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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花引墨香 “那这些鸡 ...

  •   “那这些鸡和鸭怎么办?”沈浪道。

      “你且好生照料,一日三餐好好伺候着,每日观察其变化,那只吃了毒馒头的鸡身上的毛若是变绿了,而那只吃了我试制出的解药的鸭子还活得好好的话,你就拿我放在猫儿枕边的青花瓷瓶里的药给鸡吃,若鸡吃了还没死,你就把那药给猫儿吃,缓解一下他身上的毒。若是最后鸡死了,你就到城东竹林小木屋找我的手下‘小仲’,他会派‘地字号’的人来寻我。就算我的手下寻不到我,我想潜伏暗处的唐门中人也会帮你的。”王怜花道。

      对于王怜花临行前交待他的任务,亦或说丢给他的烂摊子,沈浪哭笑不得,他这一留下,不仅要照顾人,还得伺候鸡鸭。

      一连数日,沈浪都在房中照顾熊猫儿,还有鸡鸭。鸡鸭每天都会拉屎、叫唤,好在沈浪是个随遇而安之人,这些天他也听习惯了。

      熊猫儿身中奇毒,而这些鸡鸭跟他的生命息息相关,安全起见,沈浪把鸡鸭也放在客栈房间,与熊猫儿一起照料。沈浪亦是睡在熊猫儿房内。

      鸡鸭放在房间里一来吵到隔壁房间的住客,二来房间内会有味道,店小二让沈浪把鸡鸭交由他放到客栈的牲畜棚子里圈养,沈浪推说这些鸡鸭是他的宠物,不肯交与店小二。店小二只得摇头苦笑,哪有人把鸡鸭当作宠物放在房间里同吃同睡的。

      “咚咚,咚咚——”

      此时响起了极有节奏的敲门声。

      沈浪开门,进来的是一个玄衣年轻人,浓眉大眼气态沉稳。沈浪只觉眼熟,略一回想,原是见过他来找王怜花。

      “见过沈大侠,在下是王怜花的手下小仲。”小仲道。

      “你来找我可有什么事?”沈浪问道。

      “我来替代沈先生照顾熊大侠和这些家禽,如此您就可安心歇息。”小仲道。

      “你来找我,是你的主意还是你家公子的主意?”沈浪道。

      “公子虽未明示,他只说若沈大侠需要我,就全力配合。我这样做没有违背他的任何吩咐,亦无违背门规,公子喜欢聪明能干的人。”小仲道。

      小仲这样做也不算是自作主张,果然是有其主必有其仆,跟在王怜花身边久了,就算是不灵光的人,也会学着变聪明。

      沈浪微微一笑,这年头,一个既没有显赫家世,也没有父母可依靠的年轻人,若想改变现状出人头地,的确很不容易,年轻人就该有这样的志气,就得有这样的机灵和胆识。

      这样的年轻人,如果他是在往上爬,因此有了一点小心机耍了一点无伤大雅的小手段,没有人能说他走错了路。只不过王怜花这样的主人亦正亦邪,也算不得是明主,小仲是否算跟错了主?

      “那就劳驾仲兄弟了。”沈浪对这个年轻人也颇有好感,他亦是个成人之美的人。

      那小仲也算勤快麻利,把熊猫儿和鸡鸭伺候得井井有条无微不至,沈浪也乐得清闲。

      这几日,唐门潜伏在沈浪周围的势力也减少了一半,谁都不乐意被人当做犯人般盯着,这种被窥视的感觉谁也不会觉得舒服,这似乎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沈浪却似乎并没有那么高兴。也许他已经习惯了,一头狼在草原上总要防着老虎狮子,习惯了高度警惕,倘若有一天老虎走了只剩下狮子,它岂非会无所适从,它会惴惴不安,这是不是老虎的诡计让他放松警惕?

      清晨,第一缕阳光从窗户爬进来,打在了沈浪的脸上。

      沈浪睁开惺忪的双眼,第一件事,便是去熊猫儿的房间里瞧瞧。

      屋内的一切,都在它们该在的地方,唯独少了熊猫儿和小仲。

      可是屋内也没有丝毫打斗的痕迹,而房内笼子里的鸡鸭还在欢快地叫着。

      沈浪看到桌面上有一张纸,上面用瘦金体写着“宁府”二字。

      “宁府”,哪个宁府?

