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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新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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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看李氏送了衣服过来,程文喻还真有些受宠若惊。他盯着衣服看了好久,向着程遥问道:“呐,你说我嫂子是不是还打着让她娘家人来给我们帮厨的主意?可是,这衣服是上好的棉布做的,也费不少钱呢……”按着李氏那种斤斤计较的性子,她就算有求于人,也舍不得在程文喻身上花这么多钱。
程遥也觉得茫然。从他穿越过来,他眼中的李氏就没摘掉“小气刻薄”的标签。他和程文喻对视了一眼,猜测着说:“既然如此,我们更不能答应你嫂子的要求了,这要是让她娘家人来做帮厨,她总得先把衣服钱给捞出来吧,然后还要再捞上一笔吧?这么一来,我真怕到时候老师傅们都吃不上饭。”
一听这话,程文喻脸都黑了。李氏要真打着这个主意,大不了他多花些钱买几匹好些的布给哥哥家送过去。反正,只要他想要在芸山脚有个好名声,就千万不能让李氏得偿所愿。
不过,这次的确是他们“妄做小人”了,他们不知道衣服其实是李氏娘家人的心意。李氏对她那个厉害的老娘向来是很有敬畏之心的。她老娘都把衣服塞给她了,她再小气,也得把衣服给程文喻送过来。
程文喻和程遥在家中等了几日,不见李氏有什么动静的,才微微放下心来。
自从不去学堂之后,程文喻每天也早早起来加入了造房子的大工程中。别看他是个读书人,似乎很少像别的小子一样上山下地的,但说挑砖就挑砖,说挖坑就挖坑,说背土就背土,程文喻干得十分卖力,半点都不带犹豫。他都十二岁了,过两三年都能讨媳妇了,除了程遥,没有人觉得他干这些活有什么不对。
农村里的孩子大都皮实,五六岁的孩子在山野疯玩的时候还必须打些猪草回家呢,八九岁的更是要背着锄头跟着长辈下地的了,程文喻做这些苦力,在乡里乡亲看来,真的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在这时候,哪有人自家造房子,主家却一点都不出力的?又不是喝个水都有丫鬟送到嘴边的地主公!
只是,程遥真的觉得很心疼。
晚上歇工洗澡的时候,程遥看到程文喻的肩膀都肿了,还破了皮。冷水往伤口上一浇,程文喻本人还没说什么,程遥就替他疼得龇牙咧嘴。而且,程文喻的手上也都起了水泡。
这实在是太摧残孩子了!
“我好久不干活了,所以才有些不适应。等我这几日习惯了,手上结了老茧,以后就不会再起水泡了。”程文喻安慰程遥说。他其实也觉得累,毕竟他从小到大都不曾干过什么重活。
程遥心情萎靡:“你说,我是不是特别没用啊?”
程遥也知道入乡随俗这个理,见程文喻这个读书人都干活去了,他比程文喻年纪大,自然也想要跟着一起干活。结果,程遥的肩膀根本不能挑东西,这不是有没有力气的原因,而是扁担往程遥肩膀上一压,他就疼得受不住。眼看着别人挑着担子都健步如飞的,程遥的自尊心都碎成渣渣了。
不能挑,那就只能用手抬了。可是,干活的人里头,也就程遥一个人这么没用,别人可都是更喜欢用肩膀挑的,程遥就是想抬,也没有人和他做搭档。
为了不叫程遥添乱,程文喻和乡亲们一致把他赶出去了。
程遥觉得自己挺没用的。
在程遥看来,他是大人了,程文喻还只是个孩子;相反,在程文喻看来,他已经顶门立户了,程遥却是个少爷的命。
程文喻想了想,安慰程遥说:“没啊,我觉得你账算得挺好的……有你帮着算账,我也就放心了。”
只要不比打算盘,算账这事儿,程遥还真觉得没人能比得过他去。因为要造房子,每日都会有银钱结算,总账本由程遥管着,还真从来没出过乱子。这事儿其实也挺重要的,掌勺的每日都需要向程遥支钱买菜买米买油盐酱醋,老师傅们的工钱每日傍晚都得先记到账上,砖瓦等建材也需要隔段时间结算一次……
