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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子与闺(4) ...

  •   “岑城主怎么可能喜欢我?那支鲤府我就住了一处偏堂,岑弈怕在城中随便找地儿安置我这魔头,过不了几天,我就被善良的百姓们打死了。他三天两头来,是他那兴趣奇葩的弟弟,在支鲤府藏了好些‘魔法’的玩意儿。岑弈再不去阻止,怕是连天劫都要给岑斐然引到他祖宅来。他为什么来?是来抽他宝贝弟弟屁/股的!”

      一边说,莫识卿一边抢身逃到仲小佐身后,拿他当盾牌,挡住那想“咬”自己的胡栗。然后他一把夺过仲小佐手里的信物,狠狠给了仲小佐一爆栗,敲得仲小佐眼冒金星。

      “我看你还是不行,还得好好学学如何说人话,要不就别要你这条舌头了!”

      仲小佐眼泪汪汪地捂住头,看见师傅盯着他嘴巴的眼神,生出种刀子在自己眼前晃的错觉。这应该是莫七爷这大魔头,在“如何拔活人舌头”这方面,技术相当熟练且高超的原因。

      仲小佐汗毛倒立,连忙点头如捣蒜,但过了一会儿,他还是用他愈发珍贵的舌头嘟囔了句:“那得让师傅你教我如何说人话。”

      莫识卿看着仲小佐小狗似的眼神,觉得太阳穴正咚咚咚敲着小鼓:“行行行……”要不我入土了也得被你气得活过来。

      仲小佐其实并不认为岑弈对莫识卿有这方面的意思,他只是想激一激莫识卿,绕开这个危险的话题——至少是现在。

      胡栗觉得相比于莫识卿“魔法”、“天劫”之类的解释,仲小佐之前说的话反而更可信一些。岑将军是少年人心中的英雄,杀了胡栗都不能辱没他的信仰。他旋身绕开仲小佐,想上前和莫七爷拼命,一边嚷嚷道:“魔头!你这是什么解释,‘魔法’这种话本里的幻想,都拿来当遮羞布了。这个世界,只有御使和神明能成为‘法力’的载体,凭‘肉身’运法力,只不过风采一时,最后定是会走火入魔,爆体身亡的!”

      御使,是青冥荫下一群有特殊能力的生物的总称。每种御使各有特长,它们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是“法力”的唯一载体。青冥荫的世界,人人都可以通过和御使建立联系——及收服御使,间接使用法力。

      “规则”,不允许凡人直接使用法力,修炼与飞升是不可能实现的。

      “规则”是什么,凡人们不得而知,也没必要知道。他们只需知道:因为没有成功的例子,所以以身试“法”,是不可能的、没有意义的。

      凡人之魂,千生万世,总要在某种“规则”中沉浮,总要被某种“规则”束缚。

      莫识卿生怕自己一不小心没控制住自己,把这细胳膊细腿的少年打死了,绕着仲小佐转圈躲开。这三人的“形状”,就像“奢毛狐狸”绕着“棒槌”,追赶黑身的“白眼狼”。很像小孩儿过家家,大伙儿难得见到莫七爷“活泼”的模样,都看呆了。

      本来撸起袖子的酒叔,见仲小佐给大伙儿使眼色,明事儿的他回味过来仲小佐说这种话的目的,喃喃地收回手,抱袖在一旁看着。

      “让开!他这种解释你也信,看来你也是被不要脸的狐狸精勾走了魂。”胡栗推仲小佐。

      莫识卿漂亮的柳眉一挑,心道:“我这些年自是问心无愧,怎么有那么多人怀疑我和男人搞不清楚的事儿?”

      之后心头一绞,只不过是非卿不可罢,哪有什么喜欢男人呢?

      仲小佐在支鲤府时,曾了受岑斐然荼毒,见过他那些关于“魔法”的鸡零狗碎,那些破破烂烂的鬼画符,和千姿百态的所谓“法器”。岑斐然这一城之主的弟弟,二十六岁的年纪,六岁的童心,从小就对某种远古的“普西”文化充满兴趣。不当郡主,不当官差,毕生的爱好就是让人从青冥荫各地黑市收集“普西遗物”,劳民伤财,活像个长不大的“散财童子”。

      仲小佐对“魔法”这玩意有所了解,听闻胡栗认为“魔法”只是幻想,认为不可苟同,于是和胡栗理论起来:“未闻非未有,岑公子的确对魔法有独到见解,他尝试从‘普西’古籍中研究失传的‘结阵’规则,并且有所成就,已经能把灵力转移到物体上了。相信过不了多久,凡人也能自主运动灵力。”

