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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一曲狂歌垆上眠 ...

  •   传志虽仍未想通心中困惑,然他到底少年心性,想那船到桥头自然直,何况又得阿笙许诺,便将烦扰抛之脑后,心无旁骛前往苏州。两人一路向南,沿途所见与中原风物又有不同,青山绿水小桥人家各有意趣,皆是他从未闻见之景,之前与付九同行,两人只顾赶路,一日交谈不过片言只语,眼下与阿笙并马同辔,是走是停都随性而起,江湖上轶闻奇事、各处人文地理,传志不懂的,阿笙似乎都懂,信手拈来,每每令他惊喜不已,只觉每日都与前一日不同,至此方得游兴。

      至于少年情事,心知传志对此懵懵懂懂,阿笙也不肯说破,只暗中较劲:他懂与不懂,都与我无关,难道还求着他懂?这种事,是决计不肯教的。

      总归是来日方长。

      这日两人见大道上人烟稀少,一时兴起要比试马力,阿笙一拍□□黑马颈子,傲然道:“恐怕你赢不了我。”他笑得轻狂,眉梢眼角都高高挑起,惹得传志又痴又恼,扬鞭便走,阿笙随即跟上。听得两马齐嘶,并驾奔出,路上但余两道烟尘。

      传志马儿一口气跑出百里,阿笙始终在后,两马皆鼻端生火,奔行迅疾,身旁景物飞速后退,凉风拂面,传志胸中大畅,高声道:“阿笙,你可输了!”

      “是吗?”阿笙浅浅一笑,夹紧马肚,“你总是高兴太早。”

      传志笑道:“这都跑了一百里,你还在我身后,不是输了是如何?快快投降!”话音未落,忽觉耳上一热,听那人道:“我始终落后半身,你还不懂?”

      传志怔住,转脸一看,阿笙正与他并肩而行,两人脸颊相距不过尺余,惊道:“你,你……”

      “这下我要赢你了。”阿笙一声呼哨,黑马猝然发力,猛冲向前,眨眼将传志甩在身后。传志马儿已鼻息粗重,汗流不止,虽竭力追赶,始终落后半身,再看黑马仍有绵绵余力,输赢已定。传志不得已喊道:“是我输了,快停下吧,马儿受不住了。”

      待两人勒马停下,他这匹马儿几要跪倒在地,令人心疼不已。阿笙查探一番道:“不妨事,只是累着了,这日便歇息吧。”四下一望,恰好迎面走来一位小姑娘,便上前问路。那姑娘也不怯生,笑嘻嘻地说:“你们往前再走上二里,就到我们村子了,村头有棵大杨树,树下有间小草屋,草屋前头挂了条招子,招子上头写着大大的一个‘酒’字,你们一到村子,远远地便瞧见啦!”她不过十二三岁,生得面黄肌瘦,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倒是灵动。阿笙道声多谢,正待叫上传志,又见她伸出手来,嗔道:“我给你们指了路,怎么不给指路钱?”

      不待阿笙回答,传志一拍脑门,道声正是,从兜里摸出钱袋来——他先前那个连带里头碎银,都给李小娃顺手牵羊拿得干净,只得换了个新的,将那两黄金兑了银钱,不等他取出钱,那姑娘又道:“我不要钱,你怀里那条帕子可以给我吗?”

      传志这才见怀中手帕露了一角,扯将出来,正是清宁送的那条,通体素白,润泽柔顺,他虽不识货,也知是上等料子。小姑娘看清帕子模样,双眸一亮,很快又黯淡下来,撇撇嘴道:“竟是这样好的东西,那我不要啦,不值这么多钱。不过小哥哥……”她眼珠一转,又笑道:“能给我摸一摸吗?”

      传志想她是个乡野女孩,不曾有过这样好的手帕,便递给她道:“送你了。”

      小姑娘愣住,连连摆手:“要不得要不得,我只摸摸就够了。”目光却始终停在上头,片刻不肯移开。

      传志温柔一笑,拉过她手,将帕子搁她掌心,道:“不妨事,你喜欢便拿去好了。”

      小姑娘舔舔嘴唇,手指自帕子上缓缓摩过,又捧起凑至鼻尖,小心翼翼嗅了嗅,仰脸看他:“真的送我吗?你再不要回去,我可真的收起来了。”

      传志给她清澈眼神逗乐,忍不住揉揉她头发到:“送你的便是你的,好好收着罢。”

      小姑娘一吐舌头,喜上眉梢,忙将帕子收好,向两人道声多谢,一溜烟跑开了。传志望着她远去,喃喃道:“她到处乱跑,也不知有没有危险?”

