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1、独携大胆出秦门 ...

  •   收拾罢,传志将梅花长刀佩在腰间,背负阿笙的竹杖,只身在街上逛了个来回,遂大摇大摆跨进一家门面气派的酒楼。时候尚早,酒楼中客人寥寥,传志立在大堂中环顾一番,想寻个便于翻转腾挪的地方,倘打起来了也好脱身,转念又想:敌众我寡,又有伤在身,哪里逃得出?讪讪一笑,挑了楼上靠窗的桌子,一来引人注目,二来避免误伤旁人。这本是背水一战的笨方法,开弓没有回头箭,既退无可退,便谈不上害怕与否。传志解下竹杖,暗自鼓劲儿:必须要做的事,便是一成把握没有,也还是要做。

      “客官要来点什么?别看时候早,店里糕团、卤干、小笼一应俱全,少侠可有喜欢的?”

      传志一怔,探进怀里摸摸钱袋,又瞥眼竹杖,问:“……我在江北吃了酒酿圆子,你这里可有?”

      “有的呀,这便给您去做——只要这个?”

      传志轻笑:“只要这个就够啦。”

      过不多时,热腾腾的圆子摆上桌面,拿调羹舀上一颗,莹白透亮,还顶着细碎的桂花屑。传志眨眨眼睛,全心全意吃这一碗圆子,唇齿间香甜四溢,嚼着嚼着,鼻子蓦地酸了。他忽想起一件事,他还要和阿笙一起,去尝尝苏州的酒酿圆子。

      他将眼睛用力闭上,睁开,再闭上,抓紧了桌上的竹杖,缓缓抬起头来。

      只一眨眼的工夫,空空荡荡的二楼便上来了十来个黑衣汉子,将传志的桌子围了起来。当前那个身形矮壮,满身横肉,左颊上还有道寸许长的刀疤,径直朝传志走来,冷声道:“吃得香啊?”

      传志又舀了一只,慢条斯理地嚼着,点了点头。

      “其他人呢?”

      传志喝口汤,又摇头,用手背蹭蹭眼睛。

      “爷爷问你话呢!”那人一脚踹上方桌,猛然自身边人腰上抽出长刀,在桌面上重重砍下,斥道,“姓岑的在哪里!”

      刀尖距传志的碗不过寸许,刃上凛光不住颤动。传志深吸口气收拾表情,一心嚼着圆子,口齿含糊:“岑叔叔还活着。你不要打扰,等我吃完。”

      话音未落,那人太阳穴上青筋乍起,一声暴喝纵身跳上桌面,拾起长刀冲他面堂刺来:“吃你娘的腿!”

      传志始料未及,掉了手中汤碗,匆忙中将内力灌入右臂,抓过竹杖格他刀身,听得铮然一响,他手臂巨麻,长杖掉将下来,勉强避开一招。不待喘息,那人又一刀凌空劈下,传志矮身向桌下一滑,抓过另一支竹杖扫他胫骨,双腿接连踢出,将桌凳朝上猛砸而去,暂可缓他一缓,旋即挺身跃起。另几人抢斗上来,他只得迎战,高声道:“我还有话要同你说!”然对方置若罔闻,招招攻他要害。传志手上越打越快,胸口剧痛,襟前已渗出血渍,再难开口。

      这头百十斤的方桌凭空砸去,刀疤脸腿上吃痛躲闪不得,举刀便挡,却见一道身影闪至面前,双掌齐拨,一桌一椅便减了来势,轰然两声砸落在地。传志瞥见此招,暗暗心惊。此人救下那刀疤脸,也不抢上夹击传志,反背过身去提起他手中长刀,悠然道:“储兄不使刀,若拿它挡桌子,怕要伤了刀。小生妄自出手,还请见谅——怎的一个两个,都爱用我的刀?”

      “成天吹你那刀天下无双,早就想试试了!”姓储的一拍屁股跳起,旁观传志战局。

      连过数招,传志已冷汗淋漓,下盘不稳,臂上接连中了两剑。握着竹杖的那只手咯吱作响,原本忍下的眼泪倏地泛了上来。如此阵脚大乱,全因事先思虑不周,未曾想来人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时机。莫非是先前猜错了?他们不想要岑叔叔消息?错在哪里?错在哪里?……传志脑中转得飞快,闪念中思及阿笙,只道非活下来不可。对手轮番上阵,又有强手环伺,硬拼绝无胜算,唯有智取。察觉此意,他放缓攻势,见招拆招,将陈叔平所教行云流水、随势而转的刀法使将出来,得空喊道:“你们要找的,可是青石山岑青的下落?”

