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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在明天找到你 ...

  •   从什么都没有的地方
      到什么都没有的地方
      我们像没发生事一样
      自顾地走在路上
      忘掉了的人只是泡沫
      用双手轻轻一触就破
      泛黄有他泛黄的理由
      思念将越来越薄
      你微风中浮现的从前的面容
      已被吹送到天空
      我在脚步急促的城市之中
      依然一个人过活

      1
      高中补习时,带班语文老师常说的一句话是:人生是一场际遇。
      当时不懂这话的意思,所以专门拜望过度娘多次,可是依然不懂。后来想了想,也对,这么高深的话怎么可能搜的到?直到年龄慢慢靠近三十岁,这句话才像面团一样揉捏着慢慢铺开,化作一张柔软的饼,逐渐将我包裹。

      2
      八月,毕业生纷纷步入职场。
      周六,校友的第一波小型聚餐如约而至。
      参加小聚的有七人,同届的一男两女,师弟一人,妹两人。
      负责前后张罗的是同届的男生,叫张恒。时间地点安排妥当,张恒先在群里喊,又逐一把联络落实到每个人。
      五点半钟,最后一个师妹姗姗来到老门东。
      师妹生得如花似玉,获得过院花的美誉,就连在场的几个女同学也无不口水直流,恨不得多剜两眼。这时天也开始下雨,张恒撑开伞为众人引路。
      因为上下届大多是第一次见,饭桌上谁都很拘束,主客话少,冷场的画面时常跳转。
      张恒说:“哈哈哈!别整得跟相亲似的,羊肉串够不够?吃不惯?再来三盘醋溜土豆丝如何……”
      新来的学弟曹森虽然低一级,但和张恒却是老朋友了。
      “不瞒你们说,”曹森说,“我们是本科四年的室友,既是邻桌又是左右铺。所以各位师兄师姐们可以喊我学弟,唯独张恒不行。”
      师妹说:“所以你和张恒师兄在本科时就是同学喽?”
      曹森:“一点儿不假。”
      师妹:“那你怎么就混成师弟了?”
      曹森嘿嘿一笑,“听过龟兔赛跑没,跑的快的容易打盹儿。”
      张恒笑着说其实当年毕业后曹森先工作了一段时间才去考研的,这样两人差了一届,几经周折,如今又在此相遇。大家顿时觉得豁然开朗,感叹人生既反复无常,又充满奇遇性。
      饭桌上的话题渐多,似乎相亲找对象的话头也必不可少。一聊才知道,几个人中唯一非单身的是院花同学。
      院花同学和男朋友是本科同学,考研同一所学校,结果师妹考上了,男朋友失利服从调剂去了上海,自此两人长期分隔两地,不过最后苦尽甘来,初步定在明年的这个时候举行婚礼,一众人等无不惊叹佩服。
      师妹大眼睛眨了眨,“不要总说我了,你们都怎么搞的,尤其张恒师兄,这几年一直按兵不动。”
      这个沙包转移的很快,大家立刻来了兴致。
      “又高又帅,限量版少女心收割机。”同届的一个女生说。
      “能文能武,万千宠爱于一身。”另一个女生也说。
      “如果师妹是院花,那张恒不就是院草。可惜院花已经名花有主,院草只能另寻他花了。”曹森接着说。
      张恒并不在意,喝下两杯果汁,神经大条起来:“哈哈哈,弱水三千,我已喝到肚胀!”
      师妹说:“师兄你又没个正经。你们说张恒师兄的标准是不是很高,要不怎么一直孤家寡人。”
      曹森:“嗯哼,高的离谱。”
      于是曹森就把知道的张恒的标准罗列了一个遍,肤白貌美、身高65+、无过往情史、名牌大学出身。
      我顿时来了兴趣,“怎么现在90后找对象都开始拼学历了吗?”
      曹森说:“那肯定,咱们这群人中,最了解他的当如是。”
      曹森以大拇指自指。
      所有人立即眉头一挑。
      然后曹森就把张恒在大学里暗恋过,以及暗恋过他的女孩子罗列了一个遍,如某某学姐,某某师妹,某某代教,高中的某某校友,细到某年某月,姑娘芳名,样貌举止,来龙一二,过程七八。
      其他人一边听,一边都不好意思地夸曹森记性真好。
      张恒刚开始还一起跟着自嘲,接着就只剩尴尬地笑。
      “哈哈哈……”
      “这你们都信……”
      “我选择不说话……”
      然后就真的不再说话了。
      我坐在旁边,推推师弟胳膊,“张恒的故事果然精彩,你们俩不愧是睡在上下铺的兄弟。”
      但是师弟兴致不减,抓耳挠腮努力挖空记忆。
      我们正准备继续往下听,张恒正一言不发吃着土豆丝,这时忽然站起来。我以为他会把半盘土豆丝的汤汁浇到曹森脑袋上,结果他只是喊来了服务员。
      “加菜!”
      后来过了很久又遇到张恒,他请我去马群喝酒,酒桌上我试探性地提起上次的校友聚会。
      张恒说:“你说那件事呀,没什么大不了的,曹森这个人我很了解。”
      我说:“你就一点儿也不生气?”
      张恒说:“妈的!怎么不会,当时就感觉整个被人扒光了去游街。”
      张恒又说:“那天有一半多的人他是第一次见,我跟他认识八年也不过如此!这狗东西大学里的那点儿破事儿我是一清二楚。”
      张恒很随意地喝了点酒,“不过我是不会给他到处乱讲的,我这个人虽然没什么本事,但还是很讲原则。”
      我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又过了几个月,下了好长时间的雨终于停了,我在家里憋得难受,后脑勺快要发霉,就约了几个人一起去爬紫金山,发现张恒和曹森都在。
      晚上我坚持要请大家吃饭。张恒喝嗨了,但还嫌不够爽,于是抱着曹森一块喝,两个人好如亲如兄弟。
      我在一旁把酒,只能默默地感叹,毕竟我不了解张恒。

      3
      一生太久……
      要走很多路,要跨许多桥,也遇几多人。我们都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我们也曾扮演过重要角色,但我们最终是别人的前缀。
      可以走近拥抱,也能转身逃离,蓦然相问,谁还在那里?

