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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 8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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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崎岖,脚下一滑,我险些跌倒,幸亏吴黎思先生眼疾手快扶住我。
“你还好吗?”
我蹲下来摸了摸疼痛的脚踝,没有骨折。“没事。”
原以为不是多大的事,起身准备走的时候,脚踝处却疼入骨髓,估计是刚刚滑进凹陷的坑里撞到了脚踝。
“请给我一次照顾你的机会吧。”
这么一句话,比千万句情话还叫人动容,我没有拒绝他的好意,由他背着我深一脚浅一脚走在黑暗中。
“吴黎思先生你还回来吗?”我趴在他的后背上,闻着他身上好闻的味道。
“你可以像登财一样叫我Vries。”他回头轻笑。
“Vries你会留在中国吗?”
“你希望我留下来吗?”
“嗯,我希望你留下来。”
“那我会留下来。”
Vries气喘吁吁的将我背到我家楼下,他的衣服已经湿透,脖颈上冒出晶莹的汗珠。其实我平时吃得也不多啊,一百一十斤而已,肯定不是我胖,而是路太远。
临别前,我们什么情话都没说,只道了句晚安,我扶着冰凉的楼梯护栏,一步一步上楼,时而回头,他还在楼下望着我。
第二天晚上七点半,Vries的车停在我家楼下,我们一家人在楼下跟他道别。
“路上注意安全。”母亲以中国人送行时最常说的话来叮嘱他。
父亲则一言不发,我知道他是那种心里不舍也不会说出口的人。
由于是晚上,我没看清驾驶座上那个男人的长相,Vries的行李早已经装进了后备箱。
“请多保重。”Vries礼貌的向我父母颔首道别。
临上车前,他面色平静的看着我,没有笑容,没有沮丧,只说:“请照顾好自己。”
我很想挽留他,话都到嘴边却又咽了回来。
他的车缓缓向村口驶去,拐过转角,没了踪影。
“这孩子人挺好,只怕不会再回来了。”母亲伤感的嘀咕着。
“走吧走吧,回去了。”爸爸推搡着妈妈上楼,还不忘提醒我:“芮芮,你也赶紧回去收拾东西,过两天咱们就得搬家了。”
是啊,我们很快就要搬家了,登财哥的父母过几天也要回来搬家,我们这一片早就被征用了,开发商催过很多次,让我们早点搬去安置房。登财家的新住处离我家有点远,以后来往也没这么方便了。
我突然想起,Vries说过会留下来,我却没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心有不甘,拖着隐隐作痛的脚一路追出村口,远远看到Vries的车正往回开。
车停在我面前,后座上下来个人,是Vries,我很想哭,直直的扑进他的怀里,哽咽着问:“你还回来吗?什么时候回来?”
他紧紧的抱着我,像抚摸小动物一样抚摸我的头发,低声说:“我很快就会回来。请保持单身等我回来,好吗?”
我呜咽着问:“谁说我是单身的?难道我们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吗?”
他将我搂得更紧,欢喜的回答:“是!”
我们相拥矗立良久,驾驶座上的男人用英语说了句:“Vries该走了,快要迟到了。”
我松开搂在他腰间的手,抹去眼泪,笑着说:“去吧!注意安全。”
他的手还搭在我的肩上,看了我几秒,又将我搂进怀里,我听到他的叹息声,知道他跟我一样万般不舍。
临上车,我们拉着对方的手舍不得松开,我提醒他:“记得给我打电话。”
“嗯,我会。”他点点头,又搂了搂我,终于上了车。
Vries走的第二天,我们就开始搬家,新居在前埔,距离海边只有十多分钟的路程,拆迁赔偿的套房不如以前大,又在四楼,父亲单独在菜市场附近租了个门市,继续他的安装生意。一连搬了三天,东西终于搬得差不多了,我手里提着一把从天花板拆下来的旧吊扇,上面沾满灰尘。站在两层小楼前,抬头仰望楼与楼之间一米宽的巷道,顶楼挨着顶楼,小时候为了抄捷径,我常从没有护栏的顶楼跳过去,然后跑去找登财哥玩,后来让大人发现了,挨了我妈一顿揍,之后两家的大人就把顶楼焊上了护栏。
“芮芮,上车。”母亲从箱式小货车副驾驶窗探出头喊我。
这个生活了18年的地方,即将改头换面,想起村口卖麻圆的大叔,想起清晨总会边跑步边喊口号的部队兵,想起一起长大玩耍的朋友,想起上学总会碰面打招呼的环卫大婶,我的眼眶就开始泛泪花。
“芮芮,该走了。”母亲下车来拉我。
我挪不动脚,被母亲一拽,哭得更加噬无忌惮,我不明白大人们为什么不哭,明明是生活了半辈子的地方,这一走,就再也回不来了啊!