      姓储的怒道:“岑青中毒已深,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他!爷爷要的,是他奶奶的你的命!”

      下毒的果真是这些人,知作料不错,他稍稍放心,又听此人满口“爷爷”、“奶奶”的,不由扑哧一笑,手下招式渐趋稳健。一脚踹开身前那人,回身横杖逼开一人,朗声道:“他现在好得很,八月十五,还要去英雄盟会呢!”

      “此话当真?不可能!”

      传志见他双目圆瞪,心头想什么便全然表现在脸上,暗自好笑:阿笙教过我,出门在外需小心的,是笑眯眯的善人;他这样的反倒好对付。倒是旁边那人,恐怕需万分小心。不过瞧此番情状,姓储的该是头目。他放下心来,身体一旋挥开几人,纵身一跃跳至二楼的栏杆上,喊道:“要你的人住手!把我打下去了,谁来告诉你岑青下落?”说罢单脚站立,装作站不稳似的晃了两晃。

      果不其然,姓储的当即叫声住手,问:“当爷爷傻了,信你?你且说说,怎么解的毒?”他身旁使刀那人低低“哎呦”一声,翻个白眼,抬手挡住半张脸,默不作声。

      传志站定:“我们给他找了大夫。”

      “不可能!这整个南京城的解药,爷爷们偷的偷、买的买,早给弄得一干二净,哪个大夫也治不好他!你小子牛皮吹上天了还!”

      传志点头,佯作恍然大悟的模样:“难怪我们找不到药!不过你放心,我的朋友已经带他去求药了,至于地方嘛……”

      姓储的仰头大笑:“你们去了苏州,是不是?小兔崽子别得意,爷爷告诉你,就是把苏州城翻个底朝天,你也别想找到药!”他得意洋洋,身旁那人反把头低得更深,似乎恨不得一张脸藏进衣袖去。

      传志嘻嘻一笑,摇头:“不是苏州,而且岑叔叔已经醒了,把你们的秘密都告诉我了。我今天来,就是想找你说这个事情。”

      姓储的猛一跺脚,将地板上硬生生踏出半寸深的坑来,一双拳头捏得咯吱作响,怒道:“你说什么!”说罢便要上前,却给旁边那人一把抓住。他眯起眼睛,将传志稍作打量,笑道:“小兄弟,你说什么?”

      此人相貌寻常,打扮成书生模样,分明在笑,却令传志不由打个寒噤。他梗起脖子,强道:“我已知道了那个秘密,但我不会说的。作为交换,你们要告诉我另一件事。”

      “你太得意了!”不知为何,那人猛然抬高声音,吊起眼梢一声惊叫,抽出刀一步步跨上前来,仰头逼视传志双目,阴惨惨笑道,“得意忘形,就会招致祸端。你前头做的都不错,却得意太早。”

      传志通身绷紧,唤起内力涌遍四肢,问:“你说什么?”

      “傻孩子,你要是只知道岑青的下落,谁还会杀你呢?我们只要杀岑青就好了。”他已缓步跨至传志面前,左臂向侧边横直,一把柳叶刀刃上寒光凛然,传志几可感受到刀上煞气,垂眸细看,他的刀,竟是通身血红。“你若知道那秘密,我们岂会同你交换?”

      传志瞳孔骤缩,心头大震,在他横刀挥来那刻,拼尽全身力气向上一跃,直冲房梁。

      他轻功卓绝,哪想此人不在他之下,紧随而来,耳后风声大震。传志不敢反击,将一套心法全力使出,在屋上跳来纵去,却不得丝毫喘息之机。身后那人声音反倒愈发近了,似极为兴奋,喉间颤动不已:“小生还当你聪明,原来也是个不成器的!你的刀,小生这便收下了!”

