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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一次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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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习惯了她的来和去总那么突然,我以为,这一次争吵不会持续很久。我以为,她一定会回来。只是一次争吵,一次除了她摔门的声音被我妈妈听到之外,我们的对话无人知晓的争吵。我以为,一切都会消弥在她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口……但是没有。
当时间慢慢淡化她在我心中的影像,我相信这个女孩也已经淡出我的生命。我尽情地玩着COS,泡着论坛,和这个那个朋友一起出门,吵着闹着喧哗着,也寂寞着。享受着这种寂寞,也承受着这种孤独。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没有负担,没有责任。即使热闹过后冷清得刻骨,也好过永远身处让我窒息的温柔。
影不太上论坛了,消息倒常来。两三次中总有一次是约我见面的。我并不刻意排拒,有空就去。和程淼相比,她的杀伤力实在少得可怜,没必要回避。
优是没什么空了,和那个高中女生你侬我侬的两人世界,被打扰总不是很好。于是我乖乖找其他人玩,顺便找找工作,每份工作都只做几个月甚至一两个星期,做得不快乐了就走人。工作于我,越来越像过场动画,真的很无所谓。
那个被程淼留过言的论坛上,有个男生说要玩COS,于是我领他入门。那是个很年轻的男孩,憨憨的颇可爱。不知是不是因为程淼的影响太大,还是习惯使然,才认识没多久,我又关照了那句话:“不要爱我,不然朋友都没得做。记得。”
这个男孩怔住,倒还算乖巧:“好。那我认你做主公好了。”
于是我多了个属下:良。
良的拍照技术一般,COS技术一般,长相一般,身高一般。不过人缘不错,我做的只是领他入门,很快他就能和其他玩COS的男孩打成一片,不需要我怎么照顾了。
玩COS的孩子们喜欢认亲,叫我主人的也不少,还有叫我“老公”、“老婆”、“妈妈”和“爸爸”的,叫着玩的事,没人会当真。他们只管叫,我也只管听,并不觉得别扭。
我生日那阵,优约我去某个LES吧,我半是好奇半是好玩应了约。见到了那个高中女生——微。微的身材偏胖,皮肤很白,不算美丽,但很可爱。声线很高却不刺耳,很能逗人开心的一个孩子。
一同去的还有丁,我们跳舞玩闹直到半夜才出来,没人想这时间回家,于是转战那家LES吧附近的KTV,唱个通宵。
那天我穿着COS服,于是早上有人提议去漫展时,我第一个响应。反正都穿着COS服了,不去也是浪费。
才到站,就听到有人在身后叫:“VV姐姐!”
VV是我玩COS前改的英文名的缩写,不想每次听到有人叫Fanny时就想到以前的不快,索性把名字也弃用掉,我的驼鸟心态一生一世大概都改不了。
应声回头,凡在那里对着我笑。
凡是我之前招某个COS团时来报名的女生,日文很好。和她的联系多半是在网上聊天,她曾经告诉过我,喜欢某个团里的女生,我看过那个女孩的照片,立刻认出就是此刻站在凡旁边的美女。
走过去抱住那个素未谋面的美人,我笑着看凡,小声地:“就是她?”
玩COS的人抱来抱去都很习惯,我怀里的美人完全没有挣扎。倒是凡的脸色变了几变,终于点头:“嗯。”
怀里的美人由着我“蹂躏”了好半晌,才终于得回自由。很有条感的漂亮女生,瘦瘦的,差不多有一七零的样子,头发很长,比我还长。不管笑还是不笑,两边的脸颊都包子一样鼓着,非常好玩。
凡的介绍很简短,差不多只是介绍个名字:“这是潇潇,这是VV。”
潇潇并不孤僻,但也不是很外向。漂亮却不自傲,显眼地低调着。不管和谁,都维持着友好的距离,中庸得很彻底。半天相处下来,已经明显觉得她是个颇聪明的孩子。小我三岁,与优同年。
那一年,是COS的黄金年。在那一年中,我认识了不少玩COS的美人。纤瘦得风一吹就能倒的蕾蕾,极男生相的萨萨,还有迷路成性的舟和精致得像娃娃一样的CA。那一年,我慢慢明白了玩COS的女生大半喜欢彰显自己的特别,所以说自己“喜欢女生”的,有将近3/4都只不过是说说而已,真的是LES的,寥寥无几。不过有些女孩会玩到最后自己也分不清自己的性取向——很形象的“挖坑给自己跳”。
到了十月,我的头发已经长到让我讨厌的长度。每次起床,手肘必定会压到自己的头发,睡觉时也会滚压到,靠在椅背上一不小心就会牵痛头皮,梳着马尾也嫌长……终于我再也无法忍受它的存在,选择了论坛聚会当天进理发店一刀咔嚓掉它。
理发师比我还不舍得那头毛,反复询问:“小姑娘,你真的要剪啊?修短一些么好来!不要剪吧?多可惜啊。这么好的头发。”
哪有好?我白他一眼:“剪掉剪掉!重都重死了。”
他还好心比划着:“我帮你修到这里好不好?不要再短了。”
“我要剪到男生的长度!”否决他的提议,我坚持。
论坛还是那个聚会过两次的论坛,出席的人也还是那几个。少了长发的拖累,我轻松了不少,快乐赴约。
毫不怀疑女生的短缺,十几个人的聚会,只有我和影两个人是女孩。我在心里叹气:这个论坛快不行了,玩来玩去都是那么几个人,论坛就会迅速老化。
有人提议去茶楼泡会,美其名曰:“大家一起去‘水’啊~~!”
