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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卷五 取舍两为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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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地吃早餐、洗澡、洗衣,只是因为潘朝星一心想快点睡觉,往常八点半才做完的事情今天竟然八点不到就完成了。粗略地算了一下,今天应该有足够的时间睡觉了,于是决定中午按时起来吃饭,而按时,其实只为了见上覃敏一面。
非常准时的,生物钟在十一点五十三分叫醒了潘朝星。看了时间,潘朝星便翻身而起,穿好衣服鞋子,就向阳台走去。以这几天的情况看,覃敏不可能会跟他同桌吃饭,所以他也不再忌讳徐晓飞是否在身边,于是在出阳台的时候,顺便拍了两拍徐晓飞的床架。
一起工作了一个多月的潘朝星和徐晓飞已有了很多的默契,两人之间不需要太多的话语,就可以知道对方要做什么,而自己应该怎么做!当徐晓飞被拍醒后,不须知道是什么时间,就晓得潘朝星是叫他去吃饭。因为除此之外,潘朝星不会拍醒他又一声不吭地只管做自己的事。于是,迅快地穿上衣服,爬下床,再拖上他那双第一份工资买的沙滩鞋。
见徐晓飞已准备得差不多了,潘朝星便向门口走去,像这种事情,潘朝星绝不允许徐晓飞拖拖拉拉,如果徐晓飞被叫醒后三分钟解决不了问题,潘朝星会一个人先走,而不会再等,哪怕只是半分钟。相处这么久,徐晓飞当然知道他的脾气,所以,即使他想再躺一会,也要等到吃了饭再躺,要么,就不去,但若没有特殊情况,徐晓飞是不会一个人去吃饭的。
来到饭堂刚好十二点,看见车间那边已排满了等待打卡下班的人,潘朝星依旧不紧不慢地走着,这也是他一贯的作风,从不与人争抢,在不危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也许,即便危及了他的利益,他也不懂得与人争抢,而当失去了的时候,才悔之莫及,但生性如此,又岂是说改就能改的?而徐晓飞此刻已抢先进去。
当潘朝星拿了餐具要去洗的时候,饭堂走道已是人潮汹涌,但潘朝星并不在乎。突然,潘朝星看到前方人群中正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向自己走来,此人非他,正是已两天不见的覃敏。说她与众不同,并非她今天装扮得异于常人,而是一直以来,覃敏在潘朝星眼中就不异于鹤立鸡群之人。覃敏的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也早已深烙于心,任是人山人海,潘朝星也自信一眼就可以认出她,更何况,只是眼前这区区几十人?
从看到她,潘朝星的双眼就不曾离开她,美妙的身姿走着美妙的步子,在潘朝星认为,仙女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直昂首向前的她似乎并没有瞧见正与自己迎面而来的潘朝星,也许,是潘朝星太不起眼,也许,是她根本视而不见。距离在两步两步地拉近,潘朝星用那满怀期待的眼睛看着她,多么希望她能看他一眼,多么希望她能再冲他笑一笑,然而,直到他们几乎擦肩而过,覃敏依旧没有看他一眼。
洗完餐具回来,又在门口相遇,再次看到她那装作不见的神情,潘朝星顿感神伤。这些天以及刚才的表现,已说明覃敏确是决定不再理会自己,已当自己从未认识。“既然她能做到,难道我还比不上她?再者,我能忘了‘影’,就不能忘了她吗?当初借了她忘了‘影’,如今应借何人忘了她呢?唉,可惜泉至今都不给我答复,倘使她告诉我她也爱我,那么,莫说一个覃敏,就是十个,百个,我也能将之抛诸九霄外!”潘朝星不由如是想,也许带着一丝赌气的味道,但也并非全无道理,在潘朝星此时的心中,覃敏实在是无法与泉相提并论的,这也是潘朝星迟迟不能决定是否放弃泉而追求覃敏的原因。
虽说覃敏还无法和泉相提并论,但在这里,她始终是潘朝星最在乎的人。得不到自己最在乎的人的理会,终归不是个味,这一餐对潘朝星来说,注定又是食之无味的了!
当潘朝星打好饭菜找到徐晓飞的时候,徐晓飞已吃了过半。草草将饭吃完,潘朝星带着一份无人知晓的落寞和徐晓飞一起离开这令人又开心,又伤心的饭堂。曾经,饭堂是潘朝星最喜欢去的地方,不是因为那里有饭吃,而是因为在那里可以看到覃敏,可以听到她说话,甚至可以和她同桌共餐!如今,饭堂又成了潘朝星最不愿去,却又不得不去的地方,一想到饭堂,潘朝星就仿佛看到了覃敏那冷漠的眼神,那近乎决绝的心。
回到宿舍,静静地躺在床上,闭上双眼。或许是早上睡得太多了,此刻已无甚睡意,而脑海中又浮现起刚才见到覃敏的一幕幕,更是睡之不着。徐晓飞在洗澡,自来水落地时的响声绵绵不绝地充斥着潘朝星的耳膜。叹人之一生,有多少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水在奔流,思绪也在翻腾。回想这些天自己的所作所为,潘朝星怎么也弄不明白,对于覃敏,自己倒底错在哪?“难道……是因为自己前段时间太过接近她,而使她对自己产生了误会?如果真的是的话,那就要设法澄清了。但是怎么知道是不是误会呢?直接问?不可能!那就唯有写纸条了。对,就写纸条。可是怎么写呢?”