母亲重重叹了口气,接过我手里的吊扇,将我搂进怀里,拖上了车。
我知道,过不了多久,这一片就会被挖掘机推倒,成为废墟,然后建起高楼大厦,到这里生活的人再也看不到它原来的样子,那些承载了我全部童年的美好,只能成为回忆。
也没有人知道,有个外语学院大一的女学生,在这里认识了一个来自加拿大的机械设计师。
车子开出去的时候,我回头望了一眼楼下的空地,在那里,Vries递给我一束玫瑰夹百合,帮我爸爸换过车轮,也是在那里,他说喜欢我。这一切都深深烙印在我的心里,无论是这一带的旧式小楼房或是我与Vries相识的点点滴滴,都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再也无法抹去。
新房子一开始有点住不惯,刚装修完,还有油漆味,但光线很好,屋里亮堂,客厅厨房是对应的,两边的窗户都很大,一天里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能被太阳照射到,母亲用泡沫箱种了葱蒜放在阳台上,光照充足,一片绿茵。
小鸭子我养在纸箱里,白天放在阳台上晒太阳,晚上挪到卫生间。
搬新家之后,我第一次邀请世盈来家里做客,母亲煮了最好的海鲜待她,她很高兴。
我和世盈待得最多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因为那里安静,适合学习,世盈总是专心的背单词,我却大多时候都在打瞌睡,混到五点四十下课,就去食堂吃饭,然后上晚自修,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
有时候我也趁自习时间偷偷溜去世盈打工的咖啡馆坐坐,那儿的音乐很好听,配上香气浓郁的咖啡,在窗口坐坐,遇上下雨天气,我时常觉得孤独伤感。和世盈一起勤工俭学的两个外地大学生都很羡慕我,说我命好,生在厦门这样带着童话色彩的城市。
一直待到晚上九点,恰好是世盈的休息时间,从咖啡馆出来,世盈送我去车站,路上想起Vries,虽然到了宜春之后他给我打过电话,对他的思念却随着分别的时间推移而越加浓烈。
“你老家离宜春有多远?”
“坐车估计要五六个小时吧,怎么了?”
这么远……
“没怎么。”
厦门的冬天和秋天没什么区别,不看日历,完全察觉不到冬天的光临。
这个季节很适合运动,晨起有人跑步,学校篮球场上总有零星几个人在练球,林荫道上总有骑着单车匆匆赶课的女学生。
搬家之后,去学校我得多坐两个站的公交,然后转BRT,特别在早高峰期,挤公交成了我最烦恼的事。
我跟母亲说明缘由,她同意我住校,在我再三央求下,她答应帮我照顾那只小鸭子到放寒假。一个多月的时间,小鸭子已经被我养到一斤多重,平时它多半吃饲料和玉米粒,有时候我妈也会在市场上捡点菜叶喂它,它不挑食,什么都吃。可它还是披着一身松软的绒毛,只有翅膀上刚开始长羽毛,一时半会儿还没办法吃肉,把它交给母亲我也放心。
我是最晚进宿舍的,所以只能睡上铺,之前丢在上铺的两条薄毯全是灰,愣是把我洗了一个下午。
天气凉了,我带来的两条被子一条用来铺床,一条用来盖。宿舍里早已形成小团体,我这个初来乍到的,仿佛就是空气,她们吃饭不会约我,去图书馆不会约我,只有住在楼下的世盈每天都会来找我。
下午没课,我窝在宿舍弄电脑,自己买了个路由器,从窗台上牵线进来用。
我的Q.Q有新好友提示,让我惊喜的是,加我的人是Vries。他的头像是枫叶图片,网名Vries。
我的朋友不多,知道我Q.Q账号的更少,我的好友列表里,不到二十个好友,除了登财哥,和我聊Q.Q的人很少。
加了Vries好友之后,发现他不在线,我也下线了。
过了几天,Q.Q邮箱里Vries发来一张照片,看起来是一封信,有一句话被红笔钩了出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我正纳闷这是什么意思,打开下一条语音邮件。
“Can you tell me what it means(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吗?)”
我听力一贯不好,他说话速度很快,我得反复听他的语音,一字一句的拼凑,才听得懂他说的什么。
对古诗词我没什么研究,只记得中学语文课好像学过这首诗,几年过去了,早就忘得一干二净。
在Google上搜索到这句诗的注解,发了语音邮件给他。
他很快就回复我:“Can you answer my question in English(你能用英语回答我的问题吗?)”
这简直就是来找茬儿的。
“Why?”
也许是顾及到我听力不好,他发了一段中文语音:“你说过你的英语听力和口语不好,所以我觉得,我们可以用英语对话,你没办法用英语表达的地方可以用中文,但是尽可能的用英语,我相信时间长了,对你的听力和口语会有帮助。”
原来他用心良苦。
我又尝试用原诗句翻译,可惜译出来的句子无法表达这句诗的意境。若是按照原句翻译发给他,估计他也是一知半解。想了很久,我只能将诗句擅自译成白话文,回复他:“Because I love you, even gaunt, skinny and scrawny, is worth it, never regret.(因为我爱你,即使面容憔悴,瘦骨伶仃,也是值得的,决不后悔。)”
我发给他的语音,他竟听懂了,还大赞:“A very good poem.(好诗)”
他的回复,给了我极大的鼓励,这说明我的口语还没到听不懂的地步。
坐在电脑前,我拖腮思考良久。我不喜欢悲剧,虽然柳永这首诗很深情,也许很多女子都希望拥有一个这样深情等待自己的男人,但我不想,既然不能在一起,那就相忘于江湖,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