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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

  •   学校可能是想多留给学生一些找工作的时间,所以在这一周里,基本所有课程都宣布了结课。再经过两周的考试,大四的学生就可以和上课彻底说拜拜了。

      而这一周里程霄的收获也不少。在经过各种的了解和试探后,他已经将原主在学校的情况了解了一个大概。

      说起来原主的性格并不太讨喜。孤僻冷傲,总给人一种瞧不起对方的感觉。可想而知人缘会如何。连一个寝室的室友都很少和他来往,更别提其他只有上课才会遇见的同学了。

      这一点和过去的程霄完全不同。重生前年近中年的程霄,早已被社会磨平了棱角。即使不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至少也不会像原主那样无形中得罪人。

      多条朋友多条路到哪里都是一条真理。尤其像学生时代交下的友情,很有可能成为伴随一个人一生的宝贵财富。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即使程霄有心改变这一现状,也无奈已经大四,同学们很快就会分散各地,想重新沟通感情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不过,程霄想,那他也要试一试,说不定就会有什么意外收获呢?你看,李良现在不就对他改观了很多?

      到了周五这天,下了课的程霄回到寝室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李良因是外地的,所以周末留在宿舍。

      程霄不像原主性格那么冷傲,反而因为历练太多所以处事非常圆滑。更何况李良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在程霄看来和孩子差不多。稍微用了点儿连手段都算不上的技巧,就让两人的感情好上不少。

      见程霄收拾东西,李良还问了他一句:“这是要回家了?”

      程霄一边应着,一边和李良商量:“估计最近会有公司来学校招聘吧!如果有这类的消息记得叫着我,咱俩一起去。”

      李良一听,脱口而出:“你不是要考研吗?”从上学期开始,程霄就天天起早贪黑地去图书馆复习考研,怎么这会儿又说要找工作了?

      李良这才发现,程霄回来的这一周基本就没去上过自习!

      面对李良的询问,程霄露出个失落的表情,“住了一个月的院,之前学的东西都忘的差不多了,想考上……很难。”现在已经十一月份,离1月初的考研只剩不到一个月。

      看着室友情绪低落,李良也自觉失言,他干巴巴地安慰道:“你成绩向来不错,说不定可以保研呢!”

      程霄摇了摇头,“保研竞争激烈,我不能把赌注都压在这上。”

      实际上程霄根本不想读研。他对这个专业无感,更不想搞什么研究,完全没必要深造。

      但是李良不知道,他叹了一口气,也为程霄觉得惋惜。

      反倒是程霄很快“缓”了过来,笑着安慰李良,“说不定能找到好工作,因祸得福呢!”找不找到工作不说,能重生的程霄还真是因原主的祸而得福了。

      收拾好了东西,程霄来到校门口等公交车过来。大约十分钟,一辆公交车停在了他眼前。

      因为是始发站,程霄很容易就找到了座位。一路上看着外面繁华喧闹的街道,留心观察各种建筑和人们的衣着,程霄发现这里的时代背景和上个世纪90年代末的中国有些相像。从李良那里他也得知,虽然电器、汽车等等已经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但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才刚刚上市,还属于奢侈品。这里虽然没有程霄生活的年代进步,却也有了靠拢的趋势。

      半个小时后程霄下了车,从站牌往家里走去。快到家门口的时候,拎着包的程霄突然有些踟躇。
      原主的家庭组成非常简单:父亲、母父和一个弟弟。想到这里程霄就有些别扭。因为他这一世的母亲,也就是母父,是个男人。其实这么说也并不准确。因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女人这种生物,而是由成男和籽男两种性别组成。

      成男和程霄过去生活中的男人类似,是支撑起整个家庭的顶梁柱,是在外工作赚钱养家的主力,当然在这个世界的地位也比籽男要高。政治、军队、商人、科研等各行各业基本都由成男来担任。总体来说,比现代的男人更加重要,也更加专断。

      而籽男,则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主体。因为生下来额头就有种子形状的标记,所以被叫做籽男。种子的标记会随着婚后夫妻同居发生变化,具体变成什么样子,会根据血脉的不同而有差异。

      籽男的社会地位比成男低得多。成男除了正夫以外,还可以娶一到三个侍夫。侍夫相当于仆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比侍地位更低的还有奴,是这个世界地位最低的阶层了。从这一点上来讲,这个世界的体制非常落后。