      阿笙凉凉道:“只怕她见过的世面比你还多,小丫头机灵得很,不用担心。”说着便去牵马,传志赶忙跟上搭把手,问道:“你怎知道?”

      阿笙瞥他一眼,嘴角勾起,淡淡道:“若是同你一样是个从未出过山的‘大家闺秀’,哪敢同两个路人搭话,还伸手要银钱?只怕躲还来不及。那套说辞显是讲得惯了,此处虽然僻静,倒也不是荒郊野岭,平日里总有些南来北往的,她只怕见得比你多。”

      传志点头,也不在意他嘲弄,又道:“我看她瘦得很,为何不要银钱呢,手帕又不能买吃的。”

      阿笙叹气:“你当真不懂?”

      传志笑道:“难不成她要换些吃的?那也不如银钱好用。”

      “姑娘家爱美,你哪里懂得。”阿笙又想到那袅袅婷婷含情脉脉的宁姑娘,一脸无奈,“都道是痴情女子负心汉,你倒好,枉负了人家一腔柔情蜜意不说,竟是全无知觉便做了没良心的混蛋,若给清宁姑娘知道,不知要赔她多少眼泪。”他语带调笑,说到最后却是一愣,不知想到何处,默默噤了声。

      传志奇道:“怎么又说到清宁姑娘了?我赔她眼泪做什么,至多是条手帕了。不过若是知道我将帕子赠给这小妹子,她想来也不会生气,不要我赔的。”

      阿笙摇头不语,想不通为何清宁会看上这榆木疙瘩,转念又想:我又是为何?侧眼一瞧,此人浓眉大眼,生得端正,确有几分姿色;轻功卓绝,内功稳扎,刀法也算了得,难不成是喜他相貌武功?思及此处,忍不住噗嗤一笑。传志见状便问为何,阿笙迎上他探寻目光,愈觉这人呆头呆脑,不禁紧抿嘴唇强忍笑意,生生给双颊上憋出两只浅浅酒窝。传志一时摸不着头脑,怔怔看着他,半晌方道:“你近来笑得多了。”

      阿笙神色一敛:“我怎不觉得?”唇角笑意却未来得及收回,连着话音尾也翘了起来。传志笑道:“我知道的,你高兴或是不高兴,我一眼便瞧出来了。你刚才在想什么,竟笑出声来?”

      阿笙淡淡道:“你既能一眼瞧出来,又何必问我。”

      “这,这哪里瞧得出……”传志哭笑不得,再端详他面容,揣测道,“你在想适才赛马的事?你早知我要输,却不说破。不肯让马儿使全力跑,等我这边不行了你才发力,我给你耍得团团转,还一心想着要赢,你想到这里便偷笑起来,是不是?”说罢,他也觉得这说法颇有道理,定是猜准了,一脸期待地望着阿笙,只等他应一声“是”。

      阿笙避开他目光,暗自好笑,嘴上道:“正是,亏你还是习武之人,不知道与人对招,最忌讳傻乎乎地全力以赴。对手有几分力,你便出几分,方能长久。若是旗鼓相当,你可留几分余地,能支撑片刻;若是相差天上地下,也不必耗费体力。我这小黑马同你的比,便是后者,杀鸡焉用宰牛刀。”

      传志回想片刻,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想瞧出人家实力,岂是容易的事?总不能每次打斗之前,都将此人武功招式、家学门派探听一番再行动手。”

      阿笙轻哼道:“这有何难?”说罢站定,向前方信手一指:“十招之内,你便能制住那三人。”

      传志望去,正瞧见小姑娘说的那棵大杨树,杨树下确有一间挂了酒招的草屋,屋前一片空地上摆了四张长桌,都坐着客人。离他们最近的那桌坐了三名白衣青年,腰间都挂有长剑,若非一胖一瘦,一个不胖不瘦,一眼看去还难以分辨装束相同的三人。他们除了低声交谈,并无其它动作。传志问:“你怎知道?”

