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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第 6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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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了口气,马惊承的事,叔父的事,还有大哥的情意,三件事在我心里乱麻一样杂乱交织,烧得我心中火炭一样炙热,回头对于博道:“好吧,你先睡,我去想想清楚。”
总觉得自己并不是那种遇事犹豫没主见的人,但这一夜,我坐在楼顶仰望夜空直至天亮,也想不到未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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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于博什么都没问我,二人默默上路,一路急行,离了湘鄂辖境,进入河南地界,才将马蹄渐缓下来。
此时已是九月中,深秋天气,繁花落尽,清朗的蓝天白云之下,但见满山树木团团簇簇,入目尽是金黄艳红浓绿,一片缤纷绚丽的颜色,山风拂来,遍体舒爽。
信马由缰缓缓而行,又见前方数条白色匹练似的山瀑在石间流淌飞溅,汇成清澈无比的一泓清水,穿过一座红枫叶掩映下的青石拱桥,缓缓流向山下。
于博不禁赞道:“好景色!”
我一路上都十分消沉,少言寡语,此时方才振作精神一笑,扬鞭指向山上,道:“看,还有鹿呢!”
于博仔细辨认,果然见落日的余辉下,两只小鹿在山间低头吃草,不禁欣喜异常。也是啊,若在现代,看到这样的自然美景可不容易。我伸个懒腰,道:“反正也错过宿头,前面又没什么村镇,既然你喜爱这里山景,今晚就在这附近休息一夜好了。”
于博下马舒展筋骨,笑道:“当然好,总比你突然决定不再遮掩容貌,害我这些天带一个美绝天人的小姑娘招摇过市的强,老天,那些男人看着我的眼都是红的,真恨不能一口把我吃了。”
我但笑不语,自离湘境至今,我刻意以容貌示人,每到一处都引得万众瞩目,并故意报名“马小玲”,虽然没做什么引起江湖哄动的大事,但以我出众的容貌,已有不少人知道“马小玲”的名声儿了。
这么做,当然是为了引出马惊承。他当然知道马家人不会放过他,听到与小玲同名的人,自然会分外留心,既然我找不到他,就让他来找我好了。
前行不远到了小桥流水处,那山泉实在太清澈太纯净了,二人忍不住过去捧水饮了几口,只觉入口甘甜冰爽,十分好喝,于博便把随身水袋取出来灌满。
正商量着晚上吃点什么,忽然,一阵清亮童稚的歌声传来,随之似乎还伴有隐隐的烤肉香味,更觉饿了,不禁顺着歌声找过去。
过桥没几步路,便见一丛树后隐约有篝火光亮,烤肉香味更加浓烈,我忽觉得这情形似乎有些熟眼,一眼看到火堆旁那黑衣斗笠的怪人,不由怔住,一笑道:“真可谓人生何处不相逢,又碰上你了。”
那黑衣人只是哼了一声,不肯再多理我。
见他这么傲气,我撇撇嘴,移目看向一边,地上几只洗剥好的山鸡野兔,旁边坐个十五六岁,破衣烂衫的小乞丐正转着一双精亮灵活的大眼睛笑嘻嘻地看着我,口里啧啧有声,不怎么正经地调笑道:“好漂亮的小美人,嫁给我做老婆好不好?”
于博在后面哈一声笑出来,我也忍不住好笑,与于博坐到火堆旁,睨着那小乞丐嘲笑道:“可以啊,不过你总得再投一次胎,做个男孩子才成啊!”
那小乞丐一下子跳起来,瞪圆眼睛叫道:“你――”
“你什么你?”我笑道:“女扮男装,那是本少爷玩剩下的把戏啦!”
那小乞丐满脸不信,撇嘴道:“吹牛谁不会?我还说那是少爷我三岁前就玩剩下的呢!”
于博笑得实在抑不住了,道:“这是什么年头,明明是两个女孩子,却都一口一个‘本少爷’地自称着,看来我身为男人,真应该感到十分自豪才是。”
他这话真是同时得罪了我和那小乞丐,都觉得很不中听,不约而同转脸怒视过去,于博立时噤声,可还是止不住满脸笑意。
那小乞丐一脸不屑,摆出一副江湖前辈的脸孔教训道:“后辈小子,你懂些什么?本来女子行走江湖改扮成男装会更方便一些,自来就多有这样做法,本少爷自然也是如此。而自从数年前,少林小子秦宝宝与‘金龙社’大当家卫紫衣结拜,游戏江湖声名鹊起之后,竟传出秦某竟是女子,最终居然与义兄结成眷属。卫紫衣是谁?人中龙凤武林魁首,英俊潇洒、有钱有势又兼武功高强,多少江湖名媛用尽手段欲抛万金渴求一见犹不可得,最后竟让个假小子白捡了便宜,自那以后,扮成男装的大美人就一下多不胜数了!这里面有谁是希罕男子身份?哼,愚昧!”
