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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前波未灭后波生 ...

  •   一连三日,传志都躺在车中修养,大多时候昏昏沉沉睡着,并不知外头发生了何事。只听秦筝说,这一行三辆马车,十几匹快马,走走停停,一日里至多走上五十余里,遇到风景好的地方,还要停下游赏一番。

      “倒像是哪家的贵公子出城玩,也不知那姓王的到底什么来头。”秦筝捧了碗乌鸡粥,一面喂他一面嘀咕,“他整日里和孙老头躲在马车里说话,肯定没安好心。手底下一个个都凶巴巴的,唯一爱笑的那个,哼,也是个混蛋。”

      传志道:“他功夫厉害得很,你不要招惹他。”

      “我招惹他做什么?是他一天来找我八次,问你伤势怎样,我说你精神不好,他就咋咋呼呼说我的药不管用。呸!除了云姨,哪个的药也没我的管用。他对你倒上心呢!”秦筝说到恼处,将汤碗在小桌上重重一敲,“你都有哥哥了,不许招惹这些奇奇怪怪的人!”

      传志失笑,端起碗一口气喝光,抹抹嘴:“我心里只想着阿笙一个人。常不逊疯疯癫癫的,你别乱想。”

      他说得坦然,却将秦筝闹了个红脸:“哪,哪有你这样大大方方讲的……你不害臊!”她低下头,手忙脚乱地收拾碗筷,传志瞧见她鬓边两只通红的耳朵,笑道:“阿笙脸红的时候也同你一样。”秦筝动作一滞,想要捂脸却腾不开手,只将两只衣袖挡在面前,背过身去:“谁要你看我了!”

      传志只当她脾气古怪,一笑置之,随手掀起窗帘向外看去,石板道这侧傍着一条丈宽小河,河上停几只乌篷小船,正是午后时分,船家都躺在船中歇息。河对岸屋舍俨然,三两行人来往,院中不时响起几声狗吠。这番景象与他过往所见皆不相同,一时目不转睛瞧着。秦筝抱着碗也不理他,朝外头喊:“他吃过了,我要回去!”

      马夫一挥鞭,嚷道:“小丫头,这他娘的一会儿就到了,急什么!”

      这声音听着熟悉,传志暗想,王雅君让姓储的给他驾车,难不成是示好?想到王雅君,怏怏地重新躺下,拾起竹杖握了两握。

      马车不多时便停在一处宅院前。这镇子里都是小家小院,独此一家不同,单一侧院墙,便占了半条巷子,周遭并无别的人家,很是僻静。储忠义将马车停稳,嘟囔道:“奶奶的可算能睡一次床板了。”说罢跳下车去,带得车身也是一晃。

      秦筝也不管传志,兀自掀开车帘,啐道:“粗鲁。”

      储忠义提着脚凳正想给她放在车边,听到这话,信手将凳子一甩,抱起手道:“小丫头,别以为恩公拿你当客人,你就能骑到你爷爷我头上来了!不就是个破大夫,有什么了不起的!奶奶的要不是看你这身子骨细,爷爷一脚就踹过去!”

      秦筝横眉冷道:“既知道你主子把人家当客人,嘴里就放干净些!你才破大夫呢,不,你是破车夫!破厨子!无耻!”她心知储忠义不敢当真踹上一脚,见那人气得胡须奓起,便胸中得意,愈发蛮横,掐腰站在车前不肯下来,破口大骂,恨不得把连日来受的委屈全给骂将出来。

      可怜储忠义遇到这打不得骂不过的丫头,一张黑脸气得青青白白,只能鼓圆了眼睛瞪她。

      秦筝到底是个见识不多的小姑娘,几句脏话翻来覆去骂得几遍,也想不出新的,左一个“无耻”又一个“粗鲁”,又是跺脚又是挥手,双颊涨得通红。

      传志收拾好了出来,撑着竹杖倚在车前,也不拦她,笑呵呵地看,心想:阿笙也爱生气,倒不像筝儿会手舞足蹈地骂人,他总是生闷气,不说气什么;要是哪日这样凶狠狠地骂人,那也很好,不用费脑筋猜他心思了。又瞥见秦筝半边脸颊粉红,眉梢眼角微微挑起,说话时颊上还有只酒窝,一时收起笑容,不由痴了:他生气的时候,也是这般好看。

