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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烈火灯蛾

      这年初春,素秋从家里逃婚出来,全身上下除了些微行李便只得一只手表,手表是石英质地,滴答滴答扣人心弦,那是表哥明才特意从瑞士寄回的,以庆祝素秋的十七岁生日。

      素秋出生的时候正赶上革命,父亲是走南北货的商人,也有那么一点卓远见识,便将她送进学堂念书。只是这一点通达并不体现在对子女的婚姻安排上,自古以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怎样也逃不过的,为人父母,给予孩子的总自以为是最好的,但却不是她最想要的。

      她写了信去燕京大学,等了近半个多月才收到寥寥几句,一个“允”字直叫她高兴得忘了天上人间。

      “父亲大人敬启,女素秋不孝,不能与表哥结婚,勿念。”

      张老爷把信撕得粉碎,一转身命人封了素秋的房间,直道只当此生从未生过这个女儿。

      素秋初到北平,穿了身粉色褂子,脚上踏的是闺阁小姐惯用的绣花鞋,两条麻花辫搭在肩上一甩一甩,但见过路的行人男男女女,皆都奇装异服,黄包车里的太太手里攥个皮包,竟穿着件没有袖子的裙子,曲线毕露,那头发也不知是怎么样,弯弯曲曲,倒也好看。女学生们短发垂着,别一只发卡,靓丽可爱,男学生们也没有辫子,留着短得根根立起的寸头,意气风发。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景象。不是学堂里的昏昏欲睡,也不是家里沉闷的一言不发。脱离了江南人阴郁的湿润气息,一头闯进北平的雾霭蒙蒙,天青色烟雨,青墙灰瓦,远得仿佛上上辈子的梦,只有眼前的繁华才是真实。

      北平哪里都好看,连老师都很好看。

      她局促地站在书桌前,却没有等到意料里的打量考究。他似乎在专注地看什么东西,她便稍微大胆起来,视线落在他身上,带着好奇和敬意。

      “我初见他时,他身着湖蓝色长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戴着副银边眼镜。那时已是民国十三年,他全神贯注地盯着一本《大学》,眉头紧锁,神情肃穆。我观察到他的手,骨节分明,略显苍白,掌心抵在书册后,良久,问我......”回忆戛然而止。

      “你就是张素秋?”祝陵有酒清若空,奈何明月照沟渠,后来她才知道面前这个人叫傅清明。

      “素秋是个好名字。”

      那么多年来,唯有这一个陌生男人真诚地夸赞她的名字,倒叫她越发局促。何况她一向觉得这个名字土得要死,透着一股腐朽的封建气息。她只好答非所问:“先生,我来报道,这里的傅先生去信说可以免学费”似乎是想起什么,又加了句:“听说成绩好的学生可以的。”

      他低头弯了弯唇,眼中带些微笑意,伏案抽了张白纸又写了几个字然后递到她手里,说道:“你拿着这个到教务处去。”素秋伸手去接,不经意触碰到他的手,十分温暖,同她冰凉的指尖有着天壤之别。直到他的手回到书本上,她才慢慢缩回原处,耳根子红得像富士山的红苹果。

      便听到他说:“素秋同学,回去记得加件衣服,不要生病了。”素秋的脑子像经过了几个弯,一时有些楞,他微微的笑意和湖蓝色的长衫回荡在脑海里,时而清晰,时而更清晰。

      她偷偷展开他给的纸,随意而潦草的几个大字,延续了寄给她的信中一贯的简约风格,她这才懂得,何为字如其人。上书一个大大的“傅”字,狷狂肆意。

      他竟然是那个苦等不来信的傅先生?素秋仔细回想着他严肃的相貌,倒真像是一位老学究,她不由得“噗嗤”一声笑出来,凭空转了个圈,将信纸攥在手中,又贴着胸口,嘴里喃喃念着“傅清明,傅清明。”忽而又有些不好意思,恩人就在面前却未能认出,实在失礼,便在心里暗暗思量着寻着机会一定要好好感谢这位傅先生!

