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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请君入瓮 绿草如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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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草如茵,血红如火。
绿和红,鲜明的对比,就好像草地上开出的一簇红花。
一节青碧色的短哨静静躺在其上,就好像绿草红花中一条菜青虫在贪婪地吮吸着花蜜。
一只手把这条“菜青虫”捉了起来,这只手沉稳而有力——沈浪的手。
这正是事前唐烟云被唐非的暗器打落的短哨,唐门特制专用的传音哨。
此刻唐烟云的手臂已不再滴血,他已被唐非点穴止血,亦或说他已被控制住。
沈浪把短哨递到唐非手中,唐非看着沈浪嘴边的三分微笑,也对他会心一笑,王怜花看着他们二人眼中也是一亮,他们突然间就明白了互相的想法,大有一种胸中了然的畅快之感。
清风拂过园中草木的声音,像是他们心中不约而同的符和,青丝自由舞动,代表了风的方向,亦代表了他们的决心。
有时候男人之间的义气和感情往往很简单,只需要一起大醉一场,一次痛快的并肩作战,亦或是一个彼此相知的表情,不需要太多言语。
匕首,敞亮如新镜,锋快异常。
刃如雪,痛快割入血脉,鲜血似春雨嘀嗒,以一种明快的节奏自由地淌下,一同汇聚到青花白瓷的杯中,殷红纯净,鲜艳夺目,如一杯上好的波斯葡萄酒。
一共满满三杯,唐非一点儿也不吝啬自己的血。就像春天不会吝啬贵如油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沈浪、王怜花、西门小羽三人端着三杯血酒,就如同端着三杯琼浆玉液,仰头一饮而尽。
“唐非,你……”唐烟云眼神幽幽,他的表情不知道是因为惊讶还是难以置信。
看到这一幕,唐烟云自然明白了他们的意图。唐非乃百毒不侵之身,他的血虽不能解百毒,但也能够抑制住很多种毒。
唐烟云惊讶的是没想到自己漏算了唐非的血,也漏算了唐非很快就认出了他并在关键时刻制住了他。
唐烟云难以置信的是,他的十三哥唐非在短短的时间内居然同外人结成了同盟公然向唐门宣战。他从原来避世隐居的态度转变成了正面抵抗。为了获得自由,他居然真的会毫不犹豫地向生他养他的家族下手。
可唐烟云的心里除了气愤,却还有一种羡慕嫉妒,可是他努力地在心底里否认这种感情,这种羡慕嫉妒恨可怕得就像毒药。他羡慕唐非能够这样自由随性,只遵从于自己的心意只为自己而活,而这些对于他只是遥不可及的妄想,他嫉妒到恨,现在他已分不清他到底是在恨唐非背叛唐门还是在恨他自己永远不可能像唐非那样勇于反抗命运。
他活了十八年,但却都不是为自己而活。八岁的时候他被送出唐家堡,湮没于人海,换了新的身份,卧底江湖,他做了十年王家的手下。如若上头始终没有命令,便做一辈子有名无实的卧底,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当自己不是唐门中人,与家族断绝往来,或者可以说是一辈子逍遥自在,过另一种人生,如此就不会泄露半点行迹。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如若上头突然有了命令,那么,他之前的人生便已经结束,而他的卧底生涯才刚刚开始。而当一个卧底的身份被揭穿,那么,他的卧底生涯也正好被终结。倘若后来唐门的人来把他救走,回唐门又能干什么呢,接受新的任务,刺杀追击,继续与世仇雷家纠缠痴斗?
无论在王家还是唐家,他都不是为自己而活,他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为自己活一次?!
唐烟云一直看着沈浪、王怜花、西门小羽饮尽唐非的血,西门小羽擦干净嘴角的血渍,唐烟云的目光比唐非的血还红,灼灼似火,好像要焚尽一切。
“小仲,不,现在该叫你唐烟云, ”王怜花饶有兴致地看着他道,“对于叛徒我从不心慈手软,不过有唐非和沈浪在,我暂且不杀你。好歹我们也主仆一场,你的心思我也能估摸个七八分,让我猜猜你在想什么呢?”
