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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羞涩情娘 ...

  •   他对我展开了明显不是恋爱关系导向却很GENTLE的追求攻势。我们吃饭的周期还是维持在两三个星期,但偶尔他会陪我看画展、听音乐会,并邀我一起参加小型酒会。在社交场合,他多用英语交谈,看得出来只有跟特别熟识的人或上了年纪的本土人才用粤语交谈。
      不知是出于虚荣心,还是真的动了心。我开始像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中所描写的方鸿渐那澎湃的内心:“约着见一面,就能使见面的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子。”
      有一天吃过晚饭,他带我去到一家氛围安静、惬意的酒吧,里面轻柔地播放着swing音乐的旋律。因为刚喝过红酒,现在又喝鸡尾酒,我感觉晕乎乎的,酒劲上头。我问他这是哪里,但听不清他的回答。我们聊了聊《哈姆雷特》又或者是别的什么。有一位穿着让人印象深刻,相貌英俊的外国友人过来跟他打招呼。我在鹅黄的灯光中观察他的侧脸,以及他由始至终从容的商务态度。恍惚联想到过去一段时间,在同他一起参加的party上,从他与别人的谈话中旁听到的关于他的点滴。还想起当一个朋友问他我是不是他的女朋友时,只见他微微一笑而不言语。
      我们最后聊到了《红楼梦》中的晴雯。他问要不要送我回去,我说好。路上,我打开一点车窗,吹着夜里晴和的风,让脑袋稍微降降温,望着窗外的霓虹发呆。我不想说他有多了不起,然而事实是他很了不起。他的长相不精致但轮廓清晰,气质很MAN也很有魅力。他大约比我大十来岁,但我们又不会结婚。正当我想入非非之时,听到他叫司机掉头送我们回公寓。我的心突突地跳起来。那晚我不记得自己有没有见红。他可能感觉到什么,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羞赧地点点头。
      他□□的时候比平常更加温柔,很会顾及我的感受。我似乎对此产生迷恋。期待着下一次的到来。然而,他未曾道别便去英国置业已经快一个月了。我忍不住向nick打听他的行踪,peter说他还带着女朋友。我被现实重重地摔在地上。想到自己只是若干陪他滚床单的女人之一,心情沮丧至极。熟悉的同学说我最近很有女人味,我则感觉自己已经从大龄少女没有过渡而直接掉进怨妇、妒妇的地狱。我靠在图书馆的窗上,反复读着斯蒂文司的诗歌《室内情娘的最后独白》,心中无限期许,无比羡慕,也无限惆怅:

      点亮夜晚的第一支烛光,就像在一个房间
      我们在里面闲憩,为一些无足轻重的缘由,觉得
      想象的世界才至善至美。

      因此,这就是,最深切的相遇。
      在这个想法中我们从一切
      无动于衷中聚拢自己,成为一个:

      在单一的一个,一条披肩里
      紧紧裹住我们,因为我们很穷,一点温暖,
      一点光,一点力量,都有奇迹般的效果。

      这里,此刻,我们忘了彼此和我们自己。
      我们感受一种秩序,一种完整,一种知识
      冥冥难辨,它安排了这相遇。

      在它生机的疆域内,心灵。
      我们说上帝和想象为一......
      真高啊!那最高的蜡烛,照亮了黑暗。

      由这同样的光,由心灵的核心,
      我们在夜空中造了一个居所,
      在那儿只要在一起就已足够。

      我将这首诗发信息给他,杳无回音。
      对于我来说,性不可不算是一种托付。所以我开始瞻前顾后,思虑重重。当我感觉到他一如既往,并不曾深情款款地对待过我,内心涌起痛苦的失望和自我厌恶的顿悟。真的不想再见面了,然而我说不出口。还在继续,不管是雇佣关系,还是我们的约会。现在我更相信是约炮。他给了我一张月透支额度是10万美金的信用卡。虽然我拒绝接受,但他说和孩子们一起如果需要购买什么,我自己做主便是,不必麻烦Sam。我不好再说什么。他补充道:你看到喜欢的衣服和包包就果断买下来吧,额度不够我来支付。某一天晚上,我们□□之前,他拿出一对公主型切割的1克拉钻石耳钉帮我戴上,非常闪亮。我在镜子里看到裸体的自己,身上唯一的点缀在光束的照射下色彩斑斓,心里五味杂陈。耳环很精致,但镜子里的我美得不自然。回过神来,我们尝试了各种刺激的姿态,在他怀里我愿意柔软得像一团青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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