      4
      上高中时,总感觉自己傻了吧唧的。
      那年中考最终没能超常发挥,去了一所二流中学,因为在县城排名第五,我们都叫它五中。
      在五中的第一个班是17班。
      第一次外地上学,第一次住校,第一次过集体生活,初来乍到,什么都不会,什么也不懂,于是被迅速打回原形,别人干什么就跟着干什么。
      也会想家,在深秋刮风下雨的车棚里蹲着吃三餐,在晦暗潮湿大脸贴脑门儿的开水房摸黑打水,晚上十点不到不准回宿舍,辅导书没钱买,借了也看不懂……没有周末,没有爱好,没有未来。
      最重要的是,没有朋友。
      在二流中学的好处是,学习大概可以归纳为不太重要的事情,教室里从来不会有你追我赶的读书氛围,好在人们仍然恐惧月考。
      那时人们消遣的方式也有很多,看闲书,听歌儿,打乒乓,女生会对着镜子臭美,在桌子底下放一本时髦杂志,假如发呆能够加上ing,也可以算作是一种。
      高一刚开始,mp3、mp4播放器就已经开始流行。
      作为资深穷鬼,我不配得到它们。因为是违禁品,那段时间我又呆头呆脑,拥有他们的人绝不会拿来与我分享。
      买不起p3、p4,但是把钱凑一凑,还算买得起一台半导体收音机。
      晚自习前的时间百无聊赖。
      教学楼正对一条灯火辉煌的大马路,我趴在四楼窗户上听收音机,这个时候田杨就会从另一扇窗户探出头来欣赏夜色。
      田杨:“收音机超赞呐!在哪里买的?”
      收音机是袖珍型的,还没有巴掌大。
      我说:“小卖部。”
      田杨:“耳机也超赞,哪里买的?”
      我:“小卖部。”
      田杨讶异起来,“你能听见我说话?”
      我说:“为什么不能。”
      我把耳机拔下来,收音机依然很安静。
      田杨盯了我一会儿,腼腆地笑了,说:“你比看上去还要再傻一点。”
      我没说什么,也咧嘴笑了笑,又把耳机插上。田杨也没有气急败坏,而是转过头去继续欣赏夜色。
      我没有告诉她,其实收音机里没有放电池。
      田杨说:“你这样倒也蛮潮的。”
      我问她潮是什么意思,她说是干的反义词。我听得出这是句笑话我的话,脑子里拼命想找出一些很拉风的话,但是想了很久脑袋里还是空荡荡的,最后只好说:“这就是人生啊!”
      后来田杨终于忍不住要向我借收音机。
      田杨说:“你这也太浪费了吧。”
      田杨说:“收音机借我也听听好吗?”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伸长胳膊,说:“那过两天还给我。”
      田杨:“好。”
      田杨接过收音机,戴上耳机,打开开关。我以为她会说我傻,会气急败坏,会把收音机从四楼丢下去,然而田杨却闭上眼,手托腮,一副看起来很享受的样子。
      我疑惑地看着她,心想,原来傻子不只我一个。
      然而过了快一个周,田杨也没有还我收音机。我没有要回收音机,却收到田杨的纸条,原来是她手写的续借通知书。
      “音质优美,波段齐全,携带方便,再借一周。”
      末尾还有她的签名。
      这份通知书写的言简意赅,但是明显的字迹潦草,背面还有解二元二次函数的算草公式,为此,我还专门批评过她。
      我借收音机给田杨这件事最终被大胖知道了。
      大胖是和我同睡一个宿舍的,又高又壮,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
      大胖板着脸质问我,“你怎么把收音机借给她了?”
      我不说话。
      大胖说:“前几天我好像有向你借过吧?”
      我不说话。
      大胖说:“你这是很明显的重色轻友知道不?”
      我依然不说话,大胖就推了一下我肩膀。
      我说:“老子不仅借给她了,过两天还打算送给她。”
      大胖眼睛发黑地瞪了我十秒钟,最后放狠话说有种放月假别走。
      这句话让我提心吊胆了整个高一,然而一直到分文理班,大胖也没有在哪个小巷子里堵住我,而田杨也没有还我收音机。
      高中分班之后我去了21班,田杨去了19班。
      21班是理科班,死气沉沉的。
      没有了收音机,我开始好好学习数理化。数学分数突破一百二的那个夜晚我彻夜失眠,第一次开始认认真真的考虑人生。卷子发下来时,我看到密封线那一侧有几道圆珠笔划过的痕迹。同桌说,那是阅卷老师为了想要提前知道卷子是谁的而故意用圆珠笔尖去抠密封带。
      后来试卷就被我供奉起来。
      一定要放在课桌抽屉的正中央,放在所有书本的最上面,以便随时能抽到。
      直到有次抽出来的不仅是数学试卷,还有情书。
      我一看大失所望,哪有人把“情书”两个字写在封面上的。后来一想这肯定不是什么情书,大概又是田杨写的收音机续借通知书,上次我批评了她,这次大概是为了展示她文科班的语言功底。
      我颤抖着双手打开来看,落款的名字是闪闪……闪你妹!敢不敢用真名?
      我没有在意这个叫闪闪的人,因为那个时候我迷上了班里一个穿黄衣服的女生。
      为了讨好女生,本着三天不吃饭的决心,我开始大肆购买各种零食。
      有天在小卖部撞见田杨,她手里拿着一本书,《奥妙读心术》。
      田杨看到我手里的零食大小包装,说:“咦,懂得享受生活了?”