既然已做此打算,那余下的便是想写些什么了。悄悄地翻过身,怕惊醒了徐晓飞。趴在床上,从床头的提包中拿出纸和笔,一字一句地斟酌着,花了将近半小时,终于写出了一张自认还过得去的纸条:
敏:
这几天发现你对我冷若冰霜,形同陌路,甚而几近鄙夷。我想,这大概是你对我心存误会之故。不奢望你会喜欢我,但我不希望你会讨厌我,倘使能够冰释前嫌,下次再会,但可见你微微一笑,吾愿已矣!若真有误会,在此向你致以万分歉意!
潘朝星敬上
9月4日15时。
在写纸条的同时,潘朝星亦在不断地设计着整个交付纸条的过程,以及之前、之后的对白。遇到她时如何将纸条交给她,等等。并推想着一切的可能和应付的措施。
当这一切完成的时候,时间已过了下午三点,小心收好纸条,潘朝星这才安下心睡觉。
事情只在酝酿中,但潘朝星就像已将它完成了一样,整个身心都放松了。而这一觉,一睡便是六点多。从梦中醒来,看到已错过了时间,心中不免有点可惜,不过已不像上次那样悔恨交加了。同在一个地方,真要见个面,也并非想象中那么难。今天见不到就明天,明天不行后天,总会有机会的,大不了就亲自到她办公的地方找她。
有了这样的想法,心中自然就安定了很多。看看还有不少的时间,干脆躺在床上发发愣吧!
六点半,潘朝星准时起床,并叫醒了徐晓飞。在与覃敏接触之前,潘朝星的晚饭是不定时的,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当然,得是饭堂的开饭时间。可自从认识了覃敏后,他就将进餐时间定在了五点四十。因为只有这个时间可以碰到她,早了没有用,晚了见不到。而一旦错过了,他就干脆六点半再去,这样,吃完再休息一会,就可以直接去上班了。而中午呢,由于饭堂开放时间短,如果超过了十二点二十,潘朝星就懒得去吃了,反正已见不着覃敏了,反正肚子饿也有徐晓飞陪着。
加起来,潘朝星今天也睡了七、八小时了,精力业已恢复了许多,所以,一夜易过。
一切照旧,只是今天潘朝星又恢复了一贯的作风,真不知他在干什么,睡下时竟已快九点了。迷迷糊糊地从梦中醒来,“哇,十二点半啦?天啊,我还从来没试过那么晚才醒来呢!”
看看还在沉睡中的徐晓飞,潘朝星心想“算了,反正不饿,中午不去了!”随即又躺了下去,继续追随周公去了。可怜徐晓飞,醒来时已一点多,就算肚子饿,也没饭吃了,不过要到楼下的商店或饮食店去找东西吃,又似乎没有这个必要,毕竟还没饿到那个程度。不得已,也就算了。
就这样,两人又帮公司省了一顿午饭。
睡觉时不知时间的快慢,也不必知道,因为身体自己知道有没有休息够。再次醒来时,潘朝星看到外面的天昏暗昏暗的,似是已很晚,急忙拿起表一看,17:20?有了上次看错时间的教训,潘朝星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确实是17:20。还好,若是19:20那就惨了,晚饭吃不吃倒无所谓,自己自信再饿一个晚上不成问题,只是这个月的全勤奖就这样泡汤的话,实在很冤。
当潘朝星松下一口气的时候,被床晃醒的徐晓飞看到外面天色昏暗,慌忙爬起来,问潘朝星道:“几点了?”看他急得那个样,竟忘了自己也有个钟。其实也怪不得他,一直以来都和潘朝星一起上班、下班,自己那个闹钟从来就没有真正用过一次,早就形同虚设了。
明知他有钟,但潘朝星也非如此计较之人,非常平静地回答道:“五点二十。”说完,又躺了下去。但徐晓飞此时却爬下床来,“走,去吃饭!”一边穿鞋一边跟潘朝星说道。“你先去吧,我等会再去。”潘朝星依旧平静地说道。“怪了,他今天是怎么了,竟然不想去吃饭,好象又没什么不对劲啊?”徐晓飞不由想道。不过他和潘朝星却不是那种罗罗嗦嗦的人,通常都不喜欢对别人问七问八的,所以,心中虽猜不透,也不再多言,只是自己一个人出门而去,顺便约上隔壁的邓岽和邱淘章他们。
一个人在宿舍里又躺了十多分钟,在五点四十的时候才走出宿舍门。当潘朝星下了楼,才发现空中乌云密布,看来,一场大雨随时会光临此地。难怪,刚才在宿舍里怎么那么暗。来此已一月有余了,这样的天气还是第一次。
此刻的饭堂,是整个公司里最热闹的地方,那嘈杂的声音就是旁边的机房里那几台大发电机也无法盖过。进入饭堂,潘朝星没有刻意去寻找覃敏的身影,只知道,目光所及之处没有她。打了饭菜,潘朝星不知是有意或无意,正好就坐在了覃敏以前一直坐的地方,面向铁架而背对众人。
如果不是亲自经历了那么多次,潘朝星一定不相信,这么拥挤的饭堂,这么居中的位置,除了以前是覃敏,现在是自己外,居然没有一个人来坐!相信这张桌子并没有标上“×××专用”吧,但为何别人宁愿挤一点,脏一点,也不坐这里呢?是否其中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然而自己都不知道,有什么理由比自己晚来的人还知道呢?也许,是自己多虑了,这恐怕是纯属巧合吧。
天越来越黑,加以雷声滚滚,吵得人心不得安宁。很多人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因为他们不在本栋楼住,惟恐等下下大雨就回不去了。只有潘朝星似乎想快都快不了,速度如同恒定的一般,到现在,也只吃了一半的饭菜。表面上没什么不妥,但心中还是有点急的,“自己没有带伞,也无伞可带,上班前必须换上工作服,而离上班时间已不到一个半小时,万一这雨一下就是两、三个小时,总不能在这干等吧!不知覃敏现在在干什么,吃着饭,还是回宿舍了?”突然想起了什么,潘朝星便暗骂自己“笨蛋!她的餐具不是不在架子上吗?那不就说明她也在吃着饭吗!”
