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第 7 章 ...
-
“哥哥买朵花送姐姐吧!买花送姐姐吧!”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挎着一篮红玫瑰来到吴黎思先生跟前,右手还举着一朵递过来。
这种卖花的小女孩在海边经常能见到,以前看到有年轻情侣买花,我总觉得很作,买一朵就十块钱,有种你全买了呀!几百块花了,都不一定代表真情真意,更别提一朵了。
我从来不觉得卖花的小女孩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因为她们收入比谁都高,花店才五六块钱一朵的玫瑰硬是被她们卖成了十块一朵,大骨才五六块钱一斤,一朵玫瑰花却比肉都贵,卖完一篮子,跑回去再装一篮子,这么卖上几年,估计都能在海边买套别墅了。
吴先生似乎很有悲天悯人之心,竟掏出钱包把小女孩的花全买下了。
“喂,你这是浪费钱啊,玫瑰花又不能吃又不能用。”我忍不住提醒他:“你以为她卖完了就能提早收工吗?你逛一圈回来她还在这儿,手里又提一篮子。”
他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摸了摸小女孩的头说:“回去吧!”
不听我的,气结。
他没有把花送给我,而是走到停车处,把玫瑰花束插在我自行车前面的篮子里,还整理了一下,夸道:“挺好看的,骑在路上,旁人看了应该觉得很romantic。”
“浪漫个屁,我刚刚的话你没听懂吗?要不然我英语给你翻译一下?”
“不用翻译。”他微笑着回头:“她穿得规整,不像是穷人家的孩子。她的父母从小就教她生存独立,有什么不好呢?”
我无言以对。
他骑车继续前行,我回头望了一眼刚刚那个卖花的地方,小女孩提着空篮子在人群里走着,一个衣着靓丽的女人牵着她的手,两人对望,笑得很甜,在卖棉花糖的地方停了下来。
再往前走,就能看到环岛路右边的绿化带上撑着个巨大的铝合金架子,上面挂着几个大大的字。
“一国两制统一中国。”吴黎思先生停在牌子前面念着。
“什么意思?”他回头问我。
其实这几个字我也不懂,只知道对岸就是金门县的大担岛,和厦门相距4.4公里,天气好的时候用望远镜能看到对面山上写着“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这个位置刚好成为游客必看景点。
“这句话是我们国家一个很伟大的领导人提出的,至于什么意思嘛……我是学外语的,不是学政治的。”我只能跟他解释这么多,毕竟他不是中国人,了解那么多也没什么用。
晚餐我们在海边的餐厅吃,我特地点了厦门最特色的海鲜。
“这个菜用我们闽南语来说叫ě-ā-jiān,普通话也叫海蛎煎。”我指着一盘蚵仔煎跟吴黎思先生讲解:“相传呢,在西元1661年的时候,荷兰军队占领台南,我国的郑成功从鹿耳门率兵攻入,意欲收复失地,郑军大败荷军之后,荷军一怒之下,把郑军的米粮全都藏了起来,郑军在缺少粮食的时候急中生智,就地取材将蚵仔、番薯粉混合加水煎成饼吃,没想到这蚵仔煎就流传后世,成为一道非常有名的闽南菜了。”
他拾起筷子,费力的挑起一小块塞进嘴里,细细品味。从他用筷子的手势来看,貌似根本就用不惯筷子,难怪上次去我家的时候他不夹菜,那时候他居然一言不发,应该是不想给我们添麻烦。
“服务员,麻烦给这位先生拿个汤匙!”我抬手招呼前台,他一把按住我的手:“不用,我可以练习。”
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说的时候我竟感动得眼眶发热。
“这个是什么?”他指了指鱼丸汤。
“鱼丸汤,要说鱼丸汤,福州的最好吃,对了,福州是咱们福建省的省会。”
“省会是什么?”
“就……”我花了两秒思考。“一个省的行政中心。”
他点了点头。
“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福州吃地道的福州鱼丸,不远,开车三个多小时就能到。”说完,我用汤勺往他碗里盛了一个丸子:“尝尝看。”
最后上来的虾面是我最喜欢的,吴黎思先生在看到面上摆着的三只橙红大虾时,表情亮了。
“怎么了?”
他一脸嫌弃的摇摇头:“很多脚。”
原来他不喜欢很多脚的东西,我眼珠一转,用碟子捞起他碗里的虾,给他掐头去尾剥壳,把虾仁丢进他碗里:“吃吧!这下没脚了。”
他看起来还是不大乐意,我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提醒他:“赶紧吃,吃完咱们还得骑车回去呢。”
看他僵硬的握着筷子夹了好几回,还是没能成功将面条夹起来,本以为他会就此放弃,没想到他越挫越勇,面条挑起来,手微微一抖,又滑下去了,他脸部肌肉紧了紧,盯着面条不转眼,一副非要把它们全消灭的表情。
好吧,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伸手夺过他的筷子,掰着他的手,手把手教他怎么握筷子,虽不得要领,好歹能吃上东西了。他很爱干净,指甲留得短,连指甲缝都没有丝毫污垢。
难得和吴黎思先生一起出来约会,原本应该精神百倍,奈何昨夜没睡好,天一黑就觉得特别犯困,为了节省时间,我带吴黎思先生走了一国两制后面的小路,这条路虽然凹凸不平,却比走环岛路近一半,中途会经过前埔中学和南洋衣架厂,南洋衣架厂后面有个小湖泊,有一回我和登财哥骑车路过,看湖边长满空心菜,就脱了鞋,打着赤脚下去采嫩嫩的芽孢,结果越采越来劲,采多了带回去吃了好几顿。
路虽不好走,每隔一段都有路灯,这一路格外清净,骑了半个小时都不见一辆车通过,走着走着,路灯居然没了,望着漆黑一片的道路,我有点犯难了。
吴黎思先生停到我旁边问:“你确认没有迷路?”
