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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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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气了?别气啦,我道歉。”去,一听就知道没诚意。
“我没在生气,只是奇怪你来这儿干嘛?”这个箱子怎么那么重啊。
他嘴角若有若无的撇了一下,我就知道又来不正经了。
“丑媳夫见公婆啊。”
“说正经的。”我不理他,继续和他的箱子奋战。为什么一点都推不动啊?
“我那有不正经?倒是你,怎么连抬轿子也不见?”
“步行,有利于——身体健康……啊!啊——”那个箱子在世界上一绊,眼看着惨剧就要发生了,我当然是——跳到旁边看戏啦。
“咔吱——”
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
他跨前一步,手一拦就截住了往旁边倒的箱子。然后在把手上“咔咔”按了两下。
“你把滑轮锁在刹车档上怎么推?”说完便像没事人一样拖着箱子“带狗散步”。
死老道死老道死老道……我一个劲的在心里自动复制。
“我是来工作的。”
咦?又正经了?
“你不说我还忘了你有个工作。可是怎么会和这里搭上关系?”我记得我们这里还没有什么音乐学校。
“有个旅游节——这你应该知道吧。反正要组织一台音乐会,我就被叫来打工当临时指导了。”
“谁让你闲来着?像懒骨头似的成天在家里蹲着。”
他有点哭笑不得:“喂,喂,我是作曲家,不‘坐’在‘家’里写曲子难道去你家——对耶,这倒是个好主意……”
“少来。对了,你也点题了。打算住哪儿?音乐会要忙一阵子吧。”
“一个星期,正好和你的假期一样。只是主办方没有提供工作人员的居住地。”
“那你住哪儿?”
“你家。”他继续。
“impossible.”
“why?”
“我要照顾别人的,管不上你。”
“你姐——又把你给忘了?”我告诉过他我姐的事。
他看我不回答,不由又笑:“真逗。”
我愈加郁闷:“一点都不好玩,真的。”
他仍笑:“我知道。小檎第一次问我是谁的时候我也觉得不好玩。现在她叫我叔叔,我也习惯了。”
对,老道有个女儿,现在归他前妻,叫刘沐檎,9岁。
老道早婚且早离婚,前妻再婚以后就很少有机会见女儿。
其实老道很喜欢这个女儿的。
“发呆呐?回魂回魂。”他的手在我眼前乱晃。
“去住溶珠宾馆吧。那里条件又好又安静。快走快走。”
他有点吃惊的看着我。
“怎么了?”
“你那么急着和我上宾馆吗?”
“去死!”死的N次!
“要记住了,得帮我借钢琴哦。”check in 以后,他就不厌其烦的叮嘱我这句。原本音乐会是他朋友接手的,乐队、合唱团、舞蹈队都基本准备齐了,可到了节骨眼上,某领导心血来潮要一首新主题曲,恰好他朋友跑去德国,老道就这样因为一个作曲家的不尴不尬的身份被抽了壮丁。
“作曲又不是生产猪肉香肠,我也不是什么机器?这,这,赶鸭子上架……”每回接到“任务曲”,他总会这么嘀咕,也只有作曲的时候,他才会抱怨。
“知道了。我尽量。最坏让你去你学生那里弹。斯特劳斯能凑合吧?”我一边回答一边已经开始想象我和死党在旁边嗑瓜子捣乱的“良辰美景”了。
偷笑,偷笑。
老道比预定的日子早来了一天。而且承办单位没法提供训练场地以外的器械。没办法,庙小。他估计在出了排练厅以外的地方脱离钢琴的话,这首歌只能等到旅游节结束当片尾曲。
“文教事业亟待发展。”在听电视新闻的时候,老道在下面接了一句:“上层建筑不能脱离物质基础。”
说起来,有一次他随团下乡还遇上过更夸张的——整个场地上只有一架儿童电子琴,足足让钢琴师郁闷了半年,因为每次去食堂打饭的时候都会被人叫成“弹电子琴的”。那个不幸钢琴师的名字就是刘佬悼。
“笑什么?”