正想着,忽然身边走过一人,本能地抬头看去。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差点高兴得叫出声来,只因此人非他,正是一日不见的覃敏。原来覃敏已吃完,现在是来放餐具的。而覃敏此刻,正微笑地看着还有点回不过神的潘朝星,一边将餐具推入架中,一边朱唇轻启,柔声问道:“在想什么呀?”
久违了的微笑,久违了的问候,如果说,那微笑比阳光还灿烂,比花朵还艳丽,那问候比蜜糖还甜,比泉水还滋润,在潘朝星看来,这一切都不为过。也可以这么说,在潘朝星的大脑里,根本找不出一个词足以形容那微笑、那问候!只因他对潘朝星来说,实在太珍贵,太珍贵了!
从看到覃敏的表情开始,潘朝星的脸也立刻转冷漠为微笑,不知覃敏如何看他的笑,但应该说,他此刻的笑也是很灿烂的,因为他是真的很开心。开心的笑不同于强颜欢笑,因为它源自真心,因为它不须假装,所以它是灿烂的。许是高兴过头了,潘朝星竟忘了上次的教训,明明心中想的就是覃敏,可当覃敏问及,一出口却又是“没想什么!”只是这次已不懂得后悔,也没有时间后悔,否则,也许他会改口。
“外面天好黑哦!可能要下雨了。”说话的当时,覃敏双眼看了看外面的天,继而又看向潘朝星,而一张脸,始终是笑得那样的迷人!而人,也在说话的同时,已轻迈莲步向外走去。
无须看,潘朝星也知道外面的天是怎样的,但听覃敏如此一说,也自然而然地回过头看了一看外面的天,马上又转过来,看着覃敏,冲着她又是抿嘴一笑,应道:“对啊!”
覃敏没有再说话,但她似乎很开心的样子,也许是因为今天心情很好;也许是因为潘朝星的话正与自己所想一致;也许,也许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开心。总之开心就是开心,何必穷究其因,知道了,恐怕就不再开心了。
覃敏是笑着回去的,至少在潘朝星能看得到的地方是笑着的,而潘朝星,亦是满含微笑地目送她渐渐远去的,直到无法看见。
看着覃敏走后,潘朝星才想起放在衬衣口袋中的小纸条,刚才竟完全忘了它的存在。
估计在覃敏刚回到宿舍的时候,天,开始下雨,黄豆般大小的雨滴密集地敲打着一切露在天外的东西,大地、植物、建筑物、还有来不及躲避的行人……
潘朝星的饭就剩那么几口了,假如早两分钟吃饭,他此刻也许已经身在宿舍了。只是现在赶也已经迟了,干脆就慢慢地吃完那最后几口。
古语有云“骤雨不终朝”,大雨通常都是来得快,去得也快的。吃那最后几口饭的时候,潘朝星还甜甜地想:“覃敏应该料到我被困在这里,不知她会不会给我送伞呢?要是她会给我送伞那就好了!”可是,随即他又自己推翻了自己“哼!当自己是什么?她凭什么要给你送伞?饭堂里走不了的人不知有多少是她的熟人、朋友、老乡,就是有一百把伞,恐怕也送不到你!”打心里对自己幼稚的想法嘲笑一番,潘朝星便不再多想。看看外面的雨已小了很多,便拿起餐具冒雨去洗。
放好餐具,再看看外面的雨,虽然小了很多,但整个天空依然为乌云所笼罩,看来一时之间也停不了,不定就这样下下去了。所以,潘朝星还是决定用最快的速度冲回宿舍,反正衣服是要换的,湿了也不要紧。
是路,就有不平处,在下雨的时候,路平与不平就会显露无遗。从饭堂前到目力所及之处,潘朝星在一处一处地寻找雨水最少的地方作为等会冲跑时的落脚之地。算计好,稍做准备后,潘朝星便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向雨中冲去。一袭蓝衫的他在雨中迅快地左窜右跳,犹如一股扑不灭的蓝色火焰在雨中不停跳动,不一会,便在众人面前消失不见。
在厂门口的水泥地与公路交接的地方,乃一片低洼之地,当潘朝星跑到那的时候,那里已积起了两米多宽的水,若仍是脚尖着地的话,潘朝星的鞋必定湿透无疑。不得已,只好改为脚跟着地,但这无疑又使速度慢了许多,因此,使得潘朝星在这里又多淋了几滴雨。
回到宿舍,全身已淋得半湿,堪称“落汤鸡”了。不过潘朝星却并不气恼,相反,还一脸高兴的样子,倒是徐晓飞看得百般不解“没见过这种人,淋湿了还好笑!”当然,这也怪不得徐晓飞,他又怎知这个中原由呢?
