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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彼时记忆 这个“水深 ...

  •   这个“水深火热”可不是贬义,相反,他们对我那真不是一个简单的“好”字能形容的。只不过数量上从众星捧月到了稳定的铁三角而已。
      我那时也不懂,狼口夺食的结果不但没有让我们反目,反而多了俩忠实的信徒。
      但平心而论,从幼儿园一块儿玩泥巴开始到后来的高中三年,他们对我的好就是连我亲生的爸妈都是不及的。
      所以当我被告知他们俩才是夺去我爸妈性命,害的我家公司破产的幕后黑手时,我只觉得在听一句笑话。
      笑话,是啊,这个世上,除了我爸妈,我从穿开裆裤起就一直在混在一起的似亲人似朋友的俩哥们儿,怎么会是害得我家破人亡的仇敌呢?
      没有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可事实呢,当我被债主逼迫落得变卖所剩无几的家产,身无分文一穷二白时,他们在哪?
      当我像落水狗似的被人追着几条街的操着刀棍的喊打喊杀时,他们在哪?
      当我被仇家绑架,威胁撕票,经历几天几夜那么些惨无人道的折磨残虐时,他们又在哪?
      我能活着,是一种幸运。
      而我若不幸死了,也不过是一堆无人在意的烂肉而已。
      死在那脏脏血腥的破仓库里,尸体被鼠噬被虫咬,血水化为滋养水泥地的养料,引来无数的爬虫和蚂蚁。它等待被啃食干净,等待腐烂和风化,等待成为一堆皑皑白骨,却等不来它的收尸人。
      当希望变成绝望,甚至是无望时,我曾经想到过要鱼死网破,特别是在得知他们俩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耍尽心思后,用烂大街的价格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占有了我老爸为之付出不知多少心血和汗水才打下的基业时,我是真恨不得拿把菜刀直接砍了那俩忘恩负义的畜生,大不了一命换一命。
      可我到底是个怂包,我恨我自个儿连死的勇气都没有。
      我怕啊,我是真的怕他们。
      在那生不如死的噩梦般的几日里,我失去了所有引以为傲的尊严和斗志。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那是我求死欲望最为强烈的时候。我用言语激怒他们,想来个一死了之。可他们不肯啊,他们的目的不是要我痛快的死,而是让我人不人鬼不鬼的活下去。
      他们看不得我仍对那俩衰人心怀希望的样子,不知从哪里找来了视频文件。
      当我不敢置信的看着画面中我最熟悉的俩人举杯庆祝张氏企业倒闭时,我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心痛了。也许痛到极点,就是一种麻木。
      而他们微笑的表情在我的脑中定格,原来最无心的伤害就是伪装成真实。
      那么熟悉的笑容,千万次,他们对着我,却原来是恶魔的一种引诱,和召唤。
      当各种酷刑加身,而我受不住的一次次晕倒又一次次被剧痛惊醒时,我的脑袋里却反复的回忆着我和他们共同度过的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
      那么小,我们就情同手足的玩儿在一起了,虽然我是爱欺负他们点儿,爱占他们点儿便宜,爱支使他们做这做那,并且格外爱看他们无奈且纵容的表情。
      可我自问,我是真的把他们当做自己的亲兄弟来看待的。
      要知道我是家中独子,虽然有极疼爱自己的爸妈,可少年的世界是需要同盟,是需要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伙伴和兄弟的。
      我那么感激上苍,这俩个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我真的很珍惜很珍惜。
      我把自己所喜爱的东西毫不吝惜的与他们分享,我把自己隐藏最深的秘密毫不犹豫的说给他们听。
      在他们面前,我是透明的,我也愿意自己是透明的。
      十几年的感情,他们就像是我的分、身一样,我对他们,就像对待自己爸妈那么亲近和不论缘由毫不计较的信赖与依靠着。
      可他们做了什么,我甚至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的爸妈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可他们却狠心绝情的将他们推入深渊。
      这不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儿,这绝不是!
