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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外的重逢 阳森的婚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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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森的婚礼定在周六。周五晚上,林依然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手机握在手里,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她在等一个电话,或者说,她在等一个理由——一个不去参加婚礼的理由。可是那个理由没有来。来的理由,恰恰相反。
果然,陈曦的电话打过来了。
“依然,你明天去不去?”陈曦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被什么人听到,“我今天去见阳森了,他说给你发了请柬。”
林依然没有太惊讶。她本来也在犹豫要不要去,去了尴尬,不去又显得放不下。想来也好,去一次,把该面对的都面对了,以后就再也不用见了。这样想着,她反而松了口气,好像卸下了一块石头。
“去吧。”她说。
“你确定?”陈曦的语气里满是怀疑,“你确定你能扛得住?”
“有什么扛不住的?都分手三年了。”
“行吧,你说了算。”陈曦叹了口气,“那你明天穿好看点,别让他觉得你过得不好。”
挂了电话,林依然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窗外的路灯透过窗帘投进来一点微弱的光,她看着那团光斑,想了很久。穿好看点,别让他觉得你过得不好——陈曦说得对,女人心性大抵如此,不想输得那么难看。可是她的衣柜里,翻来翻去也找不到一件适合参加婚礼的衣服。
不是没有钱买,是不想买。这三年里她没有买过一件像样的衣服,没有去过一次像样的餐厅,没有做任何一件“过得好”的人会做的事。她没有心情,也没有力气。每天上班下班,回家吃饭洗澡睡觉,日子过得像一杯白开水,不烫嘴,但也没有味道。现在她站在衣柜前,看着那些皱巴巴的衬衫、起球的毛衣、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忽然觉得自己这三年活得真失败。连一件体面的衣服都拿不出来。
她在那堆衣服里翻了好一阵,手指碰到了一件滑腻的布料,拉出来一看,是一件淡黄色的连衣裙。有些旧了,但叠得整整齐齐,像是被主人小心收好的东西。她愣了一下,拿着那件裙子站在衣柜前,定住了。
阳森的声音忽然在脑子里响起来,带着那种慵懒的、漫不经心的笑。“受不了你,就这件吧,你看,多好看啊。”
那是他们在一起第一年的事了。她第一天上班,在衣柜前挑了很久,挑到快迟到了,急得直跳脚。他靠在门框上,领带还没系好,笑眯眯地看着她。说选这件吧,多好看。穿什么都一样,你好看。他总是不正经的。
林依然穿上那件连衣裙,在镜子前转了一圈。裙子很合身,像是量身定做的,其实是穿了很多次,被身体撑开了。她在镜子前站了一会儿,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深吸了一口气,嘴角慢慢弯了起来。“多好看啊。”她对镜子里的那个人说。
你好吗?好久不见。我很好。新娘真美。你们很般配啊。她对着镜子练了一遍又一遍,怕到时候话都说不出来,怕眼泪先掉下来,怕自己在那个人面前输得太难看。
婚礼在郊外的一个草坪上,大得有些奢侈。以前他们躺在出租屋的沙发上看电视,她指着屏幕里那些在草坪上举办婚礼的新娘说“以后我们也要办那样的”。他笑着说行,都依你。现在他办到了。只不过新娘不是她。
林依然站在草坪入口处,交了礼金,正准备转身走人。她已经来了,礼金也给了,不需要再进去了。她不想看到阳森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走过她曾经梦想过的红毯,不想听到他说“我愿意”,不想看到那个女人笑。她知道那些画面会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
可是老天爷不打算放过她。
“诶,林依然,你也来了!”