背对着徐晓飞,拿出那张有一点湿的小纸条,有点不舍,但它已再无用武之地,因为从覃敏对着自己笑的那一刻开始,它就注定得接受生不逢时的命运。轻轻地将它撕成粉碎,再丢进垃圾桶。潘朝星这才开始去拿毛巾擦干头,再把衣服换了。
边换衣服,还边想着“哎,写了一纸歉书,设计了一个中午的对白,如今全然白费!然而这样岂不更好?若无误会变为有误会,那便更糟了。能与其恢复友好的关系,哪怕多成几次落汤鸡也无所谓啊。今天我好高兴,我想,我应该可以当一回上帝了,至于明天轮到谁?管它呢!”
此时不过六点十分,换了衣服,潘朝星又仰躺床上。慢慢闭上眼睛,重新在脑海中回味着覃敏方才的一言一笑,竟尔有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感觉。潘朝星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事比这更值得回味,比这更值得永远去记住?目前来说,似乎还没有!
时间悄然流逝,天也越来越黑,在快到六点半的时候,雨声终于止住了,但天空中仍旧飘着细细的雨丝,不过,在潘朝星眼里,这些已不足为患!趁着雨没有再下,也该去上班了,别在最后几分钟又挨淋一次可就不值了。
徐晓飞在刚才已经和隔壁的人先走了,灭了灯,关上门,潘朝星也快步向厂里走去。
走出楼外,雨已细小得仅仅触手可辩。撑着伞的行人依旧撑着,而没有伞或没撑开的也都不将这点星星细雨看在眼里。由于天气和时间的关系,望眼所及之处,行人寥寥无几。几家厂门对面的路边小店也格外冷清,与平时因无事而来此闲坐、聊天、购物的附近工厂员工集聚而形成的繁荣景象极不相称。
几个老板不约而同站在各自几可罗雀的店门前,无奈地看着仍然阴霾不散的乌云,又看看对面厂内各自奔忙走动的员工,欲叹无气。
走到门卫岗的窗口前,潘朝星扭转头,有点出神地看着厂里面,没有特定的目标,所以眼睛能看到的范围内的事物,静的、动的,都被摄入潘朝星茫然的眼睛内。
不一会,门卫便在几十张厂牌中找到了潘朝星那张,放在窗台上。余光中看到门卫的这些动作,潘朝星收回心神,回过头来,拿了厂牌便往厂内走去。
边走边毫无目的地四处张望。刚走到第一个拐角处,突然,潘朝星看到了同样是孤身一人的覃敏左手拿着一把尚未打开的伞,右手半举,手上一串只有几根的钥匙,正用食指穿在钥匙环中,一圈紧接着一圈惬意地转着钥匙玩。
潘朝星看到她、并认出她的时候,她正走到潘朝星左前方不足十五米处的第二道拐角处,以正常的步伐向潘朝星迎面走来。
也许因为分心把玩钥匙,直到向左拐弯的那一刻,覃敏仍然没有注意到潘朝星。而尽管天已渐黑,远物难辩,潘朝星仍将十多米外的覃敏看得一清二楚。她的动作、她的衣着、她手上深色布料、花纹的雨伞,以及她那常常挂着微微笑容的、天使般的俏脸,甚至乎她手上正不住转着圈的几把钥匙。
这一切被潘朝星尽收眼底,而覃敏却茫然未觉,所幸潘朝星心无歹意,若换作是一个对覃敏居心叵测之人,换成一处陌生偏僻之所,那后果实是不堪设想。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离开覃敏后的潘朝星每每想起此事,都不免为不知身在何方的覃敏而牵肠挂肚。
两人都拐过了弯后,就变成了正面相对,而距离,也已缩短到五米之内。这时,覃敏才看到了正迎面而来的,两手空空的潘朝星。在见到覃敏的那一刻,原本无甚表情的潘朝星立时露出微不可见的笑容,虽是微不可见,但终与木无表情有别。此刻见到覃敏望向自己,潘朝星忙改为露齿一笑。
时间虽然很短,但五米的距离在两人相对而行的情况下,已算不得距离。
对覃敏一笑的当儿,潘朝星不自觉地甩出一句傻傻的问话:“上班啊?”说完,依旧笑吟吟地看着同是露齿轻笑、即将与自己擦身而过的覃敏。
覃敏的婉尔一笑,使得贝齿轻露,衬上大小适中的红艳双唇,更显洁白无暇,在朦胧夜色下,整张脸看上去,尤显美艳动人。也只有这样一张脸,才能让潘朝星领略到,什么才是美艳不可方物!
