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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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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十二点,陆盛准时续上了跟程然的“streak”,发的是一张中老年表情包“朋友一生一起走”。
这人没回他。
算了,爱走不走。
陆盛瞟了一眼隔壁床,他室友还没回来。
他一边听着CNN广播,一边努力保持清醒。
“咔。”
门口传来钥匙开锁的声音。
陆盛的半个头盖着被子,闻声坐直起来,清了清嗓子。
“你还没睡?”Willy有一瞬间的不自然。
“原来你每天都是这个时间回来啊。”陆盛说,“我都刚好睡了,怪不得我们见不到面。”
“哦,那真是太糟糕了。”Willy说着,脱掉外套袜子就钻进了被子里,一副马上入睡的姿态。
陆盛:“……”
哥们,你不洗澡吗?
“Willy.”
床上的人翻了个身,板着脸看他。
“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陆盛问。
“没有。”Willy闷声道。
“你确定?”
“我说了没有你听不懂?”Willy又翻了个身,拿后脑勺对着他。
这姿态很像是有点意见。
陆盛懒得揣测这人的心思,自顾自说:
“没意见就好。我们未来还要共处一室整整一年。”陆盛说,“我绝不会干涉你的生活,都去哪儿了之类的,但如果你不回来是因为我影响到了你,那请你直说。”
Willy没回应他。
“你听见没?”陆盛说。
“知道了,我说了对你没意见。”Willy说完,把被子一闷,表示了拒绝交流。
陆盛自觉把话说到了位,关上台灯,闭眼,睡觉。
早晨七点,陆盛准时被闹钟闹醒。
*
早晨七点,程然准时出现在了化学实验室门口。
他的所谓第八门课就是教师助手,说直白点是教师苦力,专干些吃力不讨好的活。
去年申请斯坦福夏校的时候要了这老师一封推荐信,因此成为了专属的苦力。
“Oh,Sean,真不习惯,两个月没在学校里看到你,我们都很想你。”Huffman踩着高跟鞋,勉强能平视程然的下巴。
她拿出钥匙开门,许久不见光的实验室里有一股混杂着各类化学试剂的刺激味道。
“我也是。”程然冷道,他不喜欢这股味道。
“今天任务很简单,把这些实验器材分配到各个桌子就行了,多出来的帮我整理到储藏室里。”Huffman说。
程然点头。
这些工作是早就做惯了的,早晨的课程时间有一个小时,他一般花半个小时就能结束战斗。
“没有别的事儿,我就先走了。”程然把最后一个量筒放进去,合上抽屉。
“谁说没有别的事儿?”Huffman说,“六月份我跟你说的那个化学竞赛……”
“我参加。”程然干脆利落地点头。
“那那个科研项目……”
“我继续。”
Huffman没接上,程然说:“我走了。”
“我是想建议你不要参加那个化学竞赛了。”Huffman叹了口气。
程然不接话,等她说下去。
“亲爱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没有人可以同时兼顾这么多东西。我知道你在参加伯克利的模拟联合国,打高尔夫,加入了弦乐队,参加生物竞赛,化学科研,这些也许只是一部分。实话讲,如果我是你,光是这些我就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Huffman替他操心。
程然不是特别意外,这样的对话在上一年也出现过,还不止一次。
“人就像一根橡皮筋,适当的压力当然是好的,不要把自己逼的太紧,会断的。”Huffman跟看儿子似的看他,“生活,明白吗?你要有除了学业之外的生活。你想上耶鲁的梦想……”
“我知道了。”程然出声打断她的苦口婆心。
其实他更想说,我的事不用你管,但这么说有些太不礼貌了。
这也是他不喜欢来这儿的原因。
Huffman这个女人有种神奇的,能让人的心情瞬间变差的能力。
程然开门出去,走廊里空荡荡的,走出去的每一步,脚步声都能清晰地传回他耳朵里。
他左手摘掉眼镜,揉了一下眉心。
“一大早的谁惹你了?”陆盛的声音还带着点没睡醒的沙哑,从拐角的地方,边向他走过来边打了个哈欠。
程然一下子愣住了。
“惊喜吧?”陆盛挑眉,“我打听了好几个人才研究出来,你这什么破课表,七点上什么课啊!”