      这头骂得热闹,过不多时,又一人笑着走来,打岔道:“小丫头,怎的次次都骂同样的话?改日小生教你些新鲜的——方少爷,这就能走啦?能走的好,王公子正要见你,省得小生亲自抱过去咯。”

      传志尚未说话,秦筝便挡在他身前:“叫他做什么?他伤还没好,什么也做不了。”

      常不逊吹了声口哨:“要不是知道这小子是个断袖,小生还当你两个好了呢。哎呀忘了——”他一手架在储忠义肩上,露出个饶有深意的笑容:“小姨子爱上姐夫,也是常有的事。储兄说是吧?”

      储忠义嘿嘿一笑:“姐夫还是嫂子,这他奶奶的说不准吧?”

      秦筝勃然大怒,扑身跳下马车,挥手便朝常不逊脸上扇去。传志本想拉她,一个踉跄慢了动作,常不逊已一把扣住了秦筝腕子,嘻嘻笑道:“小丫头,想打小生耳光的人,还没生出来呢。”

      秦筝挣扎不过,紧紧咬着下唇,一双眼睛登时含了泪。

      传志急道:“你不要为难她。”

      常不逊望他一眼,松开五指扬了扬:“小生不欺负女人。”

      传志道声多谢,拉过秦筝手腕查看,见她白皙腕子上一圈红痕,叹口气问:“疼吗?”

      秦筝扁扁嘴,摇头。

      传志将她拉至身后,转对常不逊道:“王公子在哪里见我?筝儿也去?”

      常不逊拍拍储忠义肩头:“储兄,你带秦姑娘到房里安置行李,还和郑夫人住一处——方少爷,请。”

      传志略一点头,轻声安抚秦筝:“你不要怕,也别惹他们不快,我没事的。”

      秦筝点点头,在他掌心一握。

      传志笑笑,递给她一支竹杖,自己撑着另一支,随常不逊走进院中。

      园子里杂草丛生,葱葱茏茏的,一直蔓延至石板道上。道路曲曲折折,传志拄杖徐行,走不多时便要停下稍作喘息,常不逊抱起手笑嘻嘻看他,也不催促。穿过一道长廊,绕了半块池塘,是临水的一处二层凉亭。王雅君立在亭口,笑道:“听不逊说你已无大碍,在下也放心了。”

      他穿了件青色布衣,玉冠亦换作布带,独腰间佩一枚玉玦。身后一左一右站了两人,传志都认得,一个是孙先生,一个是那日追杀他的人。传志瞥一眼他背上长弓,随即垂下眼睛,并未言语。王雅君在两人身上略略一扫,遂请他到亭上歇息。传志刻意落后些许走上台阶,迈得两步又掩嘴咳嗽几声,抹了把汗,忽觉常不逊在腰后稳稳一推,体内一暖,身体顿时轻巧不少。他正想回头,腰上又给掐了一把,示意他不许做声,只得缄口不言,眼观鼻,鼻观心,将这人暗暗骂了一通——秦筝几日里悉心照料,姓王的好吃好喝招待,他身子骨又年轻有力,伤势好得很快,这番走走停停虚弱病态的模样,全是装的。也不知常不逊有没有瞧出来,这一掐全没留情,怕要青上几天了。

      凉亭二层中央摆了一只石桌,三枚石凳,桌上是几碟糕点。王雅君请他与孙先生落座,亲手为二人添过茶水,笑吟吟望着传志:“你这几日昏迷不醒,在下又忙着赶路,不曾去探望,还请莫怪。”

      传志一手按着后腰,也不看他:“我不如你们聪明,你要做什么便直接说吧。”

      王雅君笑道:“樊楼初见时你可不是这样——伯良,那日你也在,回来我还同你说,这孩子温厚得很,是不是?”

      孙先生应道:“是,您还说方小少爷是块璞玉,乖巧纯正,倘加以雕琢,必成大器。”

      王雅君点头:“我还说过这话?想是说过。可惜才寥寥数月,怎就变了个人似的?”

