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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为什么让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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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底的北京还是像个滨海浴场,大学里的姑娘们一人一条小短裤,露出白花花的大腿,打着五颜六色的遮阳伞穿梭于宿舍和教学楼之间。我跟强子说,该出手时就出手,二十几岁的年纪就如同火星撞地球,想不擦出点火花来都难。人类的繁衍就源于荷尔蒙激烈的碰撞,若是一味的压抑自己,就是压抑人类繁衍的天性。据说印度教所倡导的现世禁欲也是为了来生不断的纵欲,所以先不要考虑我们能给子孙留下什么,先考虑能不能留下个子孙。
强子一脸倦意,懒懒地伸了个大懒腰,说我是唯一一个能把两腿之间那点儿破事儿说的那么天经地义的人,就像欠债还钱一般,无可反驳。以后要是当了学生会主席,肯定又有不少小姑娘要遭殃。
我跟强子讲,记得看过一本书上写过,*欲其实是人类不断发展的永动机。人类之所以发明不出永动机,是因为真正的永动机就是人类自己。
强子说,如果有朝一日我牛逼了,这句编出来的名人名言可能就真的流传下去了。就好比说先挣好多好多钱,现在的社会,钱足够多了以后说什么都有一帮人跟着信。
我跟他说,挣钱这么牛逼的事还是交给你吧,我从小就没志气,看上个姑娘就迈不开腿。心里就跟长了倒刺一样,不回头多看一眼脖子都疼。
强子笑嘻嘻的看着我,问,你觉得新来的那个女孩怎么样,好看不。
我朝前面瞄了一眼,想起来地上那个掉落的避孕套,忍不住笑出了声。
晚上的时候,往往最难熬。
我还记得文晴拿过那一大包吃的以后,客套地说了谢谢,然后就转身不见。
我忘不了她一脸的冷淡,像是四千多米的高原上下了一层霜,头发长长的,几乎遮住眼睛,看不见她的神情。脸庞还是那么的白皙动人,却又显得有几分冰冷。
送别的时候,最好一拍两散,谁先回头谁就输了。而我都没有转身就走的勇气,像是一个跪着的斯巴达勇士,纵然有再魁梧的身材,也抵不过如海绵般女人的身体。爱上了,就像走进一片沼泽,纵使钢铁之躯,也尽是枉然。
只要迈进一步,便只会越陷越深。
我恨不得枕着手机睡觉,不想错过她发过来的一条消息,屏蔽了所有的群聊,才发现这个世界安静的可怕。
“能不能帮个忙?”
我吓了一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顺带着大喊了一声“卧槽”,惊得一宿舍的人都朝着我看。
自从听她说去军训肯定不会带手机我就嗤之以鼻,我丝毫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能有人这样做,除非是气话,要么就是再不想往来。果然,等了几天之后,短信——啊?这是个陌生号码!
一瞬间就像是做过山车,爬得越高,摔得越惨。
“您好,您是不是发错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万念俱灰的感觉,抓着手机去了厕所。
“何飞吧?我是崔雨宁。你能不能帮我个忙,我知道很晚了。不好意思。”
原来是她,新来的,上专业课都不忘带避孕套的那个人。也对,既然长得漂亮,又能带着避孕套上课,估计没有哪个男老师会给她不及格。
看她口吻很谦和客气,想想直接拒绝显得太没有人情味儿了,便回了一条“说吧。”
谁曾想,不知是我的回复太过简短还是表意不明,我等了十分钟就然都没有回复。突然感觉这世界长得好看的女孩儿都不太靠谱。
当我以为这出闹剧已经收场,正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手机又响了。
“我在西门外面的钱柜KTV,3层左手边第一个大包间,和一些我不太熟的朋友唱歌,他们拼命的灌我喝酒,你能不能过来把我接走。我这边不方便……”
我坐起身,犹豫了一下,决定就算是个大火坑我也得往里跳。虽然我们只有一个避孕套的交情,但直觉告诉我,她也应该不是闹着玩。如果真的让我在今天过了一次愚人节,以后也就清楚她是什么人了。
“同志,组织上又交给你什么任务了?”强子看我穿衣服要出门,翻着白眼珠阴阳怪气地问。
“这样吧,鉴于你最近积极向组织靠拢,组织让我把这件任务转交给你,你出去帮我接个人,正好外面还下着雨,可以彰显你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你看怎么样?”
