幸运的,只是我阿欢。
      我只好沉默,于沉默中拒绝这一份沉默,其实很想再多问问阿欢的事,可一时却又无心情,阿绍也从回忆中跳出来,继续说那不正经的正经事:“武三思轻轻巧巧,与那胡女安了个通奸的罪名,还未判决,已庾死万年县中,主家畏事,也就收了钱,再不提了。”
      我的手抖了抖:“什么时候的事?”
      “就前几天。”
      “李从嘉不知道么?”
      “不是军国大事,报不到他那里——再说,京中可不是他的地盘。”
      屋子里很暖和,我却感到一阵凉意,抖一抖手脚,阿绍凝视着我,片刻方道:“都中权贵,无非如此。”
      我点头,强作镇定:“从前不知道罢了。”的确,从前不曾关注这些,偶然听闻,也是层层掩盖、委辞婉饰,现在直面这些,说来也不过是小事。可想想当年,我或阿欢,不过也是这样一件小事。抿抿嘴,道:“都中权贵,无非如此。但三郎怕还是头一遭遇见这样的事罢——所以他这几天都躲在宫中,不敢出来?”
      阿绍哂笑:“他这胆量,要在我手中……”忽地住嘴,小心地看我一眼,我摇头示意无事:“他既不出宫,武三思虽做了这么大一件好事,怕也见不到他。”
      阿绍努嘴:“你要见他?”
      我摇头:“见他还不如见武三思。”心中还有些不定,正想唤人去请崔明德,阿绍笑嘻嘻道:“狸奴也是这么说的,没想到你与她想到一处去了。”举起大拇指,以我教她的手势,装模作样地拍起了我的马屁:“英明神武!”
      我白她一眼,一面想着说辞,算着时间,遣人备车,直入省中。临上车前,阿绍却又追上来道:“韦四娘最喜欢用奇杖,头重身轻,一击之下,可贯穿球场,直入球门,所以号称‘一球’,即‘一球定输赢’之意,又好自腹下奇袭,神出鬼没,左右勾横,人人皆知,因她无马,所以有那等小人,打球时故意分她驽马,不堪驱使,屡屡输球,至有一回把她摔下,又有人欲纵马踩她腿骨,被她反躲,自下卷上别人马背,抢人球杖,一击入门,从此名动街巷,但却再无名门闺秀,肯与她一队打球。”
      我想起初见她时,不禁抿嘴:“崔二非名门闺秀耶?”
      阿绍扬首挺胸,笑得骄傲:“崔静善是女中豪杰,岂是那些人可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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