      孙先生道:“只怪当时主人不曾把人留下,收为己用。”

      王雅君讶然:“当真?那是你的错了,你怎不劝我?”

      孙先生道:“今日正要劝您。”

      王雅君连声啧啧:“只怕晚了……方少爷对咱们怕是有些误会。”

      孙先生道:“解释清楚便是了。”

      王雅君又问:“能解释清楚?”

      孙先生道:“是。”

      “我看不行,方少爷连我的茶都不肯吃一口。”王雅君摇头,又看传志,“传志,伯良是我身边最聪明的人,他说能解释清楚,想是能了。你看能不能?你肯听?”

      传志仍垂着眼睛:“你派人给岑叔叔下毒,又在山中偷袭我们。现在阿笙和我大哥生死不明,我的叔叔还在为你做事……我一点都不想同你讲话,也不想跟你坐在一起。但我妹妹还在你手里,我也打不过你们。”

      “那便是听咯?”王雅君神态自若,抿一口茶水悠然道,“你既不想听我讲话,咱们便开门见山,长话短说。实不相瞒,这些事虽不是我亲手所为,却也无太大差别。你年纪还小,初涉江湖,许多事还不明白。在下年长你不少,又与令叔交好,如今付兄在外办事,这教导之职,在下暂且越俎代庖,替他负担一二,你可愿意?”

      传志将手里竹杖攥紧,懒懒道:“你说话绕来绕去的,我听不明白。”他耳力极好,说话间听到常不逊极短的一声低笑。

      王雅君也哈哈大笑,一拍桌道:“是我不好,在朝堂呆久了,也沾得一身官宦习气。传志说的是,同你讲话何必弯弯绕绕?今日便在此将这来龙去脉同你讲得清清楚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到时候,你再有什么误会把我当外人看,我这做叔叔的可要伤心了。”

      传志抬起眼来。

      王雅君含笑摇头,将茶碗推给他:“说来话长,你想从哪里听?”

      “为什么要杀岑叔叔?”

      “他知道了不该知道的秘密。”王雅君答得爽快。

      “什么秘密?”

      “在下的身份。”王雅君又示意他吃点心,“樊楼初见不知底细,在下撒了个小谎。在下在朝中身居要职,并非闲散小官。此番南下苏州,目的有二。其二,是调查当年落梅庄一事。”

      传志一愣:“十八年前的事,为何现在要查?”

      王雅君笑道:“传志,你以为武林中人身怀绝技四处游荡,拉帮结派打打杀杀,朝廷会袖手旁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岂容你们如此撒野。我朝建朝百年来偃武修文,休养生息,方得国泰民安之太平盛世,江湖浪人四处流窜,落草为寇者有之,为虎作伥者有之,实乃国之患也。当年你落梅庄在江南一带炙手可热,当地官员也要礼让三分,方携泰敢邀天下豪杰齐聚苏州,若有心生事,后果不堪设想。谁想上天眷顾,方携泰自掘坟墓,落梅庄自此一蹶不振,才了却先皇一桩心事。”

      “你!”传志脸色大变,拍案而起,“我方家那般惨祸,在你看来,竟……竟……”

      王雅君叹息一声,满目哀怜看着他,笑道:“传志,天下苍生与区区一个方家孰轻孰重,你要问我?何况此事全因你江湖中人鹬蚌相争,自相残杀,朝中不过拾得渔翁之利,你指责我又有何用?”

      传志双目赤红,额上青筋鼓起,却无言以对,胸口起起伏伏,呼吸急促起来。

      王雅君示意常不逊搀他坐下,继续道:“是以十八年前落梅庄一事,朝廷令苏州知府草草结案,不再过问。南北武林亦分崩离析,相安无事。谁想安安定定过了十八年,武林中又有人蠢蠢欲动,搞什么英雄盟会,团结天下豪杰……”他鼻中一嗤,淡淡道:“今上才命令在下前往苏州,看看那周审川的威风。依在下本意,只要他周审川是个可用之人,英雄盟会不出什么乱子,喝酒比武倒也罢了。不想这几日另有一事甚嚣尘上,在下才要做这第二件事。”

      王雅君抬眼与传志四目相对,勾起一侧嘴角,冷笑道:“令落梅庄大乱的那件宝物,消失了十八年后,竟重新有了消息。”

      传志方寸大乱,喃喃道:“……我不明白。”

      “十八年前,你方家惨遭灭门,是为何事?”

