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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章二十七 ...

  •   张芦鹤的确有去攀高枝的打算。
      赵清湘虽为自拥自立的本地军,却与胡司令不同,是个左右逢源的圆滑性格,所以一直与北方政府保持着千丝万缕的瓜葛。不过时运不济,在去年大总统下台时由于位置不好,被其拉成了垫背,灭的措手不及,死的万劫不复。张芦鹤在紧要关头的时刻是冒死为他打过几场胜仗的,最后见实在是覆水难收,才肯拿了赵写的一封推荐信,果断领着队伍提前离开了。说实在的他一是惜钱惜命,二是自觉已经仁至义尽,殊不知道被好事者将他此番作为添油加醋到处传播,戳着脊梁骨说他忘恩负义,临阵脱逃。
      再加上他当年嫉杀杨国枢,谋害王胡子等等无中生有的旧事被传得沸沸扬扬,认定他反骨在身,才有了今日“三姓家奴”的坏名声。
      所幸张芦鹤识字不多,一路拿这纸条只当作遮阳板,挡在眉前摇摇摆摆进了院门。他一路盘算,心里草图式的描画好了两条线,跟着胡司令走铁定是无前途,而自己一个只有不到万人的队伍拿到哪去也都是填坑蝼蚁的命运,唯一的出路就是借助北方政府南下这股好风力,握着赵清湘给的信,继续往云上爬。
      不过胡司令派给他的任务也算是正中下怀,他连续龟缩了这些时间,只听到外头风雨连连,浑身的骨头都不觉痒痒了起来。
      张芦鹤下地即命唐朋召集了各部集合开会,提前做好战事准备。
      他心情大好,迎着阳光转了个身,负手又去看门上那副龙腾蛇舞的红对子。片刻后他抖开手里攥着的纸条,放手心里铺平展了,抬抬头低低头,仔细对比研究了一番,无意发现了一些蹊跷的端倪。

      他皱了眉,摆出小时候偷听私塾的架势来,极其认真,又极其外行的开始自我怀疑,自言自语道:“这是不是一个人写的字?”

      接下来的时光就如三四月里春光,走的又轻又快。
      张芦鹤倒是出乎了胡司令的意料,规规矩矩的出征,轻松收拾掉一个“老家伙”后又规规矩矩的回来,堪比上学堂的孩童般循规蹈矩,并未出过任何的幺蛾子。而更让他担心的是,就在这个青黄不接、令人饥饿的时段里,终于听闻北方政府有了动作,乔尚山方面正式接管了整个直鲁地区,迅速握紧了十九个地市的命脉。
      只不过这片土地并不是一个整洁平滑的镜面,而是一张陈旧发黄的面簸箩,在无数细小的孔洞里,钻着无数筛不出去的虫子似的匪寇流民,当然还有不少他这般顽冥不灵的抵抗派——或许在别人眼里,也顶多是大一圈的硬疙瘩罢了。
      更别提南北双方政府逐渐转移了战场,纷纷曲线救国似的偏离了主干道,在西北西南两个方向都开辟了更为广袤的战场。这边乔尚山又是新官上任,在正需要招纳各路人马的时候,极其淡定的使了一手很好的怀柔政策:敞门迎客,四处招安。
      向来保守的胡司令对其这种开门揖盗的方式很是抱有怀疑,他令一三师留驻大本营保存实力,只让董文青加紧前往程河搬运的步伐,为自己能继续苟延残喘多挣得一丝生机。
      这是他注意到的地方。
      但是在他注意不到的地方,同时时刻关注着省城消息的,还有一个人。

