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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子与闺(3) ...

  •   “她竟是个情种,自莫豫之后,觉再无比他更好的男人了。唉……莫豫有天下无双的武功,忠实勤恳的性子,舒朗英俊的外貌,会是哪个女子如此走运,能得此好儿郎真心。以致不屑于认识自己的相貌,见自己情诗也弃置不顾呀!”莫识卿说着说着,声情并茂起来。

      “公主再没对他人动过心,她身份尊贵,不会愿意嫁给自己看不上的人。直到公主二十岁,黎母才从她梦话中得知,自己的女儿心慕的对象是莫豫将军。她很欣慰闺女看上的是好儿郎,虽然出生贫寒,却若天降神人,几年打拼下来成为了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黎母同时也很忧心,这将军青年才俊,不知有多少姑娘如狼似虎地盯着他,他又见过多少可人的姑娘,要为自己女儿争取机会,得趁莫豫人在桂丹的大好时机,赶快把这事儿定下来。

      “于是这风风火火的老太太也不管什么礼数,亲自去东港军营招婿,排场大得跟官府捉反贼似的。莫豫以为城府对自己有什么误会,差点跳海欲水遁。当他知晓这阵仗是黎母要召他为婿后,以为自己在做梦——黎晶公主可是他的梦中情人。之前那次因为没能读懂她的诗,自己还差点冒犯了那姑娘。为此莫豫这些年来,于闲暇时,抽出许多时间来读诗歌,学句工。莫豫是真的笨,但他读多了,即使不明白什么意思,意境还是能摸得到点儿。偶尔面朝大海,吟上句‘潮平两岸阔’,还是可以的。

      “一向果断的莫豫在那时犹豫了大半天,他之前总臆想着,当公主家人执意让自己娶她时,自己应该如何拒绝。如今美梦应验,莫豫发现他想了四年,还是没想明白自己怎么拒绝、为什么要拒绝。他就答应了黎母,请了媒人,上门提亲。将军和公主二人,在那羊蹄甲粉遍桂丹城的春日里,结为连理,终成眷属。”

      莫识卿依然望着西边的方向,他柔和的眼角垂下,似有清风从他眉目间经过,那一刻他的表情几乎是倦怠的。

      仿佛他某年,在清明谷雨之交时,曾坐在一个男人强壮的双肩上,伸出肉嘟嘟的手,去捉那粉蝶儿似的羊蹄甲花。只为送花给他们身边亭亭而立的女子,让粉红的蝶儿飞上她如墨的云鬓,让笑颜点上她的朱唇。这任性的女子才会心动,为他们此次踏春之行,吟上几句辞令诗章。

      “所以……你是桂丹城长公主只子,如今桂丹城城主黎廷和的……外孙!”糙胡子眼睛瞪得跟海蜗牛似的,“这是真的吗?喂!酒叔,莫七爷是不是在骗人?”

      酒叔耸耸肩,忧郁地喝了口酒,表示他所了解到的和莫七爷说的一致。

      “黎老城主的确是鄙人的爷爷,”莫识卿背着双手,眯着眼瞄了一圈周围人,他此时的状态,应该是那半斤关山月上了头,身临其境地泄出了点睥睨众生的纨绔之气。

      莫识卿有“皇亲国戚”的出生,曾是海寇中恶名远扬的莫七爷,如今是独占鳌头的莫上卿,当下是指挥百余艘狼翼的首席领航师,真是个诡变的人物。

      仲小佐的嘴巴张得能吞下个把海胆,原来他师傅本就是金玉打成的,怪不得又牛又俊。

      酒叔瞧见莫识卿有些突出的颚骨和肩胛,面上也有颐气掩不住的青白憔悴之色。冷哼一声:“你这魔头杀了黎城主的女婿,害他唯一的女儿伤心而死,还投身匪窝助纣为虐,和男人好上罔顾人伦,如今你这半人不鬼的模样,有什么脸和黎城主攀亲?黎家又怎会认你?你这落毛凤凰,有什么好显摆的?”

      莫识卿震愣住,一会儿闭上眼睛,深深叹了口气。

      像是伤春之后应及时翻土,将调零的落花卷进泥层,才好眼不见为净。

      他再睁眼,瞳仁中似蹦出了点点腥气,嘴角挑起淡漠的弧度:“三年来,黎家没给我寄过一篇私信,想来是不会再认回这条白眼狼了的。反正我现在是岑弈的狗,不吃黎家的米,不占桂丹的地,没宣扬他是我娘的爹,没玷污他一城之主的尊名,就连仲副手都不知道我的出生。我没有半点想得虚名的心思,都是岑弈安排的——这什么首席领航师,也是最后一次做了。”

      仲小佐有点懵,连忙问:“什么?师傅……你不领航了,还有谁能过这龙息洋流?”

      莫识卿用看谁谁发冷的眼睛刮了仲小佐一眼:“你不行吗?养你白吃的?”