      沈浪不禁想到了如意赌坊的二爷,当年一杆银枪震云州的枪王——宁楚二,也就是沈浪的徒弟西门小羽的外公。

      沈浪的心中有很多猜测,有好的,不好的,最后,他的嘴角终于爬上了微笑,落拓洒脱而充满自信的微笑。

      无论什么样的情况处境,沈浪总能临危不乱,他从来都是个冷静理智的人。

      他走的时候,还不忘带上熊猫儿房内试药的一只鸡和一只鸭,以免徒生变故,因为这鸡鸭在他的眼中,不仅仅是鸡鸭。

      宁家不愧是城中富户,钟鸣鼎食,高宅大院,门禁森严。

      门卫见沈浪这一身青灰布衣普通打扮,又拎着鸡鸭,还道是来探亲攀附的远方穷亲戚,冷眼斜视了他一眼,便命人进去通报。

      沈浪是个懂规矩的人,他只好静静候在门口。他手中的鸡鸭嘎嘎嘎、咕咕咕地乱叫,边叫还边拉了一地。门口侍卫反感地瞥着他,眼中充满了鄙夷和不屑。沈浪对他们微微一笑,淡定从容,似乎没有对他们的表情表示任何不满,又似乎他对旁人的目光满不在乎。

      抬手不打笑脸人,门口的侍卫们见沈浪笑得还算和善,便也没说什么,收回自己的目光,看向远方,又变回门口威严肃穆的门神。

      许久,一个身着整洁白衣脸色蜡黄的家丁才慢悠悠走到门口通知沈浪进去。

      他瞧着门口一地的鸡鸭粪便,便命人来收拾干净,又嘀咕了几句,还要求沈浪把手中的家禽交给他放到厨房,却被沈浪拒绝了。便轻蔑道:“真是乡下来的土包子,你生怕二爷不知道你送了礼物么,你还真当二爷稀罕你这不值几个钱的扁毛畜牲。”

      然,沈浪却赔笑道:“是是是。”

      若是王怜花遭逢如此待遇,明里暗里定会给这家丁点厉害瞧瞧,叫他从此不再敢以貌取人如此放肆。以貌取人岂非也是世人的常态?若非如此,哪来得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沈浪不禁想起了当日王怜花身着麻绳腰带在如意赌坊里大杀八方,跟宁楚二斗智斗勇的事迹。若非沈浪在后头故意打翻了那盏油灯,这王怜花就借着于油灯下毒燃烧毒烟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那帮以貌取人嫌贫爱富的赌徒都给毒死了。他又想起王怜花自那件事后说过的一句话:“一遇沈浪,诸事泡汤。”于是心中便不觉莞尔。

      那白衣家丁边引路还边絮絮叨叨,沈浪只是笑笑,没说什么。那家丁觉得无趣,咳嗽一声,就没再说什么,便在沈浪前头默默引路,他走得快些,好像不想同沈浪这种乡下土包子为伍,沈浪边看风景边走在后头,悠哉游哉,倒也没跟丢。

      院内雕梁画柱,曲径通幽,正值春日,园中更是花木扶疏、姹紫嫣红,一片春光明媚。

      七拐八拐,沈浪便跟着那家丁到了会客的大厅。

      一个身穿紫色长衫、身材颀长、脸色蜡黄、头发半白的老头子走了出来,正是那鹰眼二爷——宁楚二。

      宁楚二瞧着沈浪拎着鸡鸭,风尘仆仆的样子,便笑道:“沈相公,你来就来,还带着这些鸡鸭来做甚,勿需如此客气的。您是小熊的老师,应该我送礼给你才是,怎生反过来了,哪有师长给徒儿送礼的道理呀,真是折煞老夫了。”

      沈浪苦笑道:“这……不是送给你的。”

      “哈哈哈哈哈哈……”

      此时客厅的屏风后忽然传来了哄堂大笑,继而步出几个人,他们出来后瞧着沈浪的样子,笑得更甚,尤其是人群中的绯衣公子,更是笑得直不起腰来。

      沈浪的眼中隐隐有了光,比明媚的春光更盛,他嘴边的微笑也更加浓,如春风拂过湖面荡起的圈圈漪涟。

      屏风后走出来的人有王怜花、西门小羽、小仲。

      “你们笑什么?”沈浪道。

      “笑你活像个回娘家探亲的小媳妇。”王怜花瞧着沈浪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风尘仆仆的样子,说着又忍不住笑了几声。