      素秋匆匆跑去了教务处,领了书本床褥,分配钥匙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爷子,头顶着裁缝小帽,戴着一副厚重的老花镜,仔仔细细地将素秋审视了一番才将钥匙递到素秋手上:“思明园,314。”

      行李不多,她亦不是讲究的人,燕大尚未开学,公寓里已有人搬了进来。素秋瞧着那只伸过来的芊芊玉手有些发愣,手掌上托着一只陶瓷罐子,循着手臂往上,是一张笑意盈盈,年轻的姑娘的脸。胡婉芳见她不接,便直接塞在素秋的手中:“我叫胡婉芳,表字冯卿,你叫什么?”想是怕吓着新同学,又喋喋不休地介绍着:“我爹是开胭脂铺的,这一盒“丽雪香”送给你。”

      素秋终归是有些不好意思,便小声同胡婉芳说:“我叫张素秋,你好。”又委婉道:“初次见面便叫你破费了,实在不好意思。”

      胡婉芳伸出一只手来,素秋也不知道要做什么,只是呆站着,。

      “嗨,你连握手都不知道吗?”说着,胡婉芳直接握住了她的手,又甩了一下,才殷切地与她介绍道:“这叫握手,是从外国传来的礼节,现在时代变了,兴这个。”素秋来的匆忙,还未收拾妥当便遇着了胡婉芳,因此手上还持着傅清明写的字条,胡婉芳眼尖,一下就瞥见了,素秋下意识地将字条往身后藏去,却不料倒引起了胡婉芳的好奇心:“素秋,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这么宝贵,莫不是......莫不是男朋友写的情书?”

      素秋脸涨得通红,连忙解释道:“不是的,不是的,你不要乱说,这是学校里先生给我开的领物条。”

      胡婉芳才“哦”了一声,然后眼珠子一转:“素秋,我们出去逛逛吧?我这还是第一次来北平呢,这儿可比湖北热闹多了!”

      素秋正有此意,眼下有伴同行,何乐而不为?

      “冰糖葫芦,冰糖葫芦……”小贩的声音从街头巷尾窜出来,素秋茫茫然盯着拥挤的人潮,北平的天高,云深,西装长衫混迹人群中,胡婉芳催促道:“素秋,快来呀!”素秋才将游走的视线从远处收回来。

      “素秋,你看这个风筝,好不好看?”那风筝描的是嫦娥奔月,素秋道:“我从未见过这样的风筝呢,真真好看!”素秋一笑,左边脸颊恶的酒窝若隐若现,甜甜的很醉人。

      忽然听得“砰”的一声,穿过人山人海,直穿过灵魂,震得人七荤八素。不知是谁喊:“北洋政府打死了一个女学生!”

      素秋的脚步不受控制地想往前走,胡婉芳在后面喊:“素秋,素秋,你回来!不能去!”行人作鸟兽散,东奔西窜地,撞得素秋晕头转向,待想起胡婉芳时,却发现两人早已失散。素秋初来北平,根本不识得路,惊惶中,一只手自身后穿来,紧紧地握住素秋的手,牵着她在哄闹的人群中穿梭。

      素秋望着那个不算陌生的背影,试探性地喊道:“傅先生?”

      那人没说话,只能从侧面隐隐窥见略显肃穆的嘴唇和微皱的眉头。

      “傅先生,多谢你。”素秋被拉着跑了好远,直跑到大汗淋漓,将一世间的喧闹远远抛在脑后,恍然觉悟,低了头,狠狠地喘着气,脸色绯红,却只能道出这几个字。男女授受不亲,六个字在脑子里翻来覆去,手被他攥在掌心里,抽不得,更握不得。

      “如今北平的局势不容乐观,你们外出需谨慎,不要凑热闹。”他的眼睛似乎有些阴翳,说话的语气也有些沉重,素秋联想到那人喊的“北洋政府打死女学生了”,而他又恰好在此,便小心翼翼地问:“真的……真的打死人了吗?”也顾不得那只手了,一心一意只想知道那个女学生的事迹。

      傅清明点点头,揉了揉眉心,神情疲惫:“是,谁想到……他们竟然做出这样的事!”一手的潮湿汗渍也无去想它,这北平的太平日子算是到头了,原也没什么太平,都是百姓臆想出来的,革故鼎新,未见得就一举中的。