王怜花眼珠亮亮地转,笑道:“你在气恨唐非,你很羡慕他,对是不对?”
唐烟云闭口不言,他“呸”了一声,这是这浓眉大眼的年轻人齿缝里溢出的倔强,骄傲的倔强。此时他倔强的脸上满是不屑,对王怜花的不屑。
王怜花最痛恨的就是这种表情,这会让他感到他的尊严受到了挑衅。他非常不喜欢这种感觉。
王怜花脸上的表情虽是笑的,但是他手上的力道却不轻,他的五指崩紧,遒劲有力,犹如鬼爪。唐烟云的表情也如鬼魅般狰狞起来,随着王怜花的魔爪挣扎扭曲。
“住手!”——
沈浪和唐非不约而同喝道。
“现在你还不能杀他。”唐非道。
他们都知道,现下是非常时期,留着唐烟云的确是还有用,他们也知道,唐非顾念同族旧情,亦是不会让王怜花杀唐烟云。况且王怜花也打不过沈、唐二人。
王怜花松了手笑道:“不曾想沈大侠与唐公子倒是同心同德,放心,我只是想给他点颜色瞧瞧,并未真想取他性命。”
唐烟云咳嗽几声,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此时他的脸上却还是一阵惨白。他仍然敢直勾勾盯着王怜花,他苍白的脸上有一种骄傲,正如他先前所说:“我不怕死。”对,就是这种毫不畏惧的骄傲,使王怜花感到痛恨和自卑。唐烟云和王怜花的区别是,唐烟云不怕死,他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所畏惧,而王怜花不仅怕死,还怕痛。
面对唐烟云的炯炯目光,王怜花却哈哈大笑起来,轻摇折扇道:“你越是痛恨我,我便越快活。”
唐非摸出先前沈浪从地上捡起递给他的唐门传音哨,便悠悠吹奏起来,声音三长一短、两短一长,长短不一,却又相互交融,交相辉映。
沈浪却觉得唐非的嘴角爬满了苦涩,这哨音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凝成一曲春愁。一曲下来,满是萧索。
这是唐门特制传递音讯的哨子,它的节奏和音韵代表了不同的消息,只有唐门的人才能听得懂,也只有唐门的人会吹。唐非也曾经是唐门的人,他对这个哨子也曾经熟悉精通,两年了,他的武功未曾滞后,他对自家的东西也还算熟悉,他亦不曾忘本。沈浪从唐非对唐烟云手下留情和吹奏这传音哨中便知唐非的苦衷和纠结,他在心中也暗暗佩服唐非的为人处世,同时也同情他的无奈和处境。
哨音随风而去,飘得很远很远,如同一艘永不会翻的小船,长风破浪,一帆风顺,默默向目的地驶去。
不多时,哗地一声,院子中四面八方冲进来很多人。
唐门的人。
黑色劲装,在夕阳中斜斜地投下数道颀长的黑影,深沉而深刻。
他们每个人腰间都系着一个鹿皮袋子,此袋子为唐门特制,里面装着的无非两样东西,但其中每一样都足以让江湖中人闻风丧胆望风而逃,无论是这鹿皮袋子里的毒药还是暗器。
人不算太多,但他们皆是唐门的精英弟子,凭他们的身手,摘叶飞花均是杀人利器。
而此刻,此情此景,他们却连一根手指都不能动,因为已不需要动。
地上横七竖八倒着许多家丁侍卫,沈浪、王怜花、唐非、西门小羽等人粽子般被绑在几棵大树主干上。
只有一个人坐于花园石凳上,唐执的嘴角微微上扬,爬上了如春风吹开花蕾绽放如蜜的笑意。因为这个坐在石凳上的人,正是唐烟云,而且唐烟云的表情是微笑着的。
唐执心道,还真是小瞧了这个唐烟云。唐烟云八岁便离开唐家堡,卧底江湖,韬光养晦蛰伏十载,果然不容小觑。
“哈哈哈哈……”王怜花此时却忽然笑了起来。
“小白脸,你笑什么?”唐执道。
“鄙人姓王,草字怜花,不叫小白脸。”王怜花笑嘻嘻道。
“我知道,我问你刚才笑什么?”唐执冷冷道。
“你都知道在下是王怜花了,怜花怜花,怜香惜花,见到如姑娘这般貌美如花的仙葩,自然开心得大笑出声。”王怜花目光灼灼,直勾勾盯着唐执道,“敢问姑娘芳名?”