      西门小羽冲过来拿下沈浪手中的鸡鸭瞧了瞧道:“师傅,这些鸡鸭都还没死呀,我走的时候还瘦巴巴的,现在它们却胖了许多。”

      “乖孩子,这几日跟你王叔叔在外头可有捣蛋惹事。”沈浪摸着西门小羽的头道,他的言外之意是西门小羽有没有跟王怜花为非作歹瞎掺合。

      “小熊谨记师傅教诲,并没有做不该做之事。”西门小羽一副小大人的语气。

      “好孩子,真乖。”沈浪道。

      “看来我临别前的教诲,沈兄亦是谨记于心,把这些鸡鸭照料得如此肥美,看来真没少费苦心。”王怜花道。

      “王兄交代之事,沈某岂敢不从,这可是人命关天之事。对了,熊猫儿呢?”沈浪道。

      “在宁府客房床上躺着呢。”王怜花道。

      “你可有寻到唐非?”沈浪问道。

      “你猜。”王怜花道。

      “若我没猜错的话,你就是昔年川蜀第一公子唐非吧,”沈浪一指给他引路的白衣家丁,道:“适才有劳唐公子引路了。”

      “什么川蜀第一公子,在下早已脱离蜀中唐门,盛名早已是过往云烟荡然无存。”那白衣家丁笑了起来,继而撕下脸上蜡黄的人皮面具,露出一张阳光灿烂的笑脸,道:“不愧是沈大侠,在下好奇你是怎么猜到我是唐非的?”

      “第一,我既是小熊的老师,二爷不可能不亲自来门口迎接的,如意赌坊向来训练有素秩序森严,二爷亦是个通情达理之人;第二,二爷若遣人来迎接,也必定是府中极有身份的心腹或管家,而不是普通家丁,且不可能不告知所派遣之人我的身份来历,若是告知我的身份来历,下人必奉我为上宾,而不是像适才唐公子的势力小人态度,但也不得不说,唐公子的确扮演得不错;第三,唐公子易容的家丁,身着白衣却脸色蜡黄,似乎稍有不妥,气色不好的人更不能穿白衣,这样会显得更没精神。而且你这身白衣纤尘不染,做事的家丁若着白衣,不会这么干净整洁。”沈浪道。

      唐非露出赞许的目光,道:“原来一切都逃不过沈大侠的法眼,不愧是沈浪,心细如尘观察入微。适才得知沈兄已在门口,在下也是突然心血来潮,没有过多准备,只是匆匆换了个人皮面具就去了,不过沈大侠看出的该不止是这些吧,还有呢?”

      沈浪道:“一大早看到桌上留下的‘宁府’二字,我就猜应是王兄回来了,王兄之所以不直接来客栈找我,而是让我来宁府汇合,一来我身边遍布唐门暗子,王兄若是直接带着唐兄前来,就算唐兄易容了,多了一人,必定引发唐门警觉,如此岂不是告知他们已成功借我们的手帮唐门找到了唐非么?他若是没有找到唐兄,才会毫无顾忌直接来客栈找我罢。二来,宁府门禁森严,不是谁都能进来的,唐门暗子不容易混进来,唐公子在此给猫儿解毒甚是妥当。料想王兄你们几人应是先甩开唐门的人易容进的宁府。而这儿是小熊的家,我作为他的师傅,来这里也算合乎情理光明正大。三来,王兄命小仲在我桌上留字然后悄悄把猫儿带走,却留下鸡鸭给我,如此故弄玄虚看我笑话,定是王兄的作风无疑。”

      “四来,那间房子养鸡养鸭还睡了只好几天不洗澡的瘟猫,定是又臭又脏,素来喜洁的王怜花不乐意去,他亦不想委屈唐非去那种邋遢地方给熊猫儿解毒,一则这有辱他的面子,二则这岂非是待客之道?”西门小羽一副少年老成的语气正色道。

      王怜花露出赞许而骄傲的目光,对西门小羽笑道:“小鬼头,全被你说中了,你也没算白跟我学本事,真是孺子可教也。”

      唐非心道,这西门小羽到底是沈浪的徒弟,还是王怜花的徒弟?