“啊,这样啊,组织交给你的任务你怎么能推托呢,是吧。”
“你丫认怂了下次就别嘴贫了。”
我拿了一把天哥的双人伞,找了条迷彩裤,觉得自己像是夜幕下的特工。
出了门我就有点后悔了。路虽然不远,可雨太大了,想想去了也是装大尾巴狼,无亲无故的凭什么把她接走。不过现在回去又太不近人情,只得硬着头皮赶路。
走进大厅的时候我给她发了一条消息,说,到了。你出来吧,我有伞。
坐在沙发上,听着回响在大厅里的歌,想起文晴说她喜欢唱男生的歌,温柔却又不失一点力道,从没有矫情和做作。
我从小学过十年乐器,到现在唱歌依然跑调得厉害。我觉得艺术细菌可能是一种传染性和遗传性都不是很强的疾病,否则我这么喜欢同流合污的一个人不可能现在还没被艺术细菌感染。
文晴说过,唱歌对她来说,就像是一场梦,能让她想起她妈妈。每当眼睛里湿润的时候,如果打开嗓子,眼泪就能忍住。
我跟她说,你可能证实了一个医学上的重大发现,以前小的时候我就常问妈妈,为什么耳鼻喉科是连在一起的,妈妈说因为耳鼻喉是相通的,所以在一个科室。我又问那为什么哭的时候也经常流鼻涕,咳嗽的厉害了也能咳出眼泪,那是不是说明眼睛也是跟它们连在一起的呢,那为什么不叫耳鼻喉眼科呢?我妈回答不出,但觉得我是个爱问为什么的小孩,以后一定能在理科上取得好成绩。为了提前培养,买了一整套24本十万个为什么给我。从此之后我就再没兴趣多管闲事了。以后每当别人追着我问为什么我就觉得烦,恨不得把24本书通通砸在他脑袋上。
文晴说,我从来就学不会倾听,只会臭贫。如果有一天我也死了,她肯定不会想念我这张该死的嘴巴的。她还说,唱歌对有的人是一种娱乐,对有的人是一种信仰,而对她而言,歌声能想起无数个曾经。能想起她妈妈的故事。
文晴说,她妈妈年轻的时候长得很漂亮,那时候经济还很不发达,吃东西根本顾不上营养。很多女孩都干瘪干瘪的,带着轻度的营养不良。她妈妈原来是村里富裕人家的孩子,生养的很娇贵,十几岁就发育得很好,引得很多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在她家门口吹口哨。闹□□的时候别人都不读书,她因为家庭环境的因素却从来没落下学习。不过高中的时候就谈起了恋爱,而且爱上的正是原来的那些个“不良少年”中的一个。
那时候村子里的架有一半都是因为她妈妈打的,小混混每天嘴里念叨的全是文晴妈妈的名字。一等到晚上天黑下来,就跑去偷她家养的鸡,等她妈妈追着跑出来,就能和她臭贫几句,要听她妈妈骂一句讨厌,然后再把鸡还给她。
后来因为谈恋爱的事,引得班里的女生嫉妒,各种风言风语在村子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姑娘小媳妇磕着瓜子说着她妈妈的轶事。
那个时候谣言是可以杀人的,而且辩驳只会让事件更加的发酵。她妈妈听了家里的安排去别的地方的亲戚家避避风头,可谁知那个“不良少年”也跟着追了过来。因为在亲戚家看管的没有那么严,最后就出了事。那个“不良少年”打架虽然厉害,可完全还没到承担责任的年纪,心智也不成熟。得知她妈妈怀孕了,手足无措,留下了一封信就跑得无影无踪。信上说,他要去广州闯一闯,因为他觉得男人要想养一个女人,必须自己先长本事,在自己没有本事之前,不能承担娶妻生子的责任,否则才是更大的不负责。
她妈妈当时信了她的鬼话,怀孕的事情一直瞒着,直到最后被亲戚发现了,找了她爸妈过来,带她去做了流产。当时她妈妈一直哭,说那个男孩一定会回来找她的。她爸爸说,那个小兔崽子早就躲回了家,你就断了这条心吧。
后来她妈妈哭够了,继续上学,校长以影响校风为由不予批准,只许她保留学籍,在家自学。结果一年以后,她妈妈愣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村里的小混混大流氓们都看傻了眼,知道自己这辈子再没有福气想着和她妈妈睡在一起了。当时的庆功宴摆得很热闹,方圆十里的流氓头子表现的特别大气,男子气概十足。用了两大口铁锅炖肉,把周围商店的白酒全部买空,放出话去这一个月除了为她妈妈庆祝的理由以外,谁也别想喝酒。她妈妈说这辈子以后再也没见过那么大的两口锅。
当地的片警儿也来了两个凑热闹,心想以后这片的治安再不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打架的都找不到噱头了。以后再有什么事,顶多就是张家大妈和李家大妈拌了几句嘴,动刀子动棒子的恶斗该是不会再有了。
临送她妈妈去北京的时候,村里的校长握着她妈妈的手,满脸一块青一块紫,准备了一肚子话,到了嘴边一句也讲不出,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干笑了两声收场。
再后来她妈妈和另一个来北京闯荡的小伙子结了婚,有了文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