      他不知从哪摸出来一盒“玉堂春”,随意抽出根,抿在嘴里,又擦了火柴,扬扬手,十足一副老烟民的样子。傅清明笑着看她:“本不该在学生面前抽烟的,实在是烟瘾犯了。”一口烟吐出来,浮在他头顶的天空上,久久也不散去,他忽然说:“凡是美好销魂的,生命力都是短暂的。我是一个失败的先生。”他摘了眼镜擦拭,双眼凄迷,如隔海雾,教人猜不透神情。

      素秋知道他必然是怀想起了那个女学生,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人,便只能说:“总是美好过的。”
      傅清明倒没说什么,只是抽烟,忧愁地,仿佛墙边的壁画,安静而孤独。

      然后他踩灭了香烟屁股,对她道:“现在可以回学校了。”

      素秋与他在校门口时便分手而行了,傅清明神色匆匆,好像有什么要紧的事。胡婉芳一见她:“你去了哪里?可急死我了,外头兵荒马乱的,还是学校里最安全。”突然又垂了头,叹了口气:“连学校也不安全了。”

      素秋憋着一肚子疑问,想来婉芳应该知道的较她要多些,便问:“那位女学生,是什么来历?”她问的小心翼翼,眼里一片纯挚,仿佛孜孜好学地等着老师给出答案。

      胡婉芳一脸神秘地凑过来,故意降低了音量:“那位同学是北平学生运动的领袖之一,就在今日,你刚来北平,女子师范大学就组织了反军阀反封建的游行,哦,前几日大沽炮台失守,多半是因为这事,原先我也想去参加游行,可惜我爹尚未离开北平,命人死死看着我,不让我去。惜哉!一个女子死的如此英烈,实是我辈楷模!素秋!”她停了下来,不错眼地看着素秋,眼睛里迸出炙热的光:“我就是要做那样的女性,绝不要和旧社会的女性一样被命运压垮了脊梁!”

      素秋从来没想过,婉芳乐观爽朗的表面下是一副铮铮铁骨,巾帼情怀,她不由得为婉芳而感动,也看着她立下了誓:“此生必不辜负这风起云涌的新时代!”

      虽然是这样的豪情壮志,却也不得不暂时先屈服给现实。纵使素秋并不是一个毫无节度的败家女,仍然要面对每日的温饱。

      “张素秋,跟我到办公室来一趟。”是教文学的宋先生,素秋不明就里,婉芳拉了拉她的裙子:“你犯错了吗?”素秋却一脸无辜:“没有啊,我一直安分守己。”又朝婉芳撇撇嘴:“沉迷学习!”

      “张素秋!”宋先生一向大嗓门且性子急,见素秋迟迟不跟上,便喊了一嗓子,素秋赶紧跟上,见四下无人,偷偷在宋先生后面吐了记舌头。

      平地乍起一声响亮的咳嗽声,她抬头一看,只见傅清明站在走廊尽头,西装革履,身姿挺拔。长廊边起了风,她穿的制服,蓝色上衫,靛蓝水手服般的裙子,陡然泛起了一朵花。

      宋先生朝傅清明一指:“便是这位仁兄要找你。”傅清明不过二十八九岁,宋先生要痴长他许多,两个人的关系却很好,颇有些忘年之交的意味。仿佛小时候犯错后被父亲发现,莫名地心虚。

      “傅先生,您找我?”自从上次分别还不是太久的事,骤然相见,心如兔子逃亡,四处乱撞,一下子,又撞晕了。

      还是第一次见他穿西装,文人的手,瓷白而脆弱,一双握笔的武器,指节泛白,轻轻扣在唇畔边,笑意盈盈。

      “既然是我介绍你来的,该安排的不会忘的。”他手里一份材料,包裹严实,素秋才注意到,好奇地问他:“这是什么?”