      “‘普西文明’和修仙术什么的一样,都是编造出来的。为了消遣看看可以,但像你们这样代入现实……呵,你们还是小孩子吗?连幻想和现实都分不清了,真是可笑。”胡栗被仲小佐分散注意力,站定住,决定先动动嘴皮,解决这根棒槌。

      仲小佐没拿“你明明比我还小”,这种欲拿吃的盐和别人吃的饭比的话压制对方,耐心地解释:“不一定是编造,是记录也说不定呢?史书中记载,‘青冥览尽始前世间万象,独与天地精神之往来,喻与滂沱万物以唯一,心与虔德兮规为万仞。发生六城七十二郡三百三十六县。’里面就包含着‘幻想’的意味。也就是说,我们被青冥的幻想所困,主动运动灵力的能力,被御使代替。如果重拾‘法力’,或许可以找到脱离规则的方法,飞升成仙怎么会是梦?”仲小佐说到激情之处,覆手迎风,仿佛自己已经傲凌众生,快要上天。

      仲小佐是个聪明人,学得快,背功很好,容易接受新的事物,像快易吸水的海绵,十分容易“近墨者黑”。

      胡栗听此豪言惊地呆住,世间竟有如此魔怔的人物,果然贵人就是多事,着实让他长了好大一番见识。半晌后才组织好语言,讽刺道:“我们蝼蚁一般的凡人跟你们不一样,你们不愁生计,吃饱了没事做就妄想上天。我们需要为生计发愁,去考取功名,是为了得到官府、军队中的职务,求得和你们一样不愁吃穿。传说中的青冥当然伟大得很,可以把他当成信仰。但若你白日梦做过了头,那就是妄想,你若想达到你那三寸眼界的彼岸,我看最好的方法是往这水里一跳,再也别上来,没准这就是飞升呢!”

      两小孩互吐莲花,散开的金唾沫快把这些碌碌无为的大人砸懵了。

      酒叔看着他俩,只觉年轻人,就是有才气,这一套一套听上去都有道理,去考个文试,应该就是俩状元了。

      糙胡子觉得都不大好,没有一条道路能比得上桃源城府门口那条环肥燕瘦的道路。

      莫识卿冷着脸,心道:“呵呵。”觉得正看两只小奶狗打架。

      他不是觉得言论没有道理,而是他知晓,在至理的名言,如果不能落于实际,还不如多看点春宫图,好歹能实际解决某些问题。

      因莫某人流露轻生的想法,引发了这段小插曲,叫停这场闹剧的人,是酒叔。

      “你还没讲到正题儿呢!莫七爷,”酒叔拿过身边的酒坛,给他满上酒,亲手把葫芦递到他身前,看着他好不容易灵动起来的眸光,又被冰封住,叹了口气,“你把黎公主和莫将军相识的故事,讲得如此多彩,说明在你心里,你是有根的,就算你现在成了烂泥,身上流淌着的,还是亲人的血……听你这么说,你弑父的事儿,是一切罪恶的开端吧。哼……那件事儿之后你怎么样,我还不知晓,所以不能评判。但我想当年那十三岁的孩子,一定是没有错的。”

      莫识卿眯了眯眼睛——这是他心里不爽的习惯性动作。但他还是接过酒葫芦,继续灌酒——反正海上风大,酒劲儿发散地也快,和不死这小崽。

      酒叔看着他的反应,忽觉莫识卿身上弥漫出了一种复杂的情绪。是沉痛的后悔?不,他不像是在全责自己;是麻木不仁?不,他的唇角分明在颤抖;是感动怀念?不,他的眼瞳里悲怆几乎要溢出了;是在恨着谁吗?很像,但他的眼神里又有种迷茫,像不知道该将这仇恨向谁发泄。

      酒叔只觉面前的男人像打翻了的炉灶,酸甜苦辣咸汇成一份难以下咽的汤羹。莫识卿弑父的经过到底如何呢?

      莫识卿清了清嗓子:“海寇续王朔东风未被处死,被关押在桂丹城中,他虽断尽筋脉,但仍找到机会,里应外合,杀死十几个狱卒,逃脱了。

      “这之后又过了十一年,我父亲一直努力巩固南海防卫,十天半月才回家一趟。我们一家人在一起时,喜欢沿着桂丹榕荫畔散步。桂丹虽有甲天下的风景,但生在桂丹真不是什么好事。眼睛被绝美的山水娇惯久了,再到什么别的地方去,感觉景色都比不上桂丹,很少有东西能打动你了。”

      “你错了,”胡栗刚刚和仲小佐掐在一起,被酒叔一手一只拆开,一个放在船的东边,一个放在船的西边,此时他听了莫识卿的话,又忍不住插嘴道,“大海,是那些小山小水没法比的,海不能打动你吗?”