      传志叫苦不迭,腿下越跑越快,胸口纱布已然湿透,暗道今朝要命绝于此。

      两人在房梁上转得数圈,姓储的在底下瞧得眼花缭乱,叹道:“都说不逊老弟功夫好,今儿才见识了,奶奶的,这小子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有几招嘛——小崽子有本事下来打!爷爷脖子都酸了。”他仰着头正说,忽觉口中一涩,有什么东西滴了进来;继而又是一滴,落在额头上。抬手一抹,竟是血渍。再低头瞧瞧,弯弯绕绕几道血迹一路延伸,越往后越多,末了竟汇成了一小滩。姓储的一舔舌头,啧啧道:“这小崽子今儿要交代在这里了。”

      传志步伐慢了,视野里一阵模糊。

      身后那人已与他并肩而行。传志听到胸口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和那人因兴奋而尖锐刺耳的嗓音:“小生还当你是铁打的呢!给这饮血刀当胸砍伤,滋味可好受?你可是头一个从这刀下逃得性命的人!”

      传志愣住。

      这人哈哈大笑,一把扣住他腰腹,道声“着!”,将人从梁上猛拽而下。传志早已力竭,双腿一软便要跪下,却给一扯发髻,倒在他肩头。看在旁人眼中,倒像是传志偎在他怀中似的。他拍拍传志后脑,五指按在他颈后,附耳低言:“小生那天认出你了。你很聪明,没有还手。”

      传志喃喃道:“我还要救人。”

      这人笑道:“所以小生说你聪明。你今天来,是想救谁?”

      姓储的不知他们说些什么,只看两人耳鬓厮磨亲密得很,若不是传志脚下血液已汇集成滩,这场面竟有些香艳——传志还是个少年,江湖上爱亵玩娈童的不为少数。他也不避讳,笑道:“不逊老弟该不会看上这小子了吧?使不得!恩公要咱们赶尽杀绝,不逊老弟读过恁多书,这四个字总比我储忠义明白吧!”

      这人将食指比在唇边,轻声一嘘,又对传志道:“你要救郑夫人和那个嚣张的小丫头,是不是?——不要说话,你受伤太重了。”

      传志微微点头,右手将刀柄暗暗握紧。

      “若小生是你,就不会想着偷袭。”他低笑,鼻尖在传志发间一嗅,“你身上都是血的味道,小生很喜欢。你安心去吧,郑夫人和那丫头会毫发无伤地送到苏州去。”

      传志身体一颤,抬手抓他衣襟,勉力抬起头来与他对视,问道:“当,当真?”

      “你不知道那个秘密,对不对?”他舔舔嘴唇,笑得更深,“可惜,你太不聪明。”他拿过传志的刀,来回打量一番,叹道:“好刀!便用它送你上路。到了底下,可要记得小生。小生常不逊,无字无号,无来处,无去路,平生所爱,唯天下名刀,与了不起的刀客。”

      说罢膝盖一顶,要传志跪倒在地。他绕至传志身后,高高举起那柄梅花刀,垂眸睇着他的后颈。

      酒楼中唯有传志愈发急促的喘息声。

      死寂。

      “且,且等一等。”

      传志忽地开了口。

      眼前已模糊不清,他脸色煞白,无半分血色,他觉得很冷。他摸到了阿笙的竹杖,借着它撑直了身体。竹杖握得久了,微微发热,那股暖意让他微微笑起来。

      “救我们的人,”他紧紧闭上眼睛,又睁开,侧目望着常不逊,笑道,“是独孤一刀,狄松。”

      常不逊脸上的笑意冻住了。

      然后,他的双目如猎鹰一般,蓦地精光四射。他咧起嘴,越咧越大,大到让人以为他想要一口吞了传志。他脸上的肌肉猛烈地颤动起来,整个人都开始颤动起来,甚至脚下的地板也颤动起来。他面上露出了令人畏惧的狰狞,他在笑,又似乎不是笑,他喉间发出奇怪的嘶鸣,尖利的笑声猛地钻进人的脑壳中去。

      传志撑着竹杖,缓缓站直身体。他望着常不逊,一字一句道:“用狄松的下落,来、来换。”

      常不逊一把扔下刀,双手抱头仰天大笑,猛地朝传志跪下,喊道:“来人啊!来人啊!快救他!快来人救他!——我错了,我错了!哈哈哈哈哈!你聪明得很!你聪明得很!我答应你,我答应你!!”