      “这一家人刚从国外回来,他们的孩子出生在瑞士,母语不好……”素秋一瞬间便知道了他的来意,只是过意不去。

      “我……我不能胜任。”拒绝的声音始终强硬不起来,傅清明敛了微笑,神情严肃:“你不用担心有失公允,你的文化功底这些天我已差不多了解清楚,你完全有能耐胜任,并且,不会有人比你更需要这份工作了。你考虑清楚,我不接受第二次的拒绝。”

      他的脸又回复到初见时的温文尔雅但拒人千里,她心想,读书人翻脸都这么快的吗?素秋把食指搅在一起,低头想了好久,终于还是同意了。毕竟,她没有资格拒绝。她太需要这份工作了,她不想饿死街头,或者是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回到那个破败的故乡,去跟一个她根本不爱的人结婚。

      “表哥?”素秋瞠目结舌,顾明才鲜衣怒马,意气风发地出现在她补课的那户人家,再联想到瑞士,也不由叹道真是无巧不成书,他穿着黑色西服,意大利手工订制,剪裁得很贴身,一如她记忆里那个玩世不恭的谦谦君子。

      “素秋表妹,一别多年,不知你是否安好?”顾明才望着她,尽显商人的利落,素秋揪着裙摆,幸而是旧时的裙子,裙摆很大,她手藏在裙子后面,遮掩得分毫不差。素秋自怀里掏出那只手表,放在顾明才的手上,委婉地说:“明才表哥,这只手表实在太贵重,我受不起。我随身带着,就是想有一日能亲手交还给你。”

      明才的眼睛望进她的眼睛里,一字一顿地说道:“素秋,你不要这样。我们青梅竹马,你怎能拒绝我?姑父是不会同意你悔婚的。”

      素秋心有戚戚然,尽管离家万里,但父亲给予的威严依然能通过表哥向她传达而来。

      “素秋,你不会离开北平的,对吗?”他殷切期盼,等着她缓缓点头,她却故作娇羞,迟迟不肯遂他的意。二十四孔桥横亘长远,从前在诗文里读“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也为“断桥借伞”典故暗自垂泪过,谁知摇身一变,就成了书里的主角,长桥相遇,泪波涟涟。

      素秋吊够了他的胃口,正想点头,一股大力天旋地转地将一切拽回现实。

      “素秋,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入神!孔教授的课你还听不听?”素秋啃着书本,幸而未落了发痴的癫状,亦免去了被婉芳嘲笑的危机,随意转了话题:“上回我竟遇见我表哥了!”她说得略带些惊慌,也惹得婉芳连连惊叹:“什么!世上还有这样巧的事?”

      素秋点头:“我也不晓得他为什么会在北平,他本该在瑞士。”婉芳咂了咂嘴,神神叨叨:“从前我见我外祖母念佛,书里讲的孽缘,莫非就是你们这样的?”

      “孽缘”,素秋把这两个字放进嘴里,仔仔细细体味了一遭,不知怎么地,心里有个声音总是告诉她:孽缘是存在的。不过不是与顾明才罢了。

      孔教授朝素秋和婉芳的位置看了好几眼,终于是忍不住了:“请同学们保持安静。”素秋讪讪地回头去专心听课,婉芳也被孔教授说得挂不太住,头也埋得低低的。

      “素秋,都怪你。”婉芳小声埋怨素秋,讲台上一阵刻意的咳嗽声,素秋再也不敢和婉芳搭话。

      好不容易,孔大教授的课才上完,素秋看见窗边一双戴着银边眼镜的眼睛,整理了下额前的刘海,便仿佛撒欢的鹿般小跑出教室。

      傅清明站在角落里,似乎是专门等着她,唇边溢满笑意,看着那个娇小的姑娘急急忙忙向他跑来,如昭阳入怀,光芒万丈。

      “你方才都看见了?”素秋眨眨眼,一绺头发落在眼前,傅清明修长的手指便越靠越近,轻轻地将它挂在耳垂上,陌生的触感滑过脸颊,带起肌肤的一阵颤栗,她强自镇定,使劲咬着下嘴唇,耳朵却染得通红。