也许程遥自己还不觉得什么,毕竟作为一个高材生,微积分高数都从来没有挂过科,现在算账的时候只用一些简单的加减乘除,真是一点难度都没有。但是,这在村里人看来,小小年纪的程遥算起账来又快又准,实在是深不可测。他都不需要借助算盘哩!(其实是程遥不会打算盘。)
这几日就有人在说了,别看程文喻和程遥这两人年纪不大,但一个赛一个精明,都不好糊弄呢!即便是程文喻,他也没想到程遥的算术竟然这么好。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你就先管着账本吧,而我反正没事,做做粗活也好。”程文喻说,他虽然是个读书识字的人,但说到算账,还真比不过程遥。
想了想,程文喻又加了一句:“再说,你不是还要准备甜酱的吗?福祥居每个月都等着你送货去呢……现在白日家里人多,你都只能晚上偷偷地做,睡也睡不好,其实也挺辛苦的……”
程遥还是觉得闷闷不乐。程文喻这话明摆着是在安慰他嘛。反正,他就是觉得自己挺没用的。程遥丢开了手中的炭笔,说:“不行,我们是打算在这里一直生活下去的……就算我们现在没有田地,以后就算有田地大概也可以雇佣帮工,但是我总不能一直什么活儿都干不来吧……这样好了,我明天还跟着你一起去挑土搬砖,一次挑不了你那么多,我就先减少点分量,慢慢慢慢就适应了……”
程遥脸上的表情极其认真。程文喻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只在心里做好了打算,明日要记得去廖大夫那里讨要一些药膏,等程遥那身细皮嫩肉被磨伤的时候,他好第一时间给程遥敷上药。
程家的房子造得很快,等程遥那双如玉的手结了一层薄薄的茧子时,房子的雏形就出来了。而之所以造得这么快,这是因为程家的伙食极好。程遥是个大方的,而且既然村里人如今都知道他赚了钱,他也不好在伙食上太过苛责了。不光老师傅们的小灶极好,每天中午都有一道肉菜,就连来做帮工的汉子们的大锅饭也不错。主食都是大米加老面馒头,十分饱肚,隔三两天还会煮一大锅肉。
当然,这样的伙食倒也没好得叫人眼红,只能说是中上,不曾越了度。
因为伙食好,再加上现在已经过了农忙时节,因此来程家做帮工的人极多。这种帮工只要管一顿饭就好了,是不需要另付工资的,程遥也觉得多多益善,所以来者不拒。这时候的大部分人都是很讲义气的,主家既然厚道,他们干活的时候也就甩开了力气,要是有那种耍滑偷懒的,主家还没发话,他会先被大家一起嘲笑。在大家一起的努力之下,才刚入了秋,新房子的一切就都安置妥当了。
新造好的房子取了程遥记忆中的北方小四合院的样式,别说是在芸山脚了,就是把方圆十里十几个村子都算上,这屋子也是独一份。青砖绿瓦的新房和那一众黄泥塑成的屋子相比,也显得更加气派。在程遥刚拒了杨夫子家的亲事时,还有人说程遥不知好歹的,但随着房子造起来,说这样话的人越来越少了。
程遥是外来户没错,他根基浅没错,可是只看他能造出这样的房子来,就知道他是个有本事会来钱的。有本事的人,谁爱去别人家里做倒插门啊?于是,这事不提也就罢了,一旦提起来,众人也是说杨家想要借女儿攀富贵的多。那杨彩云到底是个未嫁的姑娘,如今越发少出门了。
新屋入住的那一天,主家循例是要请客的。把乡里乡亲请来屋子里摆席吃酒,这种行为叫做暖屋,是件吉利的事情。而乡亲们呢,多多少少也会随点礼,大方的人会给十几个铜板,家里拮据的也会带些自家的粮食产物。吃过这顿暖屋饭,程遥算是真正意义上在这个村庄在这个时代扎下根来了。
等散了宴席,再把从别人家里借来的请客时要用的桌椅和锅碗瓢盆还回去,程文喻和程遥两个人都快累趴下了。如今,在外人眼中,程文喻是家主,程遥又是会来钱的,所以他们两个在宴席上都被人灌了酒。虽然这酒是农家人自己酿的,度数不高,但因为喝得不少,他们两个此时都有些晕眩。
两个人一身酒气,但都提不起力气来去洗澡。程遥甩了甩自己的脑袋,似乎想要把那种晕眩感甩出去,他大着舌头说:“反、反正我们的被子还是之前的破被子,先裹着睡一觉吧……明日再去镇上把过日子的家伙都备置起来。”程文喻连话都懒得说了,听见程遥做了决定,两个醉鬼互相扶着钻被窝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