“你,你要是没关系……我家,还,还有台电子琴……”
“好啊,去你家弹。”
又被反将一军。
总这么打打闹闹可不行啊。我得把正事给结了。
走到门口了,我站定,回头:“老道,我……”
“我们分手吧。”
“我不会答应分手的。”
这两句话同时冲撞在了一起,造成了一个真空区——没有声音。
“吱吱……”一只麻雀从外面飞过。
“我们的同步率越来越高了。”他伸手帮我捡领子上的一片叶子,我别扭地转过头。
“就知道你会说这句。因为又快满3个月了。说起来,你已经提分手14次了。”
“还不是每一次都被你否决。”的确,每3个月提一次分手好像已经是我的习惯了。都有点厌了呢。
“难道你前天半夜走,就是希望连再见都不说了。”老道安静的样子让我有点心虚。
“秋天快过了。我想回来看落叶呢。你放心,如果要走,我一定会道别的,以前不是说好了?”
“我就知道……你不会连我的衣服一块儿拐跑的。不过,你穿灰的是挺好看,而且有点严肃,别的男孩子就不敢随便搭讪了。真好呢。”
那天离开的时候恰好霜降,突然冷起来,我又是凌晨走的,只好穿了他的外套出来。运动型的,大一点没关系。
“老道,说真的,这样不好。”
“哪不好了?”
“说不清。”我咬着嘴唇,烦恼的事情一大堆,反而没法说明白。“
“等你想清楚呢。到时再说,好不好?”
老道,为什么你总笑得出来呢?对什么事情都这样。让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什么?你在黄山?!”
“对啊!!对——我现在在山顶上,光明顶啦!!!!”死党的声音连带周围人群的嘈杂把手机震得嗡嗡响,吓的我差点连机子也拿不住。
她继续大声嚷嚷:“听——得——见——吗——”
我也吼回去:“听得见——你再这么吼——就快听不见了!”
“啊,听得见——我这里太吵!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见!山顶山人好多——还有许多小虫子,密密麻麻的,像恐怖片一样。我怀疑电话里听筒里也要钻进去十几只了! 先挂了,回去再跟你聊,买了好吃的东西哟——”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通信中断”发呆。
这个死小孩,刚从国外回来又跑到风景区去,存心要过“隐居在人群中”的生活了。她倒好,可以去实现消失在陌生人中的梦想,可让我这会儿去哪里找一架钢琴?
“小晴和人吵架啊?”是姐,有进步,不枉我已经提醒她十来次,“重新认识”了我。
“没有。她在山顶上,声音太吵了。”
“可小晴好凶的样子。”能这么讲说明她已经不怕我了。
“真的?”
“真的。”
受不了,她居然递来一面小圆镜。猛一看见自己蹙眉如东施般努力的样子,我不由“噗嗤”了。
“姐啊,你总是那么有创意。”
她倒是很认真地看着我:“小晴老是凶巴巴的,不好哦,我记得以前你们办有个男生还来找过我,说你太凶了,要我好好管教你……”
又扯这些没影的事。她的记忆里有问题,有时候老把我当同龄人,把过去同学的事情套我身上,小学的,中学的,我都听熟悉了,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就是了。也许,这些琐碎事情对她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吧,把记忆丢三落四的她才会把他们像宝贝似的放在手里,攥成一堆,揉碎了,弄混了,紧紧地握着。
我看起来凶——这我也承认吧,因为还有一个人也这么说我。他是刘佬悼,他就敢说我。
老道——钢琴。
“钢琴啊——”我长叹一声,往地板上一倒。
“小晴想弹钢琴?”
“想弹,就是没有琴……”
“可有好多琴阿,就在走廊里。一下可就能弹的。”
有这么好的学校?
“我那个时候去接小晴,小晴还没放学,我就在走廊里弹,还被骂了。”
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哪间学校那么好啊?”
“小晴和我的学校——有一大块瓷砖的墙可以画画……”
我一下子坐起来,对啊!怎么把这个给忘了?
小学,居然把母校给忘了。
老道应该不会介意站在走廊里弹风琴吧?
“谢啦!好姐姐!我爱你!”我像疯了一样,拽过姐亲了一口,捡起桌子上的外套就开始往外跑。
“嗯——是个好主意……”
“这个……我也不知道。毕竟我很久没回来过了。”
走廊里是有一架,一架坏了一个踏板的风琴。
老道歪头耸了一下肩。
“以前,这里有很多的……”
他再点点头。
“很多——就这样放着,有的时候,这栋楼的楼道里每层会有两三个。”说这些干什么?我有点不耐烦,反而更想说。
楼道里暗,只有一盏灯,把人的脸弄得昏黄模糊,不过我也不想看他的表情。
“那样子就会很热闹。你知道吗?很吵的,一下课那些男生就开始弹。他们围成一堆,学过弹琴的就一个人霸着;更多的是没学过的,一个人左手,一个人弹右手;有的时候更夸张,五个人,每人负责两个手指——我为什么要说这个?”