      傅清明宛如魔怔初醒,触电般地缩回手,眉目间的笑意瞬间隐去了。

      “只是想问问你,家教的工作还顺利吗?Leslie说你教得很好,他很喜欢你。”Leslie便是她的那位学生,要比素秋小三四岁。

      她始终都没有告诉他,她的订婚对象来了,出乎意料,可是她想,她凭什么告诉他呢,他又凭什么对她事无巨细?他们凭什么。

      “很顺利,Leslie非常聪明,总是完美地完成任务。”她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向他小声倾诉,良久获得一声叹息:“这样我便放心了,关心学生是先生们的责任。”他说。她的脸仿佛刹那间被抽走了血色,他却浑然不在意,抑或许,是她自作多情。

      “傅清明,谢谢你帮我那么多。”素秋第一次当着他的面念这个名字,想必他也是始料未及的,脸上的惊愕尚未退去,便听到她说:“以后,就不便麻烦了。”

      “也好。”他说也好,从云端彼处传来。

      北平的太平日子终于是走到头了,民间资本主义的春天已过去,国民经济跌到了最低谷,大街上饿殍遍地,北平自然也未能幸免。国民经济的破灭使得北平的物价非涨,所幸素秋还有个谋生的兼职,只是这一点终归是杯水车薪,她和婉芳两个人节衣缩食,省吃俭用,才得以度日。

      “素秋,我要回湖北了。”某一日,得来婉芳这样说。

      “我爸的公司破产了,我要回去帮他。”婉芳的眼睛里是从未有过的决绝,并且悲壮,像是做出了什么十分重大的决定。素秋只除了临别的赠言,身无长物,便将一块随身的帕子塞到婉芳的手中:“当初你赠我‘丽雪香’,今日我赠君苦寒来。”那帕子上绣了朵凌寒独自开的梅花,嫣红的蕊,栩栩如生。

      婉芳强忍住眼泪:“谢谢你,素秋。”可还是难逃摇摇欲坠的泪水,终于是没忍住,两行清泪从眼角迅速滑下,那双眼睛透出浓重的哀愁,是素秋从未见过的悲伤。只听她缓缓道:“人纵有万般能耐,终也敌不过天命。我今日才算知道。”

      公寓里便只剩素秋一个人了。两个人热热闹闹地,刚刚好,一个人,就太过凄凉了。

      北平也入了秋,天气日渐寒凉,最是秋意浓,一场秋雨浇得人什么愁思都消失不见,空留下一副羸弱的病躯。

      素秋烧得厉害,迷迷糊糊中感觉到一双冰凉的手自额头而下,覆过眼睛,轻轻捏了捏她的脸。等到日暮睁开双眼时,却只余夕阳的斜晖,傍晚的风吹起窗帘,暖洋洋。

      素秋瞥见床边的柜子上搁了一只碗,碗底压了字条:粥热过再吃。龙飞凤舞的几个字,戳得她苦涩的甜蜜的,交织在一起,这个人,非要将她作弄得“无情思”,“憔悴支离为忆君。”

      第二日,素秋的烧好了些,仍是糊涂,迷糊中看见傅清明的身影,试探着喊了一声:“傅先生?”

      “宋教授说你两日未去念书了,我想你不是这样的人。”他顿了顿。

      “不辞而别?”素秋看着他的眼睛,有种意图侵略的张扬,或许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刚刚好,她如今像极了被宠爱的人,病人。

      傅清明没说话,也不否认,素秋问他:“我公寓的钥匙你哪来的?”

      “我只是担心你。”素秋“扑哧”地突然笑了出来,傅清明端来一碗粥:“还是吃一点东西,下午我带你去医院。”

      素秋这时候仿佛化身成了一个小孩子,闹着脾气不肯跟傅清明去医院。傅清明先是哄着素秋将粥喝完,又费了好大的力气说服素秋:“你这样躺下去对病情是无益的,你不想早点去上课吗?到时候脑子烧坏了,还得回家成亲去!”

      素秋最听不得“回家成亲”四字,倒也乖乖听话,只是在傅清明弯腰的时候大起胆子环住了他的脖子,把脸埋在傅清明的颈间,喃喃道:“傅先生,你真是个大好人!”