      “不不不,我不行,我……”仲小佐一急之下不小心咬到腮帮,嘶了一声,捂住右脸。

      众人皆惊,莫七爷看上去像凭空打了仲副手一耳光。天哪!是他身手奇快,还是用了别的神力?

      “你不行?”莫识卿瞥着他,像鹰枭盯着小海鱼,“《天官书》(注)背下来了吗?”

      仲小佐被他盯地‘鳞毛’倒立,连忙啄米似的点头,咽下嘴里被他自己咬出的血,回答:“背下来了……背完了。”

      “《龙骨乾坤图》里的三百一十六条主航道呢?”

      “……背下来了。”

      “六城七十二郡三百三十六县的风物商行呢?”

      “了……了解过了。”

      “打架打得赢对街屠夫家的小崽了吗?”

      “当然打得过,上次才让他折了两颗门牙,他发誓再也不去胡说师傅你子虚乌有的故事了。”

      “那不就是行了,你以为我家是济善堂,专门培养死读书的小孩任他们坐吃等死的?”莫识卿移开眼,看向夜色中张牙舞爪的卧龙泽礁石,表示不想和他再说话。

      “可可可……我还没独自穿越过龙息洋流,我我我……难当重任,这船队上有几千条人命呀!师傅……你……不是说打开卧龙泽有门道的吗?有个什么宝物,叫‘定海石’的……”仲小佐支支吾吾,绞尽脑汁地思索该怎么劝师傅,自己才能继续坐吃等死。

      大伙儿疑惑,定海石?原来莫七爷真有门道,是海寇能出入卧龙泽,而各城海军被地形阻隔在外的原因吗?

      莫识卿听他提到定海石,怔了怔半晌道:“那不过是块石头,有它没它不会影响龙息洋流按时开启,我之前没和你说过你吗?”

      仲小佐迷茫,战战兢兢地开口:“可……师傅上次跟我说,定海石里住着一个魂魄,这魂魄的主人,是连卧龙泽里的巨龙都忌惮的人,是你心中的神明……没有它你过不了卧龙泽。”

      大伙儿听了这话没什么反应,但莫识卿却有点面热,他自以为是地想:“我什么时候说过这么直白的话?”接着心底压抑不住的忧郁泛出,让他睥睨的态度收敛了许多:“哪有什么神明?不过是一段念想罢了。你想要就要,拿去吧。”

      他从祍襟中摸出一块黑色的石头,看都没看它一眼,把它抛给仲小佐,仲小佐手忙脚乱地接住。

      仲小佐磨搓着这块石头,上面残留着莫识卿的体温,正在萧萧的海风中,渐渐冷却。

      仲小佐盯着它呆了一会儿。

      那是一颗月牙形的石头,形状很巧妙,应该是用一颗浑圆的石头,利落地用圆刀削掉一面制作而成的。虽是年代久远的古物,聚拢的两个尖端还很锋利,也不知是用什么材料打磨成的。暗暗的灰色,似乎要把人的视线都吸进去了。

      他脑海中忽然闪现了一个名字——朔航。关于这末任的海寇首领,仲小佐只从有幸从海寇窝中逃回来的人口中,听说过只言片语的故事。

      每当莫七爷挥刀杀人的时候,他就和众多魑魅魍魉一起,坐在观众席上,看着不到三十岁的年纪,五官锋利得像尖刀,右手是状似白骨的假肢,像把生和死都融进了一具肉躯中。

      他是传说中最了无人性的魔王,却是……

      仲小佐回想起莫识卿曾经对这块石头的描述,“……是他心中的神明”。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爱情呢?

      忽然,仲小佐抬起头,对那墨蓝衣衫的男人吼道:“莫识卿,你喝醉了!为什么要把这个丢开?你还记得这是什么东西吗?我猜,这是朔航的遗物,对吗?”

      莫识卿听到这儿,猛地抽了口气,看向仲小佐。

      仲小佐不是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但看这醉鬼惊醒似的反应,他知道自己是猜对了,于是盯着莫识卿的脸,一字一句地说:“你把这个丢开,把世上保存的对那人的念想丢开,是想解脱吗?我见你这不像是想通了‘逝者不可归来’的解脱。你是想不通了,所以想不开了是吗?莫识卿,你是想轻生吗?”

      仲小佐被莫识卿当成小孩儿,其实他不过比莫识卿小一岁多一点儿。仲小佐叫他一声师傅,听从他耳提面命。一部分原因是对岑将军看重之人的尊敬,和对他莫七爷身份的畏惧;另一部分原因——他受到了莫识卿的恩惠,无论是在工作、学业还是生活上,莫识卿予他的恩,是足以让仲小佐叫他一声师傅的。

      但此时,当他意识到莫识卿有“轻生”这毁灭性的想法时,他认为,再以徒弟的身份面对莫识卿,不足以发泄自己的忧愤的。于是仲小佐点名道姓,以平辈友人的身份站在莫识卿面前,试图拉一把这快被往事反噬的家伙。

      莫识卿被人怀疑轻生,没什么太激烈的反应,他声音沉凉:“没有现在就想死……”

      “那你……”

      “我活着有什么好处?”莫识卿侧着脸看他,发现仲小佐脸上掩不住的激动与愤怒。莫识卿薄薄的唇角抿了一下,还是说出了接下来这句挖人心的话,“你是得我真传的副领航师,而我是唯一在这条路上,压你一头的人。像你这样又勤恳又聪明的男人,本该被所有人尊重,而不是像如今这般,走在街上还要受人指指点点,说你跟一个喜欢男人的魔头走得很近——你想过,你亲爱的四音仙子,会怎么看待你吗?”