      能知道这些还是多亏了那些来医院看完他的亲戚们。那一群男人(籽男)互相拈酸吃醋的样子,给程霄留下了非常非常深刻的印象。

      归其原因,还是因为籽男的生活圈子太狭窄的缘故。因为除了过于贫寒的家庭外,籽男是不会被允许出来工作的。甚至有成男会认为籽男赚钱养家是对他们的一种耻辱。简直将大男子主义发挥到了极点。没有经济来源,籽男理所当然也不可能掌握主动权。

      伴侣一个就好,宁缺毋滥。程霄一直坚持这个原则。要不然上一世也不会四十多岁还没结婚,最后只能将公司交给凌子崴的儿子。

      而程霄的母父就是一个籽男,也就是说程霄是由籽男生育的。每次程霄一想到这里总是觉得有几分别扭。因为籽男虽然性别上和女人应该算做是一样的,但毕竟看起来和一般的男人没有什么不同。而且,程霄上一世得胃癌去世的时候和程父程母的年龄差不多。每次叫父亲、母父的时候虽然心甘情愿,却也难免心里有些不自在。

      不过,一想到自己也算有了至亲之人,不再茕茕孓立、孤孤单单,那份不自在也就变成了浓浓的暖意。

      上一世程霄的亲人缘非常浅薄。他从不知自己的生父是谁,从记事起就只有母亲一人拉扯他长大。而母亲也在他十五岁那年病故,剩下未成年的程霄一个人挣扎着生活。当他独自在社会上闯荡后才知道,没有人会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同情他。如果自己没有本事,面临的就只能是淘汰。
      那个世界优胜劣汰的程度远比想象的还要残酷。程霄挥霍了大量的时间,直到三十多岁才明白这个道理。当然,也不晚。

      这一世程霄的境遇变化很大。不仅重新拥有了一副年轻的身体,还多了一个温馨的家庭。或许是因为老天上辈子对他的亏欠太多?程霄无从得知。

      总之,程霄实在是没有什么地方不满足的了。毕竟他穿的是成男,至少不用嫁人了是吧?

      这边程霄刚用钥匙打开了门,就见程母从厨房走了出来,“小霄你回来了!”程母的围裙上还带着油渍,手上湿漉漉的,空气里也传来炒菜的香味。

      程霄看着一脸慈爱的程母,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母父,我回来了。”这一声母父他其实叫得很顺口。

      “快将包放下,进去收拾收拾,一会儿就该吃饭了。”程母灶上还炖着菜,吩咐了一句,就走回了厨房。

      “好,爸呢?”程霄换了鞋一边往里走,一边问道。

      程母的声音从厨房传了出来,“还能去做什么,还不是天天去见他那些朋友?”语气有淡淡的不满。

      程父受家族文化熏陶,特别喜爱书法和字画。这本身是一件高雅的事情,但出身贫寒的程母并不能理解。那些东西又不顶吃喝,天天痴迷岂不是不务正业?但她也知道程父自从家道中落后,就只剩下这么一点爱好了,所以也没想过阻止。

      “爸总出去转转对身体也好,”程霄闻言替程父说了一句,“反正爸从来也没晚回过家不是?他有分寸的。”

      “那倒是。”程母一边炒菜一边嘀咕一声。想到程父从结婚到现在没有过一次夜不归寝,也从没提过娶侍,程母嘴角勾起一抹幸福的笑容,手上的动作也愈加俐落起来。

      另一边的程霄已经拎着包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床上的被褥叠放整齐,书桌上一丝灰尘都没有,就连窗台上的盆栽都看起来生机勃勃。程霄扫视一圈,眼里透露出一丝暖意。

      随意将包扔到书桌上,程霄整个人呈“大字型”躺在床上,心想:上天能再给他一次机会真好!
      他会珍惜自己,珍惜家人,把上一世错过的、失去的、缺少的东西都一一补足。

      过了不到半个小时,程父和弟弟程欣就前后脚地回来了。

      “小欣,叫你哥出来吃饭!”将最后一盘菜端到饭桌上,程母对着程欣吩咐道。

      程欣一听哥哥也回来了,小脸露出开心的表情,直奔着程霄的房间去了。

      “哥哥!吃饭了!”程霄听见程欣的声音,从床上爬了起来,给程欣开门。

      一开门就看见程欣发亮的眼睛。对这个比自己小八岁的弟弟,无论是原主还是现在的程霄都十分疼爱。而且程欣外貌清秀,性格温婉,真是想让人不疼都不可能。只是,程欣是一个籽男,所以在家里给予的关注绝对比不上长子程霄。

      程霄揉了揉程欣的脑袋,随他走到了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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