      他笑笑,垂了眼。

      这是素秋最后一次见傅清明。有些人骤然离去,让你不禁思量相逢一场究竟是真还是幻境。但感情那样浓烈,如上了年岁的好酒,暗自发酵,独自芬芳。

      “素秋,你累了,睡会吧。”他手掌温厚,眼神如银河千星,那样闪烁,把她吸引进去。素秋挽住傅清明得手腕,撒娇道:“我不要睡,我要你给我讲故事。”他笑一笑:“你又不是小孩子了。”

      “我不,我就要!”天大地大,历来是病人最大,傅清明无可奈何被她这样摇着手臂,好像女儿在朝父亲撒娇,隔壁的病人以诧异的眼神瞥了他们一眼,他再无办法,只好搜索枯肠,为她讲故事。

      故事冗长,未能等到结尾,她便睡着了,埋在他的臂弯间,像个快乐的小女孩。其实她本来便是个快乐的孩子。

      他恋恋不舍地望着她,但终究只是一眼,摸摸她的头发,没有回头,径自离开。

      “表哥,你怎么在这?”素秋醒来时,惊讶地看着顾明才,他手里拎着什么东西,朝她扬扬手:“surprise!你最爱吃的海棠果脯,打从西四胡同那块过,碰巧有卖的。你尝一尝?”他学着北平人的说话方式,志在逗她一笑。

      她却急着问:“你来时没有见到什么人吗?”

      顾明才脸上神色微妙:“你是说傅先生?他今天要离开北平了,现在应该在码头。”

      素秋一把推开顾明才伸过来的手,神色疯狂:“在哪个码头?”然后飞奔出去,顾明才盯着那个渺小的身影,拼命地跑出医院的大门,又不分三七二十一挤开要搭车的乘客,指挥着黄包车往西面去。

      汽笛声呜呜,码头之大,她仿佛一条微不足道的鱼,艰难地挤在满是游客的海域里。

      “傅清明?”她声嘶力竭地叫了两声,可是没有回应,便再也不叫了,更加卖力地寻找,翻开一个又一个行人的背影,仿佛在玩一场翻扑克牌的游戏,翻到那张王她就赢了。

      可没一个是他。

      “素秋,我们回去吧。”顾明才站在阴影里,他没有说“我们不要找了吧”,只是说“我们回去吧”,她明白那个回去的含义。

      “素秋,你知道吗,并不是所有事都一定要求个结果,也不是所有的离别都会说再见,你所见过的,爱过的,恨过的都不过是漫长人生中的匆匆一瞥,只有我,永远在你身边。回去吧,姑父不会怪你的,你只是突发奇想离家玩一遭。”

      她喃喃念着:“只是一场游戏?”

      素秋抬起头,问他:“表哥,我想吃海棠果脯,你带了吗?”

      顾明才笑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糖递给她:“只有海棠做的糖。”

      她扔进嘴里,酸酸甜甜,满嘴的苦涩。

      在北平的日子恍然一场快活的春梦。直教相思聊无益,未妨惆怅是轻狂,到如今,却连一枕相思都无处安放。

      “素秋,该你的始终都是你的,该我的也万不会跑。”明才从怀里掏出一只精致小巧的女式表,赫然是当初素秋在北平还给他的那只。他动作轻柔,扯过素秋的一只胳膊,搡了衣袖,露出一截皓腕,略有些得意地将手表小心扣上她的手腕。

      “最爱的不是相伴一生的人,那又有什么重要,只要适合就好,他给不了你想要的却又控制不了自己所以远走他乡,世界上的不成全太多了,你和他又算得了什么。”

      素秋的头埋在一块大红色的布下,四围是红彤彤一片,胸口是无处安放的悸恸,她不由伸手去捂住无助的绝望以及那颗蠢蠢欲动拼命想从胸膛里钻出来的心脏。上睫毛沾着下睫毛,喜娘拓上的口脂不小心沾到盖头上,红色的与更深的红色混成一色,铺天盖地的红。

      鞭炮的声音响起,有人喊:“一拜天地。”

      素秋想挣开,可是并没有人按住她,她是自由的,又不那么自由,她看着地面,越弯越低,直到那人说:“礼成。”

      趁着眼泪还流得出,就一次流尽了吧。从此以后,再没有什么值得她奋不顾身,烈火灯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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