于博没为她最后一句讥讽生气,却神情异样,看我一眼,淡淡一笑没再说话。我却愈听愈不是滋味,古怪道:“听你的话,似乎对秦宝宝很不以为然?她,得罪过你?”
“那倒没有。”那小乞丐撇嘴道,“只是瞧不惯有些人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德行而已。”
这话未免太过分了,旁边那黑衣人不动声色,向我望来,他自然是知道我身份的,只看我如何处理。我实在忍不住暗怒,于博面色也微变,道:“你又没见过秦宝宝,何必这么刻薄?”
小乞丐盯着火堆上的烧鸡,咬着牙,把鸡往烧得火炭红亮的地方乱塞,涨红了一张小脏脸,叫道:“我讨厌她!就是讨厌,不行吗?明明是顽劣成性,却惹得人人喜爱,明明武功差劲儿之极,却仗了身后靠山称王称霸谁也不敢招惹,不过几分小聪明胡闹,却硬被人夸成聪明绝顶,她有什么好,不过走了狗屎运,让卫大当家喜欢她而已!爷爷对她赞不绝口不说,还、还让……他……卫大当家为她牺牲那么多!”
这个话,太奇怪了,透着隐隐的少女情愫,我和于博,连那黑衣怪人都忍不住吃惊地看向那小乞丐,我心中有些紧张地乱跳,不禁道:“你,难道你竟喜欢……你见过卫紫衣?”
小乞丐一双眼睛被火焰映得明亮如秋水,她面上虽满是泥垢,此时映着篝火,却也令人觉得俊秀俏丽,有些发怔,低低道:“五年前爷爷六十大寿,卫大当家曾经携秦宝宝亲来贺寿,当时很是热闹,卫大当家又只顾照顾秦宝宝,未必注意到我。”
于博突然一声低呼:“天,五年前,那时你才多大?”
小乞丐理直气壮道:“十二岁,怎么啦?”
于博苦笑着看向我,道:“古代社会是有够早熟的,十二岁,在咱们那个时代,十二岁,也就才上中学吧。”
我吁了口气,冷冷道:“十五岁在这里都可以为人妻为人母了,有什么奇怪?”
这时我已知道这小乞丐是谁。五年前,原是少林俗家弟子的江湖名宿叶禹奇过六十寿辰,恰好当时我和大哥正从少林寺返回京城,叶禹奇论起来又与大和尚叔叔平辈,功夫虽稍普通,在江湖上人缘却是不错,我小时候也很疼我的,于是顺便绕了一下路去祝寿。隐约记得他是有一个小孙女,好象是叫叶嫣的,当时我和大哥却都没怎么留意。只是没想到一时的兴起,却令这小姑娘的一缕情思系在大哥身上,想到这些,我心里又酸又涩,很不是滋味。
不过,我抚抚脸,看来我虽没注意到她,她也只留意卫紫衣,也没怎么仔细看我,否则怎会对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小乞丐眯起眼睛,古怪道:“‘古代社会’?‘中学’?你们在说什么奇怪的话,倒好象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似的。”
本来想买她两只鸡吃的,我现在却没了胃口,淡淡一笑,向于博道:“我想吃烤鱼,你陪我到那边桥下去捉。”
山溪冲在石上洁白发亮,细密得如丝如缎,待流汇到青石拱桥下又清澈见底,浅平宽阔一带清水,日坠西山,余辉返照,薄暮下粼粼波光宛似满河星辰散落。
我和于博挽起裤角,趟着沁凉的水走到河中,看水中银鱼溜滑灵活,连连几次,竟是到手了又被滑出去。
我不禁有点泄气,抬头看于博在不远处专心致志地摸鱼,顽心一起,捡起水中卵石用力丢过去,正落在于博身前,水花溅起老高,顿时淋湿前襟好大一片,于博惊呼一声,看我笑不可遏,好气又好笑地泼水报复,我自然也是不甘示弱,尖声笑叫地反泼回去,一场水仗打下来,二人均是身上半湿,可也欢乐畅快无比。
最后于博终于耐不住先告饶投降,直笑道:“好好好,算我认输行不行?这人真是,玩得疯了一样,赢了我就那么高兴啊,肚子也不饿了吗?”
我玩得兴起,坐在旁边一块露出水面的大石上,双足拨弄着清水,望着天边晚霞,高声欢唱:
“池塘的水满了雨也停了,
田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
天天我等着你,
等着你捉泥鳅,
大哥哥好不好,
咱们去捉泥鳅,
小牛的哥哥带着他捉泥鳅,
大哥哥好不好,
咱们去捉泥鳅!”
歌声清脆如夏日绿荷叶上的露珠,叮咚清亮地滚落在池塘里。
一曲甫落,我清叱一声,双袖飞卷,晚霞辉映中,漫天歌声竟化做漫天飞舞的五色缤纷绚丽夺目的无数花朵,在天上如彩蝶翩翩,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