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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 一场噩梦 ...

  •   大帝说,基尼的子民们,无论男女,无论老幼,都应拿起武器,走上战场,保卫祖国。
      大帝说,帝国的军人不会投降。凡是俘虏和逃兵,都是帝国的敌人。
      大帝说,胜利终将属于帝国。
      但是大帝活在广播和传单里,而维国的士兵们就在眼前。即使哈伦·修拉大元帅就住在军营里,即使诺曼将军和尤金将军的帐篷甚至就是前线。也无法拯救广阔土地上数百万的民众。
      前线在节节败退。
      维国的军队在西大陆一路高歌猛进,势不可挡。
      大片的领土沦陷。
      只是一天之内的事,村子里的人甚至还来不及抵抗,维国的士兵就堂而皇之地住进了安德森的家里。
      他们霸占了最好的两间屋子,于是安德森和爷爷奶奶都只能挤在牲畜拦里和马睡在一起。爷爷奶奶必须每天为那几个维国军人做饭和洗衣服,就像他们的仆人。维国人黑色的军装干净整洁,像主人一样往面包上涂抹黄油。
      反抗者被吊死在村口,尸体随风摇荡。
      奶奶死了,因为维国人嫌她擦鞋子的动作太慢,踢了她一脚,奶奶倒在地上,失去了呼吸。
      爷爷冲上去和他们拼命,被一枪贯穿了脑袋。
      安德森在夜里磨利了斧头,趁他们睡着了潜进屋子里,对准其中一个的脑袋砍下去。
      那一下几乎用尽了他一生的力量。
      维国人没有立刻杀了他,他们对于这群老是反抗的野蛮人十分不满,决定当着全村人的面处决他。
      他们把安德森用麻绳捆好扔进牲口棚里。绳结打得漂亮而专业,符合维国军队的一贯素质。
      安德森在一块石头上磨了六个小时,手臂磨得鲜血淋漓,总算磨断了绳子。但他逃跑的时候还是被发现了。一个高大的维国士兵轻松地擒住他。
      显然,他们对这个不安分的基尼人彻底失去了耐心。
      安德森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他恶狠狠地瞪着他们,即使枪口就抵在他的额头上。
      不要怕,他告诉自己。不要闭眼。
      他的身体在颤抖。
      ——“砰”。

      他们在一天前发现了这个驻扎着小股维国士兵的村庄。这些人的留守大概是为了扫荡周边的游击队。
      他们花了一天的时间,侦查地形和调查情况。调查员伪装成了普通农民混进村子里,或许用不着伪装,他们本来就是个农民。
      村民们默不作声地掩护了这群人。反正在维国人眼里,这群总是脏兮兮的农民相貌模糊到不分男女。
      在摸清村子的防卫情况后,他们迅速制定了计划,并在当晚实施。
      士兵们借着夜色潜入,避过巡逻的士兵。在房东的里应外合下,用镰刀、匕首和斧头终结了这帮远道而来的房客们的性命。
      也许是上天相助,村东头发生的骚乱吸引了巡逻的维国士兵,使他们的计划进展顺利。
      开火当然是不可避免的。但交战并没有持续多久——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进行这样的行动。一切驾轻就熟。

      安斯艾尔枪法的精准闻名帝国第一士官学院。
      在战场上,比枪法更可怕的是他的冷静。
      他一定是古希腊战神的私生子,才能受到如此庇佑,拥有如此天赋,让人胆寒。
      他杀死维国人的样子和杀死基尼逃兵的样子没什么区别。好像夺取他人的性命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
      但那个就要被处决的孩子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那位灰眼睛的军人从天而降,弹无虚发,无敌的维国士兵在他面前毫无反抗之力。他像个死神,也像个救世主。
      安德森的脸上是维国人温热的血,他捡起那把本该终结他性命的手枪,学着救世主的样子,对准黑色制服的军人扣下扳机。
      ——“砰”。

      几个月之间,他们靠着一张地图和几个指南针,在荒原上像幽灵一样游荡,什么都缺,从粮食衣物武器到用来打补丁的针线。
      不缺的只有北风。
      无尽的荒原沼泽是敌人的噩梦,也是自己人的噩梦。
      好在人的适应能力总是比预想中的要强大。
      他们从维国士兵身上搜刮武器和口粮,面料高级但设计不够保暖的厚实维国军装也被扒下来,改成自己身上的棉衣。
      安斯艾尔看着他们熟练地处理俘虏。现在他们已经习惯了不把敌人当做同一物种看待。
      他们奇迹般存活,因为他们在对待敌人时只剩下了兽性。
      村口挂着的尸体被取下来,好好安葬。村子里的人用所剩不多的粮食招待他们。
      “请让我们的男人们加入你们吧,他们都是能吃苦耐劳的好小伙子,”村长请求安斯艾尔,“维国人还会再来的,就让我们这些老人们留下,让年轻人们去战场上,光荣地死去。”
      安斯艾尔没有拒绝。一路上第七团死了许多人,又有许多人加入,奇迹般地存活到今天。附近的游击队闻讯而至,昨夜的一战确立了这支部队的威名,游击队的首领愿意并入他们。
      那个差点被维国人杀掉的孩子执意要加入他们,他围着一个士兵吵吵嚷嚷:“我要和你们一起走,我也是这个村子里的男人,我已经十五岁了!”
      士兵打量他。
      自称十五岁的安德森今年十三岁,缺乏营养让他看起来只有十岁。
      “你还只是个孩子,连枪都扛不动,离男人还远着呢。”
      “我扛得动!我还亲手开枪打死了一个。”——虽然用的是手枪。
      “别吹牛了孩子,快回家去吧,你的父母还在等你。”
      “我没有父母,他们早就不在了!我的爷爷奶奶死了,被维国人杀了!”孩子叫嚷道,“让我跟你们一起去杀维国人吧!让我干什么都可以,我会干很多事——做饭、缝衣服、喂马、劈柴……”
      男孩身后走来一个人。
      “团长好!”士兵立正敬礼。
      安斯艾尔站在他们面前。
      “团长,这个孩子非要跟我们一起走。”士兵解释道,他不希望被指挥官认为是在消极怠工。
      团长闻言,侧脸看向安德森,军帽的帽檐在脸上裁处一条弧度,遮住了那双灰色的眼睛。
      “会做饭?”
      “是的,长官!”他大声说。
      “开过枪么?”
      “开过,我还打死了一个维国鬼子。”安德森挺直了腰杆。
      团长掏出手枪,调转枪柄,交给安德森。他指指麦地里的稻草人:“开三枪,能命中两枪,我就允许你跟上。”
      手枪沉甸甸的,枪管乌黑,非常漂亮。
      想想你开枪打死那个维国人的时候。安德森这么告诉自己。但那些记忆已经模糊了,模糊得像去年发生的而不是昨天晚上。他所记得的只有震耳欲聋的声响和酸麻的手臂。
      第一枪,命中。
      第二枪,差了很远。
      第三枪,命中。
      安德森松了口气,他手心里全都是汗,偷偷用脏兮兮的袖子擦了擦枪柄才把枪还回去。
      “你负责指挥他。”安斯艾尔对先前的士兵说。他将枪收回袖子里,继续巡视下一个地区。
      “你撞大运了,小子。”士兵说,“团长一定很喜欢你,还没有别的人摸过他的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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