“绝对不会。”
这条路我走过很多次,而且没有分支,走错倒不至于,只是我从未晚上走过,没考虑到路上没有路灯这个问题,两边都是树林,路上坑坑洼洼,若是倒回去走大路,得浪费很多时间和体力,凭我以往的经验,此刻应该离航空城不远了。
“吴黎思先生,咱们弃车吧!”
“你确定?”
“嗯!”
我们将自行车藏进路边的树林,说好有时间再过来取,然后沿着昏暗的道路步行。
这条路静得只剩下我们的喘息和脚步声,走了好一阵都没看到灯光,也不知道吴黎思先生会不会因为我带他来小路受罪而生气。
“吴黎思先生你中文这么好,一定在中国待了很久吧?”我没话找话,想以聊天来打发枯燥的步行时间。
“不,这是我第一次来中国。”
虽然他的发音有点蹩脚,词汇量却大得惊人,我们的日常生活用语他完全没有问题,这哪像一个第一次来中国的人。
“你是怎么做到的?中文说那么好。”我想跟他取取经,问出学外语的经验。
“我出生在温哥华,那里的华人很多,说中文的机会也多,我奶奶在世的时候也跟我和哥哥说中文。”
原来如此,看来我是指望不上他的经验了,人家自小开始学的。
我沮丧了几秒钟,转念一想,不对啊,我也是自小就学英语,我妈还是小学英语老师,我的英语怎么就不如他的中文那般流利?
想不出头绪,只能想点别的。
“这么说来,你奶奶很念旧嘛。”
“嗯,她常说起年轻时候在宜春度过的日子。”
“那她去了加拿大就没回来过吗?”
“没回来过,两个月前过世了。”
“啊?对不起!”
“没关系。”
想来像吴黎思先生这么温柔的人,他的奶奶应该也是个慈祥善良的好人。
“其实这次我来中国就是为了去一趟奶奶的家乡。”
“你奶奶的家乡还有什么亲人吗?”
“奶奶的堂兄还在。”
由于文化差异,我对他一贯的感觉就是格格不入的外国人,听说他还有亲戚在中国,突然觉得我们的距离拉近了不少,虽然在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脸,却觉得我们离得很近。
“那还真该回去看看。”
他沉默了一会儿,轻笑了一下。
“所以,我得跟你道别了。”
“道别?”我回头看他:“你要走了?”
“嗯,我订了明天飞宜春的机票。”
机票都订好了,看来是非走不可。
“几点的票?”
“晚上九点钟。”他简洁明了的回答。
“哦。”
我不知道还能跟他说点什么,他的家不在这里,不可能在厦门待很久,我心里一早就清楚的。想起第一次见面他帮我捉小鸭子,第二次见面帮我爸爸修车,我踩了他的脚他也不抱怨,第三次见面他投篮投得很漂亮,还送我回家,跟我告白,虽然中途有点小插曲,却也很开心。这一次见面他陪我一起走鬼屋,一起海边骑行。
仅仅见过四次,他给我的感觉就一个字“暖”,让人舒心的暖。
相对无言,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厦门风景很好,人也是。”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多待一段时间呢?”我很贪心,也很任性,说这话的时候,明显带着赌气的成份。
他沉默良久。
“我来中国是为了了一桩奶奶生前未完成的事,我必须去。”
“什么?”
“奶奶在世的时候,一直有个人给她写信,每年夏天都有,可是这一次奶奶没能读到信就过世了。”
信?
他思考了一下措辞,又说:“应该说是……情书。”
最后两个字有点含糊不清,我在脑中的词库里快速搜索了一遍才大致猜到。
“情书吗?”我有点不敢相信,吴黎思先生的奶奶有婚外情?
震惊之余,他却满带憧憬的说:“是初恋的情书。”
初恋?他奶奶都过世了,估计也七八十岁高龄,这么大年纪的初恋,应该是个满脸褶皱的老头子吧!
“我奶奶一家出国的时候,邀请过那个人,他放不下家里的父母,拒绝了。”
嗯,像中国人会做的事,百善孝为先,在那个交通不发达的年代,出一次国相当于现在去一次外太空,能不能回来都是未知数,若不是全家移民,谁敢抛弃亲人出国,万一老死都回不来,家里的亲人岂不是要望眼欲穿。
“后来他结婚了,我奶奶也结婚了。他们却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
我的个妈呀!你爷爷心胸有够大的,要是我妈敢和初恋书信往来,我爸肯定会提着刀去找那个男人,要不就会抱着我妈一起死。外国人的生活习惯和我们不同,连爱情观也不同吗?
“奶奶生前其实很思念家乡,却一次都没回来,如今奶奶去世了,这个消息还是应该让那个人知道的,所以我来了。”
我点点头,“应该去,总不能让他一直等你奶奶的回信,却因为等不到而伤心。”
“你和我想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