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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错的恨 ...

  •   车内一片寂静,只有引擎运转的背景音轻微持续着。高悬的太阳直射光芒,烤得人发晕。江小白靠着窗户,昏昏欲睡。薛管家瞥了一眼身旁,又望了眼透视镜里出神凝视飞掠而过的一根根水泥护栏的常镜,心情复杂。
      昨晚不知是哪个房间,有个孩子哭闹不止,吵得一整层都不得安宁。常镜一向敏感,在陆地生活已是勉强,此刻各种信号掺杂,直冲进脑子里,只怕无法成眠。
      虚掩的房门坐实了薛管家的猜想。他轻叩几下,没得到回应,犹豫一会儿,推门进到黑洞洞的里边,发现常镜正倚在窗边,习惯性地皱紧眉头,视线落在底下。
      不等薛管家靠近,常镜便推合了窗户,没什么温度的目光投过来,浸满了疲惫。
      “凡事必有因,情有情结,病有病根,总能找出那一步,使一切发生变化,从而改换方向,抵达终点的那一步。所以人们都喜欢问个为什么?你为什么从来不问?”常镜的话没头没尾,百年来的朝夕相伴却让薛管家心知肚明,他问的是什么。
      薛管家温声道:“谁都有保护自己伤疤的权利,更何况您对我恩重如山。是您的手,坚定不移地将我拉出苦海。无论那时您心里想的是谁,救的都是我。”
      常镜又将视线调到窗外,眉宇间有一丝怅然:“他是我唯一的血亲了。偏偏在他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和母亲离开。我记得告别的时候,他的眼神,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不舍,没有愤怒,甚至没有恨。他看我的样子,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他自嘲般地勾起嘴角:“其实没什么奇怪的,我对他来说本来就是个陌生人。百年来我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血缘的作用还抵不过巧合,哪怕是陌生人,生活在同一处,不经意还得撞见那么几回呢。我们与其说是兄弟,倒不如说是路人。如果当初我不是那么冷漠,如果当初我坚定地站在他身侧,他不会是现在这个放浪形骸的样子。”
      “您有您身上的重担,那时手中还没有实权,根本没有扭转局势的力量。”薛管家知道自己的话说出去是无用的,流不进常镜心里。
      “看见你的时候,不知怎的,就是忍不住出手相帮。后来我才渐渐明白,那个时候的你是多么像当初的他。我竟也像他们凡人了,净做些亡羊补牢于事无补的可笑举动。”
      薛管家想,自己无疑是幸运的那个,没有成为第二个二皇子。
      常镜陷入回忆之中,眼中起了小小的波澜:“我终于找到他,试图将他引入正途,却让他恨我入骨。倒还不如什么都不做,当个有名无实的哥哥。”
      薛管家深吸一口气,又吐了出来,一字一句坚定无比:“他的恨,是错的。”
      常镜良久不发一言,犯过的错永远无法弥补,无关能力、智慧与权力,只因时间二字最无敌。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无法填补的洞,越来越大,越来越深。
      就在薛管家打算悄然离去的时候,常镜想到什么,幽幽问了句:“如何才算笑?”
      薛管家愣了愣,这次他摸不透常镜的心思了。
      常镜更像是自言自语,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挥手让他离开。
      如何才算笑……
      一张明媚的笑脸浮现在薛管家眼前,他的目光渐渐怅然,镜中花水中月,虚假的距离,到头来还不是云与泥。

      笔头将柔软的肌肤压得凹陷,皮肤平复时显现出清晰的红色线条。线条弯曲、相交再次给玫瑰的轮廓注满生机。
      明明是普通的签字笔,普通的墨水,普通的画,怎么就具有顺风耳的功能了呢?
      江小白撑腮等待,突发奇想:“你还会不会别的把戏?比如画什么招灾,画什么辟邪……哦,或者,画什么就变成真的?”
      朝华神秘兮兮道:“有一种秘技,使用后能使人心想事成,财源滚滚。不过,方法自然非同寻常,得用纹的,而不是画的。纹的地方嘛,也很是讲究……”
      江小白眼前一亮,凑近了一些:“要纹在哪儿?”
      朝华微微一笑:“你的脑子里!”他给出一记白眼,收回了笔:“龙族以自身法力为傲,是不会这些旁门左道的。我的父亲教给了我母亲,我母亲又教给了我。仅此一个,再无其他。母亲并不是真的想我使用,而是给我一份对父亲的念想罢了。至于父亲教给了她多少,就不得而知了。她有先见之明,知道我以后会为祸苍生,所以只教了这么一个小把戏。”
      这么说,江小白举起手臂,仔细端详这朵玫瑰,就类似于传家宝或者遗物什么的?