“那我也不妨告诉你,我叫唐执。”唐执直爽道。
沈浪道:“唐门唐执,喜着蓝黑衣服,行事狠辣,人称‘蓝刺儿’。据说是唐门新晋崛起最厉害的弟子之一,精通几种许多本门之人也无法练成的唐门绝技。在唐门中司家法、掌奖罚。一向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甚至大义灭亲一并击杀了自己亲叔叔一家三口。”
沈浪将此前闯荡江湖时收集的资料脱口而出,此情此景,倒像是在隆重介绍。
“沈兄不必提醒于我,我王怜花消息可比你灵通多了,唐执姑娘我岂会不知。姑娘大名如雷贯耳,久闻盛名,今日一见,当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在下竟不禁生出相见恨晚之感。带刺儿的鲜花,我喜欢,唐姑娘果然不是凡品,在下一见甚是欢喜。”王怜花笑得一派风流,此时他虽没有那一柄象牙山水扇在手,却有种蓦然生风之感,任他说任何话语都不会使人将他视作登徒浪子。无论是哪家的姑娘面对来自一位翩翩佳公子的恭维,都会无法拒绝。
“我看王公子的怜花二字不是怜香惜花,而是舌灿莲花吧。”
唐执没有再理会王怜花的花言巧语,毕竟她不是一般女子,也不是情窦初开未见过世面的小姑娘,更不是一个会轻易被花言巧语迷惑的人,更何况她本就知道王怜花一向是个口蜜腹剑的花花公子。唐执是此次行动小组的首领,她不发话,没有任何人会多嘴,更没有人敢轻举妄动,唐门中人一向训练有素唯命是从。
“你就是沈浪?看来也不过如此嘛。”唐执看着沈浪道,“听说你很爱笑?”
沈浪却拉扯出一个哭笑不得的表情道:“现在我笑不出来。”
“哦?”唐执道。
“因为现在还不是笑的时候。”沈浪道。
这的确是合情合理,如果一个人沦为阶下囚却还开心地笑,那么他就是个不知轻重缓急的疯子。沈浪不是疯子,更不是无时无刻都在笑的弥勒佛。
唐执没有再看王怜花一眼,她的眼神越过沈浪,扫过西门小羽,落在了最后一棵大树上,那树的背后露出一截白衣。
唐执的眼在笑,心也在笑。
眉眼弯弯,心花怒放。
她绕到那棵树后,遮挡了夕阳最后的余晖,她的影子便盖在了那人身上。
唐非于阴影中缓缓抬起头来,他明亮的眼眸中映出一张美丽的脸蛋。
他看着唐执,却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说什么,亦或是不知道如何开场。
唐执缓缓道:“非哥,两年未见,别来无恙。”
“阿执,两年未见,你也能独当一面了,不错。”唐非道。
“这些都是败你所赐,若非你离开唐门,姥姥又怎会注意到我,我又怎能有表现的机会而受到重用?”唐执道。
“好,很好……”唐非道。
说到这第二个好字的时候,唐非身上绑于树上的绳子蓦然断裂!
唐非已然出手,唐执已经措手不及!