      阿笙双眸一眯,也不做声,朝树下走去。卖酒的是个身材佝偻的老太,大老远便笑着上前迎接:“两位小哥哥,在这儿好好歇歇脚吧。上好的白干,喝上一壶?”阿笙下巴微抬,目光在院中略微一扫,老太探着脖子循他视线瞅了一圈,忙赔笑道:“店子太小,小哥哥莫嫌弃,这边有位爷是一个人,咱们坐一起可好?”说着指向里头那桌。桌边坐了个高壮汉子,一身猎户般的皮毛装束,腰上两侧各有一柄银月弯刀,正在喝酒。他也不用杯盏,十斤重的大酒壶,一手扣壶身,一手抓壶底,径直仰头向口中灌,只见他颈上核桃大的喉结上下滚动几次,一口气便喝了半壶,方才使袖子一抹嘴:“只要是能喝酒的兄弟,坐下痛饮一番有何不可!”

      老太躬身道谢,面露为难:“那还请大爷把这桌子收一收,两位小哥哥也都带着行李。”原来一张五尺长的木桌,他面前放着酒壶,右手边是一大一小两副角弓、一只装满的箭壶,将桌面占得满满当当。汉子哈哈一笑正要收拾,阿笙道句不必,便同传志坐下,将手中竹杖拍在桌面,正压在弓箭上。汉子也不着恼,抬眼把两人审视片刻,笑道:“两位少侠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为人倒是爽利!老罗能与你俩同桌,当真好运气,来来快喝上一壶,阿婆你快给小公子上酒!”

      老太身体佝偻瘦小,一双小脚走起路来颠颠簸簸战战兢兢,竟很有气力,当即抱了酒壶送上来。汉子见桌上放不下,二话不说抓过先前那半壶一饮而尽,喝罢信手一扔,空壶给他飞掷出去,稳稳当当落在草庐门口,另一桌上劲装打扮的客人当即拍手称好。汉子也不在意,要老太端来三只大碗,统统满上。传志看那酒碗便想到先前吃的暗亏,脸色稍变,正寻思如何拒绝,阿笙已端起酒碗一口喝干,对他道:“你适才问我怎生瞧出那三人功夫,这便告诉你。”

      那三人据此不过数尺,他声音如常,自会给人家听得一清二楚,传志不知他意欲为何,也不好打断,应声道:“你倒说说看。”侧过脸来,只见阿笙双颊泛红,猛想起他不胜酒力,忙在桌下捏他掌心,以目示意。哪想阿笙五指反扣,同他十指相交,继续道:“身处荒山野岭,周遭又有高人,交谈时竟能心神松懈,全无防备,这类人不是自恃武功的高手,便是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然高手再怎托大,也不致将兵器松松垮垮佩着——倒也并非没有,只是有这等功夫心境的,天下间屈指可数,你一眼就认得出。瞧你眼前这位大爷,桌上有弓箭,腰上有弯刀,一旦发生变故,顷刻既可出手,稍有迟缓便能丧命。那三位,姑且不论气息步伐,单看面色,皆是外强中干、气血虚弱之辈,不足为惧。依你本事,莫说十招——”他未说完,身后一阵劲风扑来,阿笙头也不回,将酒碗向后信手挥去,但听一声脆响,那人手中长剑已断成两截。

      正是三人中身材矮胖的那个。三人听出阿笙话中嘲讽,按捺不住从后偷袭,哪想阿笙一个回手,酒碗带着刚猛劲力扑面而来,撞断他长剑不说,连人也差点站立不住,连退两步。三人怒目而视,瘦的那个二话不说又是一剑刺来,眼见剑光逼至后颈,阿笙竟是不闪不避,传志不及拔刀,左手将阿笙扯入怀中,右掌猛推剑背,使的正是那招劈空掌。他练得不甚熟练,然危急间不及细想,体内劲力急速灌出,竟生生将长剑从中拍断。那人不及收手,手中断刃势头不减,一个踉跄扑来,传志双脚一点,揽着阿笙自长凳上倏然掠起,这人已扑倒在桌上,断刃直逼对面那汉子心口。汉子面不改色,低头喝酒。阿笙偎着传志,淡淡道:“一招。”