      莫识卿一怔,尔后移开嘴边的酒壶,放在地上,竟对那死小孩笑了笑,说:“你说的没错。”

      胡栗被莫识卿的笑容晃了眼,直觉心头莫名其妙地一抽,他捂住胸口,瘪嘴,心道:“我这事怎么了?一定是莫七爷太变态了,吓得我年纪轻轻就要犯心梗。”

      莫识卿没注意胡栗的小情绪,接着说他的故事:“桂丹不靠海,要到港口迎接莫豫,得骑半天快马,到达钦港郡城。莫豫喜欢带些别地的小玩意给我,什么烟容城的折纸御使,栎洋的机械御使,我小时候都玩过。那时我可盼着父亲回来了,比公主还盼。莫豫好不容易回家一次,再要走,我会扒住他的衣角不让他走,公主可不会强留他,有时莫豫想多留几天反而被公主赶着,让他快点回军营去。”

      大伙儿听着有点懵,这公主是什么意思?

      “有次我问公主,为什么要催莫豫走。公主就说,莫豫留久了,她会烦。我那时听了这话可高兴了,问她是不是不喜欢莫豫了,思索着如果公主说不喜欢,我就告诉莫豫,以后他回家,定会花更多时间陪我,不用陪那难伺候的大小姐。

      “公主当然是否定的,接着就骚包起来。她说,‘莫豫是大材,是鹏鸟一般的人物,天生就是要乘着除寇匪的风,造福千家万户的。若这只鹏鸟在他的路途中,爱上一棵梧桐树,这梧桐树正好也看得上他。这般两情相悦,鹏鸟会常来这树上歇息,也会离开大树翱翔蓝天,固然离愁绵长,但更有无数次的小别胜新婚的时候。月儿有有盈有亏才能永存,他们有分有合的爱情故事,才不止步于茶米油盐,将会续写到永远。’”

      胡栗听着这种话题,在夏夜里,结出一身鸡皮疙瘩,觉得莫识卿是真醉得不太清醒,这一跑题,眼看又得跑到九霄云外,他抗议道:“怎么还是这些肉麻的故事?你弑父的那件事儿呢?别想转移话题。”

      胡栗现在觉瞧见莫识卿的脸就来气,他和大部分人一样,本是来听莫识卿赎罪的,想看到的也是他悔不当初的模样,是打算得知他的罪孽后,再落井下石,对这魔头踏上一万只脚的。

      可莫识卿追根溯源,不紧不慢地陈述身世,好像他本来并无听众,都是在讲给自己听。他一开始抛出的两个故事,现在半个时辰过去了,连一个的一半儿都没讲完,嘴上跑马的修为高深。

      而这些家长里短,儿女情长,却不知怎么着,反而像关山月酒一样,把大伙儿对他的尖锐情绪,无形中泡软了。

      莫识卿自知是醉了,但这醉又不像平时那种飘飘然的醉。只醉不困,反而有种思维被激发,记忆忽涌现的感觉。

      难道酒叔葫芦里的酒,自带壶中仙的余威,把自己感染了?如果是这样,能让自己再回忆起自己的根源,壶中仙也不是什么太坏的东西。

      仲小佐瞧见莫识卿呆滞的模样,有些瘆得慌,觉得莫识卿这段经历,定是很挖人心口的,一边上前拉扯他的衣袖,一边对众人说道:“别逼莫师傅说了,你们真想要他的命?”

      在要触碰到他的一瞬间,莫识卿嗖地移开半步,黑影一闪,眨眼睛滑步到仲小佐身后。他右手习惯性地伸入左袖内,下一瞬,应该是莫识卿祭出利刃,给妄图靠近他的人一个封喉。

      莫识卿在袖中摸了个空,一惊,瞬间还魂。发现面前这吓白了脸的人是他的徒弟,不是眼带血丝的亡命徒。

      而他自己,已不再是生死赌局上的“筹码”,只是不携带防身凶器的闲散官员罢。

      莫识卿放松僵硬的肌肉,退了半步,把他人,放在自己体内恶鬼咬不到的范围之内,对仲小佐说:“别忽然靠我太近,别忘了之前的教训。”

      仲小佐瑟缩一下,显然是回忆起了拜莫识卿所赐的,类似九死一生的经历。

      喝多了的人,坐着不动没什么异感,刚才猛地一活动,醉鬼莫识卿忽然头重脚轻起来,踉跄几步。仲小佐又要去扶,被莫识卿闪过。最后莫识卿斜倚着桅杆,懒洋洋地眯眯眼,说:“没事儿,我这人习惯了避重就轻,说起这些‘不知愁滋味’的事,难免有些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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