没有责怪潘朝星的明知故问,但覃敏也没有作出多余的回答,当然,那是因为她知道,潘朝星虽然有此一问,但并非想要一个已知的答案,只是纯粹地作为一个见面的招呼而已。
所以,抛给潘朝星一个笑脸以后,她便转头而去,仍是那轻快活泼的步伐,仍然玩弄着那串钥匙,就像刚才一切都未发生过一样。
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笑脸,但在潘朝星看来就不那么简单了,它所隐含的意思无异于在对潘朝星说:“对呀,你也是吧!”
默默看着覃敏渐渐远去的背影,潘朝星也一步步向车间走去。
一个人心情好与不好真的是很不一样,心情不好的时候,做什么事都是有气无力的,而心情好的话,做什么都感到得心应手、事半功倍。且不管它在医学上是什么机理造成,潘朝星只知道,他心情好与不好,做事有力无力,却都是覃敏一手造成的。
尽管现在上班已没有以前那么多人,那么热闹,没有了桂健华和“影”他们的陪伴,但在潘朝星心中,始终有一个让自己时刻惦记的人——覃敏,这就够了,其他人都只是作为陪衬而已。
其实潘朝星工作一向都很卖力,而且他还特别看不惯那种在工作中能偷懒就偷懒的人。这么卖力地工作并非为了讨好上司,也不是想在同事面前表现什么,只是他认为,不管为谁而工作,不管工作的目的是什么?只要自己当初接受了这份工作,那么无论如何都应该尽自己的力将它做到最好!而不是接了它却又千方百计地要躲避它。
或许,这样的想法可以称之为工作原则吧,潘朝星的工作原则。
在坚持自己工作原则的同时,又有一个很不错的心情,潘朝星今天的工作显得尤为努力,也似乎总有使不完的劲,任他自由挥霍。
快乐的时间总是易过,哪怕是在工作时。不知不觉间,天又亮了。太阳迟迟没有露面,因为外面还下着阵阵细雨,相比昨晚,只是地上少了很多积水。
六点半左右,又有人来叫潘朝星他们先去吃早餐,因为上面要求他们今早加班,任务是到仓库那边去搬东西。
七点二十,上日班的人已接手了潘朝星他们的工作。此时,从楼上急匆匆地走下一个胖胖的男人,一看便知是那几个经理之一,至于他叫什么,主管什么?潘朝星则一概不知,也不想知道,因为一般来说,经理是不会和最下层的员工有任何来往的。所以,认不认识他,对潘朝星而言都是等闲之事。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事,是潘朝星所料不及的。
胖经理穿着一件和普通员工一样的,浅蓝色的工作服,不过是特大号的。在这些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林董当中,以潘朝星所见,只有这个胖经理和林董在上班时间是穿着这种工作服的,不管他们是否出于拉近与员工们的距离,增加亲和力,他们给员工们的感觉确实不像其他几个高高在上的经理一样让人敬而远之。
走下楼梯,面向制二组的车间,潘朝星这才看到胖经理的右手也拿着一个对讲机,和以前来过的两个经理一样,他们来车间都带着对讲机,说明他们是在工作,只有林董来的时候,是背负着双手,什么也不拿的。
见经理来了,在车间指点工作的老大忙迎上去,轻声和他交谈起来,大概是问他有什么指示吧。说了一会,老大就转过身来跟大家说,现在经理要找几个人去帮忙搬东西,点到的就留下来,其他人可以先走了。交代完,经理就上前,随便“你”、“你”、“你”地叫了四、五人,大都是站在较前面的几个,潘朝星和徐晓飞恰在其中。
随后,几人便跟着那胖经理向隔壁仓库走去。大约一小时后,工作完成了,搓掉手上的污垢,潘朝星和徐晓飞说说笑笑地向打卡机走去。
九点才睡下的潘朝星十一点半就又醒来了,这不早不晚的,让潘朝星睡也不是,不睡也不是。不睡又浪费了半小时的休息时间,睡嘛,又怕十二点醒不来,到时候饭吃不成不要紧,又少了一次与覃敏见面的机会可是个大损失!