“没关系。我喜欢听你说这个,真的。”他又开始笑。
“假的。”
“那我就不用说话——我所有说的话都是一个属性的。”
他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开始做“摩指”。
“吱呀——”好像这架琴也很久没有人弹过了,一开盖子有股怪味。
老道踩了踩仅剩的一只踏板,难以形容,反正不是什么好声音。
“算了吧,最多我去找找这里的音乐老师,看看能不能说得通借用钢琴室……”
他已经开始弹了,就算琴键很不好使,他仍然像为了证明什么一样,弹得飞快。
我走到一边把那盏碍眼的灯给关了,自然光从教室的顶窗里倾斜下一束。
“干嘛关灯?”弹琴的时候,他总是说话很小声,声音也像是飘似的。
“比较有气氛——知道的明白你在弹巴赫,不知道的以为你在演鬼片。”
“是吗——我倒是一直很想试试。”托卡塔已经转入到赋格了。
“you are really,really ,naughty!”——《夜访吸血鬼》,那是我们都爱看的一部电影。
“卡!”另一只踏板也出问题了。
“看来我还是学不像tom cruise。”
“是啊,踏板抗议了。”
“暴动……”他弯下腰,用手开始理那条带子,“告诉我,你的那些男同学们都喜欢弹些什么?”
“他们总是喜欢弹一首——婚礼进行曲……”
这回不敢造次,他只用右手轻轻滑了个旋律。
“不,不是,另一个。”
“这个?”
“嗯。”听到这个,我总是会想到那些雨天不能玩球的男孩。
“不是什么好的曲子——《罗恩格林》,就在婚礼的当天,新郎就必须离开新娘。”
“为什么?”
“新娘问了他不能问的问题,这算是违背誓言。”
旧风琴里机关松动的声音像是叹息。
“用这个当结婚背景乐也真够呛,难怪离婚率那么高……”
老道说了我不敢说的笑话,他总是这样。
“誓言本来就是无所谓的,等到人老了,自然规律就会应验了,然后什么山盟海誓都统统没用。”我也跟着开始无聊。
“照你这么说——人生本来就是为了分离?”他开始加入了右手的伴奏。
“你说呢?”
“那为什么又要碰到一起呢?”
琴声戛然而止。
老道看着我,他的浅色眸子在暗的地方总是比较亮。
我掉过头,这个问题,谁也没法回答。
有个学长说过,走在路上,那么多行人中,踩一脚也要修十年的缘分。茫茫人海,相遇不易,可到最后还是注定要分开——就像一个天大的玩笑一样。
“是不是,因为注定离开,所以要珍惜?”这是死党的原话,我没那么浪漫的细胞。
但她还是忍受不住,开始天南海北地跑,不愿停下来,怕又被缘分的圈套给绊住。只有我是她的唯一联系人,用两个听筒告诉对方彼此并不孤独。
“如果要离开,就抓紧现在。”这是她上次出发前给我的忠告。
“想那么多干嘛?”这是老道经常对我说的话。
现在,他合上琴盖,扶着我的肩,看我,微笑,然后理我的鬓角。
“谢谢你,我一直想弹一架这种样子的风琴。”
人如果没有冲动是很痛苦的——这好像是母亲大人说的,可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现在,我只想抱住这个男人——因为他就在我的身边,仍然隔着一臂的距离。
也许我会离开他,但现在绝对不愿意!
“小孩子爱撒娇……”他揉了揉我的头顶,“……哭了?”他想抬起我的头看我的脸。
我扭着身体表示不愿,用更大的力气狠狠抱住他,结果都把他逼得靠在了墙上。
用听的也知道,他又微笑了,淡淡的。
我讨厌这种笑,好像证明了我和他的距离一样——年龄,经历。可有的时候,我只能接受。
他不是也接受了我的古怪脾气?
至少,我们都很喜欢拥抱。
“小晴……”
老道感冒了?嗓子尖尖的。
“咳,咳咳……”
果然,都咳嗽了。
咦?怕传染啊?推我干啥?
“……后,后面——”
哦,知道了,你后面贴着墙比较冷。放开你就是了。
“你后面……”他有点无奈地指指我背后。
“小晴,跟我回家吃晚饭。”
是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