      储忠义呆若木鸡,惊道:“你他奶奶的胡说——”

      “你住嘴!!”他话音未落,常不逊的五指已经扣住了他的脖颈,用血红的眼睛阴森森盯着他,尖声道,“要是他死了,你们一个个都别想活!来人啊,给他包扎!”

      这举动吓得他两股战战,还待再说,余下几人已吓得屁滚尿流,七手八脚涌上去将传志团团围住,给他包扎伤口。常不逊冷笑,一把将他扔开,抓起自己血红色的刀,五指在刃上来回摩挲,如同对待心上人一般温柔爱怜,口中兀自喃喃低语。储忠义连滚带爬下楼,喊道:“你你你,你疯了!要是恩公知道了,要是恩公知道……”

      他慌不择路,逃得几步猛然撞上一人,打个踉跄滚倒在地,仰头一看,却是个熟人,不禁喜得眼泪鼻涕流了满脸,叫道:“孙,孙先生,常不逊他,他……”

      那孙先生并不理他,转身退后一步道:“主人小心。”

      那人淡淡一笑,摆摆手,目不斜视自储忠义身侧走上楼梯。孙先生紧随其后。储忠义大喜,亦爬起身跟上。

      传志暂且止了血,倚着桌脚半坐在地,听到声响抬眼看去,只见楼梯口立了三人。为首的玉冠锦衣,身姿挺拔,一张长方白面颊,薄嘴唇,狭长眼睛猝然望去,几乎不见眼白。漆黑幽深的眸子睇着传志,他双手负后,笑道:“传志,别来无恙?”

      传志惨然一笑,喃喃道:“竟然是你,王、王公子……”

      王雅君以眼神示意旁人搀他起来,上前给他理理衣襟,柔声道:“樊楼一别,已小半年了,你长高不少,可喜,可喜!——怎么弄成这副样子?我要你们请方少爷过来,便是这般请法?”

      众人面面相觑,当即跪倒:“主人息怒。”

      唯有常不逊抱刀立在一旁,敛去身上煞气,又变作原先那副柔弱书生模样,拱手道:“王公子既然来了,这孩子便死不了,小生也可放心了。”

      储忠义轻啐一口,小声嘀咕:“要不是你发病,他也不至于这么狼狈。”转对王雅君道:“恩公,难不成,要饶了这小崽子性命?他说他已救了岑青,还晓得了——”说到一半,瞥见王雅君眼神,赶忙噤了声。

      王雅君亲手搀起传志,对孙先生道:“伯良,快要他们将马车赶来,送传志回去。”

      孙先生应声而去,步履稳健。

      待一众人都走了,储忠义才讪讪跟上,与常不逊同行。

      “储兄这般垂头丧气,是为何事?”

      储忠义一跺脚,奇道:“当初要咱们斩尽杀绝,为何今天又待他这样好?奶奶的这小子到底什么来头?”

      常不逊嘻嘻一笑:“这两日关于落梅山庄的消息,储兄不曾听到?”

      “落梅庄?什么消息?”

      “储兄办事牢靠,唯有脑袋不太灵光。总之呢,方小少爷以后,用处可大着呢!”

      “嘁,你又知道了?你知道了,将才还想要他性命?”

      常不逊眉头一挑,把胳膊架在他肩头:“小生要不发病,哪会想要他性命?”

      储忠义一个哆嗦,抹把鼻涕,半个字也不肯再说了。

      常不逊哈哈大笑,拍拍他肩膀,轻声哼起南京当地的小曲,那柄饮血刀在手中转来转去,似比孩童的玩具还要轻上几分。

      酒楼一战,传志伤势加重,纵勉力支撑,还是在王雅君的马车上昏了过去。待他醒转,先瞧见的,是一张清秀白皙的脸。那人以手支颊坐着,双眸微阖,正安静睡着。他心头一颤,忙挣扎着去抓他,连声唤道:“阿笙,阿笙……”那人给他一碰,睁开了眼睛,两扇长睫忽闪忽闪的,更惹得传志心神恍惚,撑着身下被褥便要起身。

      那人却一把将他按下,嗔道:“乱动什么!睡了两天,你可算醒了!”