      张芦鹤不经意间一个走神,手里握的木刀就被劈飞了,清脆的响声联动神经,震得他虎口发麻。
      他猛地一惊,看到袁鸣城将东西杵在地上,道:“你又输了。”
      张芦鹤连败三局,登时没了兴致,袁鸣城却上前捡了木刀递到他手里,跃跃欲试道:“再来。”
      天气逐渐转热,整个大院里满是清澄的阳光,张芦鹤被晒得脑后一片灼热。胡司令将他金屋藏娇一样的封了城,一师行动不自由,活活憋了两个月,越发显得百无聊赖的难受。袁鸣城倒是天生耐得住清闲,不打仗就带了一群小兵在树上钉了个铁环打篮球,他正值少年盎然的时刻,赤了上身大汗淋漓,浑身散发着张扬的活力,每次看到他,张芦鹤就深深切切的怀疑自己是不是老了。
      袁鸣城不以为然,拉了他两次都借口腿脚不好不干,后来只好削了两把木刀,连哄带骗强逼着他动弹。
      张芦鹤缠不过,偏偏心事重重,打不起十二分精神来与他对抗,时不时就当着所有部下被打得落花流水,几次下来颜面扫地,甚至要恼羞成怒了。
      袁鸣城故意不放过他,将木刀拉住他的手塞回给他,道:“你都有肚子了。”
      张芦鹤低头看了看,愤恨道:“滚!”
      这时,院外响起来汽笛声,唐朋下了车匆匆赶过来,张芦鹤一见他便有了兴致,屁颠屁颠逃也似的奔过去,问道:“有消息了?”
      唐朋得了重感冒,不断捂着鼻子欲打喷嚏,又打不出来,只好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难受道:“胡司令今天下午动身,二师长在程河收拾妥当,今天下午就派车过来……这一趟出去,差不多来回要三四天时间。”
      张芦鹤道:“够了,东西都准备妥了?”
      唐朋点点头,看他开怀的模样,也想跟着笑一笑,但实在是精神不济,一张脸扭得呲牙咧嘴。张芦鹤摸摸他的脑袋表示安慰,随即扭头蹦蹦跳跳去喊袁鸣城,喜形于色道:“哎好崽子,你过来老实让我揍一顿,我明天就带你去个好地方!”
      袁鸣城远远看着他俩,不知道该如何回应,莫名其妙的望向唐朋。
      唐朋只好苦笑,他觉得自己的这位大帅,还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第二天天一亮,张芦鹤便要出城去了。
      这次他特意坐上师部里新购的车,仍旧挑了那一百个小伙子作为跟随的警卫团,直接从大营内出发。唐朋由于感冒的厉害,理所应当的留守看家,张芦鹤似乎考虑良久,先批评赵合先粗手笨脚,又说齐国则过于木讷,挑来选去最终还是定了宋芳田当作陪同。
      唐朋准备的尤其全面,提前就为张芦鹤量身订做了一套款式高档、格调时髦的斜纹西装,他本就身材高挑匀称,外加一副好皮囊,配上笔挺熨帖的衬衫西裤领结,活脱脱一位青年绅士的模样。张芦鹤对着镜子照了半日,自己却分不出个美丑来,最后皱着眉摸了摸抹足了生发油的小分头要往外走,边评价道:“脑袋上像是贴了块锅饼。”
      见他一迈步漏了陷,袁鸣城摆弄好那一根新买的钢制拐杖递给他,歪着头又看愣了神,不禁吞咽了下口水。
      张芦鹤拿拐棍在地上敲了敲,扭脸去瞅袁鸣城,问道:“好看?”
      袁鸣城点点头,由衷道:“好看。”
      他是真心觉得张芦鹤好看极了,好看的让人想舔上一口,好看的不愿意给别人看见。

      乔尚山定于当月十五在公馆内摆晚宴,向周遭各派有头有脸的势力都发了帖子,是请帖也是战帖——如今直鲁地区大势尽掌握在手,该归顺的都归顺了,不想归顺的如胡司令等极少数顽固派,已经开始气哼哼的退避三舍了,而这场宴会便是打着庆祝荣升省主席的旗号,再给那些竖在中间儿的墙头杂草们加一把微风,好令他们齐齐整整的站队。
      张芦鹤便是要钻这个机会,投奔北方政府在他看来是件大事情,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不想当第二个赵清湘,或者第二个胡司令,稀里糊涂的就把自己辛苦带出来的队伍,全部都浪费在跟时代大潮对立的负隅顽抗中,直至被碾压得渣都不剩。

      唐朋前后打点明白,终于费心费力将他们平安送走,他带病连续忙碌了这几天,一放松下来直觉的头昏目眩,刚欲回屋躺下歇息歇息,这边后脚就来了一位客人。
      门兵跑来报告道:“自称是姓杜的,说是师座的旧识,来还钱的。”
      唐朋心想来的倒是正巧,于是不假思索道:“叫他进来罢。”

      来者正是杜书朝,不到一分钟,他果然怀揣了个小包裹,被人从门口一路引带了进来。
      这是他头一次来到张芦鹤的宅子,到处皆是持枪而立的大兵,不过凭借着非礼勿视的涵养,他稍稍挺起胸腹,不卑不亢的扶了扶鼻梁上架起的破碎眼镜,看向站在院内那个陌生人。他从未见过唐朋,看其未着军装,整体是个斯文且憔悴的相貌,便徒生出七七八八的好感。加上对军中职称也并不甚了解,自认识张芦鹤起知道他为副官,便一直这么称呼下去,所以先一步礼貌自我作了介绍,道:“您好,请问张副官现今在家里么?”
      唐朋稍打量了下他,和气道:“师长不在,鄙人姓唐,先生有事跟我讲便是。”
      杜书朝是来还钱的,他剥苞米似的打开叠了一层又一层的包裹,里面尽数也不过才十块银元。这些天他由于腿脚上的伤难以行动,辗转经人介绍,临时担了个替人写字的活计。最开始还能接到一些对联及信件,只是每张寥寥几分钱的酬劳,加上战火连绵,每每遇到那些穷苦贫困的,他又心软免账,再刨去笔墨消耗,最后竟连半块银元也换不起。
      “幸而后来有营门里当差的兵找上我,反复替他们写了好些张,才算凑齐。”杜书朝双手将东西捧给他,笑道:“劳烦先生在张副官回来后通报一声,余下的攒齐我会再来。”
      唐朋不接钱,任那斗大的银元亮闪闪呈现在日头里,他竖起耳朵,谨慎从杜书朝口中捕捉到一丝小细节,片刻后回身扬手,道:“杜先生身在乱世里仍坚持知恩图报,说起来也是高风亮节之举,再者从没有站着还钱的道理,总得写张条子才好交代,来,先生这边请。”

