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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你知道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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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牧,对不起。”
程牧的太阳穴跳了跳,他终于抬头,看着姜易的眼睛,眼神里看不出任何的情绪:“为什么要道歉?你还救了我一命。”
程牧的语气平淡,但是姜易听出了不同的东西。
他的呼吸一滞,心中酸涩:“你还是不相信我?”他顿了顿,用肯定句重复了一遍,“你还是不相信我。”
“对,我不相信你。”程牧连人带凳子往后退了几寸,“我从第一天起就不相信你。你莫名奇妙地出现在Z大,莫名其妙地和我偶遇,莫名其妙地一次又一次救了我……我无法说服自己相信你不是在故意接近我。”
“操。”姜易沉默许久,用相当“文雅”的口气吐出一个脏字。
其实他之前也料到过这样的情况:被怀疑,被发现,被揭穿。他曾想过一百个理由来搪塞,结果到了节骨眼上,还是派不上任何用场。
脑子里几乎是一片空白的。
气氛实在是有点诡异。
程牧拿出烟来点着,抽了口,终于打破了沉默:“我说,你不会是暗恋我吧?”
姜易:“……”
“你喜欢男的吗?”程牧说完觉得好像太直接了,又换了个问题侧面切入——“你知道我喜欢男的吗?”
“……不知道。”姜易说,“这和这事儿有关系吗?”
程牧终于又笑了。
“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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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易一晚上没睡着。
哦,其实也就半晚上。
回到家的时候快一点了,又困又累,觉得整个人都快虚脱了,澡都没洗,衣服也没脱就躺倒在床上。
结果一直到天亮都没睡着,只感觉到头痛越来越剧烈,像有带着锯齿尖牙的小虫重重叠叠侵入脑髓。
早上太阳出来终于快睡着的时候,门铃却突然响了。
“这他妈……!”
姜易愤怒地一跃而起,胡乱地抓着一头乱发睡眼惺忪地去开门。
是楼下那个张姐。
这会儿脸上倒是看不见一丝凶悍刻薄的神情,转而带着克制不住的喜气,笑得露出一口牙龈:“小姜啊,我儿媳妇生了个大胖小子,这是喜蛋喜饼,你拿着啊。”
姜易被人莫名吵醒了就彻底清醒了,肚子叫了声,随之而来就是一阵饥饿。
他看了看手里火红色的礼盒,干脆坐在沙发上拆了包装吃起来。
味道居然还不错,特别是卤蛋。
从前他和程牧特别爱吃,每次去超市都会买很多,没多久就会吃完,每次吃到最后一个的时候,都是要用抢的。
姜易吃得有点急,不小心噎着了,又灌了两口水。
结果还呛着了。
狼狈地拿纸巾来擦,擦着擦着,忽然落下两滴眼泪。
看到手背上的液体时,连自己都愣了一下。
姜易坐上午十点半的飞机去香港出差。
过关的时候,工作人员歉意一笑,然后摇头:“对不起。”
姜易一愣。
他的身份证已经以挂失名义补办好,明明通行证和签注也是假的。
他的手机铃声在这个时候响起。
打电话的人是之前那个老警察,告诉他暂时不能离开本市。
“我被限制出行了?!凭什么?我是幸存者,更是受害者。”他有点窝火,压着声音吼,“不是嫌疑犯。”
“是上头的意思。”老警察叹了口气,“之后可能还会再找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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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牧今天晚上第三次在讨论的时候走神。
佟科用看着永远像睡不醒的眼睛默默望了他一眼,又望向林敬,慢吞吞地小声说:“不然今天就到这吧?”
林敬点了点头,拍了拍程牧的肩膀:“就这样吧。”
他们找的之后为大赛做准备的“备战室”在老校舍那块的地下室,常年外租,佟科认识从前的一个现在在做辅导员的学长才勉强租到个短期使用。
“928特大劫杀案”过去了十多天,程牧隔三差五就会被叫去警察局,有次一天被叫了三次,甚至有消息灵通的记者摸到他们Z大打听情况,说有消息当时有一个Z大学生是幸存者。
程牧状态一直不太好,这件事他只和林敬、佟科说过,也道歉过——因为这事儿他们的进程已经拖慢太久了。
佟科走后,程牧直接在地板上躺下了。
林敬走过去,轻轻踢了他一脚:“起来,都十月了,天气这么冷,会生病的。”
程牧闭上眼睛翻了个身:“没事儿。我累了,就休息会儿。”
林敬轻叹了口气便不发一言地出去了。
程牧以为他就这么走了,便也安心地睡了下去。哪知越睡越冷,开始缩手缩脚了。
忽然,门重新打开了。
听脚步声他就知道是林敬。
随之而来的是身上瞬间的沉甸甸的温暖。
程牧睁开眼,看了看身上的毛毯——带着清新的薰衣草香味,柔软,像带着阳光的味道。
他看着林敬,问:“你就是出去拿这个?”