      我心想,买零食就算享受生活吗?这算哪门子逻辑。
      我无话可说,那时我已经两顿没吃饭,我看到田杨伸手去摸口袋,我以为她真的学会了读心术,会出手相救,随便出个三五十块救济一下债主,结果只是拿出一个用过的塑料袋给我装零食用,真令人大失所望。
      高一还没结束田杨就休学了,一直到高中毕业我都没有再见过她,但是在高考结束前两天,我收到两件东西。
      一是最后一封情书,这次落款信息量大增,“我是19班何闪闪,你难道就从来没注意过我吗?”我意识到,我大概又欠下了一笔情债。
      另外是一台崭新的半导体收音机,从外地寄来的,小巧、精致,收音机背面用透明胶牢牢缠着四节七号电池。
      2008年高中毕业一周年聚,我去了,坐在最角落里。酒桌上,我只喝茉莉茶水,不主动敬人,也不多说话。同学们大谈大学里的所见所闻,我却刚刚结束第二次高考。
      我没有问田杨收音机和电池的事,因为她没有来参加同学聚会。
      快散场时,我被大胖堵在角落里。
      大胖举起酒杯,一脸惭愧,“我向你道歉,同班一场,当时不该那么说。”
      我说:“没关系。”
      大胖嘿嘿一笑,“其实换做是我也会把收音机借给她呀,只是当时我也喜欢田杨,你和她聊天说话传纸条,我知道了当然会心里不舒服,没办法所以把你当成了情敌。后来分班,大家都不在一起了,我也就想开了。”
      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是觉得五大三粗的大胖忽然变得柔情了。
      大胖又说:“听说你又考了一次,不用问肯定比去年考的好,下个月准备去哪里读书?”
      我说去长春,大胖点点头,自己点燃一支烟。
      大胖说:“上个月通过了政审,我准备去重庆当兵,以后相聚的机会越来越少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田杨。”
      我说:“你知道她现在在哪儿吗?”
      大胖摇摇头,“自打她休学之后就联系不上,有人说她去南方打工了。”
      一个月后,我长途跋涉接连站了十七个小时火车来到长春,然后又辗转赶到吉林。
      在学校游荡两天无所事事,夜里一直失眠,直至越发感觉自己能上清华,于是瞒着家里人打道回府,把卡里剩余的三千块钱偷偷在县一中交了复读费。
      2009年夏天,没有能力选择北京,而是终究来到天津,老中青三代高中同学纷纷发来祝贺,我预感到人生轨迹即将出现拐点,然而两年多来日头依旧东升西落,大学生活单调而乏味。
      忽然接到田杨的电话是在大三下学期。
      电话里田杨的声音很明媚,“你在天津快三年了,怎么也不来看看老同学?”
      我急忙说:“你也在天津?”
      于是我叫了辆车,快马加鞭赶到红桥区。田杨站在工大门口,一袭白裙,双手倒背,耳朵里插着白色耳机,比以前更加优雅。
      她告诉我说刚刚专接本成功,就在今天上午。由于心情大好,她就带我逛了花堤和西沽。
      聊了一些以前的事,我问她为什么在高一的时候一走了之,田杨避而不谈,反倒一直问我高一之后的事。
      后来时常见面聊聊天。
      有一次田杨忽然请我看电影,我找到一家新开的IMAX,在海光寺,但是买了票才发现,居然是歌剧版的《悲惨世界》,我艺术细胞大量匮乏,两个半小时时间,头昏脑涨的。晚上送田杨回学校,路上她一言不发,我忽然意识到,原来田杨一整天都心事重重的。
      2013年本科毕业,我顺利留校读研,田杨选择结婚。
      新郎是她的大学同学。我那时太穷,结婚当天,我不好意思地献上两百块钱。田杨穿上婚纱,美若天仙的站在礼台上,耳朵里挂着耳机。
      我心想,怎么结婚还戴着耳机,难道是耳返。新郎新娘隆重的朗读誓词,戒指交换的时候,田杨几乎哭成个泪人,我坐在着装隆重的人群中,奋力鼓掌。
      2015年,辗转投了七个多月的论文终于被接收,但是由于迟到了几周,最终遗憾的错过国奖评选,内心苦乐参半。年底,我买一张火车票回老家,和几个高中同学挤在一家小饭馆里喝酒聊天,大胖也在,他当了几年兵回来之后直接保送了研究生。
      有人说起田杨,说她这些年过得很神秘,我说我去年还见过她,小两口正准备在天津买房。大胖颜色铁青,猛烈地吸几口烟,他说田杨年初时离婚了,后来去向不明。
      2017年国庆节前夕,我在南京,晚上打游戏吃泡面时电话响了,是田杨的声音。
      “我办了个摄影展,你抽个时间过来指导一下。”
      我惊讶地说你怎么会办摄影展,在哪里办摄影展?田杨说在西安美术学院。我急忙问她这两年怎么突然断了消息,并且尴尬地说不太凑巧,国庆放假我得回趟老家。
      田杨就说:“没关系,正好你顺路,过来看看就好。”
      她告诉我具体的时间地点,我正疑惑着等边三角形的三个角怎么会顺路,田杨挂断了电话,我……
      还是去了西安。
      出租车七拐八拐来到学校大门口,我走进一个展厅,浏览了一圈,发现只有一张叫做《田野》的照片下方作者的署名是田杨。