程然的视线跟着对方的身影从远到近。
陆盛的鼻尖上有一颗小痣,左耳上偷偷戴了枚黑色耳钉。
即使是这样困倦的清晨,脸上依旧充满朝气,仿佛永远都在追逐着什么。
“你来干什么。”他轻声道。
“来接你啊,”陆盛满脸写着“你看不出来吗”,“早上孤单吧?我这送温暖是不是特到位?”
程然从喉咙里往外“嗯”了一声。
“那你答应我件事儿?”陆盛搓了搓手。
“什么?”
“还能有什么事儿啊,当模特,真的,我保证特快,就耽误你两个小时。”陆盛用一种特别期待的眼神望着他。
程然突然觉得自己挺无聊的。
他第一次有实现别人愿望的机会,竟然还不答应。
“好。”他的声音不响,却被走廊的回声放大到洪亮。
陆盛惊讶了,没想到这人能这么爽快。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古人诚不欺我。
“真的假的啊?”陆盛再三确认到,“我不用背书了?”
他还以为又得磨一早上,没想到这人今天这么好说话。
程然说:“真的。”
“转性了,继续保持!”陆盛鼓励道。
“那行,说话算话啊。”他看了眼时间,“我先到对面楼去。”
还有十几分钟上课。
程然应了一声,跟在他身后出了门。
“你第一节不用换楼吧?”他把这人的课表背得比自己的还熟。
“还没上课。”程然说。
还准备送他,讲究个礼尚往来?陆盛乐了,这一上午跟坐火箭似的。
教室里已经坐了个人,一头红棕色炸毛,见到陆盛就“hey”了一声,站起来跟他碰了碰拳。
这人叫Josh,不过陆盛看外国人的脸有点脸盲,习惯叫他红毛,好记点。
红毛早上有篮球训练,所以基本都是这个点就到教室了,陆盛也喜欢篮球,俩人第一次见面就聊得投缘,在美国人里跟他算关系不错。
“Sean.”红毛喊了程然一声,跟对陆盛说话不同,明显情绪不高,显得很客气。
陆盛示意程然,送也送到了就可以走了。
不知道这人在想什么,竟然站在旁边玩起了手机,也没有参与他们聊天的打算。
陆盛转而问红毛:“周五你去吗?”
“去啊!”红毛说,“老校篮队员都会见证新星冉冉升起的!”他想起什么,嘱咐陆盛道,“你可千万不要迟到,否则可连参与竞争的机会都没喽!老头机车的很,迟到一分钟直接取消资格。”
“我周五最后一节课在美术教室。”陆盛说,“实在不行我早五分钟溜出来。”
美术教室离球场直线距离是所有教室中最远的,篮球赛的选拔放学后五分钟就要开始,他用跑四百米的速度冲过去的话,应该能差不多踩点。
“美术教室?”红毛的眼神一瞬间的迷茫,“我真是许多年没听到有人在这个教室上课了。”
陆盛比了个“二”:“我两节课都在那儿。”
红毛更震惊了,脱口而出道:“你上这么多水课?”
在西弗森,艺术课是众所周知用来凑学分的课,只有想混个毕业的人会选——西弗森一般没有这种人。
这也是为什么他的设计课全班只有六个人。
他了解红毛,这人也不是坏心,就是缺根筋。
“我以后就想学艺术,”陆盛说,“所以对我来说,英语数学课才是水课。”
这种说法超出了红毛的认知范畴。
“……但是,如果你想学艺术的话,我听说隔壁的毕夏普,弗朗斯西特,都是美术特长的学校,你为什么来西弗森啊?”红毛挠了挠头。
陆盛看起来很愉快,咧开嘴角笑了一声。
程然一直沉默着站在旁边,忽然在这个时刻有所触动。
他觉得自己好像能猜到陆盛会说出什么话来。
他在心里默念出三个字,跟陆盛的声音一起,在虚空中形成了一道回音。
“我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