听到那边的声音,像是响应了号召,在他们周围,沈浪、王怜花、西门小羽、宁楚二,以及花园地上横七竖八躺倒的家丁都不约而同应声而起,跟唐门众人打斗起来。
虽然沈浪、王怜花、西门小羽身中唐门“花引墨香”奇毒,但他们已饮过唐非的血,能够压制住毒性扩散。可唐非也警告过他们,他虽百毒不侵,可他的血毕竟也不是真正的解药,只能压制一时,且不能使出超过五成内力。是以,众人武功亦大打折扣。
他们此计请君入瓮,唐非用唐门的传音哨把他们引来,先示弱装作被擒受制,使他们放松警惕,再一举反扑,可谓是锦囊妙计。人往往在放松警惕的时候,是最佳的攻击时刻,也往往最容易得手。
只不过他们也答应了唐非,不到万不得已,不伤唐门中人性命。因此,他们出招,必须快准狠,才能在最短时间内制住对方而不引发自身毒药发作。而此中武功最高强的唐执,自然留给了没有中毒能使出全力的唐非去应付。且唐非了解唐执,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不多时,沈浪王怜花这边已得手,一众唐门手下已被制住。
唐执虽身中唐非两枚暗器,却不慌不忙,从容接招。
可令唐非奇怪的是,暗器随着她打斗跌落,她的衣服上却未有一点儿血迹,亦或说她未流一滴血!
唐非从她被划破的衣洞若隐若现看到一样东西,闪着隐隐的金光,竟然是——“金丝甲!”
难怪虽然唐非之前突然发难对她出手时,她虽措手不及,但却也无所畏惧一往无前,原是因着有这刀枪不入的金丝神甲护体。
可唐非又不忍取她性命,是以本就未使出全力,她身穿金丝甲护体,交手时人的手脚多动晃悠难以击中,而唐非的暗器飞镖不可能往她的脖颈要害和脸上招呼,是以受到不少约束。
可是,这个唐执,对唐非出手却招招狠辣致命,每发一镖,灌住深厚内力,势如破竹,与空气相击,发出呼呼破空风声。
唐非知她这两年武功精进不少,不敢硬接,便一一躲过,那些暗器有的击到唐非身后的树干上,便瞬间消失了,因为它们皆已钻入树干深处,而稍微小一点的树木,便应声而倒。
王怜花那边已得手,便负手而立,在一旁袖手旁观,时不时还道一声“姑娘小心!”,“唐兄手下留情。”,“打得精彩,妙极!”。
沈浪亦在一旁围观,因为他之前打斗所用内力过多,唐非的血已快压抑不住他的毒,他不能再多运功,否则不消多时便会毒发,于是便不去给唐非添乱。
而惜命的王怜花适才有所保留,不是以众敌寡就是只守不攻,没用多少内力,但也不去帮忙。还拉着西门小羽边看热闹边指手画脚,用唐非和唐执的打斗来向这个有实无名的徒儿现场言传身教。
而宁家家丁非死即伤,不是在互相包扎救治就是在忙着用绳锁将被打伤点倒的唐门子弟捆绑住。因为穴道受制一过时间限制便会自动解开,是以用绳子绑住才能万无一失。况且他们武功一般,也帮不上唐非什么大忙。
然,唐非的暗器已穷尽,此刻他手中连半寸兵器也无,一双肉掌,数丈之内,难近唐执之身,奈何她不得。
他已无法反击,只守不攻,只能躲避暗器,好在他身手敏捷,轻功也不错。
唐执的鹿皮袋子里不知还有多少暗器,唐非脱离唐门,早已不用鹿皮袋子,身上自不会带多少暗器。
沈浪对宁楚二耳语几句,宁楚二脸上的皱纹便如秋风中的邹菊舒展开来。
然后一杆长枪便伸了过去,银勾挽月,锋利凛冽,正是昔日一杆银枪震云州的枪王宁楚二的九尺银枪。
银枪惊雷一轮,卷起一阵劲风,园中木叶簌簌作响。
落叶深深,暗器咻咻。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暗器擅长远攻,长枪虽长,跟暗器相比,也只能是擅长九尺之内的近攻。宁楚二自然不会跟唐非一起迎战,他不会接暗器,他老了身手不如年轻时灵活,也不擅长躲避暗器,身为老前辈,他自然有着自己的尊严与骄傲,身为老前辈和男人,他是不会跟唐非一起以众敌寡对付唐执一个姑娘家的。
他这几枪,只为给唐非送暗器,这个主意自然是沈浪出的。
暗器在哪?