      这把娇滴滴的嗓音一出,传志一怔,再三眨眨眼睛,才看得清楚:她一袭白衣,发上别了朵白菊,分明是个姑娘——竟是秦筝。他如此狼狈,本是为了见到秦筝,此时却并无喜悦,满心满眼都是适才所见那人的眉眼,呆呆傻傻,沉默不语。

      秦筝见他如此模样,恼道:“怎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要不是有我在,你早就没命了!”

      传志苦笑,轻声问:“他们可有欺负你?”他身体虚弱,说话时有气无力,短短几个字说罢,便不住喘息。回过神来环视周遭,才发觉自己正躺在马车里,车厢很是宽敞,装饰亦非寻常。

      秦筝给他一问,不好再发作,拿过茶碗递过来:“那天……他们都以为我是杜红蕖,将我和郑夫人关在一处。我也不晓得那是什么地方,看起来是个深宅大院,窗外是一片花园。头一天,来了个不认识的臭老头,叫什么孙先生的,他一见到我,就说抓错人了。旁边有个使弓箭的黑面神,当时便要杀我,他凶得很……结果吓坏了郑夫人,夫人又开始发病,姓孙的老头看我能给夫人治病,便问我是谁,同秦、秦笙是什么干系。”彼时她眼见哥哥惨状而失魂落魄,这几日心绪几度波折,哪是这寥寥数言可以道尽。不料再见传志,他又浑身浴血气息奄奄,不容易安定的心神又起波澜,悲惧交加,为救他两日不曾合眼,此时见人醒转,又喜又悲,又苦又倦,再忍不住委屈,扁起嘴痛哭失声。“他们知道我的身份,便要我照顾郑夫人,我才留了条命。我还以为、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们了!你怎把自己弄成这样?我哥哥拼死救你一条性命,你怎么……我,我,我好怕,好怕不容易见了个人,却连你也死了!”

      传志看她一双眼睛哭得红肿,满脸泪珠,心疼不已连声安抚:“你不要哭,不要哭。咳咳……是我不好,我该早点来找你的。你看,我还活着呢。筝儿,我这次来,咳咳,就是来救你出去的。你不要怕,我还活着……是了,就连阿笙、阿笙也还活着。”

      秦筝一愣,瞪圆眼睛:“你说什么?”

      传志喘息道:“没有、没有找到尸体,咳咳,他一定,一定还活着。”

      “当真?”秦筝抹抹眼泪,又扁起嘴,“你不是故意骗我吧!”

      传志笑笑,费力抬起手来,摸摸她的头发:“我不骗人。”

      两人年纪相仿,却给他以这般姿态对待,秦筝面上一红,又想到他与阿笙关系,忙拉下他手腕放进被里盖好,冷哼一声道:“你管得多!说什么来找我,那怎会弄成这副模样?”

      传志垂眼,讪讪一笑,又问她:“我们怎在马车里?这是要去哪儿?”

      秦筝尚未答话,车外便响起一道声音:“苏州,英雄盟会。”说罢,那人已掀开车帘,探进一张笑眯眯的脸:“小少爷醒啦?答应小生的事,也该说了吧?”

      秦筝赶忙挡在传志身前,没好气道:“阴阳怪气的搞些什么鬼!”

      常不逊嬉笑一声,不见动作,便倏地钻进了车厢,将秦筝信手一提,在传志枕边坐下,附身凑到传志面前,笑道:“小少爷不要怕,小生从不杀不使刀的人。”

      见两人鼻尖擦着鼻尖,秦筝伸手便去扯他:“你无耻!”

      常不逊头也不回,食指在她喉间一点,一双晶亮眼睛仍与传志对视。秦筝再张口却发不得半点声音,只得怒目圆瞪,气冲冲瞧着他。

      传志轻咳一声,转过头闭上眼睛:“我要和你换的,咳咳,是筝儿和郑夫人安全脱身。”

      常不逊笑道:“那是自然,等到了苏州,她俩就会平平安安完完整整地交到郑竟成手里。王公子想要的,不是她俩的性命。”

      传志思索片刻,明白过来:“他要杀的是岑叔叔;想要带走的,是郑夫人和小红姑娘。咳咳,至于我们,只是随手、咳咳、随手杀掉罢了。”

      “小生便说你不怎笨,”常不逊退开,曲腿坐起,“不过你想错了一点,跟这丫头很像的那个少年人,叫秦笙?非死不可的人有两个,岑青和秦笙。”传志秦筝皆是一惊,传志猛然睁开眼睛瞪向他,还未开口,常不逊便继续道:“你伤得厉害,不要说话。要岑青的命,自是因为他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要秦笙的命,却是公报私仇。你那个独臂的叔叔跟老吴说,非杀了这小子不可——不是要你别说话么?老吴便是那日砍你一刀的人,山中伏击,他是带头人。”

      传志垂眼,过了片刻才淡淡道:“给岑叔叔下毒的人,也是九叔?”