      传志暗道,咱俩与他们无冤无仇,嘲讽人家已是不该,还打坏兵刃,何必如此?然匆忙间瞥见阿笙傲然神情,顿觉好看得紧,恨不得什么都依了他,只要他高兴便好。不过一瞬愣神,三人中最后那个已挺剑欺身上前,传志赶忙退开,高声道:“是我俩不好,给您赔个不是,莫再打了!”

      “哼,小小年纪便敢在我南方盟的地界撒野,谁要你的不是!”那人纵身跟上,一剑横扫,见传志躲避时也一手搭在阿笙腰上,两人始终偎着,便邪邪一笑,轻蔑道,“不过是俩走后门的小相公,今天不要你们——”

      饶是传志也听出他话中侮辱,心头火起不再躲闪,猛然站定,看准空门一脚踢他手腕,他刻意收敛力道,此人仍给他踢掉长剑,原地打了三转,摔倒在地。阿笙道:“这便是力道太过,若都这样用力,本可打上三十个,却只有力气打三个,岂不是吃亏。”

      先是赛马,又是喝酒,再给他抱着转上两圈,阿笙脸上薄汗不曾退去,长发凌乱,一缕发丝散在耳边,然他一开口,话音清清冷冷,威势逼人,并不如何狼狈。传志伸手将他头发理好,抹去脸上汗水,方点头道:“嗯,我还要多加练习。”他又看那三人相互搀扶着站在桌旁,横眉怒视却不敢说话,这才想起做了何事,忙赔礼道:“实在对不住,阿笙他酒力太浅,喝醉了冲撞你们,我,我,你们要赔多少钱,我这就……”

      那人冷笑道:“哼,不过是俩小相公,在这里嚣张个屁!咱们几个斗你不过,根本是你耍阴招。有本事等哥哥我回家,伤好了再来比过!”

      阿笙面无表情,袖中手腕转动,一枚铜钱正待掷出,却给传志按住,听他附耳低言:“本就是我们无礼,他们没了兵刃,要是再打起来,会伤人的。”阿笙冷哼一声收手,抬肘在他胸口一撞,传志吃痛,蜷起身子将他抱得更紧,一时说不出话来。

      看在旁人眼里,他俩可是明目张胆地打情骂俏了,给丢在一旁的三人大失脸面,却知本事不敌,只得悻悻坐下。

      姓罗的汉子拍案大笑:“技不如人便愿打服输,这等气量也没有,还敢搬出南方盟的架子唬弄人!”嗤笑两声,也不看那三人脸色,低头喝酒,讥讽道:“这等微末道行还敢丢人现眼,他周审川手下都是些什么货色。人家都说南方盟气象恢弘,英雄盟会周盟主势必一统江湖,我呸!老罗我活了三十年,你们南边的真汉子脚趾头都数得过来,一个个身矮体瘦、弱柳扶风的,知道的还当是男儿身,不知道的,恐怕当是哪家淘气小娘们扮的呢!要我看,倒不如擦脂抹粉收拾一番,个个都是戏台上的小娘子。还欺负人家少年人,骂什么走后门,嘿嘿,这种小娘子也就配撅着屁股给大爷们玩了。”

      他声音不小,席间众人听得一清二楚,除了阿笙两人,皆是面色一变。此处已近南京,正是南方盟地界。南方盟发展日久,南方武林上至名门大派,下至名不见经传的帮会都有入盟,不入的也多与其交好,江湖中势力如日中天。他这句话损了南方盟不说,更连整个南方武林都骂进其中,在座各人岂会罢休,脾气暴的已拍案而起,破口骂道:“你小子又算得什么!乡下来的破落猎户,也敢在这边撒野!说我们南边没汉子,我呸,咱们比划比划,只会耍嘴皮子算得了什么,有本事手底下见真章!”