      “……爷爷,爷爷要给我摆满月酒,请了好多人,其中、其中有个……”

      “空空妙手张三不。”

      “……是他。”

      “他在樊楼,同几位朋友喝酒,放出了一道了不得的消息,是什么?”

      “……他,他要给爷爷,送一件天下至宝。”

      “这宝贝是什么?”

      “……我不知道。”

      王雅君收回目光,垂下眼睛轻轻吹着茶碗,道:“伯良,还请您跟这傻孩子解释清楚。”

      “是。”孙先生道,“十八年前,对这天下至宝众说纷纭,除去不可信之流言,值得商榷者有四:皇帝玉玺、少林藏经阁秘籍、西域还魂丹、前朝皇帝南逃前秘藏的复国之资。玉玺至今仍在宫中,此说不攻自破;七年前属下潜入少林寺,少林方丈亲口证实此说为虚。西域还魂丹是长安知府偶得之物,由关中宋家镖局总镖头宋双武亲自护送进京,不料半途遗失,至今不知所踪。有如此本事,想是张三不所为。至于前朝宝藏,坊间传言已久,藏宝图百年间不见天日,难以确信真假。”

      传志道:“就为了什么还魂丹,害了这么多人命……”

      “果然,传志也觉不对。”王雅君笑问。

      传志恍恍惚惚抬头看他:“什么?”

      “为了两粒还魂丹,便值得闹到这等地步?若是如此,所谓天下英雄,也不过是一群鼠目寸光的乌合之众。”王雅君把玩起腰上玉玦,沉声道,“传志,世上令男人疯狂的东西有三:权力,女人,财富。为了两粒药丸,谁也不会拼上性命;若是翻云覆雨的权势、倾国倾城的女人,又或富可敌国的宝藏……传志,若是你,可敢赌上一把?

      传志怔怔道:“为了这些,便可以杀人?”

      王雅君笑笑,转对另两人问:“不逊、应简,你二人呢?”

      常不逊倚在柱上吹声口哨,笑道:“这些不行,若是有把不世出的好刀,拼上小生八条命,也要抢回来。”

      吴应简道:“属下跟随主人,为的正是这些。”

      王雅君耸肩,看向传志:“你猜,张三不送了什么东西,让落梅庄一夜之间变作人间地狱,各门各派互相厮杀,害得你家破人亡?”

      传志只觉周身都是冰冷的寒气,压在他身上,半点喘息不得。他唯有握紧手中的竹杖:“便真什么宝藏,又能如何?他们争来争去,谁也不曾见得。”

      “非也非也,这两日江湖中有个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妇孺皆知。你忙着逃命,自然不曾在意。”王雅君在他肩上轻轻一拍,“现如今天下人都晓得,消失了十八年的方家孙少爷,如今回来了。他要亲自前往落梅庄,要回本该属于他的东西,当年空空妙手送给他的满月礼,所谓的天下至宝,一张指道东海的藏宝图。”

      传志瞳孔骤缩,呆若木鸡。

      过了片刻,王雅君方再开口:“十八年后,天下至宝再现江湖,世上岂有如此蹊跷之事?”

      孙伯良摇头:“没有。”

      “那该怎样解释?”

      “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有个人,想要再现十八年前一事。”

      “在哪里?”

      “同样的地方,落梅庄,八月十五英雄盟会。”

      王雅君起身,向传志拱手道:“方少爷,今后何去何从,还请好自为之。”

      传志坐在凉亭之中,四面都是秋日的风,极目远望,天是一片苍茫的白。他坐了很久,直到常不逊问:“你打算在这里生根发芽不成?”

      传志回头,亭中已无旁人。他以手撑桌站起,茫然道:“我该怎么办?”

      常不逊嗤笑一声,拎起他腰带将人在肩上一抗,足尖在栏杆上一踩,自二楼纵身跃下:“谁管你怎么办,你可别想逃,小生还等看你杀独孤一刀哩!”他在园中一阵飞驰,几个兔起鹘落钻进一处破败小院,方将传志放下,骂道:“小丫头总说自己医术高明,几日过去,怎还病恹恹的?”

