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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赴约 家华曾经设 ...

  •   新加坡几乎是一个华人的世界。家华很快便在一家只有二十人的小型广告公司找到了新工作,并动用积蓄租了一套单身公寓。虽然离上班的地方远些,但家华尤其喜爱那一只小小的露台,迟疑了半天还是搬了进去。
      工作相当辛苦,而且她的身体大不如前。每到阴雨天,身上的枪眼就隐隐作痛,可见要想忘记过去,也并非易事。
      家华因此越发怀念那支爱琴海的眼泪,喝过了它,仿佛世间所有的佳酿都味同嚼蜡。
      某个黄昏,家华从公司回来,老远就看见公寓的门前,停着一辆黑色汽车。
      家华登时心跳加速,等走到近前,车门开处,原来是老陈。一瞬间,家华的神情明显黯淡了下去。
      老陈微笑招呼她:“家华,好久不见。”
      家华也还以笑容。老陈怎会看不出她脸上的变化,当下不动声色地随着她上楼。
      家华掏出钥匙,打开家门,老陈环顾四周,打量了好半天,才转过头来:“家华,这就是你的新生活?”
      家华给他问愣住。
      “家华,你如此折磨自己,并不能打动那些不爱你的人。”
      家华愣了半天才回过意来,立即涨红了脸。老陈显然误会了她的用意。但她不明白,今日他再登门又有何贵干。
      关于她和那位季先生是两个世界的人这件事,她已经受教多次,已经不会再对他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她也希望老陈不要总是要求她一再澄清这点。
      就好比那些枪眼虽然已经痊愈,但不代表再往那些旧伤上一遍遍撒盐她毫无知觉。
      老陈见她不说话,更加信以为真,沉默了好一会才道:“家华,我有一个建议,不知道你肯不肯?家华,你曾经是一家知名饭店的高级雇员,我想在管理方面,你一定有异常过人之处,现在这家小公司,实在是委屈了你。”
      家华望着对方,知道一定还有下文,否则今日,他不会平白无故找上门来。
      果不其然,老先生后面的话题切入了重点:“家华,原本我手底下有一个老员工,前不久刚好因病去世,我考虑许久,觉得唯有你才是接替她的最佳人选。都是一些平常事务,我向你保证,这份工作和你之前从事的职业无异,绝对不会再有任何涉及人身安全的隐忧,你大可放心。那次,绝对只是一个意外!”
      面对老人殷切的目光,家华低头拒绝:“谢谢你,老陈,我有工作。”抛开其他因素不算,她也不会回去再面对坚尼林,她有她的原则。
      老陈转过身来:“家华,有时候,骄傲并不能带来任何益处。”
      家华再次被老人家苦口婆心的说教说得张口结舌,自己这算是哪门子骄傲?
      老陈微笑:“家华,要明白,这件事情并非我一人就能决定,聪明如你,怎么会看不出个中转机?”
      家华迟疑地望向对方的眼睛,实在不能深信他这句暗示。
      老陈何其精明,赶紧再趁热打铁:“季先生尚是单身,家华,你愿意抓住这次机会吗?当然,最后这一句是我奉送给沈小姐的体己话。”
      家华不禁又脸红,老陈怎么可以这样讲话。
      “家华,我会在狮城专程停留三天,希望可以听见你最终的答复。”老人家已经走到门前,又转过身来笑,“家华,做人无需太过拘泥,不然,生活还有什么乐趣?”
      接下来的三天,家华如坐针毡。
      有时,她猛然从一大堆表格中抬起头,看见墙上的挂钟,真是有心惊肉跳之感。时间飞一般的流逝,离最后的期限,已经越来越逼近。
      她与他的生活原本没有交集,家华知道,如果这一次她拒绝,那么这一生,她将永远也见不到他。甚至连文远,也没有让她如此彷徨过。当初,是文远先有了决定,她只有接受的份。
      她自从十四岁认识文远,再对他暗生情愫,直至遇见季云涛,中间历时十年,才算从这份无望的暗恋中真正走出来。一个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一直在文远给予的煎熬中度过,一点一点说服自己死心,要说心里没有留下伤痕,根本不可能。所以无论文远后面怎样力图挽回,也不得不败给仅出现一年不到的季云涛。十年疮痍所结成的厚茧,肯定早就坚硬无比,且惨不忍睹。与之相比,后者无疑是一缕春风一丝春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带给人新希望。从这点上来讲,文远败得并不冤枉。
      第二天夜里,家华迷迷糊糊中入睡,忽然觉得梦中有一双手臂将自己抱紧,她忍不住嘤嘤地哭起来。那个怀抱很温暖,也很有力,自己好像一直在思念这个怀抱,她努力想睁开眼睛,力图看清抱着自己的是何人。可是无论她怎样努力,眼皮似有千斤重,尝试了很多次,都终告失败。
      她忽然间坐起,刚想开口,忽然发现屋内漆黑一片,自己怀内抱着一只枕头,身上的睡衣已经汗湿。
      方才在梦中抱紧自己的是季云涛吗?莫非自己真的爱上了他?应该不会再是文远,他与她的肌肤之亲,太过遥远,即便没有季云涛,她也有很多年未曾梦见过他。可是,她为什么还要梦见季云涛?
      三天期满,老陈如约登门。老人家十分有趣,人不进门,在门外背负双手望着她,一言不发但等她开口。
      “老陈,你可以告诉我,你们的真实背景吗?”