      过了不多久田杨出现了,穿着紫色的羊毛衫,戴着耳机,手里端着咖啡。我发现,她再也不是以前学生时代的模样了。
      她看到我就笑嘻嘻地说:“你来了呀,画展是假的,其实我在这里读书,不久前参加摄影比赛拿了二等奖。”
      我说,我就是顺道过来看一下。
      晚上田杨请我吃饭,她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
      我说:“田杨,你变成一个精致的女人了。”
      她说:“看起来精致不精致是别人的事,别人的事我无可奈何,但是,既然还要继续生活下去,就要努力成为自己想要的样子。”
      我说:“你怎么一直戴着耳机,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听收音机了,你送我的收音机也一直放着,因为收音机已经被手机取代,手机也比收音机更加强大,生活也会变得比以前更美好。”
      田杨微笑了一下摘下耳机给我看,我才发现原来耳机并不是蓝牙耳机。
      我大惊失色,冷汗直流,我才发现原来耳机不是耳机,而是助听器。
      我急忙问她怎么回事,田杨很自然地聊起一段往事。
      她说98年父亲车祸早逝,其后母亲改嫁。高一的时候继父逼她嫁人,她不肯,百般无奈之下只能离家出走。后来辗转来到九江,身上带着的一点钱也很快用光了,于是就在当地一家火锅店打工,有次配餐时,顾客操作不当煤气炉爆炸,火锅店面目全非,所幸在场的人不多。
      没有人失去生命,然而田杨却失去了大部分听力。由于伤着众多,老板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溜之大吉了。过了一个多月,田杨妈妈通过当地派出所找到了自己的女儿,再也不提逼她结婚的事,田杨回家之前提出的唯一要求是要继续读书。
      2008年,田杨在隔壁县城高考,然而没能考出理想分数,去了长春一所专科学校。
      2009年,得知天津有很不错的对口专业,于是打算专升本。
      2012年,田杨通宵达旦学习两年之久,奋力一搏,终于考上目标学校。
      田杨说:“他是我学长,迎新的时候接的我,追了我两年,后来我觉得他是个实在人,又有梦想,但是直到婚礼前夕我都没告诉他我耳朵的事……当然后面还是分开了,再后来我到西安,可能以后就留在这里教书吧。应该感谢大胖,是她告诉我高考之后你去了哪里。”
      田杨说:“我当然知道他喜欢我,可是没有办法呀,我知道我们不会在一起,因为我们谁也不懂得要怎么样去表达感情,就像后来我明白了我和你一样。”
      田杨说:“我去过很多地方,认识很多人,也结交了许多朋友。忙忙碌碌,挣钱养家,分分合合,周游世界,但是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来,只有你和我探讨过人生的意义。
      “我觉得自己好平凡,就像收音机里的听众,可以提问,也可以随意调换波段,但是永远不能决定收音机里的内容。有时我也会觉得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地好孤单,其实再开朗的人也会有孤单的时候对不对?那么人也一定是孤独的动物,所以这个世界上才会有朋友。林多奇,我们以后还会成为好朋友吗?”
      我用力点点头,默默给自己的杯子倒满酒。我说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我们既是同学,也是朋友,同学加朋友就等于好朋友,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说完我转过身去,或许是因为害怕在女人面前流泪。
      田杨注视了我一会儿,忽然笑着说:“你这样倒也蛮潮的。”
      我说:“我知道,是干的反义词。”

      5
      生死之交遍布大江南北,同城约饭找不到人。
      眼下,这句很时髦的话很适合我和穆暮各自的生活状态。
      穆暮是我的初中同学,他是那种脑子很灵光的聪明人,细致、镇定、努力。上学的时候一直很稳定,以至于后来一路高歌猛进考进西南最好的大学。
      但是穆暮这个人大概天生语言中枢发育不全,不善于表达。不管生人还是熟人,都不能有进行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有效沟通。
      大学毕业后,穆暮决定东进,最后在无锡找了份公务员的差事,从此开始默默无闻地生活着。
      有一回我去无锡看望他,那时我俩已经六年没见。我寒暄了一会儿,夸他这几年混的如何如何好,可他一直不说话,白愣地看我,我正诧异着,穆暮半天才挤出几个字:“你又长高了啊……”
      酒足饭饱之后准备去穆暮家对付一宿,但是两个即将丧失意识的人相互搀扶着在商场兜到第九圈也没找到出口。
      穆暮撑不住了,一屁股坐到地上,神情严肃。我站在他旁边,很认真地小声说:“还是叫个人来吧,不然今晚谁都走不了。”
      穆暮沉默了一会儿指着一边说:“不想回家了,去唱歌怎么样?”