“不是新的。”林敬笑了笑,“家里拿的。去年冬天过了洗过就没盖了,前不久刚拿出来晒。你放心,很干净。”
程牧也露出笑容。
林敬愣了愣。
这是这么多天来,他第一次在程牧脸上看到那种表情。
他蹲下来,把一个海绵宝宝放到程牧脑后:“头抬起。”
程牧抬起脑袋,林敬把海绵宝宝垫在他后脑勺下:“好了。过两天买个懒人沙发吧,组合式的那种,就不用躺地上了。”
程牧“啧”了声:“真感动。”
其实林敬对他真挺好的。
他是那种嘴巴有点毒,但是内心柔和温暖的人。
这会儿暖和了,程牧反而没了睡意,坐起来伸了个懒腰,又摸摸肚子:“有点饿了。”
“我点了个海底捞。”林敬看了看手机,“应该很快就到了,我……”
林敬还没说完,程牧的手机忽然响了。
程牧耸了耸肩,过去拿手机。
他“嗯”了两声,脸色不是太好看,林敬预料到又出什么幺蛾子了。果然,程牧挂断电话就去拿外套披上,一边说:“我爸妈知道了那事儿,叫我回去一趟。”
“行。”林敬吐出一口气,在原地看着他穿衣穿鞋收拾书包,“你怎么回去?不然我送……”
“我家司机到学校西门了。”程牧有些急切地打断他,说完突然顿住,抬头冲他仓促一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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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六点,拳馆的人都走光去吃饭了,林敬还在拳馆打拳。
他用尽了力气,打得狠,林煜叼着根烟走过去,要不是他反应快,差点就被误伤了。
“哎,林敬,你又吃错什么药了?又被你老子打了?我看看这脸……啧,也没见着伤……”
“滚远点!”林敬懒得看他一眼,继续手上的动作。
林煜骂了声“草”,把烟摁灭:“不是,我说,今天是蒋叔的生日,他都念叨你好几回了,你不去?”
林敬“砰”一圈再次砸上沙袋,然后收了手。
林煜跟在他后面笑着,轻轻“切”了声。
林敬平日里挺拽的,看着是谁都不服的人,不过其实也有例外。
那个例外就是蒋叔。
林煜和林敬两人的父亲是兄弟,蒋叔是他们父亲的妹夫,他们姑姑的前夫。
当年蒋叔穷,姑姑嫌贫爱富,跟着那时候镇上的养猪大户跑了,走的时候还大着肚子,后来听说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过世了,蒋叔死赶活赶都没见上她最后一面。
他俩的父亲一个是烟鬼酒鬼,一个是赌鬼,活到这些年岁全靠自己,这些年也只有蒋叔对他们照顾些,小小的致富后时不时给他们塞点零花钱,中学阶段林煜和林敬的学费好几次都是蒋叔出的。他们偏偏还得躲着不让家里老爸知道,那俩如出一辙,觉得蒋叔一定记恨着他们全家,接近他们不怀好意。
总之到目前为止的全部事实都证明他们小人之心了。
蒋叔对他们十几年如一日的好,和他们的亲老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敬对蒋叔很敬重,不过他今天心情一般,上了林煜的破烂二手车就开始皱着眉捣鼓手机,头也不抬地说:“我没准备礼物。”
他不是心细的人,而且最近太忙了,也有烦心的事儿。
林煜笑笑:“没事儿,我准备了。就说是我俩一起买的好了,反正蒋叔不在乎这个。”
林煜高中就辍学了,平时是个吊儿郎当的小混混样儿,不过人还行,现在在汽修厂当学徒,也算老实本分,勉强能养活自己,偶尔还能请林敬吃个饭。
林敬有些心高气傲,内心里有些瞧不上他,但是在高中毕业前,他手头确实拮据,有时候也会怀疑读那么多书是不是真有什么用,还不如和林煜一样直接出来赚钱。
蒋叔开了十多年的厂,从小厂到大厂,现在总算住上了小别墅,逢年过节没少给他俩塞红包。
他没再找个伴儿,一门心思都在厂里,人是寂寞的,他们每回走进那大宅子,总觉得空落落的。
林敬以为这次跟之前那么多年一样,还是那几个人:蒋叔的那两个“左膀右臂”和他们两个。
不过今天有点不一样。
他走进去,居然看见了一张陌生的脸孔。
一个女人。
一个漂亮女人。
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更诡异的是,这女人挽着蒋叔的胳膊。
她冲他们温柔的笑,林敬突然打了个寒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