      朝华蓦地笑了,笑容里饱含讥讽:“我这个母亲可谓是煞费苦心,前脚教会我施法,后脚就教了常镜解法。以前我是不在乎的,因为常镜对我来说,根本就是个路人甲,无足轻重。现在想来,她是故意让常镜来压制我。”
      “我看你是想多了,一个专门捉弄人用的法术,学不学,解不解,有区别吗?”她的不齿之情溢于言表,要是什么降龙八掌,九阴白骨爪之类的可能还值得动动脑筋。
      “可我学得很开心,不管它有用没用都是属于我那素未谋面的父亲的。”
      江小白捕捉到朝华眼中一闪而过的伤感。反社会型人格不是一日炼成的,必然是长年累月,愤怒长期积压,缺乏关爱……
      “上次你说过,你有个初恋。”江小白努力做出闲话家常的样子,同时偷偷打量起朝华的神色。
      “哦,”朝华的反应很平淡,准确地说是过于平淡了,像是故意掩饰内心的真实情感,这样的防备在之前都没出现过,“我说过,你很像她。”
      江小白感觉自己的心在砰砰跳,带着找到疑似突破口的兴奋。她故作轻蔑道:“对,她也是个人。除此之外呢,我是真想知道,什么样的人能使你这个混世魔王情窦初开?”
      朝华忽然把脑袋凑得很近,支着额角,笑眯眯地打量起她来,看得她心虚。足足一分钟后,他才开口:“她说,若我万劫不复,她愿意陪我跳进深渊。这样,至少我不会孤单。”
      江小白一愣,几厘米开外的朝华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几秒之后,他坐直身子,摆弄桌上那支笔,换上轻松口吻:“我曾在人间生活过很多年,有时候会在路边给人画肖像。因为这个遇上的她。你知道我的魅力的,她对我一见钟情,发动猛烈攻势。你能想象到吗?那样一个害羞的女孩子,连正眼都不敢看我,却跟前跟后,尾巴似的黏着,口口声声说她爱我。我隔三差五出没,她每夜都会在原地等我出现,风雨无误。等到我的时候,也不说话,安静地看我画画,然后送我回家。有一天,我心血来潮,站在路边说,好啊,那就在一起吧。当时只是想看看,真正在一起后她能坚持多久。”
      等了半天,没等到下文,江小白急切地问:“坚持了多久?”她赌一个月,那姑娘就发现了朝华的真面目,回头是岸了。
      朝华动作一滞,垂下眼睛:“我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江小白被吊足了胃口,不由自主地提高了音量。
      “放弃她前就死了。我怎么可能知道她会坚持多久。”朝华的语气有些不耐烦。
      江小白沉默了,之后他们谁也没再说话。老板娘端着铜锅走过来,拧开了旋钮,煤气灶刺啦一声腾起蓝色火焰,外围时不时冒出一点儿橘光。
      “不好意思啊,久等了,”老板娘并不急着走,多瞅了朝华一眼,由衷赞叹,“小伙子长得真俊啊。”
      朝华照单全收,露出灿烂笑容:“我还是单身。”
      已近不惑之年的老板娘被朝华的调侃弄得小姑娘似的红了脸,转身赠了他们一盘粉丝。
      也许是血统的关系,朝华的肤色并不像常镜那么苍白,仍是比正常人要浅一些的。一双桃花眼,源源不断地冒出邪气,形成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让人飞蛾一般忘我地投向火焰。薄唇代表寡情,这点倒是和常镜挺像,大约是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
      江小白承认自己不能幸免,不过就和刚刚的老板娘一样,仅仅限于观赏,与感情无关。更何况,她很清楚这副皮囊之下狰狞的内心以及……惊人的食量。
      她心痛地打开自己扁扁的钱包,偷瞥一眼,几张薄薄的红色钞票可怜兮兮地叠在一起,似乎在痛斥主人的无情。
      锅里冒出白气,肉片在里面尽情翻滚,全都落入朝华之口。
      江小白很难想象,有人会爱上这样的朝华。可以是痴迷,可以是欣赏,可以是喜欢,但是爱不一样,爱是超越皮相的。可除了皮相,朝华还有什么地方吸引人呢?
      吃着吃着,朝华又突然开口:“其实我也挺好奇的,她到底能坚持多久。”
      他的口齿不清,大约是嘴里嚼着肉的缘故。这话说得是这么事不关己云淡风轻。隔着浓浓的白气,江小白看不清他的表情,心情却没来由地沉重起来。
      “人得往前看,止步不前是懦弱的表现,”她顿了顿,“你们海族也是。”
      原来有个女孩,曾经固执地出现在朝华生命中的一角。
      朝华又往嘴里添了块肉,漫不经心地问:“如果前面空无一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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