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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六章 羚羊 ...
第二天一早,公爵和林珞菲便骑着马离开了齐埃尔他们,齐埃尔也没有问他们要去哪里,齐埃尔是个军人,把并肩作战的情谊看得极重,他看到了公爵的英勇和执着,而林珞菲更是早就赢得了他的尊敬,齐埃尔信得过他们。
“我还会去教堂的。”齐埃尔吻了林珞菲的手,又和公爵握手,他的话,说得很郑重,“上校就交给我了,我绝不会让他死去的!”
公爵也紧紧握住齐埃尔的手,两人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对视,好像一切的话语都在这目光中了。
离开了小村庄,两人一路西行,林珞菲不肯疾驰,时时刻刻扣着缰绳,公爵的伤口好不容易止了血,林珞菲唯恐再一颠簸,伤口又会迸裂,公爵已经失了太多的血了,再流血,林珞菲只怕他的身体会撑不住。
快到中午的时候,林珞菲看到路边有一家小酒馆,便佯装很累的样子,想向公爵提出要休息,没想到公爵自己先开了口,指着那座小酒馆,对林珞菲道:“菲奥娜小姐,我们去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吧。”
两人走进小酒馆,找了一张角落的桌子坐下。公爵要了些吃的,还要了纸和笔。林珞菲有些好奇公爵为什么还要了纸笔,但她看了看公爵苍白的脸色,什么也没有问。公爵需要休息,她不想用无关紧要的问题让他劳神。
公爵的确感到很疲倦,这两天他失血过多,又没有好好休息,那种疲倦的感觉重重地压在他的心上。他用手支着头,撑在桌子上,小酒馆里没什么人,林珞菲也没有说话,公爵就这样不自禁地昏昏欲睡起来,直到身体的力量猛地压在手上,手肘一滑,他整个身子都向前一倾,他才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公爵直起身,他刚才要的食物已送了上来,纸笔也已放在一边。林珞菲的面前摆着刀叉,她却一点都没有动过,怔怔地坐着,目光直愣愣地盯着天花板的角落一块被烟熏黑的斑纹。林珞菲忽然转过目光,恰好看见公爵在看她,不觉吃了一惊,急急垂下头,脸又有些红了起来。
“公爵,你……”林珞菲本来想说,公爵,你醒了?话到嘴边,忽然想起,公爵总会在意自己的失礼,忙改口道,“你快吃吧,很好吃的。”绝口不提公爵刚才半睡着的事。
公爵看着林珞菲,她的目光茫无所指,也不知道她究竟说的是什么好吃。其实公爵又怎么会不知道呢,林珞菲怕刀叉的声音吵到他,所以什么都没有吃,实际上,她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不是好吃。
但公爵也什么都没有说,他只是拿起勺子舀了一小勺肉泥:“的确不错。”肉泥颗粒很粗糙,味道也太淡了,但公爵这话说得一点也不违心。确实很好吃,看到林珞菲半眯起眼睛笑,右边的嘴角处现出一个小小的酒窝,公爵的心里便有一种最真诚质朴的喜悦。
公爵一向吃得很少,略吃了几口就放下了,林珞菲看了公爵一眼,轻叹了一声,也不说话,只是也放下了刀叉。公爵目光一动,眼睑轻垂,浓眉也舒展了开来,眼里漾起一片水样的温情,素来苍白的脸色也泛起了一丝红晕,浅浅的,只在他的耳根处。他低下头,默默地拿起勺子又吃了起来,然而,盛着肉泥的勺子并不能掩去他嘴角边的一抹笑意。这情景,如果让夏宫那些无所事事的贵族们看见,一定会大惊失色,很快,关于斐迪南公爵对着一盘粗糙肉泥微笑的事情就会传遍整个宫廷。
林珞菲笑了,她不像公爵,多年的宫廷政治生涯早已让公爵习惯了掩饰,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不能随心所欲。林珞菲笑得很开心,公爵多吃下去的每一点东西都让她越发高兴。她没有注意到公爵的耳朵已成了玫瑰花一样的粉红色,但她却觉得,公爵看上去好像一下子年轻了不少,他的眼睛、他的眉,甚至他拨弄勺柄的小动作,都和他往日沉静稳重的模样不太一样了。
公爵没有抬头,但这并不等于他感觉不到林珞菲的目光。公爵终于没法再沉默下去了,他有些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想说什么话,却又想不出来什么可说的,轻咳了一声,目光里有一种无措,这种感觉连公爵本人都不适应起来。林珞菲的笑声像银铃一般,在安逸的空气里晃动,引得小酒馆那头的酒保也在朝这边看。于是,公爵也笑了,他终于想出了话来说:“您也吃啊,菲奥娜小姐。”如果这一切让国王尤利艾斯三世看见,他一定会大为疑惑,佐亚与葡萄牙、普鲁士的和谈是怎样达成的,当然,国王是没法理解的,在一个那样纯真笑着的少女面前,所有的外交手腕都失效了,就连公爵也只能说出这样一句毫无建树的话来。