      省城对张芦鹤来说就是一个万花筒,正转是五彩缤纷,反转是光怪陆离。
      他以前不是没来过,当年逃难的时候也曾对着城市打过擦边球,但毕竟在小县城里龟缩的太久了,而这座城市又太大了,映衬得他自己更加卑微,仿佛一只断了腿的蝼蚁暴露在霓虹灯下,本能的要连滚带爬躲进深山老林,去寻找潮湿阴暗的巢穴。
      但如今不一样了,他有钱,有权,有兵,他的资本几乎达到了前所未有过的丰满,身份也随之水涨船高。张芦鹤非常清楚自己的目的,现在是个上陡下峭的形势,不往上走,便往下掉,他穷惯了,也穷怕了,他不求得能做人上人,只希望能高枕无忧的安稳度过这一场不甚和平的年代。
      他们三人由临清下车,再由临清上车——上了火车,票是早已买好了的,唐朋花了大手笔,包下了整节车厢。向张芦鹤报备数目的时候心疼得他抽了下嘴角,但目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般的往省城挤,连长官带兵合起来竟多如过江之鲫,皆困于城外,在荒郊烈日底下排队等待接受盘查,比起来他们,自己无疑是最聪明的。
      于是张芦鹤端了杯茶,拄着拐杖从包厢内走出去,东摸摸西看看,把触手能及的东西全部都把玩了一遍。他人生中就坐过一次火车,但每次想到这么个偌大空间,外面是一簇一簇流动的风景,还能够一面前行,一面支撑住自己来回走动,简直像个长了腿的房屋,就觉得稀罕极了。

      袁鸣城被车身摇晃的有些困乏,用双手撑在床铺上勉强坐着昏昏欲睡,这时宋芳田打门口进来,停在床前,那目光顿时如拧开了的笼头,凉水霎间从头顶上倾倒下来,激的他一哆嗦。
      袁鸣城登时精神了,昂首挺胸的也看向他。宋芳田神情犹豫的看了他一会,忽然道:“你知道这是去见谁不?”
      他看起来在致力于开启一个生硬的话题,袁鸣城摇头,这个人平时沉默寡言的很,却总对自己抱有一点不寻常的关注,袁鸣城并不怕他,也说不上讨厌,他知晓军队里经常存在着某些错综复杂的事情,然而宋芳田似乎又不属于那一挂。
      袁鸣城道:“你总看我做什么?”
      宋芳田依旧沉默,半晌后他换了个站姿,道:“因为我没看好你。”
      袁鸣城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刚想再问,走廊里响起一串拐棍的笃笃声,宋芳田整了整身上的衣服,转身走到门口,略微点了点头,喊了声“师座”,便由另一边走开了。接着张芦鹤出现在门口,火车恰逢拐弯,立时晃得他有些步履不稳,袁鸣城即像只猴子般弹起,一把捞住了他的胳膊。
      张芦鹤跺跺脚,咬牙道:“这条累赘的瘸腿,关键时刻一点劲儿也用不上!”
      袁鸣城闻言弯腰要抱他,张芦鹤忙用拐棍戳开他的肩头,道:“别总把老子当娘儿们似的抱。”
      那条钢制拐棍在他手里变成了精巧顺手的武器,指哪儿打哪儿,袁鸣城只得放了手,扶他到床上一并坐下,道:“你不是说过,腿瘸了活该我照顾你一辈子的。”
      张芦鹤死活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这荒唐话,但此刻手被他攥着,就感到浑身不自在,一把抽出后转了话头,道:“你以前坐过这幌子没?”
      袁鸣城想了想,道:“小时候坐过两次。”
      张芦鹤原以为他要比自己更稀罕,听他这么说,反而想起两人相遇时他已经八|九岁了,在这之前的事情却是一概不知,此刻就好奇道:“你以前的事都还记得多少?”
      袁鸣城低了脑袋,捡起张芦鹤的手重新握住,又不说话了。
      看他手长脚长的真的像只孤苦无依的猴子,张芦鹤反而不好再甩开了,只好任他捏着,自己反将下巴磕搭在拐棍上,随着车身一晃一晃的看向窗外出神,眼前先是一片葱郁一片昏黄的快速交错,渐渐地又从里头生出一点儿高楼大厦的轮廓来。
      其实他并不是很关心袁鸣城的以前,不爱说就不说,反正小崽子被他捡到后就是他的。张芦鹤看着外头跟海市蜃楼似的奇幻景色,觉得袁鸣城跟了自己必定也是有福的,起码自己不会抛下他,至少还能为他托举出一片不再那么暗淡的人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章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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