      常不逊一拍大腿,吊起嗓子:“都连起来了?孺子可教也!岑青此人也算个赤诚君子,跟付九一路南下,竟毫不设防。孙先生给了付九一味药,无色无味,常人吃了不妨事,习武之人吃了,一旦发动内力,血液上涌,毒药便随之流至全身。功夫越好,便伤得越重。按说以岑青功夫,当时便可毙命,却不知为何活到今日?”

      传志轻轻一嗤:“岑叔叔岂会给你们这般下三滥的伎俩害死……咳咳,他这样的好人,是要长命百岁,平平安安的。你们这种坏人,才、才会……咳咳……”他义正辞严,怒火攻心,话未说完便一阵猛咳。常不逊赶忙为他顺气,笑道:“天下间哪有非黑即白的人?傻小子,‘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唯一‘利’字尔。只有获利的人,才可以长命百岁。”

      传志缓过气息,冷笑一声:“你也是?”

      常不逊摸摸腰上长刀,笑道:“小生岂是那等俗人?平生所爱,唯刀与刀客,一字以蔽之,乃一‘刀’字也。”

      “你既不是,凭什么说旁人是!”

      常不逊眉头一挑,忽哈哈大笑,再度倾身至他面前,笑道:“睡了两日,你便长进不少,这伶牙俐齿的模样,可口得很啊!”

      传志与他四目相对,面色平静:“等到了苏州,筝儿和郑夫人平安脱身,我便同你一起去杀狄松。”

      常不逊讶然,转而喜道:“凭你?——哈哈哈好得很啊!还有半月便是英雄盟会,彼时她二人自可平安;半月之后,你便能有杀独孤一刀的本事?天哪!小生迫不及待等着那一日了!你还活着,真是再好不过!——小丫头!这两日要让他好个七七八八,切莫耽误时辰!”他貌若癫狂,喜不自胜,又在秦筝颈间一点,便飘然跃出车外,马蹄之声笃笃远去,他那尖锐笑声尚可闻见。

      秦筝惊魂未定,过了好大一会儿才颤声问:“他,他跟你,你们是……”

      传志望着头顶车棚,问:“筝儿,我带了阿笙的竹杖,你可见了?”

      他神态太过镇定淡泊,秦筝只当他经鬼门关走这一遭,又给这人一通撩拨伤了心脉,也不敢高声讲话,拿过一旁的梅花刀和竹杖乖乖递给他,怯生生问:“你还好吗?”

      传志摸过竹杖,轻轻一声叹息,合上眼睛道:“他说得对,我得快些好起来。筝儿,还要拜托你了。”

      秦筝听得唯唯诺诺,点了点头。过了片刻,听他气息平稳,已沉沉睡去,才放下心来,坐在枕边细细端详他睡颜。他面无血色,嘴唇紧紧抿着,双唇干裂,两颊消瘦不少,轮廓竟有些凌厉。虽还是熟悉的模样,眉眼间气息却与从前迥异。她忍不住伸手,想摸摸他的眉头,要它舒展些,却怕弄醒了他,只得收回去,给他轻轻盖好被子,又瞥见他掌中那支竹杖,不由浅浅一笑,喃喃自语:“也没怎么变嘛,还总是缠着哥哥。那个疯子跟你这样亲昵,你心里其实烦得很,是不是?哼,你同我哥哥好了,哪还会跟别人好?我哥哥、我哥哥……”

      话未说完,眼泪又一滴滴落了下来。

      秦筝紧紧捂着嘴,生怕吵醒了他,暗道:“我哥哥是天下最好的哥哥,他定会回来的。他、他还没听我叫他这声哥哥呢!”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独携大胆出秦门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