      “唐兄,猫儿的毒……”沈浪道。

      “沈兄放心,我已替他解毒,他再睡两日便会转醒。”唐非道。

      “如此,就多谢唐兄了。”沈浪道。

      宁楚二眼中也露出赞许的目光,对西门小羽,也对沈浪,王怜花,唐非,长江后浪推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他已经老了,他总喜欢默默看着年轻人高谈阔论指点江山,这让他觉得自己也沾染了些许年轻人意气风发的气息,整个人也不禁跟着神采飞扬起来。

      而他的外孙西门小羽,能有沈浪这样的好师傅,身边有王怜花唐非这样的能人异士,也定能学到不少本领,这也令他打心底里高兴,西门小羽是他全部的希望。而对于沈浪王怜花招惹了唐门,还招来唐门通缉的烫手山芋唐非一起躲在他家里,他亦是没说什么。毕竟西门小羽是他现下唯一的亲人,而沈浪王怜花是西门小羽的师傅,也是当今江湖风头最盛的一代人,他相信沈浪,就如同相信正义,沈浪是名震天下的大侠,也是名副其实的大侠。

      或许,从西门小羽拜师的那天起,已经金盆洗手退隐江湖多年的他就注定要再搅入江湖。这些,他心里很清楚,人老了,往往对世事看得比较通透,也比较豁达。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他知道,无论如何,沈、王二人都不会对西门小羽不管不顾的。而他,已风烛残年,终将离开西门小羽。西门小羽未来的光景,他恐怕是看不到了,但他可以给他安排妥当。这也是一个爷爷对孙儿唯一能做的,如此这般也是做得最好的。

      今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屋外春光明媚,花园中姹紫嫣红,争奇斗艳,蝴蝶翩翩,蜜蜂嗡嗡,好不热闹。

      宁楚二作为东道主,自家的园林,也总想让客人玩得尽性,便指引他们来瞧屋外的热闹。

      花园中的景致自是美不胜收,而更美不胜收的却是王怜花和唐非的画。

      如此好天气,如此美景,若不研墨作画,聊以留念,岂非辜负了这大自然的施与。

      王怜花与唐非于园中作画,小仲给王怜花研磨完墨,又给唐非加水调色,还给西门小羽斟茶倒水,很是殷勤,此刻俨然是一仆三主之态。

      沈浪默默看在眼中,这小仲果然不简单。

      白宣纸,陈墨香,狼毫笔,泼墨写意,挥洒自如,生生的画出了满园春色,写出了风流倜傥,满园春色跃然纸上,实在是妙笔生花妙不可言。

      王怜花画的是蔷薇,唐非画的是月季。

      蔷薇和月季,本就是两种极容易混淆的花,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气质与风骨。正如王怜花和唐非:一个惊才绝艳风流倜傥,一个一表人才闲云野鹤。

      花园里不仅有月季和蔷薇的香味,似乎因为这两副画,整座园林也越发地幽香馥郁,清风徐来,花香便扑鼻而来,说不出地心旷神怡。

      果然是上好的徽墨,墨香透纸传来,闻之舒朗,好似闻到了翩翩俊彦的书卷气。沈浪恋恋不舍地放下王怜花的画,又爱不释手捧着唐非的画,左看右看,也说不出谁的更好,便指着一旁胡乱涂抹的初学者西门小羽的画道:“我觉得这里画得最好的是小熊,真是个好孩子,日后必定能青出于蓝。”

      西门小羽画的是映山红,也叫杜鹃花,虽是初学,但他天资聪颖,寥寥几笔,一气呵成,也勾勒出其神韵气态。他居然有运用到武学中的气运在其上,隐隐透出武意之境,只是还不太明显。西门小羽的画虽比不得王怜花与唐非的,但这却是幅充满希望的画。

      身旁几个大人心中皆是一阵惊叹和欣喜,胸中似有春雷破土,花蕾绽放,似乎看到多年之后,一个少年默默崛起于江湖,无论是盛名还是本领,都不输在场的任何人。这孩子将来势必前途不可限量,雄霸武林,笑傲苍生也不为过,一切皆有可能。怕只怕,会误入歧途毁在一个不好的老师手中——沈浪不由自主想到了王怜花。

      西门小羽也算是王怜花有实无名的徒弟,王怜花笑道:“沈兄好眼光,可别忘了等熊猫儿醒来,好让小熊正式拜我为师才是。”

      “你可别忘了,还得等七七回来。”沈浪道。

      王怜花瞥了一眼沈浪,他无话可说。

      唐非道:“凡事为何老要分出个一二三呢,大家欢喜便好。”

      西门小羽对唐非道:“唐叔叔,为何他们都说你是‘川蜀第一公子’,你排行第一么?”

