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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捕,舆论呼吁下的法律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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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晚,家住南京市浦口区的李某因学习问题,用抓痒耙、跳绳对9岁的养子小施进行抽打,造成其多处受伤。后学校老师发现了孩子身上的伤痕,并报了警。公安机关很快介入调查。很快,小施被打照被疯狂转发,引发了众愤,网友们均要求严惩施暴者。但经审查后,4月19日,浦口区检察院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不捕,这是浦口区检察院经过公开听证会、反复研讨,最终做出的决定。对此,舆论一片哗然。
为何不过一个简单司法程序的走向会引来网民如此反应呢?
我们先将目光锁定到本案的嫌疑人李某身上。李某是孩子的养母、亲姨妈,在民众眼中,这就是一个养母望子成龙、但又因不是血缘亲子,对孩子毫无顾忌长期施虐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大家选择性地忽略了李某近两年的心血投入,忽略了孩子的种种改变,只将目光聚焦在了小施的伤痕上,一厢情愿地构思着孩子的痛苦与不安,强烈要求严惩李某的呼声也愈发高涨。这种情绪,在浦口区检察院作出不捕决定之后,达到了顶峰。
对于取保候审的原因,检察院作出公开解释,逮捕、取保候审皆是强制措施,只是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强制性方法,并不等同于刑事处罚。李某所作所为已经涉嫌犯罪,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是否逮捕不会影响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但因其主动自首,认罪态度端正,综合考虑其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才作出不逮捕决定。
可对这一解释,民众满意么?很明显,从舆论反应来看,浦口区检察院的这一决定,还是引起了网友的一片质疑、谩骂,究其原因是什么呢?笔者想到了李昌奎案、李天一案、河北大学飙车案……也正是在舆论的不断压力下,这些案件多都因为“民意”而从重判决。
“网民们被惯坏了!”曾有人士这般感慨。的确,在网络如此发达、言论畅通自由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声音可以随心表达,但同时民众们也越来越“任性”地希望事情向自己所想的方向发展,用怜悯之心同情弱者、拯救世界,恶人皆该受到十八层地狱之罚,而忽略了案件的本身、法律的本意。法律的正确实施,并非杀鸡儆猴,也非安抚舆情,而是在规范的程序下,按照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和有效证据,做出捕或者不捕决定,做出罪重罪轻的判决。
不可否认,社会发展需要舆论的监督,但舆论监督不等同舆论审判,也不是道德绑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司法办案需要舆论的不懈监督,但司法办案更应坚持“法”的底线。
李某不捕,这是法律不容妥协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