如今的潘朝星,只怕已到了对覃敏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地步。而这一点,就是泉都不曾做到过,不难预料,覃敏在潘朝星心中取代泉的位置指日可待,只是,他自己却没有及时地意识到这一点,否则,结局可能就会被改写。
闭着眼,放松身体,但大脑却不敢完全休息,惟恐一个不慎就这样睡着了。
如此,又消磨了二十分钟,潘朝星才一坐而起,跟着又去叫醒徐晓飞。两人梳洗妥当,便一起出门,向饭堂走去。
不知是否应该称之为潘朝星的时间观念很强,总之他对时间运用得非常准确,有时估计时间只是数秒之差,这大概要归功于他在看表前总要在心里估计一个相对精确的时间,再看看与真实时间的差距的习惯,久而久之,差距便越来越小。也由于这种习惯,潘朝星做事都喜欢给自己定一个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反过来说,在时间方面,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在自己控制之中。就连去吃饭时,什么时候出门都是按时的。
大约在离十二点正还有两、三分钟的时候,潘朝星才走出门,以平常的速度,他们会在十二点整去到饭堂。而这个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的话,覃敏则在排队打卡,就像今天。
当潘朝星从铁架上拿出餐具去洗的时候,覃敏已从车间大门走出来,正向饭堂这边快步走来。两人刚好在饭堂外相遇,当四目相碰时,两人便同时向对方致以亲切的微笑,谁都没说什么,因为这是会心的微笑,言语已属多余。潘朝星不知道自己的笑给予覃敏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覃敏的笑所给予自己的,也许只可用“甜入心肺”来形容。
两人相遇的一刹那,有一个现象只怕谁都没有注意到,那就是当他们相距不到两米的时候,两人俱都不自觉地放慢行走的速度,而当他们再分开的时候,他们的速度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甚至更快。这情形,仔细想想,实在像极了电视、电影中为突出表现某些东西而放的慢镜头一样。
俗话总说:“无巧不成书”,潘朝星和覃敏今天也算巧得难得。洗好餐具的潘朝星刚好又在适才那地方与正要去洗餐具的覃敏碰上了,两人一见对方,起初有点惊讶,当然是惊讶于事情竟可以那么巧,但随即又是甜甜地相视一笑,心中暗道“好巧啊”!
打好饭菜,潘朝星便在徐晓飞旁边坐下,而没有到老地方去坐。因为他知道,虽然现在自己与覃敏的关系已算很好,但覃敏仍然不会像以前那样,主动和自己坐在一起了,所以,到老地方坐也是白坐。而今天一次午饭就能得到覃敏两个微笑,已经是很知足了。同时,为了避免徐晓飞起疑,他也不能总是同来不同坐。
徐晓飞吃饭前是不洗餐具的,所以,若两人同时来的话,他总是先吃饭的一个。说到吃饭前洗餐具,其实潘朝星和覃敏间还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小故事,甚至,有可能连覃敏都不知,因为,那是要用心去观察、去记忆的。而故事的起因,要从饭堂部门的规定说起。
刚来公司的时候,潘朝星并不知道饭堂有什么规矩,因为没有人跟他说过。而最初几天里的所见,也让潘朝星无法看出有何特别之处。大概公司对饭堂的监管也并不很严,所以,即便有人对厂规置之不理而显得有些为所欲为,潘朝星也无法知晓谁错谁对。
只是他发现,像他这般每次进餐前都拿餐具去洗的人简直就是凤毛麟角,那么其他人都是不讲卫生的吗?当然不尽如此,真正从不在餐前洗餐具的人亦十分之少,而大多数人都选择了一种比较偷懒的方法,他们通常在进餐完去洗餐具的时候,在洗净的餐具中盛上一些水,待下次用的时候,只须就着那点水将餐具晃几晃,湿遍表面便当是洗过了。
这种有自欺欺人之嫌的做法,对于那些不甚注重卫生与否,而又想尽快打好饭菜的人来说,实在不失为一个值得推崇的好办法。而它唯一的负面影响,便是使得餐架下终日积水如塘。因为纵然餐架后便是窗口,但是由于倒起水来并不顺手,也不方便,以致所有人都将水随手倒在墙角。所幸餐架乃铁制而非木制,若然,怕早已腿残脚断了。
在潘朝星对覃敏的观察期中,潘朝星发现覃敏用的竟然也是这种省时省事省力的方法。这让潘朝星不由得想:“反正我也不甚在乎这餐具是否称得上卫生,当初若非不想别人误会自己不讲卫生,自己实也不愿每次餐前都去做那形式一般的事情,如今连覃敏都是如此,我还需畏惧什么呢?倒不如学学他们,省得一事是一事!”