      “这……”仲小佐咽住了。

      “你自己看看,”莫识卿对边上同样懵住的胡栗扬了扬下巴,“还有多少人希望我去死。对世人来说,我的存在就是一颗危险的火星,代表着寇匪余孽仍逍遥于世间。若以我一人之命,换得天下人的安心,这可是几世都修不来的功德。”

      “可……”仲小佐从牙缝里把话挤出来,“也有很多人想让你……”

      “是有一些想留着我的人,”莫识卿直接打断仲小佐,客观分析自己“必须死”的原因,表情像是结了坚冰,仿佛是个局外人,“你希望我活着,因为你是个善良的人,想要感谢我对你的恩德。而我对你……是利用,只想让人继承穿越龙息洋流的方法罢了。”

      “……”仲小佐脸涨得通红,觉得有口气梗在喉咙里,嘴唇发抖,身体发冷,根本说不出话来了。

      “而岑弈为什么要留下我——如今你们知道了我的生事,应该更清楚他这样做的原因,不过是忌惮我和桂丹黎家若有若无的亲缘关系。若我选择自绝而死,岑弈对黎廷和也能有个交代。”莫识卿一摊双手,仿佛自己的死,真就是“皆大欢喜”的解决方法。

      莫识卿是真的喝多了,他精致的皮囊都变得跟酒水那般透明,露出里面走火入魔的心。酒后吐真言,仲小佐听着莫识卿的“真言”,觉得心像被丢进了冰天雪地里,整个人都冷了。

      他是曾被莫识卿感动过的人,相信他生于桂丹绝美山水之间,由桂香、绿荷、榕荫酿成的灵魂,还葆有良知的芳华。只不过是过往的风浪,让暴力、悔恨、偏执的阴影遮蔽了他的本心。

      仲小佐觉得他此时的心情,和当年得知父亲去世时的绝望,有得一拼,他呆滞了一会儿,喉结微动,努力找回语言功能,对莫识卿说:“邹小姐……我连话都没和她说过几句。而你,是我,我弟弟朝夕相处两年的人。我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你,对于我们……这举目无亲的人来说,你对我们有恩情……就是我们的家人。”

      仲小佐说到这儿,忽然把声音提高八度,攥着衣角,泪水再眼睛里打转儿:“就算你再猫嫌狗不待见,我们家里出了个疯的、病的、要寻死的……我们怎么能放任不管?

      “还有岑城主,他总称呼你‘三弟’,怎么可能只把你当成杀不得到黎家子孙?都没见他称呼哪个姑娘‘三妹’、‘四妹’的,他若不是真心喜欢你,怎会不顾千夫所指也要把你留下?”

      “什么?”酒叔、糙胡子、胡栗还有一众大汉叫得异口同声。

      莫识卿也被吓得不轻,被酒精蒸腾出的灵魂都要归位了,眉毛猛地向上挑起。仲小佐瞧见他终于露出了点人气,继续不要命地说起鬼话来——他最擅长的就是这个。

      “你在桃源城中,住的是‘支鲤府’,这可是当年岑老城主养老的地方,和桃源城府一般大。支鲤府滨海,南边是十几里的沙滩,下水就是望不到边的珊瑚田。这么好的地方,岑将军整个儿让给了你。之前他亲弟弟岑斐然向我抱怨,说他想占用支鲤府的一栋宅院,而他哥不给——岑将军当着城主,每天日理万机,还三天两头往支鲤府跑,这叫什么?这叫‘金屋藏娇’!”

      “你这公狐狸居然敢勾引我们平寇大将军,你想死,就不劳烦你亲自动手了。”酒叔骇然,开始撸袖子。

      “果然是这样,”糙胡子倒是冷静地点点头,摸着下巴,“俺没见过岑将军,他武功比得上你吗?你们俩……谁在……”

      “什么!你对岑将军做过什么龌龊事?你父母都那么情圣,怎么生出你这扎花惹草的魔头!”胡栗“毛”都竖起来了,欲暴起咬人。

      莫识卿刚刚还一副要死要活的模样,现在却万分庆幸自己还有一分活气,能于有生之年,得知仲小佐对自己和岑弈的关系有误会。才没有在死后,被他“亲徒弟”传出个“城主、寇首尽臣于此男人身下”的千古“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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