      王怜花道:“这并非他在家中排行第一,只因他在家族中做什么都是第一的,武功第一、暗器第一、使毒第一、易容第一,奇门遁甲之术第一,甚至连书法丹青都是第一,且学什么都是最快的。他昔年还未出道便声名鹊起于蜀中一带,成为当时武林中风头最劲的一批年轻人之一。他打破了唐门几乎所有的记录,可谓唐门新的神话!”

      “王公子过誉了。做第一很累,我可不想争什么第一。更何况自古英雄出少年,近年来蜀中人才辈出,恐怕不知多少后生已赶超我,我都不知排到了第几。这川中第一公子之名现在更作不得数,你们也不要乱叫了。若让我选,我宁可自小便资质平庸,最好做个普通人家的孩子,远离江湖是非恩怨。”唐非道。

      “可是这天底下很多事都是不如人愿的。”沈浪道。

      西门小羽的眼中有光,是那种当初见到沈浪和王怜花的光。

      “那唐叔叔和王叔叔,你们谁更厉害呢?”西门小羽道。

      这次难得地,王怜花谦虚道:“别的我不好说,如若是比毒药暗器,自然是唐兄厉害了,他正是这方面的专才。”

      王怜花说的也并非没有道理,的确如此。

      “怎么,小鬼头,你又寻思着再多拜一个师傅?那么沈兄,你意下如何?”说这话时,王怜花意味深长地看着沈浪,他倒要看看,收了这个朝三暮四的徒弟,对于这个徒弟朝三暮四的要求,沈浪又会如何处理。上次对于西门小羽要拜他王怜花为师,沈浪要求良多条件苛刻,且推脱再三,那么这次沈浪又会是什么态度呢?

      “小熊还是个孩子,适时天真烂漫,所提出的要求只是出于对强者的欣赏和追求,并无不妥。”沈浪笑道,“再者唐公子品行端正,温文尔雅,通情达理,我看也并无不可嘛,多一个人帮我教徒弟,我也乐得清闲,况且猫儿也曾说过,‘三人行,都是我师’。”

      “沈浪,你……小熊当初要拜我为师的时候,你可不是这样说的。”王怜花讥讽道,“好你个两面三刀的沈浪,这就是一视同仁的大侠作风?”

      “多谢沈大侠美意,我已叛出唐门,这身本事,纵使还不了唐家,我亦是不会再转授他人。”唐非一向是个通情达理之人,他顿了顿,又道,“我曾发誓,若非形势所迫情非得已,我不会对唐门之人出手。”

      忽然,阳光下一点寒芒一闪即逝,快如鬼魅,无影无形。若非是沈浪王怜花这样的高手,若非沈浪王怜花有着江湖人无时无刻的警觉性,否则那一瞬间还以为是一缕阳光透过而已,那么自然,那么和谐,就好像以天地为掩护,就好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飞镖。

      血。

      唐非的飞镖。

      小仲的血。

      还有镖赫然在唐非手上。

      还有血已然在小仲衣上。

      唐非的暗器可明可暗,若说是明器,他出手是那么地触不及防避无可避,若说是暗器,他却可以光明正大地摆出来向你发射。

      周遭的空气似乎也因这一幕而迅速变得森寒起来,明媚的春光顷刻间不复。

      小仲并没有被击中要害,可他的脸色已然苍白。

      唐非并不想他死,可是小仲已不能动弹,除了他的血。

      小仲的血一滴一滴以一种明快的节奏自由地淌出,在空中随着清风微微倾斜,最后坠落到地上,默默滋润着芳草,虫儿也叫得更欢了。

      唐非为何要对小仲出手?或许沈王二人早已有了想法,只是没想到唐非会在此刻出手,没想到他会这么快就出手。

      小仲被击伤的是右手手臂,他笼于袖中微微抬起的右手里,一节细小的青绿色短哨如被斩首的头颅,骨碌碌滚落,正落在他染红的血地上。

      该死的,还差一点,只要吹响这个传音哨,就成功了。只要吹响它,外面埋伏的人手就会冲进来,自己就能全身而退。

      这个哨子岂非也正提醒着众人当下四面楚歌危机四伏的境地?

