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读《君主论》的时候发现君主论的英文名叫做《The Prince》。
我英语不好,但是一直觉得把Half Blood Prince翻译成混血王子不是非常合理,王子这个词不仅仅被中国人理解为“国王/帝王之子”或者“权利的掌控者”而是带有那么点梦幻色彩,好像王子总是能带给姑娘Happy Ending一样,而且总是很年轻,金色的头发外貌俊朗,所以看到斯内普说“我就是混血王子”的时候虽然很震惊邓布利多死了但是依旧想笑,很违和。
但是我又不知道什么样的翻译会好一些。我试图翻译成伪王或者半王,但是很难表现出这个名字给哈利的亲切感,而且王这个词多少还是过头了,君主也同样过头了,领主也感觉不对。不知道如果是各位会怎么翻译?还是觉得“混血王子”就已经很好了?
希望大家发表一下意见,其实这个问题着实困扰了我一段时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