      墙角有两个唱吧台,那个时候迷你ktv已经开始流行。
      我愣了十秒钟还是跟着穆暮,摇摇晃晃地走进吧台。
      在我的印象里,穆暮从来不唱歌。有一次数学课,老师提前讲完教案。这个老师的行事作风很特别,但很招人喜欢。同学们就起哄要老师唱歌,老师推辞了一下还是唱了。
      是那种柔和又有磁性的男中音,很好听。
      学生们意犹未尽,还要他唱,老师就请同学们唱。有人喊了一声穆暮的名字,那时大家都知道他不仅长相奇特,而且嗓音粗犷,打扮复古。
      这个狡猾的提议很锲和众人的胃口。
      穆暮坐在板凳上不睬不动不说话,脸红的像被开水烫过,但是同学们一直起哄让他唱,唱什么呢?就唱时下最流行的《老鼠爱大米》。
      后来老师也顺应民意,说:“穆暮啊,你就给大家唱唱吧。”
      穆暮仍然坐着不动,脸红的像被开水浇过。
      同学们再起哄。
      穆暮忍无可忍,终于从座位上一跃而起。
      我以为他要打人,要逃出教室,逃离学校。
      但是穆暮没有打人,也没有逃跑,只是就势从旁边夺过一个本子,接着声音低沉,语速超快地把整首《老鼠爱大米》的歌词念了一遍,然后在每个人的震惊中,下课铃响了。
      穆暮坐在狭小的ktv包厢里点了一首我以前从没听过的歌,也是当时刚开始流行的,《其实都没有》。
      我不知道穆暮为什么要唱这一首,或许一个人喜欢一首歌很难找到原因吧,直到后来,我也渐渐喜欢上这一首。
      他唱的很努力,很专心,也很难听,但我能感觉到他却很难过。
      一个一七九公分的五音不全的男生在大声唱歌。嗯!怪不得他会难过。
      晚上没有夜不归宿。
      找到出口之后滴滴快车,二十分钟赶到穆暮的住处。
      虽然一个人住,穆暮的房子收拾得很整洁。
      酒醒之后,在书桌的一角,我发现了一个相框,玻璃后面有一张纸,是一个女孩子模糊的背影。虽然是模糊的背影,但是可以感觉到姑娘是很漂亮的姑娘。
      我说穆暮你怎么摆一个空的相册。
      穆暮很随意地说:“怎么能是空的,里面明明有相片才对。”
      我赶紧把相册捧到厨房一百瓦的灯泡下,“这居然是张相片?想不到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穆暮犹豫了一下,“其实我不认识她。”
      我更加诧异,“不认识的人怎么会把照片摆在桌子上。”
      穆暮眼睛里闪闪发光了一会儿,说:“在火车上遇到的,算是偶遇吧。去年夏天休完年假,从老家赶火车回无锡上班,硬座。可能在家的几天太累了,又是慢车,我拿本书没看两眼就睡着了。车到唐山时上来一大波人,下午五点,吵吵嚷嚷的,我知道睡不了了,手机电量不足,只能看书打发时间。我也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坐我对面的,也拿着一本书看。”
      我有偷瞄她几眼,短头发,长的很文静,没有喷香水,穿着灰白的衬衫,大概是我喜欢的类型。
      但是火车上嘛,人员太复杂,上车是缘分,下车就各奔东西,从此再不相干。以前也曾拥有过美好的愿望,后来慢慢就对这种事情看的很淡了。
      没打算和她搭讪,对任何坐火车的人都一样。但是无意中瞟到她看的书,封面上是很小的名字,《月亮和六便士》。
      我立刻神经吃紧地头皮发麻,怎么就那么巧,因为我也正在看《月亮和六便士》。
      封皮的颜色不一样,说明不是一个版本。我有打算把书收起来的打算,但还是被提前发现了。
      她抬起头来,看了我一下,试着跟我说:“你好。”
      我艰难地也跟着说:“你好。”
      女孩说:“好巧呀,我们在看同一本书耶!”
      我说:“是啊,月亮与六便士,好巧好巧。”
      然后是继续各自看各自的书。
      过了十分钟女孩笑着对我说:“我挺喜欢这本书的,不过可惜我看的是简装版。”
      我明白她的意思,我的这本比她的好像厚了几个毫米。
      我说:“我已经看过一遍了,现在是重温。”
      女孩就说:“那这样,我们换着看好不好,你简单的重温一遍,我仔细的研究一番。”
      大多数情况下,对女孩子的要求,我不太会拒绝,于是我就把我的书给她,她也把她的给我。我们各自看起来,谁也不打扰谁。简装本里的故事情节发展的很快,也许是看的有点投入,有一阵子我甚至忘记了这不是我的书,随意做出把书贴在脸上思考,甚至任意皱折做书签的动作。但是女孩并不在意,只是认真地看,并不看向我这里。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太阳准备和这一天做最后的道别。车厢里的灯全部打开,我挣扎了一会儿开始觉得眼睛酸痛,于是放下书揉揉眼,再看她时,竟然发现她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
      我们把书各自还给对方,这时火车乘务员推着小车来回卖饭。
      女孩说:“白天借了你的书看,那我请你吃顿晚餐可好。”
      我说:“我也看了你的书,我也请你吃顿晚餐吧。”
      她并不反对,我们就相互给对方买盒饭来吃。我无意中发现,女孩子一边吃一边在偷偷在笑,但是我却笑不出来,因为我忽然发觉自己其实好孤独。
      女孩说你到哪里下车,我说到无锡,我问她在哪里下,她说要去镇江。镇江是无锡的前一站,但那时我并不太知道。我正困得前仰后合,即使不晚点,车子开到无锡也是明天早上七点以后的事了。
      我和她打了个手势,拎起行李准备去去七号车厢那里找乘务员补卧铺票,她礼貌地摆摆手,于是就此别过。
      排队,付钱,转移阵地。
      位置是中铺,我艰难地把自己放进去,时间已经来到夜晚十点多,手机只剩不到百分之十的电量,我只能关机,打算省着明天用来叫车子用。
      我也不知道究竟睡了多久,火车缓缓地停下,醒来透过车窗看到一个小站。
      “靠!临时停车。”
      我嘀咕了一声,准备继续睡觉,忽然听到下面有动静,意识到昏暗中有人正在艰难地把自己放进对面的中铺,但是其实眼睛已经适应了昏暗的,所以模模糊糊的能看到短头发,没有香水的味道,大概是个女孩子。
      可能是条件反射,我下意识地扶了她胳膊一下,觉得这人脚下没抓牢,正摔下去。女孩紧张地看向我这里,借着一点小站射进来的路灯光,相互惊讶地认清了对方的脸。
      女孩说:“好巧呀!”