      汉子视若无睹,只是大口喝酒,惹得余人也都怒气中烧,纷纷站起。

      转眼间便无人在意传志二人,阿笙低声要他退后些许,传志搀他站至树下。老太见这阵势,颤颤巍巍躲至道旁,大气不敢出一声。传志忙道:“老人家莫怕,你站在我们这里,我会护着你。”老太偷偷看他一眼,并不过来。阿笙冷道:“你有几成把握能护着她?”

      传志一愣,看向院中,除了先前三位,起身的另有五人,皆是劲装打扮,各带兵刃,已将汉子团团围住。传志摇摇头,老实道:“刀剑无眼,我还要护着你,我自然拼死保你周全,却不定能护着她了。但……不过尽力而已。”

      阿笙鼻中一嗤:“我岂要你护着。”

      传志摸摸鼻子:“那倒也是。”

      说话间院中已打了起来,先是两个使刀的齐声大喝,跃上桌案一左一右砍向汉子肩头,另三人手提兵器伺机而动。汉子冷笑一声,对方砍刀未至,已双肘下沉抽出腰间双刀,抬肩格去。阿笙对传志道:“你可看清他动作?”传志点头道:“虽看清了,我却没法那样快。”

      那两人亦非平庸之辈,手腕齐震,知这汉子力大,不可小觑,也都同时发力压他双刀。两把砍刀上压力顿增,架在汉子左右,一时无法格开,三人僵持不下。汉子额上青筋暴现,臂上肌肉高高隆起,骨骼咯咯作响。阿笙又问传志:“你可用过双刀?”传志摇头:“我只有一把刀,自小使惯了的。爷爷说兵器不过是外物,真的功夫内在于身,能将一身内力收发自如,用得出神入化,有无兵刃便不重要了。”阿笙轻笑:“师叔祖胜在轻功拳脚,武功已臻化境,拈花飞叶皆可伤人,兵刃于他反是阻碍,自然这么教你。咱们年纪尚轻修为不够,莫听他的。”听传志说乖乖说是,阿笙嘴唇一撇,暗道:这小子是个笨蛋,别人说什么便是什么。转念又想:兴许是太过信赖我。

      传志全神贯注留意院中战况,忽觉手中一暖,竟是给阿笙握住了。他不知为何,也不多问,反握住他的,在掌心轻轻捏了两捏。阿笙常年握着竹杖,掌中生了一层厚茧,摸起来既不柔软,也不润滑。传志用指肚在茧上磨了两磨,随口道:“我只有使刀的手这样。小时候总觉疼得很。”他没头没脑说了一句,阿笙便未回答,再看院中三人正自僵持,那三个白衣青年各握紧手中断剑,对视一眼,悄悄绕至汉子背后,忽挺剑齐上刺他背心,传志忙道:“小心后边!”

      汉子不待提醒已听到身后风声,当即卸掉臂上力道,一个翻身后仰。桌上两人瞧出偷袭时已面露愠色,只是僵持之中不敢卸力,眼见汉子先行松手,也一齐收刀跃至地面。那汉子仰在长凳上尚未起身,三人已沉下手腕转刺他面颊,三柄断剑倏然而至,汉子并不格挡,继续后翻,双手撑向地面,桌下双腿奋力一震,长桌轰然而起,连带上头武器酒碗乒里乓啷砸向断剑来处。三人躲闪不及,给长桌拍在地下,呻(和谐)吟不起。

      汉子已跃起站定,将手掌泥土在裤腿一抹,怒道:“你南方盟可都是这等背后害人的无耻之辈!奶奶的非要老子亲手教训才知道自己本事不济。”上前一脚跺上长桌,狠狠踩下,桌下三人齐声惨叫,连连求饶,想是肋骨断了。汉子这才退开,回身对另两人拱手道:“你们倒是好汉,兄弟适才口出狂言,多有冒犯,在这儿赔个不是。”

      其中一人吐口唾沫,高声道:“南方盟有这种丢人现眼之徒,是我盟中耻辱!至于你,瞧不起我南方武林,咱们再来打过!”

      汉子微微一笑:“那可好得很,兄弟我正有此意。五位一同上吧!”