公爵吃光了盘子里的肉泥和土豆,他感觉很好,当他拿起鹅毛笔写信的时候,他的唇边还带着笑意。
林珞菲在逗弄一只小狗,她把吃剩下的肉肠喂给它,看着小狗兴奋地直打转,滑稽地用后脚挠脖子,林珞菲快乐地直笑,一连串清脆的笑声,仿佛便是这世上最美妙的音乐。
公爵写完了信,放下笔,重读一遍信,他的脸上已不觉凝重了起来。林珞菲偶然回头,注意到公爵神情的变化,便走了过来。公爵没有回避林珞菲,信纸就平放在桌上,林珞菲是看不懂佐亚语的,但毕竟同属西欧语系,信末尾两句的结构词语都很像英语,林珞菲看懂了:
“上校,我很理解您的处境,但请您相信我,佐亚不会和普鲁士开战,您和您的部下不会再被卷入一场无望的战争,这是我给您的承诺。”
署名是:拉乌尔•赛•斐迪南。
“公爵,这封信是……”林珞菲轻声问道。
公爵笑了笑,没有回答,他把信折成三折,写着字的那面折在当中,翻过信的背面,鹅毛笔既坚决又潇洒地在白纸上留下一行漂亮的圆体字:致——罗伦斯上校。公爵没有署名,但却把戒指上的印章印在了封蜡上,随后他便把戒指从手指上取下,放入了贴身的衣袋。
“菲奥娜小姐,我们要将这封信交给羚羊。”公爵把信递到林珞菲的手里,他的手,稳定而有力。
羚羊,林珞菲想起了拉莫在教堂里说的暗语,鹿和羚羊在观望,原来重剑骑兵团的罗伦斯上校就是拉莫口中的羚羊。
罗伦斯上校,林珞菲和奥古斯都一起在战场上的时候,和他并没有太多接触,不过她却是经常听到罗伦斯上校的名字,他英勇、顽强、对部下指挥若定,尽管率领的是重剑骑兵团,可在战场上的行军速度却一点也不弱于轻骑兵团,大概这就是他被叫做羚羊的原因吧。
公爵一边赶路,一边向林珞菲简单地介绍罗伦斯上校的为人。罗伦斯家族,是一个素来都以“忠诚”作为家训的家族,罗伦斯是家里的小儿子,他遵照一般上流社会的惯例,和其他分不到太多遗产的贵族子弟一样,参了军,在军队里他表现很好,他是那种天生就很善于作战的人。尤利艾斯三世好战,对这样的人总是奖宠有加,所以,不过短短几年的时间,罗伦斯已升任上校,带领一个骑兵团了。
公爵没有去找毫不知情的鸽子,也没有去找已经站在北极熊背上的鹰,却独独前去见羚羊,便是希望能将这一支力量重新争取回来,以使失去拉莫力助的天平末端,借助羚羊力量的逆转,再次回归平衡。
为什么罗伦斯上校会参与军队暴乱呢?
这个问题是林珞菲向公爵提出来的,公爵沉默了许久,才说出两句话:对无休止战争的憎恶,对王权的不信任。尤利艾斯三世的残忍暴虐,和善变易怒、没有一丝宽容的天性,是造成今天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
入夜时分,公爵和林珞菲抵达了罗伦斯上校的军营。战争已经结束,可这里的守卫却还像战时一样戒备森严。早有人拦住了他们,一个士官模样的人便来向他们问话。
“我们带来斐迪南公爵亲笔写的信!”林珞菲将公爵的信高高举起,按着公爵的嘱咐,高声回答,唯恐别人听不见。
军营里起了一阵窃窃的议论,一时间,斐迪南公爵的名字在每个人的嘴里流传。然而,尽管大家都尊敬公爵,感激公爵的所作所为,可大多数人仍表示了不信任,公爵忠诚于国王,而好战的国王是从不把他们这些士兵的生死放在心上的。
“等在这儿。”士官漠然地说了这一句,便消失了踪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回来了,“上校请你们过去。”
林珞菲向公爵看了一眼,当先跟着士官走入了军营。公爵不便暴露身份,林珞菲便充当了主信使,她将关注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也为公爵提供了掩护和隐蔽。
“罗伦斯上校,这是斐迪南公爵给您的信。”
今天是偶开始在jj发文的二十天纪念日,嘻嘻,整二十天了。
二十天来谢谢大家的支持~~~hoho
纪念日发两章,上午发一章,晚上发一章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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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羚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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