      我说:“是啊,中铺,好巧好巧。”
      说完之后我重新躺下来,但是却清晰感觉到心脏在剧烈跳动。我知道,自己已然没了睡意。
      我以为她会把《月亮和六便士》垫在枕头底下,会侧过身,会打鼾,会在睡眠中告别这奇遇性的一天,但其实我以为的不对,她还在这一天,因为她也似乎睡不着。
      我们在各自的小床上翻来覆去的挣扎了好一会儿,我听到姑娘小声说:“算了,还是听会儿歌吧。”
      火车再次开动,变轨后加速后驶离小站。我在暗黑中看着她枕边手机一闪一闪的小灯,耳朵隐约听到残缺不全的歌声。
      也许意识到我也失眠,女生小声说:“听一会儿音乐,或许就会睡着的。”
      我说我的手机快没电了,她就没再说什么。
      我睁开眼睛望着头顶上方想事情,在这样四处漂泊的深夜里,准备迎接睡火车卧铺以来的第一次失眠。
      但是过了几秒钟,极为突然的,我惊讶地发现有只纤纤小手在我头顶上方晃了晃,跟着垂下来一只耳机线,我愣了愣神,泪水湿润了眼眶。
      我无声地接过,把这只耳机放进自己的耳朵里,有些感激,因为在一趟摇摇晃晃的列车上,在浓黑的沉默中,有一个陌生的女孩子愿意和我分享她的音乐,愿意和我分享她的孤独。
      我昏昏沉沉地睡去,再睁开眼睛时天已放亮,她在收拾行李。
      发现我醒了,姑娘说:“手机工作了一夜,没有电了,昨晚睡得可好?”
      我说:“睡得很好。”
      女孩说:“我要到站了,你再睡一会儿。”
      然后她就下去洗漱。我也不打算继续睡,就也下床,穿鞋,问了一下旁边的人现在什么时间,六点半刚过,我坐在过道的小凳子上望着窗外渐渐亮起来的天空发着呆。等她回来的时候,广播里正预告火车即将进入镇江车站。女孩拉着行李箱排队往外走,跟着头也不回的很快消失在人丛里。
      我也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了,女生消失的那一刹那,我急急忙忙从包里拿出书就往外冲,冲撞的太过激烈,许多人都骂我有病。我扒拉开人群一直冲到站台上,但是没有看到女孩,往来是着急赶路的陌生人。
      火车在镇江站停靠两分钟,我正打算回到车上,却发现女孩胳膊里夹着书,站在旁边的小卖亭那里,原来她在买早点,我走过去。
      女孩转过身,“好巧好巧!”
      我:“好巧好巧!”
      女孩说:“你吃饭了吗?”
      我说:“还没有吃。”
      女孩就说:“记得吃早饭,我走了。”
      我:“这本书送你。”
      女孩把她的书递过来,“这本书送你。”
      然后我们都楞在原地好久好久。
      我感到自己喉咙干哑,痛苦的话不成音。
      我最后的话是:“我的手机没电了。”
      女孩说:“我知道……”
      后来我们仿佛又愣了好久好久,然后默契地相互拥抱了一下对方,这时乘务员催促在门口抽烟的赶快上车了,我茫然地往回走。
      穆暮说:“刚走到车门,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于是急急忙忙拿出手机,开机,在最后一秒,在清晨的镇江火车站,我拍下了这张照片。”
      我说:“你怎么就没留下她的联系方式?”
      穆暮一听,眼泪直接垮塌了,说:“我也一直问我自己呀,当时为什么就不去问她的联系方式,我的手机快没电了,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电,打车足够用,我的行李里有笔,可能没有本子,可是我还有书,有两个手背,还有我的记性也很好。可是就算手机没电了徒步走回家去又怎么样,就算没纸没笔没时间又怎么样,我有一百种留下她的方法可是我放弃了,我是个没有感情的人对不对……我为什么就不去要她的联系方式,和她在火车上的十几个钟头里,我为什么就没有去问,我觉得她会是那个人,可是我找不到她了。”
      我急忙说:“那本书呢?”
      穆暮胡乱抹抹眼泪,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我看到是白色的封皮,封面上是很小的名字。
      我拿过来,翻到第一页,在最下面空白的地方有两行数字。
      第二行是十一位数的,我想,那应该是穆暮的电话号码,是后面加上去的。第一行只有三个半数字,139和一个没有写完的0。
      我仿佛看到,在漫长旅途的黑夜中,女孩摸到一支笔,从枕头下面找到书,准备在书上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到一半沉默了一下下,也可能沉默了很久很久,最终没再写下去……
      有些人会注定远去,有些照片会慢慢泛黄,留一片枫叶在书缝里,忍不住想念,因为怀旧,因为悔恨,因为不舍,所以一定要把书读完,但请在读完之后把书重新合上,因为生活还要继续,孤独的人们还要远行。
      缘分如此,爱情如此,我们也是如此。

      6
      经常听到有人说,三十岁之前不要怕,三十岁之后不后悔。
      话是虽然这样讲,但实际上还是怕长大。
      或许不一定害怕长大,但肯定害怕年长,害怕老去,不然就没有必要用三十岁划一道分水岭。
      越来越害怕老去。
      当然,这也是生活在这个星球上人类的通病。比如在武侠小说里,习武是为了强身健体,强身健体之后希望可以登峰造极,登峰造极势必就会称霸武林一统江湖,一统江湖之后顺势做皇帝,做了皇帝又会去寻长生不老药。所以你看,欲望的顶端是希望不朽,永永远远的活着。
      所以不要相信电视剧里那些所谓的跳出三界之外的人的鬼话,说什么活了几千年了,不想活了,没意思了,因为这样的人根本不存在。
      你真给他个几百年寿命,他可以一直开心到几百年差一秒。
      回到现实中来。
      我认识一个年长的朋友,四十岁时,他开一家小酒吧,由于地理位置不是很优越,客人不多,但也还算可以。
      回顾近二十年的人生,他似乎对开店情有独钟。
      朋友读书的时候父就是开小吃店的,由于经营有道,小店营收能够顺利供他读完大学,后来21岁大学毕业,他回家接管店铺,持续了六年。
      27岁,小吃店开腻了,改成水饺店,父母支持他寻求改变。因为没有经验,做的水饺缺乏新意,来吃的食客很少,饺子店只维持不到一年。
      28岁,门面改成咖啡馆,然而朋友的店在小城市,人们更多的只是寻求果脯,之后就去忙别的事情,肯坐下来聊天消磨时光的很少,所以咖啡馆也没能经营多久。
      2007年,城市扩张,小城产生第一批拆迁户,朋友的小店也在其中。他嗅到商机,打算去外面闯一闯,于是带着补偿款来到天津。
      30岁,他开的来福火锅店开张大吉,大厨是他和合伙人从成都专门请来的,味道正宗,来吃的人络绎不绝,火锅店红火了一阵子,然而好景不长,忽然就发生了食物中毒事件,火锅店被工商局查封。他承认是因为自己疏忽大意,在选材上没有把好关,难辞其咎之余,与合伙人分道扬镳只拿了很少的钱。朋友再回到小城,那一年,他34岁。
      2015年,他决定东山再起,又来到天津,这次他主打的是粤菜。
      这次他很用心,也很细心,凭借十几年的开店经验,饭店为他带来了房产和车子,后来又开了分店,他本人在红桥区也小有名气。
      2018年,我坐火车路过天津,想起这个朋友,于是打电话给他,他给了我地址,说晚上务必要我去他店里坐坐。
      到了晚上,我按导航到达目的地,发现并没有什么大饭店,而是一家酒吧。服务生引导我坐到吧台,过了一会儿朋友从里面出来。
      “欢迎欢迎,感觉怎么样?”