      传志给他折腾得头昏脑涨,蹲坐在地抱着头一言不发。

      常不逊绕他转了两圈,踢他一脚:“照这样下去,莫说杀狄松了,恐怕一到苏州就要送了命。”

      “送命?”

      常不逊把他提起来,揶揄道:“你如今是坐拥一座金山的落梅庄少主了,啧啧,凭方携泰的本事都守不住那财宝,凭你?”

      传志回过神来:“是了,这下各路坏人都要杀我的……”

      常不逊“哎呦”一声:“小少爷,方才你痴痴呆呆傻傻呼呼,想的不是这件事?”

      传志摇头:“我在想,眼下又和十八年前一样,要死很多人了,我们得阻止才行。”

      常不逊翻个白眼,当即捧腹大笑,半晌才喘过气来:“真亏了这把好刀!主人竟是个木头脑袋。若非有约在先,小生真想杀了你一了百了,帮它换个主子。得得得,废话少说,说多了只怕管不住手,惹得王公子不快——看招!”话音未落,他神色陡然一变,拔刀迎面劈来。

      他动作极快,传志当即横刀格挡,跃后两步道:“你做什么!”

      常不逊嘴角吊起,笑容阴森:“独孤一刀闻名江湖,小生早就想与之一战,夺了他的刀。”他嗓音尖利,周身却并无那日的煞气。“奈何此人十八年前就退隐江湖,踪迹全无。依你看,小生今日可敌得过他?”

      他第一刀来势汹汹,后几刀却动作渐缓,传志对上两个回合,才发觉他使的是同一招。

      “这叫‘走马西来’。”常不逊纵身跃起,绰刀自左向右斜劈而来,行至中途又转换刀势,改劈为刺,传志后仰避开,反手持杖击他手腕,常不逊嘻嘻一笑,收刀纵身,仍是这招。传志不待他落下,先发制人攻他下盘,得空道:“我没见过他出招,只知道他快得很。”

      常不逊冷哼,身形一闪已掠至他身后,手腕翻转改为挑刀,自他裆下上撩:“频倚阑干!”

      传志刀杖相交向下格挡:“反正你两个都比我快。”

      “呼吸乱了,你青石山内功这么差?”不待两人兵器相撞,常不逊已抽刀回身闪至他面前,仍是一招挑刀。

      “呼吸?”传志一愣,便躲闪不及翻滚在地。

      “呼吸乃习武之根基,呼不畅,吸不顺,就好比城中兵防空虚,不攻自破。”常不逊叹息一声,抓过他手腕提起,两指在脉上一探,“这让人怎么同你打?凝神这道内力遍行周身不许散开,与小生再来打过。你青石山心法本有固本培元之效,倘能做到朝夕如此,内力与呼吸相和,于疗伤有益,亦可使武功大进。”

      传志垂眼望着他两指,有意将体内那股暖流引至丹田,迟疑道:“你为何要教我这些?”

      “怎的,还怕小生打你主意?”

      传志握紧手中竹杖,苦笑道:“阿笙同我说过,旁人对你好,定是有利所图,总要还的。我不聪明,却也不笨。”

      “人活于世难得糊涂,你却非要一清二楚,确实不大聪明。”常不逊收回手,再度拔刀,又是一招“走马西来”,“王公子要小生护你周全,教你几招便好得快些,这是其一;小生想瞧瞧你怎样杀了狄松,这是其二;若你得手了,哼,学得小生皮毛的小子都能杀了他,小生又何须费力气同他过招,这是其三。”

      长刀直逼面颊,传志不得已挥刀应对,暗暗将那股内力运行一个周天,委实舒服不少。一心不可二用,他潜心于内,手中刀势便生涩迟缓,好在身体已记住了这招来势,不至于太过慌张。

      “小生平生所爱,唯刀与刀客。小传志,”常不逊一招击来,“你年纪轻轻,已是了不得的刀客,可惜与天下一流距离尚远,若加以雕琢,必前途无量。等你哪日武功修为配得上这柄梅花刀,我再来取你性命,岂不快哉?此乃其四。”