只见唐非卷起空中的落叶飞花,凝聚于双手间,运气如虹。
意如日月,气似潮汐。
逆光成影,漫卷尘嚣。
漫天花雨,落英缤纷。
花叶如无数枚锋利的暗器,雷霆万钧,离弦之箭般瞬间激射而出!
落叶自由追随着花朵,如影随形,如梦似幻。
而春风中的飞花,是不是在寻找消失的蝴蝶?
蝴蝶?
唐执就是那只蝴蝶,她美得也像只蝴蝶。
蝶恋花,花恋蝶。
唐执的暗器被无数的叶子和花朵统统包围,纷纷击落。
她亦如花叶中美丽的蝴蝶,跌落于一地的落花之中。
她已不能动弹,她缓缓地抬起头,嘴角犹自挂着一抹比鲜花还要殷红的鲜血,咳了咳,嘶声道:“你不愧是唐非。”
唐非道:“唐执,我们本不是敌人,我也不想与你为敌。我只想化解唐门和雷家这段纠缠百年的世仇。”
“哼。”唐执冷笑。
“你笑什么?”唐非问道。
“笑你天真,你真以为你是圣人么?”唐执道。
“若不去试试,怎知我做不得圣人?”唐非道。
沈浪也道:“世事没有绝对。”
“自古以来,无论是佛祖的大智慧,还是儒家的宽恕善道,都难以化解仇恨。用的,只能是仇人的鲜血,等这些人的血迹干了,仇恨便淡了。”唐执道。
“执姑娘说得好,如此高见即便沈浪也难以辩驳,没想到姑娘与在下甚是投缘,在下甚是相逢恨晚,越看姑娘越是对眼。”此时王怜花却拍掌笑了起来。这岂非很符合王怜花的观点,他一向也认为以杀止杀是最好的办法,这也是他的一贯作风,无奈他身边之人都是与他背道而驰的大侠做派。
“高见不高见,与你无关。”唐执道。
“若不去试试,怎知我们有没有关?”王怜花学着先前唐非的口气笑道。
唐执瞥了王怜花一眼,不再理会他的风言风语,置之不理,这一向是对付登徒浪子最好的办法。
“你说的也不无道理,但我还是赞同沈兄所言,世事无绝对。”唐非对唐执道。
“看来沈兄与唐兄甚是投缘。”王怜花道。
此时唐执回过神来,方才注意到还坐在花园中石凳上微笑的唐烟云,从始至终,唐烟云均是保持着微笑的神态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这自然是王怜花做的手脚。
可是若非她自己大意自负,岂会落人陷阱。她本该进来时就先跟唐烟云说话的,而不是见猎心喜直奔沈浪王怜花唐非而去,她忽然想到,一开始王怜花的哈哈大笑,岂非是故意分散她的注意力,引起她注意而无心分神唐烟云。但也不得不说,这一招请君入瓮,唐非真的是因为了解她,且对她还算是有几分把握的。
唐非从唐执身上搜出了“花引墨香”的解药,当下分发众人服下。
此时宁楚二走了过来,对众人道:“晚饭已备好,诸位先用膳吧。”
“也好,这打架还真是力气活儿,肚子也饿得慌,如此就多谢二爷了。”沈浪道。
如意赌坊的生意一向很如意,宁家可谓是钟鸣鼎食,宁楚二虽说是略备薄酒,可酒毕竟是好酒,菜也毕竟是好菜,鸡鸭鱼肉,应有尽有。
众人肚中正空,也不过多虚套客气,便如一家人般其乐融融,吃得津津有味。
酒过三巡,杯盘狼藉。
宁楚二抹着嘴巴道:“沈相公带来的鸡鸭果然不是凡品,肉质细腻鲜美。”