      “十七弟,多年未见,别来无恙。”唐非道。

      “我早知道,你会认出我的,只是没想到你会这么快。”小仲看着唐非道,“没想到十三哥连唐门绝技‘镖无影’也练成了,真是可喜可贺。”

      “他……他是唐门中人易容的?”西门小羽惊道,“他是谁?”

      “唐门外门第六房长子唐烟云。”唐非道。

      “怎么这么像女孩子的名字呀。”西门小羽道。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王怜花不是也像女孩子的名字么。”唐烟云(小仲)道。

      王怜花也道:“名字是没有性别的,只有人才分男女。”

      “好像是的。”西门小羽道,“不过还是我的名字好听。”

      “不对,小仲是易容的我岂非会看不出来?”王怜花看看小仲,又看看唐非道。

      “小仲并非易容,他本就是唐门中人。”唐非道。

      “他……他是唐门中人?最近,我已经对他有所怀疑,好在他并未做出什么出格之事,我只当他是见异思迁起了异心,却并未来得及核实确认。最近有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臭小子一直在抢我生意挖我墙角,他开的价码极高,我手下已有数人到了他那边。近日熊猫儿中毒,我们被唐门盯上,又忙着寻朱七七和唐非兄弟,是以我并未抽得出时间来调查他。”王怜花似乎有些难以置信,他惊诧的是跟在他身边十年的小仲居然是唐门中人,身边一直有人卧底这么久,他被蒙在鼓里十年之久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

      “唐门子弟自打生下来,就已被安排好了命运,就连婚姻都是被安排好的,许多人纵使娶妻生子传宗接代,一生一世亦未曾离开唐家堡一步,不出家门便是不断地练功,创暗器,造毒药,设疑阵,准备接受任务去攻打世仇雷家,去逐鹿中原武林,在一辈子的准备中渐渐老死。也有许多人,武功有所成后便来回穿梭于江湖与唐家堡之间,一生便是奔波劳碌,执行任务,伏击追杀,来去匆匆,连死也死在外面。还有些人,还在孩童时期便被送出唐家堡,隐藏于人海,卧底江湖,如若上头始终没有命令,便做一辈子有名无实的卧底,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当自己不是唐门中人,与家族断绝往来,或者可以说是一辈子逍遥自在,过另一种人生,如此就不会泄露半点行迹。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如若上头突然有了命令,那么,他之前的人生便已经结束,而他的卧底生涯才刚刚开始,王公子自然是看不出来。”唐非幽幽道,他的目光炯炯,看着唐烟云,眼中似乎有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情。

      “这唐门还真是深不可测,看来唐门在各门各派都安插了卧底,想不到我王怜花也有被人卧底而不知的一次。”王怜花道。

      “唐门是个古老而神秘的门派,深居川蜀苦心孤诣经营几十代,为天下毒药暗器鼻祖,向来有问鼎中原之意。”沈浪道,“更何况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王公子被阴一次,并无不可。”

      “哦,沈兄如此语气,莫非你也早看出了他有问题?”王怜花道。

      “他前两日晚上来找我,自告奋勇替我照顾猫儿和饲养鸡鸭……”沈浪道。

      “难道我有什么异常的行为被沈大侠看出来了?”唐烟云不解道。

      “并没有,你的一切都太正常了,毫无破绽。我甚至觉得你本就是个有志气的年轻人。只是自打你到来之后,在客栈周围的唐门暗子却忽然减少了一半。我当时就有所怀疑,如此巧合,这是否跟你有所联系。一来你不请自来,未免有些突然。二来若非你是他们的人,唐门岂非会如此放心在此时减少这么多人手。三来这些人手只注重监视我,却不怎么注重你。这就更为可疑了。于是我便将计就计且看看你接下来会有什么行动。”沈浪道。

      唐烟云无奈道:“没想到原来是自己人把我给暴露了,沈大侠果然心思缜密。十三哥,你又是怎么认出我的?”

