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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三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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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玉棠成了春来楼的常客。
鸣珠也很快知道,一个去过大不列颠喝过洋墨水的年轻大少爷为何从来不去舞厅那样的地方,也不在外头招猫逗狗调三弄四,却偏偏跟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似的爱听戏。
这都要从沈家那位老太太说起,老太太是前清二品大官家里的嫡小姐,那时候老太后还活着,老太后有一个广为人知的爱好,听戏。当时官宦人家争相效仿,府里都养着小戏子,老太太从小耳濡目染,渐渐也爱上了听戏。
前清没了,老太太嫁到安阳来,新时代不流行养戏子,好在安阳城里别的没有,就戏班子多,每个戏班子还各有特色,那时候还是老生当道,唱得好的青衣不多,荣昇班就这样入了老太太的眼,从金云仙的师父那一辈起就时常被请到沈府里去唱堂会。
沈玉棠从小就跟着祖母听戏,在老太太的熏陶之下也成了一个小戏迷。后来荣昇班走了,老太太不爱请戏班进府,没过几年沈玉棠也留学去了,在国外呆了五六年,回来没多久就赶上了荣喜班的小班主初次登台。
“听人说起荣喜班时,我就想着是不是跟荣昇班有什么渊源,看来我的直觉还挺准,”沈玉棠穿着白西装,靠在练功用的石桩子上跟鸣珠说话,不唱戏的时候他就直接到后院儿来,也不管别人是不是心惊胆战。
鸣珠瞄了一眼灰扑扑的石桩子,再看看他身上价格不菲的西装,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原本想说的话憋了回去。
“那鸣珠倒是沾了荣昇班的光了。”
沈玉棠微笑:“你唱的好,不管有没有荣昇班,我总会来的。”
呃......鸣珠拨了拨手腕上的珠子,巧妙的把话题引开:“这么说沈少爷是一个月前才从国外过来的了?回来要花多长时间啊?走的水路还是旱路?”
鸣珠自小在安阳长大,连城门都没出过,对外面的世界感到好奇也很正常。
“走的水路,轮船在海上飘了半个多月,中途在香江换了船坐到天津卫,上岸以后又坐了几天火车,在邻县下的火车,然后雇了辆马车回来,前前后后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在路上,”沈玉棠神情从容,并不因舟车劳顿而烦躁,毕竟能在一个月里从地球的另一端回到故乡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体验。
安阳没有火车站,最近的火车站就在裕县。
这就对上了,那日救玉章的果然是他。
鸣珠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竟然要这么久?我听说从这里到京城都只要三四天呢,你从外国回来岂不是走了十个京城那么远?”
“哪有这么算的,”沈玉棠摇头失笑,坐船跟坐火车可不一样。
鸣珠皱皱鼻子:“我还没出过安阳城呢,都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子,沈少爷,你走了那么远的路,是不是见过很多人?有没有遇到什么好玩儿的事?能给我说说吗?”
小姑娘仰着素净的小脸儿,杏眼睁的圆圆的,水咕隆冬的望着他,脸上满是期待之色。
沈玉棠怎么舍得叫她失望:“很多人,有跟我一样去留学的,还有蓝眼睛黄头发的外国人......”
鸣珠一脸兴奋的打断他:“这个我知道,医院里的洋大夫就是外国人,长得老白老白了,鼻梁特别挺,蓝绿蓝绿的眼珠子,头发卷卷的,跟那些人烫过的一样。”
如今流行卷发和洋装,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稍微时髦一点的都是一头卷发一身漂亮的洋装,还有舞厅里那些当红的歌女,不烫个大卷发画个红嘴唇都不好意思出门。
沈玉棠点点头:“对,欧洲人,俄国人,还有太平洋另一边的美利坚人都是这样的长相,还有一种皮肤黑的像木炭的人。”
鸣珠把眼睛瞪得老大:“黑的像木炭......”
安阳城里目前还只有白人,黑人和拉美人还没出现过,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土包子,鸣珠必须得表现出足够的惊讶。
难得见她有这么孩子气的时候,沈玉棠以为她对这些感兴趣,当下也顾不得写文章了,放下笔和本子就开始给鸣珠讲这个世界上有几种肤色的人,讲着讲着就变成了人类的起源,世界史,四大古文明发源地......
起初鸣珠还挣扎着想把话题往医院引,无奈沈玉棠过于专注,一开始就停不下来,她又怕打草惊蛇,只能配合着往下听,没想到听着听着还真沉入进去了。
......
又是毫无收获的一天,送走沈玉棠,鸣珠暗暗握拳,下次,下次一定要打听出那封信的下落!
沈玉棠和鸣珠渐渐熟了起来,尽管每一回他来,莫叔都会用各种各样的理由留在院子里,坚决不叫她们单独相处,但这并不妨碍两人的交流越来越多,终于在第六次还是第七次的谈话中,他说起了从裕县回来的路上遇见的事。
“我到的时候那孩子已经受伤了,追他的人看见我们就跑,我给那孩子做了急救,送去了医院,后来又急着回家,也不知道那孩子如今怎么样了,”沈玉棠俊朗的眉眼微微皱着,“如今世道乱,光天化日之下盗匪竟然猖獗至此,我们那位大帅......”