这话说潘朝星不甚在乎卫生,并非一点都不注重卫生,只因他对所谓的卫生标准另有一番自己的界定。他向来都反感那些身患洁癖的人,那些人对卫生的想法总是过于极端,他们天天活在尘世间,却总希望自己的生存空间如同真空,没有尘埃、杂质、没有细菌、病毒、没有肮脏、污染……且不说这种种愿望纯粹地是一厢情愿、绝无可能,即便能够创造这样的空间,也不见得活在里面的人能够百病不侵,延年益寿。需知人类自诞生以来便生存于这充满险恶的大自然,在弱肉强食的自然定律中,人类非但没有遭到无情的淘汰,反而成为万物之灵,主宰世界,自是有它决定性的因素。
要想与世间万物争一雌雄,光有发达的大脑是不行的,一个强健的躯体一样必不可少,尤其在万物平等的最初,身体的强弱更是关键。
而人类的身体,正是在与大自然的不断抗争中,变得越来越强健,越来越长寿。其中,自是少不了与细菌、病毒的斗争,当这一切都以人类的胜利而结束的时候,人类才得以生存、延续。以与细菌、病毒抗争为例,在不断的斗争中,人体的免疫能力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完善。与其说细菌、病毒是人体的敌人,倒不如说它们是人体练功的活工具,没有它们为人体的免疫系统付出生命,人体的免疫系统将不堪一击。
所以,试想一下,若一个人生活在极度卫生的环境中,久而久之,他的免疫能力就会退化,在这种情况下,他一旦得病,只怕是神仙也难救。
故而,在潘朝星认为,过于卫生并不见得就是好事,相反,适度接触一些危害性不大的细菌、病毒反对人体有益无害。
于是,自作出决定的第二日起,潘朝星便也学着别人那样,洗完餐具后在餐具中留些许水,下一餐便不需要多跑一趟了。这样的做法,在当时正上着夜班的潘朝星来说,并无太大的用处,因为他的一日三餐都不须赶时间,只纯粹图个方便而已。但若转为白班,用处则大不相同了,尤其是午饭和晚饭,人多时间少,能省的时间自然是越多越好。
然而,好事似乎总不愿眷顾潘朝星,只是几天的时间,潘朝星连它真正的好处都没机会享受到,公司就发下了文件,醒目的通告用图钉钉在饭堂门外的公告栏里。通告中严令禁止员工的这种做法,并称被保安当场捉住者,罚款论处!文件一下,果然收效甚巨,毕竟没有多少人愿顶着被罚款的危险而固执行事,虽然罚的也许不多,但那终归是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真个被罚,又岂有不心痛的?
一时间,许多惯于这样做的人不免暗中嘀嘀咕咕,但自己确是理亏,却也只得默默遵守。
而这件事,对于潘朝星而言,实在是无得无失,只不过,一切又像回到了从前,除此,再没什么改变。潘朝星依旧如前般,每次餐前都很习惯地先去洗餐具,而且,不急不徐地显得颇有风度。对时间的准确掌握使他不须急于一时,亦不会超过规定的进餐时间。能够像他这样从容不迫者,在公司员工中委实不多,当然,即便他在这方面比较突出,亦不会有什么人去关注,因为他首先就不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人,而他本身,也不是一个喜欢惹人注目之人。
然而,事实上并非真的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潘朝星,只不过潘朝星自己却不知道罢了。但,有谁能料到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覃敏,一个让潘朝星怎样都料不到的人。因为他从不敢想像覃敏竟会注意到自己,而直到后来,在经历了很多事以后的后来,潘朝星才突然悟到了事情的原委,遗憾的是,知道了真相又能怎样,它只是令潘朝星徒增悲哀罢了!
公司文件贴下来的最初几天,除了潘朝星和极少数的人每次餐前都去洗餐具外,包括覃敏在内的绝大多数人从此餐前都不再洗餐具了,直接拿了就去打饭菜。大概心中想着:“眼不见为净,反正看着不脏就行了!”
女孩多数还是爱干净的,像覃敏这般的更是难以例外,否则,她也无法成为一个人见人爱的女孩,一个让潘朝星有种不敢高攀的感觉的女孩!
其实覃敏一直为餐前倒底洗不洗餐具而犹豫不决,其中原因,想必不说也能明了。而在作出决定前,只是习惯性地跟着大多数人的做法去做,正如当初她也是这样跟着别人做一样。
也许冥冥中早有注定,潘朝星与覃敏放置餐具的位置只一格之隔,而他们几乎又都是在同一时间进餐,这让覃敏想不注意到潘朝星都难。几天来,数次不经意的偶遇,让覃敏注意到所有与自己放同一餐架的人中,只有潘朝星一个是餐前去洗餐具的。这无疑使得覃敏心中暗叫惭愧,想人家一个男孩子,尚且餐餐都去洗餐具,自己身为女孩子,却连这点卫生都不讲究,若是让人知道了,岂不无地自容?
这想法虽只在覃敏心中一闪而过,但已让她立时作出了决定“看来,以后吃东西,我也应该先去洗碗才是!”