      逃吧,于是就有了我日后的五年。
      这五年来,虽在同一个城市,但我尽量避开所有我认识的人生活。我去过延庆密云平谷怀柔等较远的郊区县打工,为了就是不碰到可能认出我来的熟人。
      可我没想到回到城里不久就被熟人发现,而且是在这种场合,这种时候。
      话说回来,萧亮其实是个挺没心眼儿的孩子,要不没啥叫二货呢。
      高一时,那在外国两年不知道干嘛去了的衰人终于回来了。
      我特高兴,差点儿没兴奋的环绕着天安门城楼裸奔几圈。因为我们无敌三剑客终于又团圆啦。
      那衰人看着也挺激动的,不过因为他年龄越大,性子越闷,就是亲密无间的我也有理不清的时候。
      所以他虽然也激动的狠抱了我那么一下子,弄得我差点儿呼吸不过来,但那显露人前的激动也跟烟火似的转瞬即逝了。
      我老爸平日里就老爱在我耳边絮絮叨叨,说我都快成年了仍没个正行,然后这叫一个耳提面命、谆谆教导的让我多学学我那俩兄弟,看人家多稳重多成熟多精明多霸气,这是要我提早的学会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
      其实还好啦,我在众人的眼中一直挺不温不火的,给人的感觉大概不会太傻气。
      除了那俩衰人深知我的底细,我还是对自个儿的形象挺满意的。
      再说那衰人一回来,我们理所当然的又分了一班。
      其实要按随机的分法,我们不一定能分一块儿去。
      可能是我老爸打通的关系吧,我们仨就一直那么形影不离着。
      萧亮就是高一时闯进我的视线的。
      说那孩子是一傻帽,都觉得是夸奖了他,我常常用怜悯的却不自知的眼神看他,因为我挺发愁,愁这孩子脑筋这么不好使,将来可怎么办是好?
      当然不是智商上的问题,那是情商上大大的有问题。
      让你评价评价,你猜他见我的第一面说啥,你说正常人家的孩子,不都说什么“你好,我叫什么什么,认识你很高兴”,或是“嘿,哥们儿,你家哪儿的啊,我这有电玩,你玩儿不”,再不济也来个目中无人不理不睬什么的,哪有像这哥们儿这样,第一句就来了个“哇——你真好看耶!我好喜欢你哦!”
      您瞧瞧,您给评评理儿,这是一个人高马大的大男生会对另一个虽不人高马大却也名副其实顶天立地的大男生说的话吗?
      多让人误会啊。
      更别提他那一副好似表白中的“娇羞”表情了,想想都恶。
      其实啊,他就是神经搭线有些问题,也别真误会人家有那特别的嗜好。其实他就是直肠子,说话也直,办事也直,直愣愣的,倒也爽利。
      虽然一开始我挺不适应这个人的说话方式的,怎么听怎么别扭,完全不在同一个世界的感觉。
      你跟他千万不能较真,更不能深想,一想你就输了。
      可挡不住他人好,是挺正义挺直白挺有义气的一人儿。
      混到后来就混熟了,虽然对他不至于像对那俩衰人似的掏心掏肺、有啥说啥,但我自问,可以做到你有难我准帮,为朋友两肋插刀都不在话下。
      如今,时隔五年,又见着这傻大个,我却是一点儿久别重逢的喜悦都没有。
      因为我知道,什么叫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我有种预感,或许是今天,或许是明天,或许是后天,大后天,那俩衰人就可能找上门来。
      到那时,我才是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呢。
      想到那,我就有点儿本能的腿软。
      当初双腿被打的差点儿残废,好在我运气好,碰上个在世华佗的老中医,硬是把我的腿伤治的好了七七八八,又花了段时间疗养,这才如正常人般能跑能跳。
      只是每逢刮风下雨时,会有抽筋拔骨之痛的后遗症是留下了。
      我不知道如果再次见面,他们会不会对我也像当初那群恶徒一样对我用刑,或是念在那么多年的情分上放我一马,干脆视我如草芥、如垃圾般不闻不问,那我也就谢天谢地了。
      只是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过。
      既来之则安之,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当缩头乌龟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彼时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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