即使是他,也不好随意评价拿着枪杆子的人。
通过这些天的了解,鸣珠已经很肯定沈玉棠是个好人,所以她心里有些犹豫,到底该不该直接问沈玉棠要信。
“鸣珠?”见她一脸深思,沈玉棠轻声叫了她的名字。
鸣珠很快在心里作了决定,玉章的事不是秘密,沈玉棠早晚会知道,与其等他自己发现,不如她主动说出来。
“沈大哥......”
聊完人类起源之后,沈玉棠就不让她喊少爷了,鸣珠又不想用“玉棠”这样的亲密的称呼,只好折中喊他一声大哥,反正他确实比她大四五岁。
“怎么了?”
沈玉棠专注的看着她,“我们是朋友,你有什么事都可以告诉我。”
“那天你救的人,其实是我弟弟,”鸣珠咬着唇,略显激动,“谢谢你,谢谢你救了玉章......我、我给你磕个头......”
沈玉棠急忙拉住她:“你这是做什么,快起来。”
“你是玉章的救命恩人,我给你磕头是应该的,”鸣珠执意要磕头。
沈玉棠佯装生气:“我救玉章并非为了你的感激,我不是说过,我们是朋友,你要是真的想谢我,不如好好帮我写完这篇文章,行吗?”
鸣珠这才又站起来,因为刚才的一番拉扯,两人离的极近,沈玉棠的手还拉着她的手腕,彼此的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正在墙边刨木头的莫叔大声咳嗽:“咳咳咳咳咳......”
鸣珠赶紧往后退开两步,低声说道:“沈大哥不要生气,我、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的恩情......”
沈玉棠俊脸微红,鸣珠的声音婉转悦耳,此刻在他不远处低柔浅语,竟比平日里在台上还要动人,他忍不住揉了揉有些发麻的耳朵,眼睛也不受控制的往她身上飘去。
眼前的姑娘只穿了一身家常的粗布衣裳,眼色也不鲜艳,碎花的上衣灰蓝色的裤子,沉闷的不似十五六岁的女孩儿,唯一的好处就是活动起来方便,然而此时此刻,在沈玉棠的眼中,她却是浓墨重彩,每一个细微之处都无比分明,灰扑扑的衣裳非但没有令她失色,反而称得她姣好的容颜更加突出,明眸皓齿,如传世的美人图跃然纸上。
“不、不必如此......”沈玉棠一面觉得自己的行为很不尊重,一面又把眼中看见的美好景象牢牢的记在心里。
气氛突然变得很尴尬。
鸣珠心下一叹,不动声色的拉开了距离:“沈大哥放心,文章的事鸣珠会尽力帮你。”
“嗯,好,”沈玉棠胡乱点头,事实上他现在的注意力全在鸣珠身上,根本听不进她说了什么。
“还有一件事,”鸣珠顿了顿,“当日玉章身上揣着一封信,慌乱之中不知掉到哪里去了,沈大哥可有看见过?”
沈玉棠这才收回心神,恍然大悟:“原来那封信是玉章的,”箱子里莫名其妙多了一封信他当然觉得奇怪,信上也没有署名,先前还以为是临行前某位同学开玩笑塞进去的。
“既然是玉章的信,我这便让你给你送来。”
鸣珠终于放了心:“不用这么麻烦的,沈大哥哪天得空了给我带过来就行。”
心里有些着急,但鸣珠没有表现出来,医院那次“意外”和巧梅疑似偷窃之后,玉章身边再也没出现过任何可疑的人物,她觉得暗处那人短期内应该不会再次出手,敌暗我明的情形下,低调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她这里动静太大,难保那人不会狗急跳墙。
沈玉棠点点头:“好。”
第二天沈玉棠就把信送来了。
鸣珠还在台上唱戏,今儿唱的是《西厢记》,她扮崔莺莺,闻亦扮张生,金雀枝扮红娘。
上次的事情之后闻亦再也没出过差错,只不过多少还是有些变化,同别人相处时还跟以往一样,在鸣珠面前却沉默了很多,鸣珠也懒得管他,横竖莫叔已经寻摸了能替代他的人,戏班里一个十七岁的小伙子阿岩。
阿岩唱戏的本事并不比闻亦差多少,长得也白净秀气,就是性子太闷了,别人说十句他都不一定能回一句,在戏班里就是个隐形人,这回要不是闻亦,莫叔且想不起他来。
金雀枝倒比从前跟开朗了,她长得漂亮,身段儿比花旦也不差什么,好这一口的客人偶尔也会单独赏她,再加上那日常林赞她的话不知为何被传了出去,她也有了几分名气,如今再说起荣喜班,头一个是鸣珠,第二个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