其实,即使覃敏不作这样的决定,亦不会有任何人对她侧眼。很多事情,原本都是人们自己多虑了而已,潘朝星此前的想法亦是如此。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算是覃敏因潘朝星而改变的一件事吧,也许不是唯一的一件,但绝对是第一件。事实证明,覃敏因潘朝星而改变的,确实不止一件事,只是,与潘朝星为覃敏而改变的事相比,又实在算不得什么。由此亦可见,覃敏在潘朝星心中的影响是何其之大,大到足以改变潘朝星的一生,这在潘朝星接触过的人当中,是前所未有的,而且可以肯定地说,以后也不会再有影响大于覃敏之人。不过,这些都是后话,在此且先不提。
故事到此亦告一段落。
为赶上徐晓飞,潘朝星不得不一扫往常悠闲自在的吃饭作风而加快了很多吃饭的速度,并最终在徐晓飞吃完后不到两分钟就将所打饭菜扫荡一空。也许是心情不错的缘故,让潘朝星觉得今天的饭菜还挺不错的,因而也吃得又快又香。
在和徐晓飞一起去倒残羹剩菜的时候,原本与覃敏背面而坐的潘朝星边走边用飘忽的眼光快疾地扫视半个饭堂,并迅即在杂乱的人群中找到了那熟悉的身影、动人的笑容。
只见此时的覃敏,面前的饭菜业已吃了过半,正边吃边与并排而坐的几个陌生女孩侃侃而谈,专注的神情让人对她的话不容置疑,只不过距离和嘈杂的噪音让潘朝星无法听到她在说什么,好在潘朝星也并非想知道她在说什么。
潘朝星走路向来喜欢既轻,又稳,且快。覃敏根本就不曾想到,有一个人在人群中悄无声息地快速移动着,但一双幽深明亮的眼睛却片刻未离她那美丽动人的白皙脸庞,直到这双眼睛再也无法看到她为止。
洗净餐具,放好,在拉开门向外走去的那一瞬间,潘朝星仍不忘侧头向覃敏所在方向看了一眼,这才右脚向前小踏一步,左脚随即向左前方大跨一步,上身则如同与双脚分离般,轻灵地闪出门外,纹丝未动。而自动复合玻璃门则在他反手一指轻抵之下悄声关上。一切显得那样流利,那样自然,但从开始到结束都只不过是一秒钟的事情。然而,就是这一秒钟内,亦足以让潘朝星用满含深意的眼睛看了一眼正起身收拾的覃敏。
回到宿舍的潘朝星,静静地坐在床上,双眼似是而非地看着正忙于准备洗澡的徐晓飞。愣愣的样子委实罕见,看似双目无神的他,实则是心神内敛想着某些事情,而至于他在想着的是什么,当然只有他自己清楚。
如此这般一动不动地坐了几分钟,潘朝星这才收回心神,恢复常态。轻轻褪掉那双穿了已一年的,已略显宽松的圆头皮鞋,再将袜子也脱了,各自塞进鞋中,然后把鞋子摆放好。慢慢地做完这一切,潘朝星便仰身躺下,又是愣愣地看着上铺的床板,稍顷,方慢慢合上眼,之后便再没什么动作,让人不知他究竟是睡是醒。
不知何时,潘朝星已沉沉睡去。由于这次没有事先算好几点起床,而潘朝星的生物钟,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在不至于令潘朝星迟到的前提下,尽可能晚地把潘朝星叫醒。故此,潘朝星这一睡,便睡到了六点多。当然,徐晓飞比他睡得更久,因为他已经习惯了让潘朝星来叫醒自己,所以,他从不需要关心何时应该醒来。
看了看表,潘朝星心情很平静地翻身坐起,不再像以前那样,因为错过了时间而暗自自责。倒不是因为潘朝星不希望能见到覃敏,而是他觉得,有些事不必太过刻意去实现,还是让它随意的好。同时,他也不希望有第二次疏远覃敏的必要,尽管上次被疏远的,并不是覃敏。
穿好鞋袜,潘朝星拍拍徐晓飞的床沿,待徐晓飞睁开惺忪的睡眼,才拿了挂在阳台的毛巾去洗脸。与此同时,吃完饭洗完澡的覃敏正准备去上夜班。
生活如常,日子飞逝,不经意间又过了两天。今天已是九月八号,一个没什么特别的日子,但若说它不特别,它又特别之极,因为说它改变了潘朝星的未来,完全不为过。
能改变潘朝星的未来,莫不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或有意料之外的事出现?没有!事实上,一个人的未来往往并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才能改变,芝麻绿豆、鸡毛蒜皮足矣!而改变潘朝星未来一生的,只是因为这一天他换了个宿舍,仅此而已!
早上下班时,潘朝星宿舍的人便接到通知,由于公司调整宿舍,他们宿舍八人将被分散调到不同宿舍。就这样,原本已混得很熟的八个人被硬生生拆散,重新去适应一个未知的环境。
潘朝星和徐晓飞恰被划在同一组,这一天的中午,他们便由208搬到了同楼同层的214宿舍,一个除了对方之外,尽是陌生人的宿舍。
说是陌生人,其实也不尽对,他们中有四人亦是制二组的员工,只是从潘朝星和徐晓飞开始上班起,他们的上班时间一直都与潘朝星、徐晓飞相反,而他们的主要工作亦与潘朝星、徐晓飞不同。因而,即使是交接班,两班人亦绝少见面,但并非从未见过,只是虽相见、不相识罢了。
这一次,潘朝星则选了东南面、靠阳台的那个床架的上铺位,徐晓飞则与潘朝星紧紧相连,仍是上铺。实际上,与其说这是他们选的,倒不如说他们不得不这样选,因为其他人都先他们搬进来,剩下的两个床位如何归属,只是他们两个人的问题,已无碍大局。
由于潘朝星和徐晓飞都没有新宿舍的钥匙,要回宿舍,只能从同属制二组的那四个人手中要来,如此轮流掌管。从而有了初次的接触,也从这以后,知道了与自己同一宿舍而不同时间居住的、究竟是谁。而另外两个,在后来也分别得知,一个是制一组的,另一个则是制五组的,真可谓鱼龙混杂!
也许用鱼龙混杂来形容有失妥当,但事实上,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证明,这个词用得是丝毫不差!而真正改变潘朝星未来的,也正是这些事。不过,一切还要从现在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