      那五人也不谦让,操起武器攻上前来。汉子收起笑容,舞起双刀正色以对。不说使刀的二人有些本事,另三人分别使长枪、峨眉刺、铜锤,皆有法度。甫一过招,双方均知对方了得,心存敬重,手下便更加专注,一时间打得难舍难分。汉子以一敌五虽不能胜,却也不见败象。阿笙低声道:“依你看,此人有多大本事?”传志眼见汉子前挡后格,左冲右撞,待对手攻来方才出手,并不拘于招式,动作极为迅疾而能后发制人,叹道:“六年前爷爷同岑叔叔在屋顶上打斗,招招利落好看,只是因我见识短浅、反应迟钝,不能及时出招,便打得拘束;之前在樊楼你以一敌二,本事比他们高上太多,也不曾使出全力。这位大哥以一敌五,刀法大开大合,身姿潇洒,本就厉害,另五位也了不得,而且他们彼此敬重,招式凌厉又有节制,并无杀意,这场武斗酣畅淋漓,当真好看。”

      阿笙无奈,心想:谁要你瞧这个了?江湖上使双刀的人不少,能有如此气度的不过数人,然其中年纪相仿、随身带有弓箭的,据他所知却无一人。他蹙眉不语,听传志一声惊叹,抬眼望去,那汉子纵身避开长枪,人在半空一脚踹退铜锤,截下两把砍刀,轻轻巧巧落至枪杆之上,已将两支峨眉刺噙在口中,不过顷刻之间。五人相视一眼,皆知叹服。

      汉子随即退开,拱手道:“多谢诸位手下留情。”

      五人收兵回礼,拿刀的一人道:“阁下功夫了得,在下心服口服,只是适才那番话,还请阁下收回去!我南方武林英雄辈出,绝非阁下口中贪生怕死、弱柳扶风之辈。”

      汉子道:“确是兄弟冒犯了。老罗头一次到南边来,太过狂妄,今日跟诸位交手,方知天外有天。若不嫌弃,还请交个朋友。在下罗成,无门无派,一人双刀浪迹江湖。此番前往江南,是为八月十五英雄盟会。兄弟不才,想凭一身本事捞个把盟主当当。”

      五人脸色一变,却不好发作。那人道:“在下薛风,这是舍弟薛雷,南方盟下淮南派弟子,我兄弟二人也正要前往苏州。至于这三位——”他们本非一路,也不知如何介绍。那三人并未接话,使枪的略一拱手:“我三人都是无名之辈,不与你们攀朋友,就此别过。”说罢拖枪便走,另两人也自跟上,一同去了。罗成并不挽留,将地上长桌一手提起,也不管地上三人,拂袖一擦桌面,朝那老太道:“今天日子大好,交了几位好朋友,要是瞧得起,便同我坐下喝上几杯!阿婆,拿酒来!”

      薛家兄弟大笑,一同坐下,薛雷道:“你小子倒是爽利,这个朋友我今日交了。”

      老太想是见多了这等阵仗,已不再惧怕,颠着小脚颤颤巍巍端上酒壶,摆好酒碗,正好五只。罗成笑道:“阿婆是个爽利人。”转向传志两人,朗声道:“小公子也是少年英豪,快来坐下!”

      阿笙略一点头,倚在传志怀中,低声道:“论结交朋友,你远比我厉害。”传志不解,阿笙一指按压太阳穴,抬起眼来:“头晕。”传志这才发现,他眼神已有些迷离。

      他到底是喝醉了。传志笑道:“不妨事,我同几位大哥说话,你在我肩上睡一会儿吧。”

      阿笙这一睡,便是一夜,直到天光大亮方才醒来。仍是那家破落酒铺,传志偎在酒垆旁,一手抱刀,另一手揽着他;另有一人四仰八叉躺倒在地呼呼大睡,正是罗成。三人都盖着毛毯,地上散落着约莫一二十只酒坛子。阿笙本要推醒传志,见他眼窝泛青,嘴唇干裂,也便罢了,欲起身去打水,忽听有人笑道:“小哥哥可醒啦,奶奶要我给你们送热水。”