      交手数次,传志斗志高涨,一面将那日佯装大夫时所悟的诱导之法使将出来,引得那股内力在体内流转自如,一面死死盯着他刀间破绽以待还击,朗声道:“那时候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常不逊哈哈大笑,“走马西来”使罢,忽换了招式,转腕削他左肩。传志左脚急退本欲避开,不想常不逊刀至中途方向一转,正对着他送上前去的右肩,匆忙间只得急转右身,呼吸霎时乱了。常不逊笑着在他颈后单指一点,又渡来一道内力,得意道:“差得远呢!”传志咬牙,双足急点,以那招“频倚阑杆”回他,常不逊不挡不避,反削他脖颈,逼他收招躲闪,尖声道:“咱们以快打快,谁给你时机寻思怎样出招!今日要教你的,可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刀法!”

      两人越打越快,传志依他所言涤除杂念,全神贯注于体内气脉流转,手上转攻为守见招拆招,全凭身体自行躲闪。初始接连后退,脚下步伐慌乱,过得片刻便呈守成之势,打上半个时辰,遂可反击一二,不必刻意引导,那股内力已流转自如。打至兴起,霎时间少年所学一齐涌上心头,陈叔平所教“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解衣般礴”、“天地一指,万物一马”之类的道理陡然间贯彻浑融,刀与杖似乎都成了四肢的一部分,进退攻守皆随心所欲,不再凝滞。

      只是每逢有所体悟进得一步时,常不逊便有新的招式击来,角度愈发刁钻。传志打得辛苦,又乐在其中。如此一来,待将这套刀法全数学会,已近子时。

      不想等他从那“走马西来”一路舞到“托身白刃”,问学得如何时,常不逊双手一摊:“小生也记不得了。”

      “你!”

      “教了你大半日,还拘泥于一招一式,真是笨得很——梅花兄,摊上这么个主子,辛苦你了。”常不逊揽过传志肩膀,指甲在他颈间划了两划,一手轻抚他腰间刀柄,几乎半个人都挂在他身上。

      传志精疲力竭,并不回话。迎面冷风吹来,先前那股内力在身体中流转一个周天,听常不逊在耳畔聒噪,竟觉得温暖。

      “一会儿把储兄叫起来,给咱们煮碗粥。”

      “储忠义?筝儿把他气得不轻,这时候怎肯起来。”

      “嘿嘿,王公子吩咐他将你好生伺候,莫说这时候想吃粥,就是想吃鱼翅鲍鱼,他也得给你弄去。”

      传志失笑,望着前头斑驳树影,怅然道:“阿笙是好人,王公子是坏人,九叔本来是好人的,但他又给王公子做事……你们也给他做事,你们都是坏人,但你对我并不坏。不对,那天在酒楼里,你想要杀了我——但总归没有,何况今天你又教了我很好的东西。”

      常不逊哈哈一笑,收回手去:“你只同好人做朋友?”

      “我是好人,当然要同好人做朋友。”传志脱口而出,又有些疑惑,“但我今天同你打架,觉得很快活,要是这也算朋友,那我倒很想同你做朋友。”

      常不逊笑道:“小传志,小生活得半生从没一个朋友。不过眼下,倒很愿意同你做几日朋友。只是你要记得,小生总有一日要杀了你,你这把刀,总要换个主人。”

      传志讪讪一笑,很想说些什么,心头却是一团乱麻,连日遭受的事情比他过去十八年遇到的都要复杂可怕,他不知该如何说,只得噤了声。

      一时只有风声。

      忽然,传志耳朵一动:还有别的声音。

      常不逊也听到了。

      不待传志反应过来,饮血刀已出鞘。

      黑暗中红光一闪,听得丁丁丁三声,三枚暗器被常不逊的血刀击落在地。两道身影倏然而至,一前一后将常不逊围了起来,一时间兵器声铿然作响。传志当即辨认出来:那两人一人使剑,一人使针,武功招式迥异,呼吸步法却相辅相成,配合无间。

      传志大惊,正待出声阻止,听得一声娇喘,其中一道身影被刀风所伤朝后跌来。传志不及细思,纵步上前将人拦腰接下,高声道:“是郑家兄妹,伤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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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前波未灭后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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