      我说:“不错,不过怎么看都像是酒吧,粤菜店还开吗?”
      朋友说:“还在,但是现在不怎么管了,留了一些股在里面,一个亲戚在打理。”
      他请我喝一杯酒,我说:“你怎么突然就改开酒吧了?”
      他说:“开了这么多年店,从二十岁到四十多岁,换种方式总归是好的。以前开小吃店、饺子店归根结底都是饭店,客人来了点菜,后厨接单后做菜上菜,大部分客人都是闷头吃饭,吃完了就走,所以店里虽然客人很多,但还是冷冷清清的。现在手机更智能了,很多人吃饭时只看手机,没人说话店里也更冷清。
      “其实,也不能要求太高。饭店就是这样,他吃饭结账,你炒菜收钱。后来在电视里看到年轻人喜欢泡酒吧,而且是整夜整夜的泡,一杯酒可以聊天到天亮,一杯酒可以盛放一整夜的故事,有时候你坐在旁边和他们聊聊,他们也愿意跟你讲,听的故事多了就发现原来还有这样那样的事,认识到这个世界上那些细碎的风景。而且年轻人追求时尚,穿的用的,说话的语气腔调,聊天话题,思维方式都和我们这代人不一样,我觉得这种模式很好,就投资了这家酒吧。”
      朋友坐在吧台后面。我发现朋友虽然四十多岁了,但是看起来并不像那个年纪的人,再加上心情好,胸襟豁达,发型和穿衣风格也和青年人很像。
      我忽然想到,朋友开酒吧,喜欢和年轻人打交道,喜欢和他们聊天,或许也是留住青春的一种方式。
      又聊了很久,临走时朋友问过我一个问题。
      他说如果一个人正常情况下可以活到八十岁,但是现在有一种很神奇的药物,吃了它能够保持十年的青春而不衰老,十年之后就会像其他同龄人那样,身体机能渐渐退行化,皱纹增多疾病缠身,如此活到七十岁逝去。如果真有这种药物放在你面前,你愿意吃了它,为了十年的青春而折寿十年吗?
      我犹豫了一下,发现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因为任何一种答案都会是违心的。
      越来越害怕老去,尤其年龄来到三十岁。
      三十岁是道坎。

      7
      来到新城市,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会建立起许多的喜欢。
      喜欢好听的嗓音,喜欢跑步急停下来的几秒,喜欢聚宝山站的一家拉面,喜欢红酒清撩喉咙制造起的晕眩,喜欢看到坐在办公室靠近门口的一个女孩子。
      但是喜欢并不总能轻易的得到。
      好听的嗓音少之又少,跑步也总是一个人,去聚宝山吃一次面要倒两次公交用掉两个半钟,红酒越来越不醉人了,而我和那个女孩儿也渐行渐远。
      2017年大病了一场,感觉自己就快要死掉。
      胳膊的开关全部断开,大腿的开关全部断开,五官的开关全部断开。那个时候不断地祈祷,“万能的主啊、神啊、上帝啊,哦…还有太阳和黑洞,我再也不作了,我再也不作了……让我活过来吧……无论如何也不能挂呀……小弟还不想死……”
      半个月后奇迹般的康复,感谢过去十几年的坚持锻炼。
      又过了一个月,小心翼翼拼凑出一个暑假,背起简单的双肩包,一个人偷偷去了青海。
      如同所有朝圣者一样,脚踩黄土,内心虔诚,着装低调,裹上厚厚的面巾,告别尘世间一切的喜怒哀乐。
      游沙岛时,七八公里的路,本应该最多两小时走完,却不知道为何迷迷糊糊转悠了一天,直到天黑下来。干粮吃光光,饮用水剩两公分,附近看不到一点灯光,脚下开始有鲁莽的生灵在移动,头顶是乌茫的苍天。
      开始只是玩笑地自言自语,怎么可能会出事,但是当确定无疑自己迷路以后,内心的恐惧开始超过身体上的疲惫。
      当时脑子里一直重复的声音是“无论如何也要挨到公路边再休息。”
      不确定灵魂会不会出窍,总之暴尸荒野太过恐怖,现实不会给你打马赛克。
      吓唬人的,现实情况并没有那么严重。
      我是被路过的一个大巴车给救起的。两个大汉三下五除二把我搬上车,我那时被冻得真就快失去知觉。大妈们看稀罕似的摸摸我的鼻子,按按我的人中,并且给我盖上毛毯。三个月的时间两次游走在生死边缘,人生正在走向另类的圆满。
      一车人加起来有三十几个,平均年龄五十岁,都是叔叔大妈辈儿的,说话随性,来自祖国四面八方。到达一个站点时导游向我示意了一下,我明白她的意思,但我觉得整车人加在一起像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这些人内心爽朗,经历过时代的变迁,歌颂社会主义,热爱美好生活,走到哪儿振奋的歌声就飘荡在哪儿。我找到领队,问能不能让我留下,领队问了三十个副领队,没什么意见,我就交了一点团费,打算跟几天。
      第二天,走到湟源时,我开始留意团里不怎么爱说话的老刘。