      循声看去,昨日指路的小丫头端着水盆走近,递给他一条干净布巾。阿笙接过,道声谢谢,坐在地上洗脸。小丫头也蹲下,睁圆了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瞅着他问:“你真的双腿残疾吗?”阿笙不答,又开始洗手。她也不恼,痴痴盯着他,又叹口气道:“小哥哥长得这样好看,真可惜。要是你能走路,就可以帮奶奶干活,那我就要嫁给你啦——不过这位小哥哥也很好,他虽不如你好看,却很慷慨。你说,我要嫁给他,他许不许?”她转向传志,探出指尖轻轻戳他左颊。传志一声咕哝,咂咂嘴继续睡。她扑哧一笑,连连摇头:“这也不行,小哥哥喝不得酒,稍喝一点就要醉,怎么在酒铺子干活?”

      她自言自语说了一大通,阿笙已梳洗罢,闭目养神。小丫头见状,又是好奇:“你在练功对不对?我在这里见过好多练功的人,只闭着眼睛就能练吗?你可能教我?你若教教我,我就把奶奶做的烧饼给你,可好吃了。”阿笙始终一言不发,她也不肯闭嘴,叽叽喳喳问个没完,另两人便给她吵醒了。传志捂着脑袋睁眼,满面茫然,罗成骂骂咧咧坐起,嚷道:“你是小麻雀吗?大清早的吵死人了。”

      小丫头抱起手臂,嘴唇一撅:“我好心给你们送吃的,反倒嫌我吵啦?”

      罗成起身舒展筋骨,道:“所以老罗我最烦小娘儿们,整天啰里啰嗦的,吵得人心焦。小兄弟,你以后要找老婆,最好找个哑巴去。”这后半句自是对传志说的。传志揉揉眼睛,晕晕乎乎地说:“找老婆做什么?”

      罗成哈哈大笑:“方家剩你一根独苗,不找老婆传宗接代?”传志怔住,阿笙也蓦地睁眼,冷冷睇着他。罗成在水盆里洗洗手,抹一把脸,方留意到两人神色,也是一愣,又朗声笑道:“昨夜兄弟几个喝酒,咱俩还结拜了兄弟,莫不成你给忘了?”

      传志脸色煞白,嗫嚅半晌说不出话。阿笙微微仰脸,对罗成冷道:“阁下知道的不少。”

      罗成毫不在意他面上阴冷之色,兀自在灶台上翻来翻去,想找些吃的,随意道:“传志既然叫我一声大哥,那你的事哥哥就不能不管。哥哥在江湖上没甚名头,帮不上大忙,好在也有点功夫,你要杀什么谢慎山、张三不,哥哥我还能搭把手。”他找到小姑娘搁在灶上的烧饼,抓了两只扔给传志,转过头来,似乎这才瞧见阿笙神色,讪讪一笑,盛了碗粥端过来,席地坐下,边喝边道:“阿笙这是生气啦?要不是昨夜是睡着,我也要同你结拜一场。不如今日便拜?传志说你比他大上半年,哥哥称你一声二弟,如何?”

      “不必。”阿笙看一眼传志,他正低头瞅着两只烧饼发愣,想来心中自责。虽是十八年前旧事,但传志身世若给人知道,保不齐某些有心人打他主意。不说踪影全无的谢慎山等人听说他要寻仇会如何,单是落梅庄现任主人,就不会放过他。两人私下早有商议,一切小心行事,如非必要绝不暴露身份,哪想这呆子不过喝上几口酒,就将自己底朝天倒得比那酒壶都干净。阿笙对传志道:“罗公子武艺高强,远胜你我,有这结义大哥相助,那可好得很。”

      传志听出他口中嘲讽,讷讷不言。

      这次,饶是那小姑娘也瞧出他动了气,道:“小哥哥可是在闹别扭?原是你俩先相识,他却跟这位大爷结拜兄弟。我原本同小花玩得最好,可是后来她却跟豆豆好了,说想要三个人一起玩,我也生气得很呢!”