她还没来得及转身,就被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了。夏绾光,大学同学,阳森的室友,当年他们的恋情他全程见证过。他热情得像一团火,拉着她的胳膊不放,眼睛里全是见到老朋友的惊喜。在他看来,依然和阳森都分手三年了,三年时间足够长,长到可以抹平一切。所以没什么不能见面的,没什么不能坐下来一起吃顿饭的。
“疼!”夏绾光拽得有些重,林依然好不容易甩开他的手,“那个,我还有事,你跟阳森说一下,我先走了。”
“别啊,我们仨都多久没见了。一起吃个饭啊。”
林依然笑了笑,那个笑容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出来。“今天不太合适,下次吧,我请客。”她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犹豫。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怕些什么——怕看到阳森,怕看到新娘,怕看到那些她曾经梦想过的画面变成她和别人无关的现实。她走得很快,鞋跟在草坪上踩出深浅不一的印记。身后传来夏绾光喊她名字的声音,她听到了,但不想回头。
会场的入口处,阳森正招呼着陆续到来的宾客。他听到有人喊“林依然”,心里微微一颤。照理说,他不应该再对她的名字有反应了,分手三年了,他要结婚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可是他偏偏循着声音到了入口,偏偏在人群中找了一圈又一圈。
“诶,夏绾光,你来了!快进去快进去。”他没有找到她,但看到了夏绾光。
夏绾光倒是聪明,先道了句恭喜,然后帮林依然托辞:“那个,林依然有事,让我转达一下祝福,这不,急得放下礼金就走了。”
阳森环顾了一圈,没有看到她的影子。他笑了笑,邀着夏绾光进了会场,没有再问。
林依然没有走远。她站在街对面的公交站台,看着阳森和夏绾光的身影消失在会场入口。站牌不大,她整个人就站在最前面,没有刻意躲闪,但他没有看到她。她忽然觉得很好笑——歌词里说“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看来这句话不适合阳森。他不需要多看她,他甚至不需要看她,他只需要转身,就能把过去抛在身后。
而她还在原地。
公车来了。她上了车,挑了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的行道树一棵一棵地往后倒,她看着那些飞速后退的绿色,轻轻对自己说:“没事了,真的。”
“诶,阿森,以后我也想像电视剧一样,在一片大草坪上办婚礼。长长的拖地婚纱,然后宣誓——”那时候她躺在他的腿上,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两个人身上。他低头看了她一眼,弹了弹她的额头,笑着说“行,都依你”。那些话不算数了,那些梦也该醒了。她看着车窗里自己的倒影,弯了弯嘴角,不是笑,是一种说不清的、比苦笑还淡的东西。梦想都只是梦想,他对她许下的承诺,现在给了一个她完全不认识的女人。换做是谁都会难过,可是难过又怎样呢?难过不会让父亲活过来,不会让哥哥的手好起来,不会让母亲原谅她,不会让阳森回头。什么都不会改变。
手机响了。陈曦打来的,声音大得像打雷。
“喂,阿曦,什么事啊?”林依然接了电话,若无其事,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诶,你今天没上班?主管说你请假了,打你家里电话又没人接。怎么了?你在哪儿啊?”陈曦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串话,连气都没换。
“没事,正准备回家了。你打电话干嘛?”
“你不会真去参加婚礼了吧?你真行,你有见过弃妇去参加前夫的婚礼吗?”陈曦的声音太大了,大到林依然觉得整个公车的人都听到了。
“阿曦!你再大声点,我被抛弃的事就被全公司知道了!”她压着声音咬着牙,恨不得从电话线那头钻过去捂住陈曦的嘴。
“好了好了,我认真的。今晚公司聚餐,先吃饭再KTV,别说你没空。现在你可没有对象为你守身如玉了。到时候给你打电话。”果真是陈曦的性子,从不肯让她说拒绝,噼里啪啦说完就挂了。
林依然看着手机屏幕慢慢暗下去,苦笑了一下。过去几年公司聚餐她都没去过几次,理由大多是“阳森不准我喝酒”。其实不是他准不准的问题,是她喝醉过一次,出了丑,怕了。记得她上班后第一次应酬,喝得烂醉,找不到回家的路,一个人坐在路灯下睡着了。巡逻的片警把她叫醒,翻了她手机通讯录,打给了置顶的联系人——阳森。第二天她扶着快要炸开的脑袋问他“我怎么回来的”,他一边给她倒水一边说她像个女流氓一样坐在路边,警察能不给她打电话吗?她也觉得丢人,从那以后就不怎么去应酬了,连聚餐也很少去。就连他不辞而别后,她还记得——怕他回来会怪她。
习惯是一种可怕的东西。而现在,她要学着去摆脱它。今晚也许就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