      唐非道:“这很简单,我们幼时便一起玩耍,你与十年前的样貌变化不是特别大,倒还有几分相似。你第一眼给我的感觉就是我的十七弟阿云,我越看你越像便越发确认。就现下我与唐门的关系,难得你还叫我一声十三哥。”

      “我也没想到时隔多年,你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我。”唐烟云道。

      “你们毕竟是同族兄弟,虽不是嫡亲,但一脉相承血浓于水,也许血亲之间天生就有一种奇妙的感应,更何况唐兄对易容和面相精通熟识,你在他面前又能瞒多久?”沈浪道。

      “拿来。”王怜花对唐烟云道。

      “拿什么来?”唐烟云反问道。

      王怜花道:“唐非此前说过,若非情非得已,他是不会对你出手的。你对我们下的什么毒,为何我一直都未感觉到?”

      “只因此毒是唐门新研制的,你自然不知,此毒无色无味毫无知觉,可溶于墨水和酒水之中,名叫‘墨香’,中了墨香,只需在三日内闻到鲜花的香味就会引发,大多数花香都会引发它,比如说蔷薇、月季、迎春、梅花、桃花……故此又名‘花引’,而别名也作‘花引墨香’。而此毒若是不运功就不会发作,一发作不出七日得不到解药便会死亡,死的时候尸体还会散发出花香呢,公子不防运功试试?此毒配方极其复杂,唐非若无一两个月的时日研究,也解不了。倘若唐非解不了,你们又不想死的话,就从此不再动用武功,做一辈子的废人罢。”唐烟云幽幽道。

      王怜花当然也没有傻到去运功试试看,他向来是惜命贪生,更何况,唐非对唐烟云的出手,已足够说明了一切,他是个随时都看得清楚时局动向的聪明人,这种掌握大局形势的机智也是他见风使舵明哲保身的风帆。如此说来,四人中除了百毒不侵的唐非,都中了这“花引墨香”。除了唐非,谁都不能运功。

      此毒无色无味无知无觉,而一个江湖中人有武功却眼睁睁不能用,是一件危险而痛苦的事情,不得不说,这毒真真是刁钻奇异。

      王怜花不禁一阵后怕,中了这“花引墨香”三日内闻到花香便会引发,而不运功便不会发作,此毒无色无味可溶于墨水和酒水之中,他经常舞文弄墨亦或喝酒饮乐,这小仲对他下毒的机会可谓是数不胜数,也轻而易举,若非今日被唐非识破,他哪天忽然中毒而死岂非都不知是鹿死谁手?

      “你若是不交出解药,本公子有几百种法子折磨你让你交出来。”王怜花对唐烟云道。

      “我真没有解药,我不怕死。”唐烟云冷冷道。他的眼中尽是漠然和不屑。

      当一个卧底亦或是刺客被识破身份,那么他的卧底生涯便已结束,无论他的使命有没有完成,而无法成功出逃的话,等待他的只有死亡。这一点,唐烟云很早就心知肚明。卧底有如死士,岂非走上这条路的那天起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和一切打算?

      对于一个视死如归之人,王怜花亦是无可奈何的,他的那些手段,只对贪生怕死之徒生效。

      王怜花关心的是唐烟云有没有解药,而沈浪侧重的点则不同。

      沈浪对唐烟云道:“你为何要告知我们‘花引墨香’如此详尽?”

      “只因我想看看天底下最聪明最有本事的三个人,中了这刁钻奇异之毒要如何自救?你们会选择放手一搏,还是妥协求全?况且唐非对我手下留情,我岂能不卖他个人情。”唐烟云道。

      “‘天底下最聪明最有本事的三个人’?怎么只有三个人,小孩就不是人么?”西门小羽蹙鼻道,“可不要小瞧人。”

      “岂敢,西门小少爷天资聪颖敏而好学,虽然你还需些时日才成气候,那末勉强也算你一个罢。”唐烟云道。

      行走江湖的人都知道,自命不凡傲气骄纵的小孩子是最不好惹的,同时也是最容易哄的。

      沈浪、王怜花、唐非三人看着西门小羽,露出欣慰的微笑。这孩子倒是个有担当的人,真是后生可畏。

      “有本事的聪明人可勉强算得我这把半截身子已入土的老骨头么?”忽然远远传来宁楚二的声音。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他要同他们一同应对,宁楚二抚着花白的胡子走向花园,走向众人,他的步子沉稳而坚定。

      风过,春花绚烂了一地,幽香馥郁,花园中的几副墨宝技艺清绝栩栩如生,引得蜂蝶翩翩绕飞盘旋,画卷徐徐地随风飘落地上,宣纸上墨香已渐渐淡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花引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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