笑着倒在影的身上,我用力点头:“好啊好啊,水吧,大家一起水!”
在茶楼,能玩的东西并不多。就我所知,不过打牌、下棋、喝茶、聊天这四项。偏偏打牌我不擅长,下棋只会围棋、象棋、国际象棋,那些男生们下的军棋我是有看没懂,需要用到大脑算数字的八十分我也完全束手。于是过不了半小时,我就开始嚷着喊着叫无聊了。
“还有什么好玩啦?这些个我都不会的!我回去算了!”
“你自己不会也要怪我们答?”坛子里的人都很好说话:“那么我们玩杀人游戏好了。这个你总会的吧?”
我眨眼睛:“杀人游戏?犯法吗?我是守法良民啊~!”
“哎哟,你厉害的!这游戏都不知道?”有人立马倒地,“来来来,教你教你!”
规则很简单,简单到听一遍就懂。而且这游戏听上去颇好玩,很快大家坐成一个圈,洗牌,抽牌。
我运气不错,投到“警察”。但推理并不是我的强项。
总共十几个人,等第三个“群众”死了之后,我总算蒙到了那个“杀手”是谁。
“警察请睁眼,请指出杀手是谁。”
“是她吧。”我指着就坐在我右手边的影。
游戏结束。
听上去好玩的游戏玩起来则未必。投入不进去可能也是个理由,反正我对这游戏热情不大,玩了会便收了手。大家在茶楼坐到下午,一起去另觅地方吃了晚饭才散。
上了车,手机开始响。我打开,是短消息。
“我一开始就知道你是警察。但是因为是你,所以我宁可自己死也不会害你。”
是影的号码。很让我莫名的话。
只是一个游戏而已吧?我挠头。看过算过,不放在心上。
十月的S市有些凉,散得又有些晚了。没有了长发塞在脖子那里,下车时我忍不住瑟缩了下。一路小跑着回到家,打开房门就开始鬼叫:“妈妈妈妈~你宝贝女儿冻死了!”
“她去你外婆家了。”
程淼坐在桌边看我,好像她一直住在这里,从来没有离开过那样。
我有些怔愣,脱鞋子的手也顿了下,好半晌都维持着一种搞不清楚情况的迟钝状态。
“吃过晚饭没?”她过来,探手摸我的发尾。我又是一缩。
“嗯,吃过了。你怎么在这里?我妈开门让你进来的?”
给过她的房门钥匙,在上次吵架时已经扔回给我了。我不认为她是爬窗进来的。
“嗯,你妈妈说今晚不回来了。”
“哦。”
长久的沉默,我略过她,拿了衣衫去洗澡,短发洗起来要比长发轻松多了,唯一的问题是洗完后有如狮子般的头……非常……嗯……非常行为艺术。
理发师给我开好的头路完全看不到了,我也不可能再找得到。于是顶着这头乱毛回到房间。
由着它吧~大概干了就好。我这样想。
“这样会着凉。刚才还在说冻死了。”大毛巾盖住我的脑袋,把眼睛都遮住,我轻叹口气,停下了打字的手。
“头路要分好,不然等下头发全跷着。”
“为什么要剪短头发?你明明不适合短发。”
她时不时冒出几句叮咛似的话,我嗯嗯啊啊只当应和。想问的话在嘴里绕了几圈,仍然出不了口。
我承认我没胆,我没胆去问她:“我们不是吵翻了吗?你还回来干嘛?”这样的话,于是只好随她摆弄,好像这样做就可以弥补这一年的互不相见。
她就这样回来,好像从没有离开过。我能做的,只是配合她,好像她确实一直在。
相处的模式有些假,但没有人想戳破。我始终恋旧,不管以前情况弄得有多僵多尴尬,如果对方愿意打圆场,我便不会旧事重提来破坏现有气氛。
那晚,明明我父母的房间是空着的,她还是执意睡在我的小房间。我淡淡笑,随她。
到了早上,我看着近在咫尺的她的睡脸,真有一种“她大概一直都在吧。那次吵架和一年不见只是错觉吧?可能只是梦”这样的感觉。即使脑后的杂草跷得嚣张跋扈,提醒我一切都是真实。
第一次吵架,她用很淡定的方式解决,回归。
而我,奉陪。