      老刘看上去快六十岁了,身体清瘦,头发花白了一半,脸上布满并不太深的皱纹,喜欢穿一身蓝黑色的耐克运动装(年轻人穿的那种),走到哪里都背一个双肩包,身体灵便自如,从背后看就像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后来我发现,团里只有两个人是单独出来旅行的,一个是我,另外一个就是老刘。
      老刘只和领队和导游会说一些话,平时闷不做声,喜欢独自看风景,吃饭的时候不往人多的地方靠。他有一个牛皮纸本子,很厚,看起来很旧,总翻着看,有时候也会把本子打开来放在膝上冥想。我好奇地凑过去,试着和他搭腔,老刘看到我靠近客气地和我说话,很快收起本子。
      第三天,游览了很多地方。到金银滩草原时,由于景色太过壮美,几乎所有人都在第一时间端起相机拍照。我没有相机,关键是手机像素太渣,拍一张毁一张,还不如用眼睛看。老刘胸前挂着一台单反,从镜头的长度来分析,整只加起来大概能抵我半年的工资,但老刘并没有忙着拍照,而是一个人低头走在队伍的最末端。
      下午六点钟赶到倒淌河,看到蜿蜒的河水奇迹般地向西流去,缓慢注入洱海。夕阳正在西下,时光倒流,物换轮回,心中所有与怀旧相关的事情会在这时缓缓涌上心头,看久了容易叫人流泪。
      看到了老刘在流泪。
      不是偷偷抹眼泪那种,而是一个男人很勇敢地在哭泣。
      晚上参加土家族民俗村的篝火晚会,我和老刘同坐一张小桌,户外温度接近冰点,靠着一点烧酒暖身提神。老刘向我说起了他出来旅行的事。
      老刘说,他是在三十六岁的时候结的婚,妻子是同校的学妹,小他十几岁。当时去成都办事,顺带回学校看看,晚上和老同学在烧烤摊喝酒,偶然结识了在一旁吃夜宵的学妹。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就在一起了,只觉得是缘分。”
      老刘说,也有人说过闲话,不过他们婚后幸福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妻子曾经怀孕过,但是孩子六个月大的时候没保住,后来一直怀不上。两个人把这个事看的很开,而且都拒绝代孕,既然不能寄托新生命,那么就潇潇洒洒地过好这一生,恰好夫妻俩都喜欢旅游。老刘和妻子去过很多地方,直到两年前妻子突患重病离世,虽然走的很安详,但是老刘总觉得结局不应该是这样。
      老刘说:“她是个挺细心的人,心思缜密,我们每次出来她都喜欢写游记,不像我,大大咧咧的,有时候连内衣裤都忘记带。她离开的那一天把牛皮纸本子交到我手里,她说不出话来了,眼睛一直盯着我,我知道她是想让我不要忘记她,我怎么可能忘记?
      “到我这个年纪,也有点儿经济基础了,她现在不在了,我觉得我还得继续旅行,不然我的生命也就没有意义了,但是去哪里呢?去哪里都没意思,因为我不能再和她搭伙了,我也不可能再爱上别人,就想着把以前去过的地方再去一遍。我来到这些我们以前来过的地方,翻翻她写过的游记,就觉得,当我一个人坐着看风景的时候她也坐在我身边,我们就还是两个人。”
      老刘的眼泪又掉下来了,在火光里,这种画面看多了叫人难受。
      老刘递给我一张纸手帕,说:“老弟,塞外的风大,你莫如带着一副墨镜在身上。”
      我说:“我曾经有一副,但是在很多年以前弄丢了。”
      老刘说:“看得出你也是个很怀旧的人,不然也不会一个人出来。”
      我就笑着说:“我只是假装很怀旧。”
      后来慢慢的我跟老刘聊起了我的故事。我们都喝到不省人事。
      领队几个人合力把我们弄回帐篷房,半夜我酒醒找尿尿的地方,恰好手机响起提示音,打开来看,说预计明天中到大雪,我大惊!握着手机发呆,窗外的夜空星星点点,多美的夜色呀。
      我很认真地裹紧被子。喝酒的时候,老刘说他下一站是敦煌,明天就要脱团了。不一定能目送他离开,但在这样失眠的长夜,我希望能默默地祝福他,也希望有更多的人祝他一路顺风。
      喜欢好听的嗓音,喜欢跑步急停下来的几秒,喜欢聚宝山站的一家拉面,喜欢红酒清撩喉咙制造起的晕眩,喜欢看到坐在办公室靠近门口的一个女孩子。
      无论你喜欢什么,都是因为它们曾让你感到快乐和留恋。
      我也喜欢在安静的夜晚,亦或是悠长漫漫的列车上听着歌儿。喜欢丝丝入里地倾听,喜欢音符坠入血管制造起朵朵浪花,喜欢柔软的歌声,喜欢听到他们痴情地吟唱,带给我宁静的享受,以及乖张的战栗。
      我没有告诉老刘,其实,我真的很怀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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