此言一出,举座皆惊。
这宁楚二却不知沈浪带来的鸡鸭是为熊猫儿试毒之用,正是那唐门奇毒“碧血笑春风”。
王怜花已想呕吐,却只得无奈吐不出来。
宁楚二见此情景不明所以,当下西门小羽道出原尾,宁楚二也是一阵惊奇和茫然。
沈浪却噗嗤一笑道:“你们可别忘了,还有唐公子在。”
唐非也笑着探手入怀,取出一个白瓷瓶子,把这两天他造出的解药一一分发给众人。
待他分发到宁楚二时,王怜花却忽然道:“等等。”
第二声“等”字还没说完,宁楚二便一把夺过唐非手中的瓶子,变了一个声音,笑道:“十三弟,多谢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沈浪、王怜花、唐非等人今天刚胜了一场,胜利的人往往会大意,放松警惕,以至于被人钻了空子。
听到他的声音,这个记忆中如此熟悉的声音,唐非惊道:“你是……唐京华!”
此人正是大漠中假扮金无望袭击赵月光和朱七七的唐京华,唐门中他的易容术也算高超,不曾想却被王怜花瞧出破绽,而宁楚二正是去准备晚膳之时被掉包的。
话音刚落,沈浪、王怜花已然出手!他们身上的“花引墨香”之毒已解,不再受制。
唐京华早有防备,身手敏捷,身法轻灵,躲过众人的袭击,蓦然后退数丈,坐在了大厅中的太师椅上,微笑着翘着二郎腿把玩着一枚小小的铁蒺藜。
王怜花还想再出手,沈浪却拦住了他道:“且慢,唐京华单枪匹马却如此冷静从容,若非他手上还有什么别的筹码?至少二爷定是在他手上的。”
“不错,沈兄果然是聪明人。”唐京华道。
“熊猫儿莫非在你手上?”王怜花道。
熊猫儿的“碧血笑春风”之毒已解,但还需两日才得以苏醒,一直在宁府客房里躺着,想必现在已落入了唐京华之手。
“不错。”唐京华道,“不过王兄是如何看出来我不是宁楚二的?”
“第一,二爷并非庸人,沈浪都说了那鸡鸭不是带给他的礼物,他岂会如此不识趣地去杀了煮给大家吃,二来,二爷有着一双锐利的鹰眼,正所谓画虎画皮难画骨,纵使你易容术再高明,也模仿不来他的眼神。”王怜花正色道。王怜花自如意赌坊与宁楚二赌桌上一场大战之后便对宁楚二的这双鹰眼不仅深有体会,而且印象深刻。
“好一个画虎画皮难画骨,但王兄的眼睛也很是锐利堪比老鹰。”唐京华道。
“那么,我们便来换人罢。”沈浪道。
“这笔生意不划算。”王怜花道。
“哪里不划算?”唐京华反问道。
“凭你手中二爷和熊猫儿两人,却想换唐烟云、唐执与唐门其他子弟共二十几人,而你现在已是瓮中之鳖,再加上你的命,和你手中碧血笑春风的解药,这岂非是赔本买卖?”王怜花道。
“我若是说,再加上一个天下首富的掌上明珠——朱七七呢?”唐京华幽幽道。
“什么,七七在你手上?”沈浪道。
唐京华从身上摸出一只小小的耳环,掷与沈浪,道:“还请沈大侠鉴定。”
沈浪捏着那枚耳坠,端详了一会儿,道:“这还真是七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