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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六章:有功又被看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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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越来越冷,江户下了一场大雪,入眼白茫茫的一片成了一座水晶雕刻的城池。一阵微风吹过,枯木枝桠上原本摇摇欲坠的积雪坠落在地上,惊起树下几只正在觅食的麻雀。家纲站在城墙上看着银装素裹的江户城若有所思。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明历4年(1658),近些日子,她权势日重。幕府的大臣都赞她有远虑近谋。但她毕竟还年幼,短短不到一年勤政还不足以威慑诸侯。这么努力,其实只为了一件事,就是拥有足够的力量争取自己在乎的人。是啊,还短短不到一年时间,为什么觉得有功已经离开很久很久了。她必须在更短的时间变得更强大,不然时间残忍,相思无尽。上个月她写了一份奏折给天皇,想必现在朝廷已经震怒了。这封信其实是针对振袖大火向天皇问责的。虽然同一个话题,但奏折里所说的内容可是和她大婚时对百姓说的全然不同。
幕府将军还有空看风景,京都的朝廷却乱成一锅粥。公卿们老脸憋得通红,后西天皇更是被这封奏折骂得窘迫万分。翻开奏折,不过短短数行:“天皇驭世,灾异荐臻,民心不安。或谓德行有缺,望天皇谨守《禁中并公家诸法度》①克己复礼以安天下。”这幕府就是抽他们的老脸。天皇要真的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也就算了。关键凭着他手里的权利,想闹出点事情都闹不出。况且这位刚刚二十岁的后西天皇整日就是读书写字睡觉,也不管朝中什么事情,学问倒是日涨,堪称幕府的好天皇。虽说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后裔,代表人间的意志,但到底天灾人祸和他有没关系老百姓不知道,你幕府还不知道吗?就是这么好的天皇,你幕府将军还好意思黑?可就算朝廷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但就是不能反驳幕府。天皇是神权的象征,老百姓求神拜佛就是为了祈求上天的庇佑。你要是说上天降灾祸和你没关系,那请问你和苍天还有没关系了?
家纲的这份奏折不是真的问责,就是逮到任何机会都要敲打一下朝廷。你们是靠着我吃饭的,所以要乖,要好好听话。
朝廷这才意识到,幕府的这位女将军年岁虽小,论心黑,一点都不比祖辈差。前些日子,公卿们还合计着要不要用各种各样的理由向幕府施压,争取到一点权利,这会儿,全打消了。
清水寺的日子依然热闹而充实,一波一波远道而来的香客让这座小寺庙人烟沸腾。两个月过去了,有功除了下午传授佛经以外,上午又多了一项工作,就是教书。这个时代,有学问的人是极少数。在什么都是父传子,子传孙的古代日本,不仅技能和爵位是继承的,官位也可以继承,其实就连学问也是继承的。所以贫寒人家的子弟根本没机会学习知识。教书这件事,有功已经在大奥做了十多年了,现在可谓是信手拈来。清水寺顿时成了读书、休闲、拜佛、看美男的多用之地,想不兴旺都困难。
这日,山上落了一顶精致的小轿。抬轿的居然是两个孔武有力的男人。要知道这年头的男人可精贵了,谁家舍得让他们去练武。但最近来山上的大家小姐也多了,来去的香客倒不是很惊讶。轿里走出一个三十出头的美妇。众人只觉得阿舍和尚昨日刚刚教过的《诗经卫风硕人》不就是形容眼前的女子吗?只觉得她螓首蛾眉,肤如凝脂,姿态端方,贵气高雅。
“小花,这就是你说的奈良香火最旺的寺庙?”美妇问身旁的侍女。
“回大人的话,我问了几个人,都说是这里。但她们笑得奇奇怪怪的。这寺庙看上去不大,但来这里拜佛的人果然很多。”应该说是多得有点奇怪了,想来一定是有不少得道高僧。
美妇环顾四周,只见左侧的人群围成一个半圆,中间一个和尚捧着一本书站着。美妇只觉得前后二十年的时间在此刻重叠。她无知觉地迈步向那里靠近。和尚的容貌也越来越清晰。是他!居然是他!怎么会是他!她居然再次见到以为永远见不到的人——万里小路有功!和二十年前一样的衣着打扮,容貌变化也不大,只是眼角褪去了青涩,多了一份雍容大气,依然鹤立鸡群,依然美如昨夕!
“大人,这和尚长得真好。”小花转眼看她家大人,却看到她从未看到过的神情。她家大人,血统是天底下最高贵的,没有之一。她叫兴子,名字很普通,重要的是她没有姓氏,是天皇一族,更重要的是她还有一个称呼“明正天皇”。她7岁就当了天皇,20岁让位给弟弟。所以她父亲祖父是天皇,她自己是天皇,她弟弟也是天皇。她当天皇的时候幕府从来不曾为难她,因为她母亲叫德川和子,是二代将军秀忠的嫡女,三代将军家光的同母妹妹。这样强大的血脉和身份,可谓是天下第一。许是没人能配得上她,所以现在三十多岁了,不仅没立正室,连个侧室都没有。②
她见过有功。宽永13年,有功在继任庆光院的院主时来拜见过她。那时候,她12岁,有功15岁。尤记得第一次见他,被一群老和尚簇拥的他如一颗明珠在砂砾中璀璨。那时候她就记住他,只觉得这样好看的人儿真是让人不由自主想要亲近呢。后来她去过庆光院几次,或远或近得见过他。那时她还不懂得什么叫思慕,只是听说他去了江户,被家光将军纳为侧室时,她在宫里哭了一整夜。明历大火之后,她拜访天下名寺,以前任天皇的身份祈求苍天庇佑。此刻来到奈良的一座不知名的山头,见到以为永远见不到的他。二十年转眼云烟,他依然站在眼前,眼角带着柔和的暖意,在阳光下如此夺目。一些自己都以为忘记的事情,此刻清晰如昨。
注:1、幕府在1615年制定公布了《禁中并公家诸法度》。乃江戸幕府确立它与天皇和公家关系的法例。整个法例共有17条,主要内容是规定天皇的活动限于追求传统文学及执行礼仪、公卿的委任须有大将军的同意,而且将军有权干涉皇家的婚姻以及以宗教名义强制安排皇族成员出家修道。第一条就是天皇在各种技艺能力之中应当以研习学问为先。说得好听,就是让你天天读书就好了,别出来管事。第五条和中国有关:改元需参照中国有褒义的年号的先例。第七条好像就是规定天皇授予僧侣紫衣要得到幕府的同意。这个时代的天皇们真的很憋屈,为他们掬一把同情的眼泪。
2、历史上的明正天皇的确是女天皇,应该比有功小个一两岁,活到七十多岁一生未婚,孤独终老。因为和有功可能有过交集,我又各种脑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