      她神态天真,又一脸严肃,惹得罗成扑哧一笑:“哈哈,阿笙你和这小丫头本没两样。你且放心,传志喝醉时也不曾忘了你,晕晕乎乎非要抱着你才肯睡哩!还说什么你姓‘晴’也好,姓‘雨’也罢,都要同你在一起,我这把年纪听了,都觉得不好意思啊。不知道的,怕还当你两个是小夫妻呢。”

      传志满脸涨得通红,始终一言不发。阿笙瞥他一眼,撑着竹杖起身,要那丫头再端上一盆水给传志,便去牵马。传志当他要走,慌忙起身跟在后头,阿笙只当没瞧见。等两人离得远了,阿笙方道:“这一次……”

      “是我不好!”传志抢道,“阿笙,我又惹你生气了,你不要走,好不好?我也不知我俩说了什么,我,我喝醉了……哎,我什么也记不清楚,喝酒误事,我以后再也不喝了。我这就去同罗大哥讲,说我不要同他结拜,也不要你结拜,我们……”

      阿笙转过脸来,低声道:“也不定是坏事。”他望向罗成,那人正蹲在地上吃烧饼,不时同小姑娘搭讪几句,笑得爽朗大方。“你可记得他对你说了什么?”看传志神色,也知白问这一句,虽是意料之中,阿笙仍恼得敲他一杖,“平日里我的话转眼就忘,别人说什么倒是信得十成十。”

      他说罢,忽觉得这话奇怪得很。

      传志哪里知道,抓过他手道:“是我不好。只是罗大哥也不像坏人,事情兴许没有那么坏。”

      阿笙白他一眼,挣开他翻身上马,淡淡道:“去洗洗吃些东西,这便上路。”

      传志见他无碍,才笑着说好,又想起他也不曾吃东西,忙去灶上拿吃的,跑来给他。罗成又笑话他俩太亲昵,阿笙不欲多说,传志却道:“我心里喜欢阿笙,也只想同阿笙在一处。”

      罗成打趣:“那真是小夫妻咯?”

      这次不待传志开口,阿笙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冷哼一声:“阁下张口闭口都是这些话,莫非想打这呆子主意?我这里话且撂下,这人同我有约在先,可是盖过戳署过名的,阁下好自为之。”

      罗成一愣,又看传志正忙着给那丫头银钱,并不反驳,捧腹大笑:“哈哈,老罗可交了个了不得的朋友,你且放心,就算兄弟有这癖好,也还是阿笙你更讨人喜欢一些!”

      阿笙横眉不语,只叫传志快些。

      昨夜里几人喝得酩酊大醉,薛家兄弟有事在身,一早先行上路,约了八月十五再会。罗成既与传志结拜,便留下同两人一道前往落梅庄。收拾妥当,三人一齐上路。那小姑娘送别时,附在传志耳边嘀嘀咕咕说了半晌,末了挥挥手中丝帕:“小哥哥们保重!以后可千万记得再来呀。”

      纵马走出二里,罗成回头,还能瞧见那丫头身影,问传志她说了何事。传志笑道:“她说等我报完仇,再回来瞧瞧她。她已经十二岁了,家里有个奶奶,还有座卖酒的草房子,若我娶了她,往后就是酒铺子的主人了。”

      罗成失笑:“这小麻雀想得倒多。”

      传志摇摇头,又看阿笙:“我跟她说,她是很好很好的姑娘,只是我不要她的酒铺子。何况……”他面露苦涩,低声道:“万一我回不来呢?我往后还要杀很多人,谁知不会被人杀掉?便是回来了,她知道我杀过那许多人,只怕才不肯嫁我。”

      阿笙默然,纵马在他前头,过了好半晌才冷冷道:“我说过的话,绝不食言。”

      传志一愣,催身下马儿快些,上前笑道:“我知道的。阿笙,往后若有机会,我们也造一间酒铺可好?”

      阿笙嗤之以鼻:“就凭你的酒量?”

      传志尴尬一笑,随即又道:“我不喝便是了。”

      罗成缓缓跟在后头,看两人并马同行,越靠越近,他义弟几乎要趴在人家身上,抬手遮住眼睛,骂道:“大庭广众,朗朗乾坤,你俩就这么打情骂俏,不觉得有伤风化?”

      前头俩人不说话,又不知过了多久,才听一人凉凉道:“我还当北方汉子都粗犷豪放,不拘小节,看来也不过尔尔。”

      罗成吃瘪,嘿嘿两声,由他们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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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曲狂歌垆上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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