      老陈听了,这才大步而入,随手关上了屋门,但也只望着她微笑,笑而不答。
      家华作为职业女性,入职前,希望尽可能多了解一些关键信息,以便抉择,可遇上这样狡猾老道的老江湖,不得不硬着头皮再问:“我原先的上司虽然古板,但为人正直,可他对季先生及贵财阀却抱有极深的成见,不惜为此解聘我。季先生到底是什么背景,是否是□□?还是恐怖组织?为什么有人要追杀他?”
      老陈皱眉,正色道:“沈小姐,请注意你的用词。”
      见对方脸红,他停了一会,才道:“家华,我不明白你所指。如果你实在好奇,我想这些外界的传闻主要是和季先生个性低调注重隐私有关,不像有些富人喜欢生活在公众视线内。至于为什么有人想要刺杀他,我相信你的阅历也必定告诉你一个真理,金钱是万恶之源,他拥有的财富足以让太多人觊觎。至于他的人品,我只想说,但凡知道他的人,没有人会不敬重他。”
      敬重这个词让家华有些陌生,因为记忆中,这个词实在和季云涛搭不上界。
      家华静静地听着,不说话。她忽然想起那些春日的黄昏,英俊浓美的坚尼总是开着那辆笨重无比的越野车,从她面前呼啸而过,或者,在每一个擦身而过的刹那,家华总是看见他的白衬衣上沾满了不知是溪水还是海水。还有,他一言不发地帮她更换备胎,那种场景,曾经让她有过一瞬间的恍惚,仿佛蹲在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是她多年的伴侣。那个漫长而短暂的威尼斯一夜,他一次又一次地要她,好像他真的爱上了她。他的怀抱既有力也温暖,让她沉湎其中不想再醒来。
      如果自己此刻拒绝老陈,那么这些记忆,将最终永远只能是她大脑中的碎片,随着岁月慢慢褪色,而永远不可能再有机会重现。
      家华先吸一口气,因为她似乎快要喘不过气。
      如果说季云涛有什么比文远强的,至少他给了她一次自己选择的机会。
      隔了良久,家华终于咬牙道:“老陈,我和你一起回去!”
      老陈喜出望外:“家华,你实在是我见过最率真的女子,如果有一丝可能,请相信我,我老陈一定会竭尽所能助你得偿所愿!”
      家华闻言涨红了脸。自己回去的目的是明摆着的,她并不矫情,也就无需再遮遮掩掩,她确实是为了季云涛才回去的。话说出了口,她自己也松了一口气,原来,这真是她潜意识里最想要的决定。
      老陈领着她一路北上,直至来到马来北部的哥打巴鲁。该市是一个美丽的海边小城,和彼国的邻邦越南遥遥相望。
      第一眼见到季宅,家华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世上真有如此世外桃源。碧蓝色的海浪仿佛就在眼前,清晨醒来,推开窗,一股潮湿的海风就扑面而来。家华觉得自己仿佛是在做梦。
      但,时间又足足过去了一个月,家华也没见到季云涛。
      直到一个落雨的午后,家华从远处散步归来,刚走进庄园,就见四周比平日多了许多卫戍。
      家华登时呼吸不畅,心咚咚直跳,想着自己今日终于要难逃一劫。
      她一步步走上灰白色大理石门阶,穿过两扇敞开的巨大的玻璃木门,越过门口笔直站立的保镖们。人群中,季云涛正好回过头来,见是她,脸上随即展开一抹深邃的笑容。
      家华曾经设想过无数次的重逢场面,没有一种和眼前相吻合。自幼的经历,让她比任何人都敏感,此刻的她,怎会看不出他笑容背后的冷淡。
      她低下头,再吸一口气,尽力让自己镇定。回到这里,再见这个男人,都是她自己做的决定。她想沈家华这一生,运气都不好,她一直靠的是努力,不断地努力。如果爱情也可以努力的话,她原意再试一次,哪怕头破血流。所以,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家华已经面带微笑,看着自己的新雇主。
      季云涛将她的神色变化尽收眼底,与她短暂目接之后,他低头看着面前的幼妹,不露声色地一笑。他的父母早在十年前就已去世,只留给他一个年幼的妹妹以及一个已出嫁的姐姐等他照顾。他刚刚接管集团时,一切大小事物,几乎都是百废待兴。经过他近十年的努力,他以为一切都已上了轨道,可是五个月前的那场袭击差点当场要了他的命。如果不是眼前这个女人,他绝无可能逃出那场浩劫。不管从何种意义上讲,她都是他的救命恩人。如果可以,他当然愿意尽可能补偿她,但从老陈一次一次的回话看,这个女人不是太笨,就是太聪明,这两种人,往往要的都一样多,多到他难以支付。
      云旎软声道:“季云涛,你什么时候再带我去迪斯尼乐园?你答应过我再去。”
      她今年只有九岁,是遗腹子,就是说,是他的父亲和另一个女人所出。这个家里,也只有她不怕他,敢偶尔跟他发脾气,常常跟他撒娇吵个不停。
      季云涛有些累了,拉下脸:“苏菲,带小姐上楼。”
      苏菲是云旎的保姆,也是季宅唯一一个马来人,闻言拉着极不乐意的二小姐,带她去楼上做功课。
      季云涛看一眼家华道:“沈小姐,你跟我来。”
      家华当然听出,他在人前第一次称呼她是用的“沈小姐”这个称谓。家华跟在他身后,来到他一楼的书房。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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